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区警务建设研究初探

2011-03-18 12:51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1年9期
关键词:警务公安机关民警

李 悦

天津市社区警务建设研究初探

李 悦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市 300382)

当今的社区警务已经形成为一种理论,有着丰富的内容。文章立足于天津市的社区建设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际状况,努力寻找社区警务基本理论和天津社情、民情之间最佳的契合点。

政治学;社区管理;为民服务

社区警务策略,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各国兴起的一种维护社会治安的新思维、新观念,体现了西方各国行政改革和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所蕴涵的“治理”观念。事实上,我国公安机关早在2002年就已经开始着手进行社区警务改革,并以上海、江苏、吉林等地作为试点,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和经验。天津公安机关也在加快社区警务改革的步伐。然而,社区警务的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迄今,全国社区警务的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势必存在着诸多制约发展的问题。例如一些住宅小区内,由于没有专门开辟的停车位,小区内的私家车随意停放,小区居民经常由于停车占道、剐蹭等问题引起纠纷。这种现象的存在说明天津社区警务还有亟待解决的问题,天津的社区警务建设能否实现体现天津特色的本土化?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来探究天津社区警务发展进程中的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有益的建议和对策,从而促进天津社区警务改革的顺利发展。

一、天津市传统警务模式

(一)天津市传统警务模式简介

传统警务模式以把警力和注意力放在已发案件上的被动警务为主要内容,其基础是快速反应警务。所谓快速反应警务,是指接到报案后,警察机关应当尽快做出反应,并以做出反应时间的快速程度作为衡量警察机关效率标志的一种警务,是伴随着现代化兴起的一种警务理论。最大的弊端是快速反应警务不论如何快速,终究也是接到报案以后被动的做出反应。与之相对的是主动警务,所谓主动警务,是指为了有效地控制犯罪,警察机关必须想方设法扩大信息来源,采取多种预防手段,尽量遏止犯罪于未发之前,当然也要有效地打击犯罪于发案之后,时时都处于主动态势的警务模式。

(二)传统警务模式存在的弊端

事实证明,传统警务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对犯罪打防控的要求。主要表现为传统110等快速反应警务,虽然在日益现代化的装备下,不断提高了战斗力和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但目前我市严峻的犯罪形势说明,这种警务模式没有有效地控制犯罪。事实上,不管反应如何快速,犯罪总是已经发生,损害已成事实。这同预防在先,即不发案或少发案,没有或很少造成损失,有着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快速反应警务是把警力和注意力主要放在已发案件上,这是一条不完整的思路,存在着弊端。对于已发案件当然应当采用快速反应警务,但不能期望单纯地依靠这一种警务方式就会解决社会治安和控制犯罪的问题。

二、天津市社区警务改革

(一)天津市社区警务产生背景及发展规模

基于对传统警务模式存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入,我国公安机关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是适应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是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公安机关控制和驾驭社会治安能力的迫切要求,是对我国公安机关警务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已在上海、南京、杭州、西安、沈阳等大中城市首先推行了社区警务。2002年3月,公安部“杭州会议”进一步提出了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工作规划。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天津公安机关推行社区警务大势所趋。

按照公安部关于实施社区警务的有关精神,天津市公安局自2002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开展社区警务建设,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取得一些成绩:全市已建立社区警务室1690个,不仅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而且极大地方便了百姓。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社区民警以警务室为依托,扎根社区开展群防群治和提供便民服务。目前,全市已组建社区义务巡逻队6070支。从2002年开始实施社区警务,几年来,全市社区警务室共调解受理民事纠纷10万余件,为群众代办户口事项15万余件,受理居民求助8万余件;社区民警共提供违法犯罪线索18663件,从中查破刑事案件20903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7762名。天津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为推进社区警务战略,保证民警真正沉入社区,全市公安机关一方面继续做强派出所,充实警力,完善各种制度,保障民警下片;另一个方面积极为派出所减负,如建立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在街镇司法所设调解室等,使基层民警全力投入社区稳定工作中,保障了社区警务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当前天津社区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天津社区警务改革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民群众已充分享受到了社区警务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但从社区警务运行的整体情况看,仍有部分基层民警的警务理念、创新意识、服务宗旨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能力,工作方式、工作方法还未能得到全面更新和转变,与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不断提升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还仍然存在,有待于改进和加强。

