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立辉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基础教研室,云南 昆明650211)
试论高职院校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
舒立辉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基础教研室,云南 昆明650211)
公共基础课是高职院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分析了高职院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措施。
高职院校 公共基础课程 教学改革
公共基础课是高职院校实现高职教育培养目标不可或缺的内容,是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提高学生文化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任,是学好专业课的前提和必备条件,也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形成良好的道德风范和爱岗敬业品质的重要载体。高职院校是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公共基础课必须成为专业课的基石。因此,应根据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深化公共基础课课程改革,更新教育内容与教育方法,在教学中进行大胆的探索、有益的尝试。
随着高职围绕实现高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以工作体系为基础的职业导向课程体系改革的深入,关于公共基础课的定位问题再次成为课改的热点。按照高职公共课程有用、够用、实用,为专业课程服务的定位,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的学科体系将彻底打破,依据职业领域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为基础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现在普遍设置的基础课程将解构之后融入专业学习领域的各个学习情境之中。但反对这种公共课程改革模式的声音很多。因为公共基础课不仅仅具有为专业课程服务的工具性功能,更具有“润物细无声”的人文教化功能。公共基础学科本身具有严密的系统性与逻辑性,解构重组不一定符合学生学习知识、掌握方法的普遍规律。纵观现行高职课改的大体思路,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推进的速度很快,但公共基础课程部分无论是实践还是理论研究,成果都较少。原先的“三段式”课程体系模式在新一轮课改的热潮中,逐步演变为“公共基础学科模式+工作任务引领型专业课程模式”的“两段式”课程体系。这种课程体系模式显然与当前迫切需要提高高职课程质量、重构以培养职业素养与职业能力为核心的高职课程体系的改革初衷有着较大的差距,而且公共基础理论课程在高职理论课程中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依靠简单的整合、压缩、削减,公共理论课课程质量的问题仍旧得不到解决,并对重构与实施工作结构的专业课程体系产生较大的阻力与障碍。
传统教学的最大弊端就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忽略了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教师在教学中仅仅传递观点、手段和结论,将教材内容按照学科的逻辑顺序传授给学生。在教材使用上则大多是国家统编教材,国家统编教材比较注重教材的适用范围,教材编写过程中要考虑各行各业的特点,考虑各行各业的需求,所以教材内容多是基础性的东西和共性的东西。这样的教材没有行业特点,不能完全照顾到各行业的需要,没能很好地起到为专业课搭建知识平台的作用。在具体的教学中,结合实际情况不够,“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很难以保证。
高职教育的职业性、技术性和就业导向性及巨大的就业压力,迫使高职院校公共基础课教学必须面向教改实际,树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就业导向理念,把高职学生普遍关注的就业能力问题作为基础课教学改革的立足点与出发点,并贯穿于课程改革的各个环节,在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引导学生更快、更好地提升职业能力、职业素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要把知识传授的基础理论课转变成具有吸引力和教学实效性以及学生认可度的能力训练课程,这对公共基础课教师的教学观念与教学能力是一大挑战。据相关高职院校开展公共基础课程项目化整体设计与单元设计的改革情况来看,由知识传授型转换成行动引导型,真正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做练一体化”的课程改革,在公共基础课程部分相当艰难。教学观念、教学条件、教学环境等,都是课改难以走出困境的制约因素。
公共基础课程负载着为专业课程服务、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服务的重要功能,以及课程自身的基础性、示范性、实践性,使得公共基础课的任课教师不仅应具有丰富的教育理论、扎实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与丰富的人格魅力。但高职院校的公共基础课教师大都来自于基础学科,缺乏专业教育所必需的双师素质和指导学生开展技能训练的示范操作能力,教学实践很难做到与专业教学紧密结合,而专业教师虽然熟悉专业,但对于基础部分已经十分生疏,对独立承担基础课程教学任务大多力不从心,且高职院校基础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相对独立的组织管理模式,使高职院校的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有效结合一直实施得不够理想。高职院校公共基础课程在教学及理论研究上,始终走不出重理论传授轻实际能力培养,重基本原理研究轻学习能力、思维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的现象,主要原因还在于高职公共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观念及职教能力。同时,公共基础课门类繁多,任课教师水平差异较大,加上课程服务于整个学校不同专业的学生,学生的知识背景、兴趣需求千差万别,众口难调,使得公共基础课在纵向深入、横向拓展的程度上都很难把握。而且高职院校有限的教学资源大多优先满足于专业课程,基础课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相当一部分的公共基础课程由兼职教师、辅导员等填充替补,课程管理、课程评价较为粗放松散,这些因素都对公共基础课任课教师的课改热情与提高课程质量的动力有着消极影响。
