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相思两样情——评李娃与杜十娘的爱情观

2011-03-20 11:10邹晓华
文教资料 2011年2期
关键词:李娃李甲杜十娘

邹晓华

《李娃传》①是唐朝白居易之弟白行简根据当时流行的《一枝花话》改编而成,写长安娼女李娃与荥阳郑生的曲折爱情故事。荥阳望族之子郑生,因赴京应试,偶遇李娃,不能自拔,遂溺其家。“岁余,资财仆马荡然”,被李娃与鸨母骗逐,流落为代人哭丧的“挽歌郎”,旋又遭父鞭笞,几于毙命。后于行乞冻饿之际,复为李娃所救。李娃痛悔往日所为,自赎身与生同居,砥砺其发奋苦读,遂擢第,李娃力辞婚不就,终夫荣妻贵,父子如初。以大团圆收场。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②选自《警世通言》,是明代冯梦龙根据拟话本《负情侬传》改编。说明朝万历年间,京城名妓杜十娘与太学生李甲一见钟情,两两相欢,早有从良之意的杜十娘见李甲“忠厚志诚”,有心托付,并协李甲筹足三百两银子为己赎身。赎身后因惧怕李甲之父不接纳杜十娘,二人决定先作“江南浮居”,再徐徐图之。于是乘舟过江。谁知邻船有富商孙富者,偶见十娘美貌,起下不良之意,调唆李甲将十娘以千金之价相卖,李甲内惧严父,外愁资费,含泪答应。十娘闻讯万念俱灰,假意允之。次日严妆以出,怒斥李甲负心薄幸,怀抱盛有奇珍异宝的百宝箱跳入滚滚激流之中。李甲痛悔交加,遂成狂疾,终身未愈。二人故事以悲剧告终。

那么,同属封建社会,她们的身份也相差无几,为什么结果却是悲喜殊味的呢?历来的探讨也不算少,但通常的分析常常是忽略了个性谈共性,是有待商榷的。

一、李娃与杜十娘不同爱情结局的成因分析

关于她们结局的成因,有的从社会形态上分析,有的从金钱观念上分析,也有的从法律的角度即唐律与大明律的不同之处来分析……应该说,这些分析都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谁也不能脱离社会谈个性,社会的价值取向对个人的选择有着很大的影响;但社会对于个人来说,无疑又只是一个外因,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个人的前途和命运与自己的选择和努力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下面我们来分析。

(一)是否与社会形态有关?

很多文章评论杜十娘的悲剧时,说“是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扼杀了杜十娘的幸福”,③还有人说“是没有出场的李布政断送了她的美好爱情”。④其实,说到一个社会制度的更替,不过是政治领域的变革,在人们的思想领域里是没有截然的界限的。不是说一个人今天在封建社会这样为人处世,明天进入新社会了,世界观和人生观就焕然一新了,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封建王朝在中国两千多年的统治,相对于人类久远的历史,不过弹指一挥间,长期以来的世俗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是很难改变的。即使是在今天,我们也很难想象一个官家子弟会娶一个曾经为娼的女子为妻。别说是官家,就是寻常百姓,让他家里娶个妓女,他也不会乐意。像《红尘》中德子的媳妇,敦厚善良、柔顺贤淑,招谁惹谁了?也仍然被社会、世俗吞没了。⑤《烟花开了烟花败了》中的主人公,已经抛却旧时生活,过上了幸福的日子,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但婆婆在知道地曾经做过“小姐”后,也还是逼着她在离婚书上签了字,导致骨肉分离。⑥不惟在中国,在外国,这些事也还是有着相似的遭遇。法国的茶花女,那样美丽聪明善良的女子,真心地爱着阿尔芒,却终也不被他的家人所认可,并被告知她的存在即将影响到阿尔芒妹妹的婚事,最后她也只有选择与爱人分离,带着双倍的痛苦凄然离世。⑦《魂断蓝桥》里的玛拉,因为战乱所迫,加上误以为爱人罗依已经阵亡,遂走上了沦落的道路。而当罗依意外归来后,尽管她和罗依依然有着真挚的爱情,尽管有婆婆的原谅和叔叔的信任,但她依然感到了巨大的压力,依然意识到爱情在社会的非难面前终究是无能为力的,抹不去的阴影使得她为了维护罗依和他的家族的荣誉,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⑧所以说,这种现象并不是中国的封建社会所独有,封建制度也并不是扼杀杜十娘爱情的根本原因;同样,李娃的大团圆结局与封建社会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二)是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使然吗?

