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黎明
关于职业教育的就业
——就业质量应成为评价职业教育的最终指标
□杨黎明
新近颁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又指出:职业教育的发展既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又要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如何评价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保证就业率基础之上的就业质量应成为评价职业教育的最终指标。
招生和就业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两个重要环节,第一,要招到学生和招到质量较高的学生,这是进口问题;第二,毕业生还要找到就业岗位和找到质量较高的就业岗位,这是出口问题。招不到学生,职业院校就没有服务对象,分不出去,职业院校的服务最终就无法实现。进出口两旺的职业院校就是当今理想的职业院校。就全国的范围来说,招生和就业相比,就业的矛盾更为突出,就业问题是职业教育的重中之重。
计划经济条件下职业院校的毕业生是通过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的,用人单位只能被动接受员工;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主动地选择其所需的员工,符合企业要求的毕业生被录用,反之则找不到工作。用就业率作为职业教育的评价指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提出来的,以就业率的高低来判断职业教育的成功与否是历史的进步。
但是,随之又出现了其它若干问题,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就业了,但三个月、半年之后就失业了;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就业了,但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差甚远;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就业了,但工资报酬还不尽如人意;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就业了,但缺乏进一步的发展空间等等。同为就业,彼此之间的距离相差甚远。人们就开始思考,需要对就业率的指标加以完善,保证就业率基础之上的就业质量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这里所说的就业质量通常是由就业率、对口率、稳定率、晋升率、工资水平、毕业生满意率和企业满意率组成。就业率是学生是否受到用人单位欢迎的主要标志;对口率是学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岗位之间的大类对口情况;稳定率是学生毕业若干年后,在所从事的职业岗位上工作持续的时间;晋升率是与同类职业院校相比,学生在职位上的晋升情况;工资水平是职业院校某大类专业所培养学生的平均工资水平;毕业生满意率是学生毕业之后对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价,是学生对母校忠诚度的体现;企业满意率是社会用人单位对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总体评价。
就业质量的比较需要有一个参照系,下面我们以东西部建筑业劳动者的薪金状况作为参照系加以分析。东部的建筑业市场(以上海、浙江、江苏为例),技术工人每天的收入报酬约为120-150元,以下限计算,一月的收入约为2400元左右;普通工人每天的收入报酬约为80-100元,以下限计算,一月的收入约为1600元左右;西部的建筑业市场(以贵州、四川、广西为例),技术工人每天的收入报酬约为100-120元,以下限计算,一月的收入约为2000元左右;普通工人每天的收入报酬约为50-80元,以下限计算,一月的收入约为1000元左右。对于职业院校的毕业生来说,由于工作性质,劳动强度,人文关怀,发展机遇等诸多原因,其收入报酬略低于技术工人是可以接受的。当我们将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现有员工的工资水平作一比较,再将本校的毕业生和他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作一比较,就能判断出本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我国某东部城市将当前中职生较高质量就业定量为每月工资收入为2000元,是值得赞赏的一种做法。
以就业质量作为评价指标并不否定就业率,就业率仍然是就业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就业质量的全部,保证就业率基础之上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要比单一就业率的评价指标深刻、科学得多。较低的评价标准容易使人们沾沾自喜,容易掩盖自身的不足,而较高的评价标准能够让我们找到差距,激励向更高的目标奋斗。评价指标从就业率到就业质量变化给示范性职业院校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 殷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