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祥,王佑嘉
(江苏大学 外国语学院, 江苏 镇江 212013)
标语是用简短文字写出的有宣传鼓动作用的口号。标语既有公文语体准确、简洁的特点,又有政论语体严谨性、鼓动性的特点,既能在理智上启发人们,又能在情感上打动人们,在影响社会舆论和文化传播中,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起着不可忽视的导向作用,它的意义十分重大。[1]
世博会有世界第一展览的美誉,世博标语是推动民众参与世博会的重要渠道。准确、合乎规范的世博标语,不仅是展示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重要渠道,而且对创造良好的国际化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讨论了传统功能主义翻译观影响下重功能轻形式的标语翻译策略的不足,从接受理论的角度对世博主题标语的翻译进行赏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可操作性强的标语翻译的原则和方法。
Newmark基于Bühler的语言功能理论,将语言功能分为六类: 表达功能、信息功能、召唤功能、美学功能、表情功能和元语言功能。而召唤型文本强调以读者为中心,召唤读者按照作者意图做出反应。以此为判断标准,标语正体现了这种召唤功能。在布勒语言功能理论的基础上,德国学者赖斯进一步指出,与召唤功能相对应的文本属于“感染文本”或“以诉请为重的”文本(appeal-focused text)。她指出,“感染文本主要是传递信息中所包含的非语言目的,其信息内容所采用的语言形式仅仅是次要而已。”[2]这类文本注重其最后的效果,往往具有某种与文本受众“对话”的性质,重点是呼吁、说服、劝阻文本读者采取某种行动。哈蒂姆认为,“这类文本需要译者注意文本预期达到的文本外效果,即使这样不得不以牺牲形式和内容为代价”。[3]在功能主义翻译观的指导下,翻译的成功与否决定于欲达到的目的是否完成,翻译目的决定了具体的翻译策略。[4]可见,对此类译文的主要评价标准是看译文在目标语读者身上产生的效果是否与源文在源文读者身上产生的效果相同。强调翻译效果,强调意译、强调功能而不注重形式的翻译策略长期以来都被认为是翻译标语的最佳方法之一。
赖斯提出的针对“感染文本”的以效果和功能为中心的方法确实能帮助译者迅速把握原文的核心与重点信息,让翻译活动有目的地进行,有的放矢地组织译文,不会盲目没有纲领,有助于使译文能够符合目的语的文本和文化规范,而不拘泥于原文的形式和结构,让译者有更大的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但是过分强调原文的功能而忽略原文的形式,用意译的翻译策略来翻译一切标语的做法过于绝对,会影响读者对原文接收,造成读者的反应与预期效果比较大的出入,因此传统功能主义翻译观不能作为一切标语翻译策略的指导论。
接受理论,亦称接受美学,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源于现象学和阐释学,以姚斯、伊瑟尔等为代表。“它的创立导致了文学研究以文本为中心转移到以读者为中心,从而使文学研究的趋向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5]接受理论对传统的文学理论只局限于对作者和文学作品本身的研究而忽视了读者的阅读和接受的事实提出挑战, 把文学审美鉴赏的重心从作者和作品转向了读者,认为艺术作品只有经过读者的积极参与和传递,才具有历史生命,形成了“读者中心论”(又叫“接受者中心论”)。也就是说,读者的阅读活动、接受程度、审美情趣等因素对作品的意义和价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接受理论认为,文学作品有两极:艺术的和审美的。艺术的一极是作者的文本,审美的一极是由读者实现的。从接受美学的视角看标语的翻译,标语的作者和译者仅是艺术的一极,标语价值的实现显然还有赖于读者的审美。翻译文本只有经过读者的审美参与才能获得真正的生命,才具有确实的意义和价值。读者处在标语的“生产—传播—接受”运作体系中最为显著的位置,一条标语能否在跨文化语境下获得成功取决于读者对翻译文本的审美认同。
