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职校企合作 培养企业适用人才*

2011-02-20 22:19王建林
职业教育研究 2011年12期
关键词:校企中职职业

王建林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53)

推进中职校企合作 培养企业适用人才*

王建林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53)

分析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职教育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职学校和企业双方如何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下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通过合作模式多样化为社会和企业培养适用的技能人才;介绍了浙江省中职学校在摸索校企合作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和值得推广的经验。

中等职业学校;企业;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

校企合作是增强中职学校发展活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法宝,是职业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提高中职学校的办学实力,就要实施“在校企合作中找出路,在校企合作中求发展”的策略。

中职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职学校在校企合作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责任不明确,政策有效性欠缺

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要求过低,没有从法律上明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对企业在参与合作教育中可能遇到的法律纠纷,如泄密行为、劳动报酬等也没有明确的法律处置意见。此外,我国目前关于校企联合办学的规定多是以有关部门的 “决定”、“意见”、“办法”等形式出现,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因而缺乏保证实施的强制力。对企业参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行为,虽然有关法律和政策也有若干表述,但都过于原则、笼统,缺少相关配套规定,缺乏实施细则和可操作性,基本上不能有效实施。

(二)校企双方合作目的不一致

作为教育组织的学校以育人为目标,追求社会效益;而作为社会经济组织的企业则以赢利为目标,追求经济效益,两者目的不一致。同时,部分中职学校参与校企合作的主要出发点是完成就业任务,脱离了合作教育的本质要求;而国内大多数企业认为,培养社会适用人才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只是选择人才,不参与或很少参与人才的培养。甚至部分企业在出现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本身利益与社会利益冲突时,把培训教育学生视为额外负担。

(三)校企合作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中职学校为了解决学生顶岗实习问题而进行校企合作,并未能考虑内部条件和学生发展需求,没有充分考虑学生实习岗位对专业技能培养的有效性,甚至与专业脱节,导致学生对顶岗实习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某些合作企业管理不规范,没有按《劳动合同法》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学生在心理和生理上都无法接受,使得一些学生和家长对此产生怀疑,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四)校企合作深度不够

中职学校办学越是向纵深发展,越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目前中职校企合作层次普遍偏低,模式单一,深度不够,一些企业只安排学生参与较低技术含量的顶岗实习,欠缺技能培养和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中职学校运作机制和企业运作机制、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存在较大差异,还没有真正融合,使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以及受教育者从“学生、职业人到社会人”的角色转化受到一定的制约。

中职校企合作的实施路径

校企合作是提升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由途径。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共同努力,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校企合作机制。

(一)政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校企合作的推动力

国家在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是校企合作的第一推动力。只有在一定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下,才能实现校企双方、教育行政部门与行业组织等各方面的协调与合作。

完善法律体系,明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法律责任 抓住国家修订《职业教育法》的契机,在法律中明确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规范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中的法律行为。同时,对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新增可供调解的法律条文。

加强政策支持,增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 政府要加强经费、资源、信息的统筹,协调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企业利益和学校利益。根据国家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区的中职学校发展水平和区域经济发展制定并细化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政策、条例等。针对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利益损失,如企业在中职学校投资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向中职学校捐赠设备、提供奖学金、接收实习生、指导学生实践教学、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和教材开发等,政府在税收、经费补助、职业教育教师资质认定等方面要有明确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形成互动、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

规范校企管理,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政府要规范合作管理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监督合作落实,评价合作成效。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工信、发改委、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税务、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面向企业、社会、院校做好系统的引导、组织和宣传工作,开展对企业“校企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仅把行业协会当作为企业服务的机构,还要将其打造成为学校和企业进行交流的平台,依托行业组织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策划、咨询、牵线、指导、评估等工作,为有效开展校企合作服务;将校企合作纳入企业评价指标,给予相应的经费奖励和表彰鼓励。

增加教育投入,加快适应校企合作的基础能力建设 政府积极宣传推广校企合作成果,支持、资助与新人才培养模式相匹配的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实践指导能力的培养培训,建立行业组织并行使一定的管理监督职能,切实做到让企业与中职学校都了解政府的优惠政策与措施,积极发挥导向作用,提高中职学校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

(二)中职学校从自身创造条件,增强校企合作的吸引力

增强合作意识,建立双赢机制 提升中职学校的合作意识,主动寻求综合性强、管理水平高且发展空间大的企业扩大校企合作,积极抢占就业市场。中职学校应根据企业需求培养企业适用的技能人才,真正做到围绕企业岗位来培训。此外,中职学校应积极主动地给予企业一定的补偿,如学校实训基地与企业生产基地融合,让企业员工共享学校教育资源,组织“双师型”教师团队为企业服务,促进合作双方的技术交流等。

提高办学水平,扩展交流领域 企业是否愿意参与校企合作的直接原因在于学校能否真正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学校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合理的专业设置、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齐全的教学设施、先进的实训基地条件、良好的育人环境、较高的教育质量来吸引企业主动参与人才培养。同时,广泛开展学校与政府、学校与行业企业、学校与学校之间的交流,以期从不同层面了解需求和信息,把握专业设置以及人才培养方向,提高办学水平。

