林小平
(集美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后现代的“恐怖”演绎
——恐怖小说《丽赛的故事》的后现代主义解析
林小平
(集美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美国恐怖小说大师斯蒂芬·金在小说《丽赛的故事》中,通过对女主人公丽赛与其亡夫在生死两隔的异度时空之间自由交流的情境展开后现代叙述,为读者悉心打造了一个充满深爱、悬疑而又血腥的恐怖的情感故事。后现代主义小说创作手法与恐怖小说创作手法结合,既能增加恐怖效果,又能以“恐怖”的方式推动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发展。
《丽赛的故事》;恐怖小说;后现代主义
美国著名小说家斯蒂芬·金的长篇小说《丽赛的故事》,被评论界誉为“可能是金迄今为止最具个人色彩、最强有力的巨著”,“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普通婚姻中所暗藏的鲜血淋漓、精妙绝伦的故事。”[1]小说延续《宠物公墓》、《尸骨袋》等作品的主题,描述了一个妻子对其已故作家丈夫的怀念并在生死两隔的异度时空里任意交流的情形。但在创作中,作者打破了传统写作手法,并不给读者提供任何唯一的正确答案,只是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自己去寻找线索。正是在这种貌似随意的多元化线索中,后现代主义不确定的内在性特征被演绎得淋漓尽致。而且,小说采用了反叙述的写作手法,也充分展现出后现代主义的“精神分裂”特征。笔者以后现代主义文论最为重要的几个特征——不确定的内在性、反叙述、“精神分裂”等为研究视角,探析《丽赛的故事》于“恐怖”中所折射出来的后现代主义品质,力图呈现出恐怖小说对后现代主义理论的独特演绎方式及效果。
内在性与不确定性是紧密相连的,不确定性是后现代主义最根本的特征,内在性则是后现代主义的第二个本质特征。二者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作用,体现了盛行于后现代主义的“多样杂糅”或“多元对话”。不确定性代表中心消失和本体消失的结果,而内在性则代表使人类心灵适应所有现实本身的倾向,是主体对环境、现实和创造的内在适应,是一种后现代个体借助各种话语或符号而实现自我扩充、自我表现、自我繁衍的努力。[2]而且,内在性以“活生生的语言和杜撰的语言,重新构造了宇宙……将宇宙构成为语言所创造的符号,将自然转变为文化,又将文化转化为一种内在的符号系统。”[3](P172)这种话语或符号体系的意义是不确定的,其根由就在于语言中的元叙述受到了质疑。在后现代的文学写作中,这种不确定性来自于文本内在的指涉,由此也就构成了不确定的内在性。
在《丽赛的故事》里,不确定的内在性被作家以一种“恐怖”的方式表现出来。譬如,小说主人公斯科特是个身份分裂、穿梭于现实与幻境之间的神秘莫测的人物。故事开头就告诉我们,他是位已逝的著名作家。但是,通过丽赛的回忆或梦境,我们逐渐了解到他还是谋杀生父的凶手和谋杀亲兄的帮凶。随着阅读的深入,许多关于斯特科的怪事都陆续浮现出来,如他经常自残,把自己伤得很重,但伤口又很快地愈合,等等。而且,读者往往也会产生诸多疑问,如:这名天才作家到底拥有怎样的一种能力,得以到另外一个叫做 Boo’ya Moon (怖亚月)的世界去逃避现实的残酷并进行疗伤?他又是如何发现和到达怖亚月的?他与阿曼达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事实上,在叙事开始之前斯科特已经去世,他只能出现在丽赛的回忆中;但是,这位貌似丧失确定自我的著名作家,却是掌控全局的舵手,更是权力话语的化身,他的影响和权威异乎寻常——人已死去,余威仍在。他不仅附魂于阿曼达身上,借她之口来表达他的意愿,还随时出现在丽赛的生活中——在她手足无措之时为她指点迷津,在她孤立无助之时给她力量和勇气……通篇小说里,斯科特的幽灵主宰着一切,决定着丽赛的一举一动,以至于除了已故的斯科特与发病的阿曼达之外,丽赛根本不愿与他人交流。即便在受到吉姆·杜利的威胁,甚至在危及生命的关头,她仍不愿把这事告诉警察……斯科特的无处不在导致了她与外界交流的严重缺失,同时也让故事的逻辑结构显得异常零乱,给读者的阅读造成了许多思维障碍。
小说中,已故的斯科特无处不在的声音、银锹、手稿、怖呜、怖亚月的十字架、铃铛,甚至发病的阿曼达……提供了阐释的种种可能性,难以找到一条贯穿始终的线索。线索一直都是多元化的,一条线索总是牵出更多的线索。而每一条线索都看似离真相很近,但最终又都显得苍白无力。比如,在第三章中,斯科特告诉丽赛:“把那锹找出来,所有这些就会消散……就像风一转向,从南面吹来,磨坊的味道就会被吹掉。记得吗?”[1](P67)然而,银锹自始至终除了充当防卫的工具外并没有给丽赛提供任何通向“真相”的有用信息。在这些多元而零散的线索中,唯一例外的似乎就是反复出现的一站又一站的血怖呜。怖呜是作家所描绘的一个新事物,它作为小说中的一种具有特殊性质与意义的象征性符号,其本身的内在意义恰恰是含糊且不确定的,故而丽赛越是努力要借助某个怖呜找到“真相”,她就离确定的真相越远。