也有人说是因为杜十娘生存的 “明朝社会的等级制度”比李娃所处的“唐朝”更甚,妓女的地位更不堪。⑨这种说法也是欠妥当的。要说等级制度,唐代极为重视门阀制度。荥阳郑姓家族在当时是名门望族,《李娃传》中郑生的父亲荥阳公因为其子败坏门风几乎将他鞭笞致死,丝毫不顾及父子情分;直到郑生重跻身于上层社会时,才要求“吾与尔父子如初”,足见门阀制度是多么的森严。而据《通典·选举三》记载:唐代吏部、兵部铨选官吏,应选之人,事前须将自己的姓名、籍贯、父祖官名、内外族姻、年齿形状、罪遣刑犯等情况据状交郡,由郡交尚书省审核,并明文规定刑家之子及工贾殊类之徒均不得应选。娼妓即属于“殊类”之列。如果有人娶娼妓为妻妾,那么不但有损自己的门第,葬送他本人的前途,而且要殃及子孙,这比大明律中规定的“凡是官吏娶乐人(唐以后,乐人往往就是妓女)为妻妾者,杖六十,并离异;若官员子孙娶者,罚亦如之”甚至还要厉害。而且《李娃传》的最后,再一次提到李娃与郑生所生四子,“弟兄婚媾皆甲门,内外隆盛,莫之与京”,也更是说明了唐朝大姓通婚的习俗和对门庭显赫与否的重视。由此可见,李娃的结局不是唐朝对纳妓制度的宽松,杜十娘的悲剧也不是明朝对纳妓之事的特别禁止。

(三)是金钱导致的结果吗?

若说是金钱观念的驱使,说明朝后期资本主义的萌芽成为杜十娘悲剧的社会原因,那更是缺乏依据了。唐朝无疑是封建王朝中最富强的时代。唐代各种艺术的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世界各国对唐朝的朝拜,连同《李娃传》中描写的东西肆比赛丧礼的场面,都充分反映了唐朝社会经济的繁荣和金钱的富足。而杜十娘生活的明朝并没有更充分的理由说明其经济更加发达、金钱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况且杜十娘故事发生的明朝,也毕竟还有个“落难逢夫”的“玉堂春”,堂而皇之地成了前礼部尚书家的新妇。过一个在万历年间,一个在正德年间而已,时间上并没有太大的分别。而李娃故事发生的唐朝,也正有个遭王孙公子弃绝而香消玉殒的霍小玉。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和金钱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也不是造成李娃与杜十娘不同结局的主要原因。

所以,她们结局的不同,究其社会原因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还是她们自身的秉性所致,是与其生长的环境,个人的性格、经历、气质、人格修养等有着直接的关系的。正是这种人生观、价值观和爱情观的不同,才造就了她们不同的命运。

二、李娃与杜十娘不同爱情观的几点表现

(一)与恋爱对象交往的动机不同。

杜十娘“久有从良之志”,她一直是在寻求李甲这样的“有情郎”,一心想借助这样的“有情郎”跳出火炕的。当她遇到李甲后虽然也和李甲“情投意合",但更重要的是终于找到了从良的合适人选。从“自任其半”;私存“百宝箱”以为赎身过活的一个筹码;计激鸨母,议定身价,力促李甲借贷为其赎身等情节,可以看出她从良之心切。而李甲的“忠厚志诚”,又是一个难得的砝码,并且他最大的特点还是没头脑,只会一味地“温柔和顺”,所以十娘才“甚有心向他”。

不可否认的是杜十娘在与李甲的交往时是付出了真情的,君不见自从她和李甲交好,“别的富家巨室,求一见而不可得”;“那杜十娘与公子真情相好,见他手头愈短,心头愈热”。只是她的真情在现实的利害面前弱化了。鲁迅先生说:“第一,便是生活,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杜十娘跳出火坑的愿望太迫切,以至于冲淡了她爱李甲的热情,这是可以理解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同情的。但是爱情里如果掺杂了其他的成分,倒像是一桩买卖,至少是不太纯粹的了。

而李娃与郑生,则是经历了一个以“情”始,以“利”中弃,又以“情”终的过程。他们的初相遇,就是“一见钟情”。郑生对李娃“累眄”,“徘徊不能去”,甚至“诈坠鞭于地”,李娃“回眸凝睇,情甚相慕”;而当这位“遗策郎”登门造访时,丫鬟大呼“前时遗策郎也”,亦正是李娃殷切期待郑生的写照;第一次会见她即以“宿何害焉”留住郑生,并坚辞“一宵之馔”的费用,显得非常赤诚和热情;而郑生终于“资财仆马荡然,姥意渐怠”时,“娃情弥笃”;她的“从良”跟随郑生,也是意为挽救,别无他图。