深化教学改革,推动合作模式多元化 摒弃陈旧的人才培养模式,真正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实行“教学做”一体化,培养企业适用型技能人才。同时,要面向未来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专业建设要具有前瞻性,增强专业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此外,要提升校企合作层次和合作深度,推动合作模式多元化。

努力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职业学校提高服务社会,特别是服务企业的意识,积极设计开发满足企业要求的“教育产品”来服务企业,师生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新技术推广工作,大力开展企业员工培训,为企业培养本土化的适用人才。职业学校社会服务能力的加强,将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全日制在校学生的积极性。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开展“双元制”成人教育改革,建立“企业学院”,为企业培养适用人才,受到企业的广泛欢迎,大大提高了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浙江省中职学校校企合作的成效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虽然还存在诸多困难,但在探索中还是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一)政府制定优惠政策,搭建合作平台

为了实现中职学校技能型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需求有效对接,浙江省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杭州市政府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开展职业学校优秀校外实习基地、校企合作职工教育培训基地评选活动,同时也要求各区(县、市)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奖励,累计奖励经费370万元。宁波市于2009年3月开始实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旨在解决长久以来校企之间人才培养“两张皮”的难题。

(二)合作模式多样化,校企互利多赢

浙江省中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摸索出多种成功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按照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素与形式,可以概括为七种模式。

实习就业基地模式 也称“2+1”模式。学生前两年在校学习与实训,后一年到企业顶岗实习和毕业实践。实习结束后企业将对实习学生进行考核鉴定,优先录用优秀学生。

订单培养模式 学校与企业开展订单式培养,如湖州交通学校与湖州国际大酒店、湖州康达公交有限公司等签订了“订单式培养”协议;温州市瓯海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温州华侨饭店、阿旺美容美发休闲会所、港华汽修有限公司等企业开设了“华侨班”、“阿旺班”、“港华班”等。

产学研结合模式 学校创办与产业密切相关的企业,融教学、生产、科研、经营和服务为一体。如浙江信息工程学校依托五大实训基地建立了机械、电子、湖菜3个研发中心,面向教学、生产、技术开发和企业服务,并引进现代企业“6S”管理,使教学与生产紧密结合;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创办柑桔研究所,为学生提供了生产实习基地,形成了“瞄准市场设专业、依托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办强专业引产业”的办学特色。

实训基地模式 学校和企业共同建设或学校吸纳企业的资金、设备建设技能实训基地。如嵊州职技校与中益机械有限公司共建实训基地,后者无偿向学校提供价值500万元的设备,援助学校组建了“金工车间”、“加工中心”和“数控实训中心”;德清县职业中专与莫干山大酒店共建烹饪实验室;瑞安市轻工学校获得瑞庆机床公司免费提供的价值60万的9台数控机床,组建了数控实训中心。

职教集团模式 这是一种以名校和骨干企业为主导,相同区域、相同行业的学校与企业联合的职业教育组织。不仅形成多企多校的合作平台,而且从组织结构上连接了校企双方,形成了校企合作的聚集效益。到目前为止,浙江省已经组建了29个职教集团,有138所中职学校、37个行业协会、386个企业和25个科研院所参与其中。

专业建设模式 以加强专业建设为目的,学校聘请行业领导、企业管理人员和资深技术人员参与专业建设,建立专业指导委员会,就专业发展、课程设置等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实现学校教学与技能岗位对接。例如,杭州市成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商贸专业指导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金融事务专业指导委员会。又如,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与众泰汽车集团合作开办机车制造专业,杭州市中策职校邀请企业技术人员参与编写校本教材等等。

与区域产业群全方位合作模式 根据浙江省区域块状经济特色,有多所中职学校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如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依托当地的五金产业,建立了双赢的校企合作方式。还有一些学校重点扶持一批与当地块状经济发展紧密联系的新专业,如杭州市西湖区的旅游服务与管理(茶文化)、绍兴县的纺织技术、龙泉市的陶瓷制作技术、龙游县的造纸技术、衢州市的光伏技术等。

(三)学校主动服务企业,技能对接岗位

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派教师到企业进行岗位知识点、技能点的考察,了解企业的人才需求规格和标准;聘请企业技术能手一起编写适合的专业教材;按照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接受程度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做到前后连贯、承前启后。与此同时,许多中等职业学校还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与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有效地提高了企业员工的素质水平与管理水平。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方向日益明确,校企合作意识不断增强。在不断提升自身办学能力的基础上主动走向企业,寻求合作,服务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吸引企业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营造一种良好的校企合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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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8

A

1672-5727(2011)12-0014-02

王建林(1964—),男,浙江余杭人,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研究方向为中高职衔接与校企合作教育。

*本文系浙江省科技厅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企校共建企业学院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运行模式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09R30004)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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