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追寻似乎就是一切。符号本身意义的不确定性,使真相与表象之间的关联显得尤为不确定,同时也造成了阐释的多重可能。因此,后现代主义文学经常呈现出“开放性、不连贯、即时性、不确定性和整合性等特征”。[4](P202)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亦可较为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由于后现代主义小说不以传统的叙事模式:开端——发展——高潮为创作基点,而是把时间空间化,即把人物及其历史演化成空间关系。如此一来,后现代主义小说“便从强调叙述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变成强调叙事本身固有的价值。人物的无深度性、故事的随机性、叙事的任意性,这一切都最终表现在读者随着阅读所带来的文本的快感之中,小说的意义也就成了就是你读到的,此外什么也不是。”[5]而后现代主义小说的这种意义的不确定性特征,在文本的表现上运用得较多的就是反叙述手法。
在《丽赛的故事》中,其叙事形式并不采用传统的时空顺序叙事手法,而是采用“时空错乱”的反叙述的叙事结构,所以整部作品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零散的片断的集合,是一部支离破碎的回忆录。它把两个迥然各异的时空拼合在一起,模糊了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的界限。对于现今的相对时空而言,古代、未来的二元对立的界限都已不复存在,这正是现代语境下“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必然关系所演变成的后现代的随意性的多元关系。历史意识的消失导致了断裂感的产生,使后现代人得以告别诸如传统、历史、连续性等因素,在非历史的当下时空中去体验断裂感。小说在描述斯科特的生活时,彻底打破甚至是取消了时间顺序,平行插入了其生平的各个片断,突出和强调了传统叙述中前承后继的连续性难以达到的共时性效果。小说中关于斯科特和丽赛的婚姻生活、丽赛和阿曼达之间的姐妹情谊、斯科特令人发指的童年生活,等等,皆被貌似随意地穿插在故事的发展过程中,显得颇为凌乱,毫无章法。
但是,这种叙事上的“凌乱”又不至于完全导致读者文本理解上的障碍。譬如,细心的读者依然可以从斯蒂芬·金的“凌乱”的叙事中梳理出斯科特一生的生活轨迹及其与丽赛的爱情与婚姻关系,而这正是小说的主体内容。故事一开始,斯蒂芬·金就写道:“在人们眼中,著名作家的配偶无异于一团空气。”[1](P3)在整理亡夫遗物的过程中,这“一团空气”(即丽赛)根本无法控制自己下一步该走向何方。丽赛的所有意志与决定全在亡夫的掌控之中,也正是在丈夫幽灵的牵引下,斯科特荒诞离奇的一生慢慢地在丽赛的回忆中凸显出来。通过时间旅行,丽赛自由地穿梭于过去、现在和未来交织的场景中。她在获得时间王国的自由的同时,也获得了空间世界的自由。不仅如此,叙述者还经常任意地变换叙事的焦点:一会儿从斯科特的角度,一会儿又从丽赛的角度。因此呈现给读者的就是前后跳跃的不同的叙事时间与不断变化的叙事空间:一会儿是斯科特在最后一次演讲中中弹之后血淋淋的场面,一会儿又是现实中丽赛与杜利的较量;一会儿是丽赛与斯科特的恋爱故事,一会儿又是斯科特令人发指的童年生活……故事里,丽赛不仅可以自由穿梭于现实与回忆中,还可以任意进入斯科特所虚构的世界——怖亚月。由此,我们看到小说不仅在时间上频繁地进行切换,在空间上也任意地进行着转换。实际上,这种反叙事结构的荒诞性比传统的叙事模式更能深切地表达丽赛对亡夫的思念,对逝去爱情的怀念和对正常婚姻的向往。
通篇小说基本上都是采用人物对话的直接引语构成的。斯科特的话音随意介入叙事,构成了“侵入式”的话语体系。例如,在描写丽赛和阿曼达整理斯科特遗物的第一章中,作者写道:
“丽赛想起了那件在无数个不眠的夜晚折磨她丈夫的事——那件只要她不说,伍德波迪这类人就永远不会知道的事。某种带着没完没了的斑点边的东西,那感觉就像癌症病人看着自己的小药杯,发现所有的止疼药都已经吃完了,到天亮都不会再有。
它很近,亲爱的。我看不到它,但我听到它在吃东西。
别说了,斯科特,我不懂你在说些什么。”[1](P13)
丽赛原本是在整理亡夫的遗物,睹物思人,心中涌起了无尽伤痛。而丈夫的幽灵适时破空而来,丽赛随之与他进行了一场简短却又相当自然的对话,这种时空错乱的人鬼交流,让读者不仅产生出异度时空的新奇与神秘感,也平白生出了一些毛骨悚然的恐惧。小说中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这种反叙述的时空观不仅颠覆与解构了传统的时空观,而且更有效地为读者提供了多角度地进行阐释与评判的可能,同时也让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这个披着“著名作家”外衣的“刽子手”对自己的亲生父亲、兄长及妻子的令人“恐怖”的深爱。