所以,她与郑生的交往,始终是以“情”作为基础的。“真情”本身就是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这也就难怪那个心肠冷酷、宁弃“不肖之子”也不能玷辱门风的荥阳公也能被其打动,主动为子求媒了。

(二)对待爱情与金钱关系的态度不同。

杜十娘是很善于理财的。从妓六年,竟积下这么多财富,“真有心人也”。但是,杜十娘对金钱的认识毕竟是肤浅的,她过高地估计了金钱的作用。在对待金钱与爱情的关系上,她更是完全没有把握好。比如当李甲在外面为了筹措“三百金”而东奔西走四处碰壁时,她却在家里往褥子里缝银子;当她随李甲走出妓院后李甲终日为缺少盘资而惶惶不安时,她却一个人搂着百宝箱勾画着“流寓江南”的美梦。后来李甲抱住往江心里投宝的杜十娘恸哭,除了哭自己的背叛,未尝不是怨怪十娘不把如许的财富告诉他。那么杜十娘为什么要这样处心积虑地对李甲隐瞒她的所有呢?我们可以说杜十娘是想让自己的爱情更纯洁一些,不沾上铜钿气;也可以说杜十娘是在试探李甲对她是否真情意;或者说是担心李甲知道后不改公子哥的本性将此挥霍,等等。但不管哪一种猜测成立,杜十娘都是过分地看重了这些钱,而忽略了爱情的真意义。

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能的。海誓山盟并不真的坚如磐石,爱情也还是不能当饭吃。积聚金钱,无非是为了生活得更好,杜十娘为了尚未明朗的未来,连眼前的困难都不顾。在李甲为了生计无所出几乎一筹莫展连呼“抑郁”时,杜十娘却“兴亦勃发”,引吭高歌。考验、试探李甲,想让自己的爱情更纯洁、不与金钱有染之类的话委实站不住脚。她若把爱情看得高于金钱,早就会和盘托出,二人共商大计了,之所以如此,她心里还是打了小算盘的,至少可以称作“留一手”。这无疑是重利轻义的表现。既然如此,那我们是否可以说:李甲若对杜十娘薄情寡义、中道捐弃,那么杜十娘对李甲则是一开始就“相信不深”、留了一手呢?彼此半斤八两,投江时又呼天抢地、怨天尤人何?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在对杜十娘悲惨身世不胜唏嘘之时,我们也不得不说一声遗憾。

那么李娃是怎么做的呢?一开始,李娃是以“非累百万不足以动其志”的“大腕妓女”形象出现的,但当她遇到“情甚相慕”的郑生时,却是一点价码也没有了,反而“友情大奉送”,好酒好菜地免费招待;当看到郑生被己骗逐后“殆非人状”时大恸,甘愿以平生积蓄赎罪。她先是以“姥之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然后用余下的钱租房,买最好的衣饰装点郑生,与郑生治病调养,买书置典,可以说是毫无保留。在李娃的心里,为了自己所爱的人,可以不计所出,金钱始终是为人服务的。这与拥“百宝箱”而自重的杜十娘不是有天壤之别吗?

(三)对意中人的态度不同。

杜十娘虽与李甲“情投意合”,却很少为李甲着想。为了筹替自己赎身的三百金,她逼着李甲到处告贷,颜面失尽;为了不让自己的财富曝光,她忍心地看着李甲一个大男人动辄为钱流泪;当她拿出五十金解决一时的盘费问题时,将“红绢袋”“掷于桌上”,也不说里面是什么,只道“郎君可开看之”,俨然一个财大气粗的救世主模样,輥輵訛没有一点夫妻间应有的平等和体贴。而当李甲终于将其转卖,把她的命运再次置于风口浪尖上时,她没有推心置腹积极地和李甲共谋良策,而是“放开两手,冷笑一声道:‘为郎君画此计者,此乃大英雄耳……诚两便之策也。’”“明早快快应承了他,不可错过了机会。”真是又冲动又偏执。虽然我们知道,杜十娘乍闻此言,芳心已碎,不愿再费任何唇舌再做任何努力了,但是爱情婚姻里最要不得的恰恰就是矫情与负气,她很应该冷静下来,设身处地地为李甲想一下:带她回去,必不容于父母亲人;在外浮居,生活费又从哪里来?遗憾的是这么现实的问题,杜十娘却没有为李甲考虑,却只是负气寻死。这是她“用人不信”的表现,也是她“用人不信”造成的必然恶果。

