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丹
(南开大学金融系,天津市 300071)
新巴塞尔协议加强银行监管核心思想分析
李 丹
(南开大学金融系,天津市 300071)
2009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控的国际框架》的征求意见稿,对现行资本监管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并建立新的流动性监管标准。文件体现了巴塞尔委员会为解决金融危机所暴露出的银行监管方面的问题而采取的整体策略。从此次金融危机对银行国际监管体系的影响入手,旨在对国际监管框架修订的核心内容加以整理归纳,并将修订可能对商业银行现有运行产生的影响加以分析。
金融学;银行监管;巴塞尔协议;资本流动性
在2008年9月爆发的金融危机中,银行业成为受到冲击最为显著的领域,对于银行业监管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反思和改进成为业界思考的重点。在全球金融监管框架体系中,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一直积极推动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巴塞尔新、旧资本协议的统称,Basel II和Basel I)成为最受关注的监管准则之一。
尽管此次金融危机不能归咎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但危机中也确实暴露了新协议的诸多不足,具体包括:
其一、目前的监管理念强调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而忽略了金融业在危机来临时普遍面临的系统性风险;
其二、当前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顺周期因素加剧了危机来临时的波动性;
顺周期性指监管当局对监管资本的要求客观上会通过影响银行体系的信贷行为而放大经济周期的影响,加剧经济波动。比如,在经济收缩阶段,由于风险暴露、违约率和损失率的提高、金融资产的价格波动加大,银行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可能增加。按照资本协议的要求,银行需要提高资本金准备,而同时,资本由于冲销损失却出现下降。在资本约束和主动避险的双重作用下,银行必然收缩信贷规模,从而使实体经济进一步萎缩。
其三、用资本充足率作为唯一的标准来衡量金融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待商榷;
其四、新资本协议对银行交易账户中新增风险估计不足,对资产证券化的资本计提不足;
其五、新资本协议假定银行资本小于或等于零时银行面临破产,但实际上,银行破产主要来源于清偿能力不足,即流动性短缺;
其六、对模型的过度依赖。
按照巴塞尔资本协议,流动性低、市场交易不频繁的金融产品定价越来越多地采用盯住模型(mark to model)的计价方式,风险度量对模型的依赖性日益增大。但模型存在自变量因子相关性增加、滞后于产品创新、忽略“定性”分析等缺点。危机爆发后,针对以上种种问题,巴塞尔委员会在2009年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文件,内容涉及对整体性框架的修订、对流动性风险管理不足的补充、对市场风险监管、对压力测试的指导、对公运价值会计准则和对跨境银行的监管等方面。
2009年12月,巴塞尔委员发布了两个征求意见稿(《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控的国际框架》),对现行资本监管标准进行修订。2010年上半年,委员会组织全球监管机构和银行根据新标准进行数据填报和影响评估,并在2010年底前完成新标准的全面校准。在此,根据这两个文件,重点介绍巴塞尔委员会在金融危机后对新协议的修订思路和要点。
(一)第一支柱下资本要求的提高和模型的改进
在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第一支柱下,巴塞尔委员会从以下三个方面对监管标准和实施方法进行深化和细化:
1.对资本质量和规模的要求更高
(1)提高对一级资本的质量要求,一级资本的主要构成必须是普通股和留存收益;
(2)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将作为扣减项从资本中扣除;
(3)监管部门可以引入逆周期资本充足制度,在经济上升阶段增加缓冲资本,在经济衰退期减少缓冲资本要求;
(4)建议银行建立高于最低资本要求的超额资本计提制度;
(5)对二级资本工具的赎回激励条款加以限制,不再要求二级资本相对一级资本的占比不超过100%;
(6)引入最大杠杆率作为资本监管的最低保障机制,以控制由于金融创新过度造成金融体系脆弱。
2.提高对流动性风险的监管要求
现任巴塞尔委员会主席Nout Wellink指出:“资本是银行系统稳健运行的必要非充分条件,但与资本监管同等重要的还包括对于流动性的监管”。对流动性监管准则的修订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在银行内部建立流动性风险控制的合理流程并进行成本分摊;
(2)建立一套稳健的流动性风险测量体系,尤其是对表外业务和证券化业务中潜在的流动性风险的测量。
3.市场风险衡量模型的补充和改进
(1)通过了交易账户的资本计提规则,以更高的资本要求来反映复杂交易活动的信用风险。
(2)引入压力测试方法作为VaR模型的重要补充,以弥补其严格的正态分布假设和对尾部风险估计不足的缺点。
4.对大型银行建立附加的资本要求和分业经营要求