“精神分裂”的实质乃是后现代语境下感受已经崩溃、人类体验时空的可能性不断扩张或变形的心理状态,是后现代“解放”理论的基础。作为其核心概念之一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theschizoprenic)一词,通常认为它指代的是现代性压抑下的敢于按照欲望的规律生活的人,他们反抗对欲望的压抑和扼杀,要求把人的欲望自然释放出来。他们不膜拜现代文明,不屈从于权威,却屈从于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欲望。他们不是正常世界的疯人,而是疯狂世界的正常人,所表现出的是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隐喻那些对现实世界的所谓文明彻底死心和不接受的人们。而“精神分裂分析”(Schizoanalysis)则是基于“精神分裂”理论,以“精神分裂症患者”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后现代文学批评原则。在吉尔斯·德勒兹、菲里克斯·伽塔里等人看来,“精神分裂分析”理论往往把永不停歇的流动看成欲望自身唯一的客观性,它认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人称的、前人格的、独立的、自己创造自己的,其中包含着一种“革命的分析力量”,要把欲望的运动从等级体系的社会强加的外部形式中解放出来,以打破被压抑在欲望之中的主体,创造后现代的新的欲望主体,即“分裂主体”。
以上述理论为参照分析《丽赛的故事》,我们不难看出,它不仅有着较典型的“精神分裂式”文本结构,主人公丽赛还是个较典型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小说中,整个恐怖故事就在丽赛梦游般的“对话”中拉开了“精神分裂式”情节的序幕。斯蒂芬·金采用后现代手法把故事发生的时间顺序和空间位置打乱,并借主人公丽赛之口展现了一种崭新的时空观。如小说开头,尽管斯科特已去世两年了,可是作为妻子的丽赛“有时无法相信他走了两年。有时候她觉得不止两年,有时又觉得才一眨眼”[1](P4)。丽赛关于时间概念的这种逻辑意义的缺失,恰如后现代主义批评家詹明信所言:“精神分裂症患者”通常表现为纯指符的逻辑,在他们的头脑中,句法和时间性的组织完全消失了,只剩下纯粹的指符。[6](P130)而正是由于丽赛这一角色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特征,她的头脑中只有纯粹的、孤立的现在,过去和未来的时间观念已经消失了,只剩下永久的现在或纯粹的现在,以及纯粹的指符的连续。因此,她始终觉得斯科特就在她身边,而且不断地参与她的各种活动,甚至还借阿曼达之口来表达他的思想。在这个具有超越性的时空观念体系里,时间的连续性被打破,因而传统的居于统治地位的封闭性叙事结构以及文学观念和语言模式均被颠覆,断裂的逻辑和片段的形式向传统阅读审美发出了尖锐的挑战。
再者,在“精神分裂”状态中,人完全失去了身份,确定的自我已被零散化,展现在文本中的只是多种历史时代特征的混合或拼凑。因为真实的历史感已不复存在,曾经发生的事情,均已同人的见解、记忆、经验融合在一起。所以,这部小说的各部分之间看似并无一条贯穿始终的线索,从第一部“寻找怖呜”、第二部“该上就上”到第三部“丽赛的故事”,从表面看来都只是把生活中无数琐碎的事情罗列出来,把一些荒诞、破碎的片段杂烩在一起,让读者去感受、去想象小说人物奇异的生存环境和精神分裂式的心理状态。实际上,这些“东拼西凑的大杂烩”体现的正是后现代中新的分离和破裂的经验直觉。詹明信指出,后现代主义经验不再是现代主义的焦虑和颓废,而是一种心理上的分裂,其感情调子,最好用吸毒者的语言来说明,那是一种幻觉、一种异常欢快的恐惧。[6](P289)作为后现代主义恐怖小说的一个典型,《丽赛的故事》也正是以此保留了充分的空间让读者来参与作品的建构,设想多种可能的故事结局,而非传统的以作者为核心的解释和理解。
而后现代主义于恐怖小说创作中的高妙之处恰恰就在于它充分地表现了破坏性的、恶魔般的恐惧,表现了人的分裂感。由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是真正只生活在当下的人,即失去了自身的时空感和身份的人,因此,“精神分裂”也就成了后现代小说中历史感缺失的一个强烈而集中的表现。在后现代主义时代,人们普遍的精神体验是,人的身心已被夜以继日的工作消耗殆尽,需要有一种类似吸毒的欢快的感受来补给。此时,艺术的“零散化”满足了这种被刺激的渴望,支离破碎的场景交替使小说的一连串主题始终处于并列的位置,让读者经历一次又一次与以往截然不同的阅读体验。《丽赛的故事》通篇给读者的感觉就只是不断地在呈现“现在”,“历史”消失了,读者的思维与意识情不自禁地被小说带入了一个迷乱无序、神秘而又恐怖刺激的世界之中。小说第七章的副标题——“强迫症和疲惫的头脑”,则暗示读者丽赛本身也很可能是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否则她将永远无法进入斯科特的“领地”——怖亚月,更无法领会他对黑暗的恐惧。或许是由于对亡夫的思念过度,或许是25年深厚的有时甚至疯狂到恐怖的婚姻关系导致了丽赛的精神分裂,她几乎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精神分裂的状态,任意徘徊于过去与现在、现实世界与疯狂世界之间。至此,我们可以说,小说表面上是在讲述一个著名作家遗孀的情感故事,实则是关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心理世界的生动再现。