1.在发挥社区警务作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中存在的问题

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社区警务在紧紧围绕工作重心,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上,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社区警务机制的能动作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与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观念亟待加强和提高。在社区警务工作中,有的基层派出所维护社区治安稳定的观念有所淡化,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难以完全落实,不能保证社区民警沉入社区开展社区防控工作。把主要的警力、精力都用在了一些突击性、临时性的工作上,使有限的警力资源被各种突击任务、专项行动、值班备勤、盯死看牢、迎接检查等所占据,造成工作重心出现偏差;二是驾驭社会治安整体局势的能力亟待完善和加强。有的基层派出所对辖区治安局势的控制能力较弱,对辖区治安的特点规律把握不准,削弱了社区警务工作的功效,将主要警力资源都用在了完成抓人、拘留、破案等常量指标上,存在重打击、轻防范的问题。使“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尚未得到有效落实,严峻的社会治安局势不能做到有效控制,社区群众的公共安全感未能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构建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的布局亟待加强和完善。在当前社区警务工作中,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在布局上还存在漏洞,社会治安防控在时间和空间上还尚未达到“无缝焊接”,警民一体、专群结合、区域协作、整体联动的防范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以“两抢一盗”为主的多发性犯罪,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对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感仍然构成直接威胁。

2.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为民执法理念上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警务工作中,针对执法环境发生的变化,部分基层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素质不高的问题还依然存,个别民警缺乏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执法理念。因而,强化执法意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意识不强。部分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意识不强、执法标准不严、执法质量不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态度蛮横,缺乏严格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成效意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法观念问题。使为民执法的理念尚未真正落实到实际执法工作中,严重影响了在人民群众中的执法形象;二是执法程序不严。有部分基层民警在执法工作中,执法程序不严、执法水平不高、执法责任淡化,有的甚至是随心所欲,滥用执法权力、滥用强制措施、滥用留滞手段,搞变相依法处置,没有从根本上还没有解决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问题,严重损害了在人民群众中的执法形象;三是执法行为不端。极少数的基层民警在执法行为上,仍然存在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作为和办亲情案、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的现象。凭借关系和友情将案件变通、通融。四是执法责任不明。极个别的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冷”、“硬”、“横”、“推”。对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和一般性的治安案件不及时进行处理,有的甚至是随意指责、妄加训斥,以管人者自居,以命令的方式解决,造成因执法不公问题被群众投诉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阻碍了在人民群众中的执法形象。

3.在强化为民服务观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上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中,部分基层民警在群众面前念念不忘警察的权威,对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视而无睹,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视而不见,诚信为民的服务理念、服务观念、服务意识有所淡化,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感召力、亲和力有所下降,反映出在为民服务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亟待加强。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民警,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中,埋头于方寸之间,局限于传统观念,不愿与群众拉近距离。为群众服务只停留在口头上、表面上,开“空头支票”,群众需要时找不到,群众求助时见不到,群众危难时看不到。在诚信为民的服务中没有诚信度、缺乏诚意感,最终失去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二是为民服务的责任不清,解民所困的服务观念亟待加强。有的基层民警在为民服务中,职责不清、情绪厌烦、方法简单、工作怕难,每天和群众面对面接触,却不能做到察民所忧、知民所愁、解民所困。不关心群众的所思所想,不关注群众的所需所求,为民服务缺少诚信、缺乏诚意,漠视群众要求,久而久之疏远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伤害了与群众之间的感情;三是为民服务的素质不高,情系群众的服务观念亟待加强。在基层民警中,普遍存在自身能力素质难以适应服务群众需求的问题。对群众要求解决的难点问题,束手无策、消极应付、被动躲避;对群众要求处理的复杂情况,想不出解决的招数,找不出解决的办法;对群众急需解决的实际困难,不能做到用真心、动真情、表真意;为民服务不能严格按照“情为民所系、力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爱民服务实践活动;与情系群众、满足群众需要求不相适应;四是为民服务的形式不活,便民利民的服务观念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基层派出所在开展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中,形式单一或搞一阵风活动。活动开展全警投入、活动过后一如既往,基层民警的服务观念跟着活动走、随着活动转,根本取得不了实质性的服务效果,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管长远的便民利民服务长效机制,使便民利民服务活动演变成了一种可搞可不搞的形式。

