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传统
——回族丧葬仪式特点分析

2011-03-31 13:34
关键词:真主伊斯兰教回族

杨 焰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云南昭通657000)

信仰与传统
——回族丧葬仪式特点分析

杨 焰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云南昭通657000)

回族的丧葬习俗依照《古兰经》的圣示而行,与伊斯兰教紧密相连。其丧葬礼俗不仅折射出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独特的宗教特征与特点,也深深地影响着当下人们的行为习惯和文化心理结构。

信仰;传统;回族;丧葬;特点

一个民族的丧葬文化不是凭空产生,而有着深层次的文化根源。丧葬一词,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人死之后将死者的遗体加以掩埋。随着时代的发展,丧葬一词的意义逐渐广泛起来,其中至少包含着两个基本的部分:“1.是丧葬礼仪,也就是处理死者遗体的礼节和仪式。2.是丧葬风俗,也就是处理死者遗体的风俗习惯。”[1](P1)

回族是来自域外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吸收了国内多种民族成分,逐渐融合而成的民族。在回族形成发展过程中,伊斯兰教起着重要作用。伊斯兰教不仅仅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同时也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文化形态,对回族的世界观、人生观、行为规范、道德观念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深深地影响着回族生活的各个方面,丧葬文化亦如此。

回族对穆斯林去世习惯称之“归真”,即回归真主或复命归真。《古兰经》所言:“我们是真主的,我们将同归于他。”回族穆斯林正是在“归真”的信仰和传统的背景下传承着自己的丧葬文化。

(一)死亡来临前的仪式

念“讨白”(阿拉伯语意为“悔过”),“嘱托”,互要“口唤”(阿拉伯语意为“许可”)。临终“讨白”是回族穆斯林必行的一种悔罪仪式,旨在祈祷真主饶恕病人的罪过,忏悔和反省自己。临终前的人要给家人“嘱托”,让家人了结他未完成的事宜。同时,还要与亲朋互要“口唤”,消除误会隔阂,愉快地了结往事。

提念“两证词”。当临终者神志清醒时,带领其念“两证词”即“作证言”和“清真言”,目的是要让他以“认主独一”的状态离开“顿亚”(今世),实现“魂有所归”。

(二)死亡后的仪式

停“埋体”(阿拉伯语意为“尸体”)。临终者停止呼吸后,在其身旁守候的人,要瞑其眼,合其口,顺其手足,理其发须,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于西停在专门的停床上。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使穆斯林牢记真主是自己的主宰(中国的西方正好对着麦加圣地的天房),而自己即将归于他。

洗“埋体”。为亡人洗“埋体”的宗教意义就是让死者身心俱洁地归依到真主的阙下,以获得真主的喜悦。洗“埋体”时,要准备好汤瓶、毛巾、手套等。洗“埋体”时,男女有别,但程序一样。先洗手净下,后用白布蘸温水擦洗口齿、鼻孔以代替漱口和呛鼻。接着洗脸、洗头,最后由上至下,先右后左,冲洗全身三遍,并用浴巾擦干净。回族给亡人洗“埋体”时,除洗涤者之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

穿“卡番”(阿拉伯语意为“裹尸布”)。包“埋体”用的“卡番”的样式、规格、要求,全国各地大体相同,但男女有别。“卡番”均为白色,不用有色布料和绫罗绸缎。男亡人用的“卡番”有三件:“大殓”、“小殓”、“格米素”。女亡人的“卡番”,除了同男子的三件以外,另加裹胸和盖头各一件。亡人净身后,将其移到准备好的“卡番”布上,按照有关习俗规定,先右后左,层层包裹。

站“者那则”(阿拉伯语意为“殡礼”)。站“者那则”时,伊玛目(领拜者)面对亡人向西站立,众人立其后随之。先为亡人站拜祈祷,然后高声念四次大赞词之后,向左右说:“色俩目。”至此站“者那则”结束。从宗教意义来说,站“者那则”是生者代亡人向真主作最后一次礼拜,但系一种意向性的礼拜。站“者那则”是回族丧葬中主要的宗教仪式。