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重在叙述方式的精巧构思、故事情节的离奇设计、人物心理的细腻描绘和恐怖氛围的极度渲染,等等,以逐步烘托出高强度的惊恐刺激的阅读心理体验,同时又体现了较强烈的形而上学性。斯蒂芬·金虽然运用的是恐怖小说的表现形式,但他所要揭示和思考的仍是现代社会所关注的各种问题,与纯文学并无根本区别,而《丽赛的故事》也似乎反映了作者向纯文学靠拢的努力。正因为如此,他的小说中对后现代主义表现手法的运用较为常见。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关于爱情与婚姻的恐怖情感故事,但是在对生命、婚姻等的意义的追问过程中,在莫名的恐惧心理刺激下寻求生活勇气和激情的征程中,这部小说充分体现了主人公对生命本质及人性的思索与关怀,也折射出后现代语境下的人们在面临社会生存困境时所产生的焦虑与恐惧的普遍心理状况。对于读者而言,受到震撼的除了恐怖灵异、神秘怪诞且充满无解悬念的强烈心理刺激之外,还有作品所反映出来的对于理性的质疑、对于社会和人生意义失落的焦虑与寻求等后现代主义哲学与伦理观念。由此可见,后现代主义小说创作与恐怖小说创作手法的结合,既能增加恐怖效果,又能以“恐怖”的方式推动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发展。从这一角度而言,斯蒂芬·金对于当代文坛来说,就不仅仅是一个“恐怖小说之王”了。
[1](美)斯蒂芬·金.丽赛的故事[M].张桦,邹亚,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2]陈世丹.论后现代主义小说之存在[J].外国文学,2005(4).
[3]Hassan Ihab,The Postmodern Turn:Essays in Postmodern Theory and Culture[M].Columbus,Ohio:The Ohio State UP,1987.
[4]Raman Selden,A Reader’s Guide to Contemporary Literary Theory [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4.
[5]邹广胜,高公荣.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四个基本特征[J].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3(1).
[6](美)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M].陈清侨,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6.
Interweaving Postmodernism and“Horror”
LIN Xiao-ping (School of Foreign L anguages,Jimei University,Xiamen Fujian361021)
InLisey’s Storywhich was written by Stephen King,the famous writer of horror fiction tried his best to exhibit the arbitrary dialogue between Lisey and her late husband Scott who was not only a famous writer but also the murderer who had killed his own father and elder brother.In addition to the technique of“horror”,Hassan Ihab’s theories about postmodernism:indetermanence,anti-narrative, and schizophrenia are deftly employed in this story,which is full of love,suspicion and blood.Analyzing the postmodern traits in this novel is bound to contribute to readers’better understanding of it.
Lisey’s Story;horror fiction;postmodernism
I106.4
A
1673-1395(2011)06-0029-04
2011-03-15
林小平(1979—),女,福建漳州人,讲师,主要从事外国文学研究。
责任编辑 叶利荣 E-mail:yeliro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