再说最后杜十娘将百宝公示于众,一件一件的宝贝往水里扔时,“李甲不觉大悔,抱持十娘痛哭”。其实这时杜十娘是可以给他一个机会的,同时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可是她没有,而是“推开公子,痛斥李甲,然后抱持宝匣往江心一跳”,给李甲留下了无穷的悔恨,造成了强烈的精神刺激,以致终成“狂疾”。那么我们要问了:杜十娘不是爱李甲的吗?爱他不希望他过得好吗?她这样做的目的却无非是让他痛不欲生。这就是所谓的“爱”吗?如果不叫爱,那么她又有何资格来指责李甲的负心薄幸呢?其实说白了这还是爱自己的表现,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表现,是自私的爱。负心当然要受到谴责——深恩似海,一朝捐弃,于心何忍?但这样的报复行为也是十分地骇人。类似的还有霍小玉那句“我死之后,必成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得安宁”的千古一咒,使李益患上了心理强迫症,三娶不睦,休妻杀妾;輥輶訛还有越剧《情探》里索王魁性命的敫桂英,輥輷訛都是十分极端的文学形象。她们诅咒,其实不如说是诅咒社会,这个践踏了她们爱情和尊严的社会。但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世俗观念深入人心,这实在是千百年来、古今中外的积习,不是哪一个人的具体错误。马克思说,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輦輮訛李甲,李益,王魁,不过是世俗观念的执行者,是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道德的代言人罢了,却因此成了社会的替罪羊,成为她们报复的对象。这是否有失公允呢?我们又可否试问一下,相对于无数没有心肝的嫖客,他们这些人是不是更重情意一些?如果“重情反被情多误”,他们是不是也该“而今真个悔多情”了?

那么,李娃又是怎样对待郑生的呢?

一开始,李娃就以坦荡热情的姿态接待了郑生,虽不排除是妓女招徕顾客的伎俩,但字里行间李娃对郑生的爱慕是显而易见的;后来的骗逐,当然也是李娃无奈之下的考虑。从自然之理上来讲,郑生被逐后,无处安身,自然会设法回家,重做他的“千里驹”去。至于郑父的鞭弃导致郑生的无家可归乃至流浪,却是任何人也不曾想到的结局。就连跟随郑公的“老竖”、“生乳母婿”,估计也是没有想到,不然以他遇公子后“泫然流涕”和“相持而泣”的深情,是不会轻易地“遂载以归”,给郑父一个弃子的机会的。而李娃虽然参与了骗逐,心里却是委实一刻也没有放下郑生,以至于郑生行乞于风雪之中时,李娃一听到他的声音,即“脱口而出:‘此必生也。吾辨其音矣!’”“连步而出”,“前抱其颈,以绣襦拥而归于西厢。失声长恸曰:‘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绝而复苏”。这一连串的动作,充分地说明了李娃对郑生的思念、痛惜和爱恋之情。试问,若是逢场作戏,谁会对这样一个癞疖满身、殆非人状的乞丐“抱其颈”呢?更别说在风雪中脱下自己的绣花棉袄裹住他抱到屋里来了。若非海一样的深情,很难想象这样的情形。紧接着的救赎,更是其光彩照人的一笔。“李娃的全部动人之处在于,她能在情感、良知、人道与财帛、惯例及处境的冲突中,在所爱者‘枯瘠疖厉、殆非人状’的生存绝境的突然震撼中,生发出一种精神上的自我救赎意志,一种殉道般的勇气和赤诚”。从这一刻起,李娃彻底地与过去的自己划清了界限,用全部的青春和热情陪伴郑生重踏光明之路,她不但在救赎郑生,而且在挽救自己。这是一曲奉献的爱之歌,是一个典型的利他主义者的形象。

(四)在爱情中表现的精神风貌不同。

杜十娘虽然貌可倾城,但她的精神风貌却不美。比如明明她很有思想,很有计谋,却每每问计于脑中一片空白的李甲,显出了她的依附和从属。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她所有的努力与反抗不过是希望成为豪门贵族里的一个卑微的小妾。当这个愿望也不能满足时,她又不会华丽地转身,不会说李甲你算什么啊,你要钱我给你就是了,我自走我的路,过我全新的生活,从此再与你无干。她没有。她空有百宝,却没有自我;她的身体是跳出了火坑,精神却没有获得新生。她不知道自己作为人的价值,她以为她的价值只有在成为李家妇之后才会得到实现,只为了这样的一个男人,她就走向了不归路。须知生命是自己的,这样的轻一死,于己于人何益之有?既无益,所为何来?