三、对加强天津市社区警务建设的几点设想

一是公安机关业务部门、警种和派出所在社区警务中的职责界定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要处理好社区民警与公安机关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综合战斗实体,对业务部门提出的基础信息、资料等需求,要积极提供;各业务部门也要帮助、指导社区民警开展工作,而不是一味地把任务都压给社区民警。有的地方发生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后,由于职责界定上有问题,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被追究了责任,当地派出所也被追究了。因此,类似的职责必须界定清楚,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这样追究责任后被追究者才会服气。

二是社区民警工作的统一规范问题。在对我市社区警务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有的社区民警工作日志记得很详细,包括一些变动情况也很清楚、及时,全面反映了责任区工作情况,很好地体现了规范化的要求。有的过于简单,一件事、一项工作只记一句话;还有的一个月只记了四、五篇。这既不规范,也谈不上做好基础工作。因此,必须增强社区民警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社区民警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根据社区民警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要求必须明确,要有相应的记录,以便于检查考核,逐步使工作走向规范化。只有工作规范了,才能减少随意性,才能持久。今后即便所长变了,规范没变,工作照样有连续性。因此,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应真正把社区警务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精心实施,主动深入社区,了解、熟悉社区的工作方式,研究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以促进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要组织、发动广大基层民警,深刻认识这一战略决策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使基层广大民警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工作之中。

三是社区警务与社区工作的关系问题。社区警务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警务工作要主动融入社区工作。社区警务只有依托社区、依靠社区才有生命力。社区民警要协助社区做好各项服务、疏导、管理工作,包括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社区,以减轻政府压力。也可以通过组织社区群众来开展专业的、半专业的,有偿的、义务的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既解决了维护社会治安力量不足的问题,又替政府分忧,缓解了就业压力。也就是说,社区警务工作必须与社区建设同步,积极参与治安治理。特别是在社区划分和组织建设过程中,公安机关要以有利于社会治安管理、有利于警力的合理布局、有利于警务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原则出发,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是社区民警的教育培训问题。社区警务工作对社区民警的要求很高,既要懂社会学,又要懂心理学;既要会破案,又要会管理,还要组织群众搞各类防范。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社区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保障正常的教育训练时间,认真组织落实。现在全国公安机关因执行公务被犯罪分子袭击而导致伤亡的主要是派出所民警、巡警。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不确定的人群,有好人也有坏人,一定要加强训练,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好自己,制服违法犯罪分子。要把严格执行枪支管理规定与保护民警安全有机结合起来,为民警执勤执法提供必要的武器装备,切实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1][英]弗兰克.利什曼,巴迪.洛迪夫,斯蒂芬P.萨维奇主编,吴开清等译.警务工作之核心问题[M].群众出版社,2000.

[2]倪海英.社区警务教程[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3]刘建国等.社区警务工作与警务规范[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4]张兆端.社区警务[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5]李健和.关于社区警务几个问题的思考[J].公安大学学报,2002,(01).

The Research on Building Tianjin Community Policing

LI Yue

(Tianjin Public Security Prof essional College,Tianjin 300382 China)

The co mmunity policing has developed its own theories with rich contents.Based on t he real sit uations of Tianjin's co mmunity constr uction and co 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social security,this thesis tries to find the conj unction point bet ween the service of community police and t he co mmunity residents.

politics;co mmunity management;ser vice for the people

D631.41

A

1673-582X(2011)09-0032-04

2011-04-20

李悦(1977-),女,天津市人,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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