要求对系统有重要影响力的“大而不倒”银行持有比平均水平高的资本充足率。这个方法实施的难度大,其前提是需要确定哪些银行是对系统有重要影响力且“大而不倒”的标准。
另外,将传统狭义范围的银行业务同高风险投资银行业务分离,即重新实施分业经营制度,并明确从事高风险业务的金融机构要自行解决经营问题。
(二)第二支柱下监管水平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
1.监管覆盖面扩大
监管的范围将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领域扩大到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和信息科技风险等范畴,实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扩大监管范围,首先针对那些在金融危机中暴露的未被准确衡量和捕捉的风险,如未被完全识别的表外业务、证券化业务的相关风险,特别是声誉风险、隐性支持风险以及流动性便利、单线担保和三方担保的风险暴露等,对交易账户下的新增风险也要建立适当的监督检查流程。
2.监管水平和标准的提高
从独立性和透明度入手,提高监管机构的治理结构。监管机构应加强与管理对象间的沟通与协作,了解内部模型的缺陷与不足;加强不同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对系统风险进行衡量和预警,在监管机构、央行和财政部之间建立危机协调机制和突发应急预案;加强压力测试的定期化、合理化和有效化,并将其结果作为资本评估体系的重要部分。
3.激励机制的改进
对激励机制的改进主要在于对薪酬政策的设计,建立与银行的长期目标相一致的薪酬机制,避免对不合理的风险承担产生激励,并在薪酬决策中充分考虑风险管理,实行薪酬发放、风险度量和风险结果在目标上的一致。
(三)第三支柱下信息披露要求的完善
1.一级资本的构成必须完全对外披露;
2.对流动性风险的状况,要定期公开披露其风险状况和管理方面的定量、定性信息;3.对于证券化、表外风险暴露和交易账户下的信息披露要求给予详细的指引;4.对于银行薪酬发放需要更加清晰和及时的信息披露。
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演变过程来看,银行监管的核心思想是通过资本充足率约束来控制银行对杠杆的使用,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通过采用高质量的风险量化模型来核算风险资产。此次危机表明,对资本充足率进行严格监管,以应对潜在风险的做法是必要的。而在对危机的反思中,各国对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和质量的要求已逐步达成共识。
中国银监会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改进思路的要求,对中国银行业的监管实施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的要求;颁布一系列落实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指引性文件(如:《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等),进一步深化和细化监管范围和方法,加强过程监管和原则监管,强化银行内激励机制;组织全国性商业银行对征求意见稿中的杠杆率、资本规模和流动性指标进行定量测算和意见反馈,积极参与国际监管规则的制定与讨论。监管当局的种种举措标志着在中国实施巴塞尔资本协议和严格资本控制的趋势,而监管政策导向对银行的影响将涉及如下方面:
(一)监管政策对资本充足率要求不断提高
从2004年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来,中国银行业监管进入了以强化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审慎监管新阶段。随着后危机时代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修订的步伐加快,银监会围绕资本充足率问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文件。这些迹象表明,中国银行业的资本监管将日趋严格。2009年底我国银监会公布“及时把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从8%提高到10%(中小银行)和11%(大型银行),把拨备覆盖率要求从过去的100%提高到13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到150%”。这在大幅度提高银行业整体资本压力的同时,对银行的盈利能力也造成压力。
(二)对核心资本质量的要求提高,次级债等附属资本补充形式受到限制,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将成为银行资本补充的主要形式
未来银行将被要求更加重视一级资本(核心资本)质量,核心资本主要由普通股与盈余利润构成。监管当局将提高对银行在利润分配方面扩大资本留存比率建立超额资本储备的要求。次级债等风险较大的资本形式有限制地被允许计入附属资本范畴,同时,银行间交叉持有现象将被严格地控制。监管当局对核心资本质量要求的提高和对附属资本的限制,将促使未来几年内银行业在一级资本市场出现新一轮融资高潮。
(三)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的互补作用
杠杆率作为风险资本要求的补充措施,将为银行的资产负债规模确定底线,以缓释去杠杆化带来的不确定风险。银行将被迫缩小杠杆倍数,缩小主动负债规模,从而使资产负债规模的扩张速度大大受限。杠杆率的计算简单、透明,可以防止模型风险和计量错误引发的对监管要求的规避。
