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黎明
关于开放大学
——开放大学课程衔接和转换的模式研究
□杨黎明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开放大学(Open University)是国外 20世纪70年代初出现的以广播、电视、函授与暑期学校相结合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自诞生之日起颇受世界各国欢迎和重视。开放大学既是大学教育机构又是终身教育机构,其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多元性。著名的如英国开放大学(Open University,UK)。
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全体、全方位的开放特征是不容置疑的,但从总体上来说,至少在当今中国,人们一般总是首先希望通过第一条教育途径(全日制的,连续的,从学校到学校的教育途径)接受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往往不会成为他(她)们的首选。所以在开放大学顶层设计的时候,我们需要更多关注通过第二条教育途径(非全日制的,不连续的,学校和企业、社会交替的教育途径)进入高等教育的年轻人。
立交桥之所以能够顺利通行的关键是匝道,终身学习立交桥构筑的关键是课程,核心是课程的衔接和转换。较长时间以来,各国的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不少有效的策略,其中较有影响的是协议转换模式和认证转换模式。
协议转换模式,以欧盟和北美为代表。欧洲学分互认系统(ECTS)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基于全球化的压力和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欧洲各国采取一致行动,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竞争力。“伊拉斯莫斯”计划和“博洛尼亚”进程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措施。“伊拉斯莫斯”计划主要涉及学生在欧盟内部的流动,包括大学间的合作,学生、教师的流动和学术网络的建设;“博洛尼亚”进程的标志分别为索邦宣言、博洛尼亚宣言以及此后召开的布拉格和柏林会议。其最终目标是:到2010年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通过采用学分制度,实现学位制度的灵活性,承认以往在欧洲不同大学所获得的学分,允许学生在任何时间、以不同背景入校,提高学位和学历,增强和促进学生、教师的流动。协议转换模式通常在同级同类学校之间进行,各校通过协议,认同互相间的学籍和课程学分,各校可以在各自课程的基础上展开或作较少的变化,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实行。
认证转换模式,以韩国的转换为代表。1994年,韩国成立了教育改革总统委员会(PCER),学分累积制度(CBS)就是该项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是一种开放的教育体系,它认可在学校内和学校外的各种不同的学习经历,当求学者积累的学分达到所规定的要求时,就可以申请相应的学位证书。其目的在于提供多种受教育机会,促进求学者终身学习。学分累积制度的实行是教育从封闭走向开放的转折点。学分累积制度建立了实现终身学习社会和开放教育的基础。不同的课程经过专门的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之后进行转换,转换方式客观公正,在认证总量有限的情况下运行,显然没有多大问题,但是,如果需要认证的数量达到天文数量级时,几乎就是一个无解的题。
我们提出如下新的框架转换或整体转换模式,即整体设计各级各类教育的框架课程以及与他们相应配套的桥梁课程,因为在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到各级各类课程之间的衔接和转换问题,所以在真正实现衔接和转换时就变得异常简单了。
基本理论假设:职业教育各层次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他们之间可以而且应该互相衔接和转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层次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他们之间可以而且应该互相衔接和转换;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他们之间可以而且应该互相衔接和转换;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他们之间可以而且应该互相衔接和转换。这样,一定的职业培训框架课程,比如国家职业资格4级证书课程,加上相对应的桥梁课程就能顺利转换成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课程;中等职业教育的框架课程,加上相对应的桥梁课程就能顺利转换成高等职业教育(专科)课程;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框架课程,加上相对应的桥梁课程就能顺利转换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课程;职业高等教育(本科)的框架课程,加上相对应的桥梁课程就能顺利转换成普通高等教育课程。反之也相同,普通高等教育的框架课程,加上相对应的桥梁课程也能顺利转换成职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
框架转换或整体转换模式的实现需要解决两大难题,教学文件的整体设计和课程学分从一般学分到标准学分和有效学分的转换,需要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得到完善。
责任编辑 殷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