李娃则又是另一番景象了。她是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追求独立人格尊严和独立自主地位的为数不多的妓女典型,是具有标新立异的里程碑意义的。“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李娃流落风尘的原因我们不知晓,她也不像杜十娘那样久有“从良”之意,但这的确又是一个有血有肉十分丰满的文学形象。她的骗逐郑生,虽有可恨的地方,却也不难理解。因为她非常清醒地知道只要进了这个染缸,跟世上平凡人的爱情就基本上无缘了,更别提什么富家公子,所以只有骗逐了事。但当她再次遇到郑生,看到一个好端端的官家子弟因为自己而变得“枯瘠疥疠,殆非人状”时,她人性中善的一面被唤醒了。哪一个人不犯错误呢?可贵的是李娃的这种勇于改过的精神和敢于担当的气概。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她不但倾自己所有为郑生,而且考虑到了渐近暮年的鸨母的养老问题,这是一种真正的人性美的体现。试问有哪个烟花女子不恨鸨母呢?你看杜十娘,将鸨母看得仇人一般,被赶着净身出了门,从此一刀两断;而李娃仍能从鸨母的角度替她考虑,解决她垂垂暮年的后顾之忧,显示出了高尚的人格。这样的人格是极富魅力的,就是在今天的我们读起来仍然觉得非常感动。

李娃跟随郑生四年余,尽心侍奉,日夜陪读,修其身,砺其志,强其体,终于使之擢第,为其恢复了名誉地位。但功成名就之时,她却要悄然身退,生再三恳求,娃“固辞不从”。她为郑生设想得很周全,却没有把自己的幸福跟郑生拴在一起,而是坚持“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我有自己独立的生活,我不需要依附你而存在。我为你的付出,只为不辜负于你,今愿望已达,该是我谢幕的时候了,让我们好好地道一声珍重吧。”这是一种高贵坚定的声音,是穿越了多少个世纪仍为我们所赞叹的声音。她冲破了阶级、身份和地位的约束,在极高的境界里对我们拈花微笑。

三、李娃、杜十娘形象的文学史意义

李娃与杜十娘的形象都是中国文学作品里不朽的艺术典型。

杜十娘美丽、聪慧、刚烈,不甘心命运的摆弄,是一个叛逆者的形象和勇敢地追求自由幸福的女性形象,给了后人以无数的勇气和力量。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她的形象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尽管她心性高洁,也含着几分真诚爱着李甲,可她的爱又夹杂着盲目和自私,是较多地以自我为中心的。所以客观地说,我们应该学习的是她追求自由的勇气和精神,却不是她“慷慨”赴死的“意志”。

李娃形象的解读,则更侧重于“护读”之后的人性复归方面。如果说前面的“院遇”、“计逐”是为了后面的形象作铺垫的话,那么后期的李娃则凸显了她人格的高贵和美丽。她的聪明睿智、一腔真情,她的有错必改、不计得失,她的爱的无私和奉献,无不代表了人性中最美好的部分,永远值得我们回味和思考。她是得到了爱的真谛也得到了爱的回报的人。

所以,李娃的爱情成功给我们的启示是:真正地爱一个人,就要多为对方着想,不要计较自己得到了多少,而是要看付出了多少;爱更多的地方体现为责任;为人处世,要公正客观,有错必改;要有独立的人格,认清自己的价值,任何时候都不要在精神和心理上过多地依赖他人,不要把自己的幸福维系在他人身上。幸福就在你不断地奉献和自我完善中。

同样,从杜十娘身上,我们也可以总结出一些经验和教训:爱不是索取,不是只爱的“对方爱自己的感觉”,不是为了达到某种与爱无关的目的。这样的爱是狭隘的,也是没有出路的。只有与自己所爱的人同舟共济,坦诚相待,只有勇于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我们才是向着爱跨近了一步。利他主义,在爱的双方中,永远也不过时。

另外,我们不但要学会爱,而且要学会宽恕,宽恕那些有过失的人,宽恕那些立场不坚定的人。原谅他们,善待他们,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放爱一条生路,这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注释:

①[唐]白行简.李娃传.唐传奇鉴赏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104.(以下凡该故事引文皆出于此)。

②[明]冯梦龙.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警世通言(第三十二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462.(以下凡该故事引文皆出于此)。

③龙永红.清醒与非清醒之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19.

④崔路.社会与性格的二重奏.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6):66.

⑤霍达.红尘.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5.

⑥蔡成.烟花开了烟花败了.中外文摘,2008.1:24.

⑦[法]小仲马著.康农译.茶花女.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

⑧[英]乔治·威尔逊著.安琪译.魂断蓝桥.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4.

⑨温秋凤.从《李娃传》看杜十娘悲剧的原因.山西师大学报,2007,(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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