高职公共基础课教学是为学院各专业提供的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等基础知识、能力与素质等方面的教育,也是全院学生的人文基础教育,旨在使学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将来解决自己专业实际问题服务。同时在高职公共基础课教学中,对于培养学生的素养、生活态度、学习习惯、身体健康等方面,对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科学思维方法、科学研究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公共基础课教学不应是孤立的,尽管部门独立,但公共基础教学应和各系教学相结合。公共基础课教学是遍及全院学生的教学,其有别于专业课,所以在教学中既要注意整体教学又要注意各系的专业特点。如果说高职公共基础课教学在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方面起到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那么专业课中的专业课教学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生在本专业领域中应用综合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而这就要求协调好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的结合。
第一,坚持基础课“必需,实用”的原则。准确把握基础课理论的“必需和实用”。“必需”是知识的讲授和学习能够满足专业和职业能力的需要,而不是像本科教育那样,立足打好深厚基础;“实用”是不再追求学科体系逻辑严密性,强调教学内容“实际、实用、实践”。
以“必需、实用”的原则,教学内容的选择要既注重知识的获得,又兼顾学生素质的培养,按照“必需,实用”的原则,必须大胆地对课本内容进行删减整合。这就需要我们明确高职的基础理论不要求学生掌握严谨的学科理论,完整的科学体系,而是掌握其基本思想方法,强调实用。所以在教学中要大胆删除“偏、难、杂”的理论知识,保留必要的基础知识。
第二,立足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公共基础课“学以致用、学为所用、学有所用”的原则。以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要求确定高职教育基础课程体系。课程的设置、内容的确定,方法的选择都必须围绕应用目标展开。公共基础课要把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教学重点体现“学以致用、学为所用、学有所用”的原则。即结合实际,突出知识与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注重提高学生运用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基本工作能力”。
不以一次考试和一种考核方式法评定学生成绩,从终结性评价转向注重过程和促进学生应用能力发展的形成性评价。一是教学过程渗透能力考核。在考试科目的成绩计算上采取平时占40%,期末占60%(理论与实践)的方法。在考查科目的成绩计算,采取平时占60%、期末占40%(含面试、实验等)的方法。实行平时考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学习理论与现实表现相结合,通过笔试、自学笔记、学习心得写作,专题研究报告等参与教学活动情况。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实际表现,不断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二是实行开卷考试与闭卷考试相结合,坚持以“强化应用”的命题原则,看重考核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将社会考核要求和评价引进课程质量考核。学院将公共基础课程参与社会竞赛考核成绩和教师个人考核桂钩,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公共基础课程自身的基础性、示范性、实践性,使得公共基础课的任课教师不仅应具有丰富的教育理论、扎实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还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与丰富的人格魅力。这就要求公共基础课教师在教学的学科领域,应该有相应的科研成果。要适应新的教学方案,要在新的形势下把理论问题讲活,教师就必须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积累较多的科学研究成果。这样才能应对日益复杂的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提出的挑战,才能在较深的层次上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公共基础课教师还要深入社会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开阔理论研究的视野。教师只有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及时更新教学观念,提升教学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才会使高职院校公共基础课的教学水平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1] 陈智.以人为本,探索通专结合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J] .教育研究,2005,(5).
[2] 高职生职业能力培养的思考[N] .潇湘晨报,200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