(四)流动性风险管理将成为银行监管的核心之一
市场恐慌造成的流动性断裂成为此次金融危机的助推器,银行流动性日益依赖于同业市场回购交易使得系统风险爆发的破坏力增大。未来监管将要求银行有高质量的流动性资产缓冲,让银行更加注重对负债结构的管理而不是过度依赖短期融资市场,从而减少到期转换,降低系统流动性风险。但限制单个银行及银行体系到期转换程度将导致融资成本增加。理论上,对流动性的严格要求会对长期投资有边际负面影响,从而影响经济增长,但好处是会减少不稳定性,因此银行需要在稳定性和增长性之间作出权衡。
(五)薪酬制度将在银行风险管控、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导向作用
根据银监局发布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行绩效薪酬将由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决定,薪酬与风险挂钩,将风险控制指标作为薪酬考核发放的重要依据。风险成本控制指标至少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案件风险率、杠杆率等。以上指标的达标情况还将与未来年度薪酬增长幅度紧密挂钩。
(六)逆周期性要求在资本计提和准备金计提方面的影响
监管当局将要求银行建立前瞻性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扩大资本留存建立超额资本,提出高于最低资本要求的目标比例,正常时期银行应达到该目标比例,否则将限制银行风险资产扩张、盈利分配、股票回购和奖金发放,强化内部资本积累;建立与信贷过快增长挂钩的超额资本要求,贷款过快增长时期,银行需增加资本积累,贷款增速下降,弱化银行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负反馈效应。
[1]叶景聪.《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及其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J].上海经济研究,2001,(10).
[2]杜金岷,胡卓钊.论“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局限与改进[J].学术研究,2003,(12).
[3]刘明红.巴塞尔协议的新框架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启示[J].南方金融,2003(12).
[4]毛晓威,巴曙松.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的演变与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新进展[J].国际金融研究,2001,(4).
[5]周仲飞.巴塞尔国际银行监管合作模式的缺陷及完善[J].法学评论,2003,(1).
Abstra c t:In December 2009,Basel Committee released consultative documents of Strengthening the Resilience of the Banking Sector and International Framework for Liquidity Risk Measurement,Standards and Monitoring which amended and supplemented current capital supervision standard and set up new standard for liquidity supervision.The document embodies the overall strategy taken by Basel Committee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banking supervision exposed in Financial Crisis.Starting from the influence of the Financial Crisis on international supervision system of banking,this paper aims at generalizing and summarizing the core content of international supervision framework after supplement.It also analyzes the possible impacts of the supplement on the current running of commercial banks.
Key words:finance;banking supervision;Basel Accord;capital liquidity
Analysis on Core Idea of New Basel Accord on Strengthening Banking Supervision
LI Dan
(Financial Department of Nankai University,Tianjin 300071 China)
F830
A
1673-582X(2011)01-0096-04
2010-10-23
李丹(1982-),女,天津市人,中国银行天津分行职员,南开大学金融学在职硕士研究生,从事金融工作和金融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