标语是一种重要的公共揭示语,简称“公示语”,其语言特点是高度凝练,言简意赅,意蕴深厚,其目的就是用简短文字表达出宣传鼓动作用,其翻译是一种再创造的过程,读者对译文的接受程度是评判翻译成败的一个重要指标。那如何评判标语译文的可接受性呢?首先,从语言的角度看,标语译文由句子组成,因此首先要满足构成句子的必要条件。可接受性强的句子是那些更多为人们所使用,通俗易懂,不累赘、更自然的句子。[6]其次,标语译文也是一个语篇单位,因此也要满足构成一个语篇的条件。语篇应该符合接受者的期望,能被接受。最后,从文化的角度而言,标语译文应该能够最大程度传递本土文化信息。可见,可接受性的高低直接影响标语翻译的效果。
对于部分标语,确实如赖斯所言,相对于其表达的意思,语言的组织形式只居于从属地位,即语言功能的实现不依赖于语言形式,或很少依赖于语言的形式。对于此类标语的翻译,曼迪提出的翻译策略如表1所示。
表1[7]
对于此类语言组织形式居于从属地位、文体特征不突出的标语,曼迪认为采用“归化”翻译方法,旨在制造译文与源文在读者中的同等效果。
但亦有相当一部分标语语言特点鲜明,短小精悍,在形式上有独到之处,甚至其形式在相当程度上有助于实现标语的内容,或在语义、句法上与众不同,或在词汇、修辞上别具一格,与表达的内容交相辉映,给人形成心灵冲击,让人一见难忘,激发作者做出标语创作人所预期的反应。这种形式与内容功能紧密结合的标语,如果译文不考虑原文的语言组织形式和文体特点,就不能传达原文的形式之美,不能使读者享受到原文形式特点所暗含的审美,那么读者的反应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接受理论指导下,根据标语的不同选择不同的翻译策略。对于形式与功能紧密结合的标语的翻译,不仅要采取意译的方法,还应保留标语的语言文体特征,使直译与意译相结合,既要注重原文要表达的功能,又要注重原文的形式,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获得心灵冲击,以达到标语创作的预期结果。
上海世博会的英文主题“Better City, Better Life”是数年前申办世博会是定好的,中文主题标语“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是根据其英文主题翻译过来的。对于这个标语的译文,褒贬不一。支持者认为中文译文琅琅上口,言简意赅;反对者认为译文破坏了原标语的整齐的形式和美好的音效。
“Better City, Better Life” 从其形式上来看,逗号前的名词短语与逗号后的名词短语均由两个单词组成且字母数相同,具有类似ABAB式的修辞效果,读起来琅琅上口,余味不绝,既能激发读者的反应,体现召唤功能,还能使读者从语言的形式中得到审美的体验,实现美学功能。这几个单词的字面意义,是 “更好的城市,更好的生活”。当然这是一个简略语。省略了主语“我们(人)”。我们可以将其补充完整为:我们希望有更好的城市和更好的生活;我们要让我们居住的城市和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我们要建设更美好的城市,我们要拥有更美好的生活;等等。对于这个标语的翻译主要有两种:
译文一:“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这是官方的译文,很容易看出此译文对原文句式做了很大的变动,原文的平行短语被译为主谓宾结构,句子因此少了原文的排比的修辞特点,并且译文中多了“让”这个字,明显表达了“城市”和“生活”这两个词之间的关系,回译成英语为“cities make life more wonderful”,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读者所设想的联系关系,减少了读者的想象空间。原文中用了两个“better”,隐含了当今城市与预期城市之间生活质量的对比,但译文中这种隐含逻辑关系不复存在。一个“让”字,建立了新的逻辑联系,即城市更好了,生活必然更美好,给人一种生活若要美好,则要依靠城市的感觉。我们不禁有这样的疑问:更好的城市能够让人们享有更好的生活,对大多数人来讲,或许是现实,或许是期冀。但城市本身就可以让生活更美好?怎么想都是有些牵强。城市本身不会让人们的生活更美好,只有充分发挥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把城市建设成更加适合人居住的地方,才能使生活更美好。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城市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城市生活也越来越面临一系列挑战:高密度的城市生活模式不免引发空间冲突、文化摩擦、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如果不加控制,城市的无序扩展会加剧这些问题,最终侵蚀城市的活力、影响城市生活的质量。可见,城市不能使所有人的生活更美好,即使人们把城市建设的更繁华,让生活更便利,还是有人不喜欢在城市里,更喜欢生活在不繁华不便利的乡村里,那又怎么解释呢? 而在原文中,“城市”与“生活”这两个信息处于平等地位,没有孰轻孰重之分。