入葬。站“者那则”后,抬送经匣到墓地。抬经匣的人一般为4位大净过的人。“埋体”抬到墓地后,由两三人把“埋体”送入地道里面,并使“埋体”稍偏向西边。穆斯林认为,这样就可以使亡人顺利地归依到真主的阙下。放好“埋体”后,用石板或草饼把地道口关起来(俗称“掩窑门”),堆土成坟。

回族的丧葬习俗,既有回回民族的习俗特点,又有伊斯兰教处理亡者的信仰性质。伊斯兰教关于丧礼“静、净、速、薄、俭、土、禁”等规定成为回族社会生活中植根于教民精神深处的集体行为模式。

(一)崇尚土葬

土葬是回族丧葬的主要形式。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丹,是由泥土造成,死后仍归于土中而来的。回民穆斯林认为:人是由真主用泥土造出来的,死后人的躯体贴近大地,变成泥土,是一件清净自然的事。《古兰经》指出:“我确已创造了你们,先用泥土,继用一小滴精液。”所以,穆斯林一直遵从人出于泥土,死后复归于泥土,然后安拉再从泥土中使之“复活”的《古兰经》教义。与其他民族实行土葬时必须使用棺椁相比,丧葬不用棺椁,直接将尸体接触地面埋葬是回族土葬的另一特点。对穆斯林来讲,死亡只是躯体的消失,精神的升华,所以土葬成为符合回族对自我回归的一种最理想的认同。

(二)速埋速葬

回族穆斯林要求速葬,遗体不得久停。回族葬礼不择时日,不问风水,一般在三日内就地而葬。清代初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丧葬篇》中说:“按圣教,翌日必葬。盖谓‘埋体’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2]伊斯兰教禁止载运尸体往返千里,如果因人为原因导致尸体腐烂,则视为对亡人的亵渎。速葬深刻反映了穆斯林对主的虔诚向往和视死如归的生死观。同时,从卫生和心理的角度来说,速葬也是很科学的。“埋体”久放不葬,易发臭腐烂,不仅容易污染环境卫生,还会因“埋体”腐烂,增加亡人亲属的伤痛,因此,速葬可以减少亡人亲属的精神和生活负担。

(三)厚养薄葬

伊斯兰教认为人生分为今世和后世两个阶段,所以要两世兼顾,认为“真主赞许的是一个人在虔诚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临终时带走的财富多少。因此,厚葬并不能减轻一个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3]。回族穆斯林去世后,葬礼非常简单。一是殓不重衣,殓服只用白布缠身,不允许用盛装华服来安葬亡人。二不设灵堂、灵位,不挂遗像,不供祭品,不烧香,不化纸,不扎纸车纸马等冥器,不搞繁文缛节,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三是安葬时不看地脉风水,不择日期,不放鞭炮。与薄葬相对的是厚养。回族认为父母在世的时候,作子女的应尽心赡养,让他们愉快地安享晚年,谁在长辈还健在的时候,就去准备墓穴,会被邻里认为不义不孝。亲人“归真”后,也只需按照教法的规定进行安葬,不必大兴土木,追求虚荣。

一个民族关于死亡的习俗是该民族文化中最具传统性的一部分。葬礼作为人生礼俗的最后一节,直接反映着一个民族最主流的宗教思想,折射出民族的灵魂。回族的丧葬习俗依照《古兰经》的教义而行,与伊斯兰教紧密相连。回族在丧葬习俗中贫富均等、简朴易行的传统和精神,反映了回族对生死的认识和心态,同时丧葬习俗中的薄葬、速葬等特点既带有宗教色彩,又显示出穆斯林丧葬习俗的合理性,也体现了穆斯林孝老敬亲、互帮互助、卫生清洁的纯朴精神。当当下一些人铺张奢华的葬礼变成生活的压力和攀比的载体时,研究并发扬回族丧葬文化中的合理因素就具有了积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1]霍巍,黄伟.四川丧葬文化[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

[2]刘智.天方性理[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

[3]蒋贞慧.回族丧葬习俗中的宗教因素[J].商洛学院学报,2007(3).

责任编辑 韩玺吾 E-mail:shekeban@163.com

K892.22

A

1673-1395(2011)02-0010-02

2010 -12 10

杨焰(1971-),女,云南绥江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现代汉语、民俗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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