译文二:“更美好的城市,更美好的生活。”
这是根据原文的字面意义和组合形式直译过来的,没有用上任何连接词,对此句意的理解主要靠人们对各个成分之间联系的推测,正符合中文“意合”的句式特点。潜在之意为随着城市变得更好,人们的生活将不断得到改善,没有强加给人的意思,且意义在读者的阅读中渐渐渗透,不断强化,让读者自己理解,深入内心。此外,在音响方面,译文读起来铿锵有力,前后字数相等,言简意赅,更符合原标语的音响特点。
综合对比上面两种译文,在翻译策略上,两者不尽相同。虽然两者都在不同程度上能表达原文的语用效果,但读者从中获得的审美不尽相同,从而导致读者接受不同。译文一在形式上对原文改动较大,基本上遵循了功能主义重内容功能而不重形式的翻译方法,类似奈达的动态对等的翻译策略;译文二采取了字词对应的直译方法,尽量保留了译文在形式与目的上的一致,在表现原文的召唤功能的同时,也反映了其美学功能,忠实复制了原文的文体特点。虽然两种译文殊途同归,都能表达对世博会的美好期盼和展望,唤起读者内心的感受,但程度不一。相对而言,笔者认为译文二文体特点更为丰富,不仅准确而深刻地表达了原文的意思,在形式上也整齐对称,能更加充分发挥读者的主观能动性与参与性,能给读者更大的触动,激发他们的创造性想象,有利于标语的传播,有利于标语作者预期目标的实现,读者的接受程度相对更高。因此,从被作者接受的角度来讲,译文二更为可取。
作为“感染文本”的标语,由于其所负载的宣传鼓动使命,更加需要读者的参与接受。传统的功能主义翻译策略,如赖斯所言的只采用重功能而不重形式的翻译方法太过片面,不适合所有标语的翻译。如今越来越多标语注重表达的形式与表达内容之间紧密结合,翻译过程中如果不考虑原文文体特点,就无法传达原文的形式美,对译文读者的效果则很有可能不如原文对原文读者的效果,不会带给读者多重的阅读审美享受。因此,在翻译过程中,需要在接受理论的指导下,认真分析原文文本特点,对于形式与内容相对独立的标语,则可以采用意译的方法,简介明了地表达原文的意思;对于形式与内容紧密结合的标语,即形式已经成为其所要传达的内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标语,在翻译时不仅要译出标语所要传达的信息与预期意义,还要对标语的语言形式作详尽的文体分析,尽量翻译出原文的文体形式之美,提高对外宣传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鲁卫东.标语写作七忌[J]. 应用写作杂志社, 2003(10).
[2]Reiss, Katharina. Tape, Kind and Individuality of Text: Decision Making in Translation [A].London and/New York: Routledge, 2000.
[3]Hatim, Basil. Teaching and Researching Translation [M]. Pearn Education Limited, 2001:78.
[4]张南峰. 中西译学批评[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5]穆雷.接受理论与习语翻译[J].外语研究,1990,(1): 61-66.
[6]Chomsky N. 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 [M ]. Massachusetts: The M. I. T. Press, 1965.
[7]Munday, Jeremy. 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 [M]. Routledge,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