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武林 (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局长 江苏南通 226006) ■文
司法行政之“中医五行”说
The‘Five Element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al Science’Theory about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张武林 (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局长 江苏南通 226006) ■文
司法行政系统即将迎来一个大有作为的历史机遇期。抓住这场机遇,需要紧扣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有一个精准把握,对实现基本现代化的职能要求有一个明确定位,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实践有一个深度思考。
思考一:司法行政如何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先行探索中扮演好“中医”角色?
笔者把公安工作比作“西医”,把司法行政工作比作“中医”,绝非一时性起。公安职能有如西医手术,以暴力为手段,如斧如锯,劈荆斩棘,闻者披靡;司法行政职能有如中医调养,以防范为目的,如栏如标,引导疏浚,大爱无声。二者差异,让人不禁想起扁鹊对其长兄医术的点评:“长兄治病于发作前,病除而不为人知,故名气不大;而我治病于严重时,穿针放血,开刀敷药,因此名气响亮。”理性告诉我们: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此即“防患于未然”。围绕《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和“十二五”规划的诸多关键词,无论是包容性增长、社会保障、民富优先,还是民生、破除“二元”体制等等,都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正如南通市委书记罗一民在全国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所介绍的:需要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掌控、从单一治标向长效治本转变。这不正与司法行政的“中医”职能相契合吗?哲学家泰戈尔说过:“埋在地下的树根使树枝产生了果实,但并不求什么回报”。南通在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孕育基本现代化 “金苹果”进程中,需要处理好 “打”与“防”、“堵”与 “疏”、“治”与 “调”、“标 ”与 “本”的关系,走“中西医”结合之路。司法行政将在扎根中拓展延伸,在深化中打造精品,甘作 “中医”,默默发挥自己无可替代的作用。
思考二:司法行政如何来完成“十二五”赋予的崇高使命?
以变应变。“五行”是中医学认识世界和生命运动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医排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注重统筹医治,因势利导,对症下药。郑玄在《洪范注》注曰:“行者,顺天行气也”。行,笔者以为就是一种顺时而变的运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经济利益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以适应变化,这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更为紧迫。司法行政在履行 “中医”职责过程中,不妨将 “五行”这一我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概念,结合具体职能启发智慧、灵活运用,从而另辟蹊径、独树一帜,打开社会管理创新的另一扇窗口。
木。“木曰曲直”,具有生长、舒畅等属性。南通作为“大调解”发源地,司法行政机关凭借 “化解矛盾解心结”的社会治理理念,不断完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 “排难解纷”、“止讼息争”、“疏通情理”、“以和为贵”的 “木”属性功效诠释得淋漓尽致。2010年 8月 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审议通过,自 2011年 1月 1日起施行。俗话说:独木难支,众木成林。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理应认真学习贯彻这一法律,在完善自身律调、证调、援调对接机制同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全面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 “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升南通心宽念纯、众人和合、臻善至美的城市品味,让人民调解的“东方之花”在长安土地上绽放得更加绚烂多姿。
水。“水曰润下”,具有清凉、滋润等属性。这正如同25年法制宣传工作,是一个普法入心田、润物细无声的渐进过程。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有必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成功经验,全面把握“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任务,充分认识法制宣传在全局中的职能定位,科学制定全市“六五”普法规划。更加注重新型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的要求,更加注重普法在助民、惠民、富民中的实效,更加注重法治文化对移风易俗潜移默化的影响。适应新科技和现代新兴传媒手段的发展,改进普法方式,搭建不同平台,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大中小学生、农民 (新市民)和全社会其他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领悟“五行”中“金”生“水”的奥义,将学法在全社会成为“钢性”需求,推动普法向高端发展。
火。“火曰炎上”,具有温热、升腾等属性。2010年 11月 30日,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来说注定是个不平凡的日子。“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首次被纳入南通“十二五”规划建议并获通过。这是全省率先对中央“十二五”规划中“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表述的生动实践。全市律师欢欣鼓舞,倍感振奋。今后,不仅全市律师工作,还有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南通法律援助工作,有着“公信天下,证出如山”美誉的南通公证工作,都将秉承“法律服务暖心窝”的宗旨,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和公益诚信精神培养,在政府决策、涉访涉诉、城市化、矛盾纠纷预警、经济转型升级、沿海开发等前沿领域积极配合、能动作为,激浊扬清尽显火热心肠,嫉恶好善温暖百姓心窝,弹出亲民爱民之曲,唱响维权维稳之歌,“众人拾柴火焰高”,助推全市发展再上新台阶。
金。“金曰从革”,具有清洁、收敛等属性。中央 “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作为司法行政管理的两大类特殊群体,如何管理创新才能体现出最大实效?笔者以为,特殊群体同样作为社会群体而存在,无法割裂对待。南通在向基本现代化迈进中,城市的整体生活理念早已从“人心思饱”向“人心思富”转变。此背景下,解决温饱也已不是控制重新犯罪的终极手段。“包容性发展”同样应该包容这部分人的发展,“民富论”同样不能忽视这部分人对富裕的朴素追求。要区分“好逸恶劳”和 “不满足现状”的区别,站在他们的角度想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南通司法行政机关将坚持“帮教跟着需求走”的工作思路,通过卓有成效的“精神扶心促其变、生活扶困暖其心、教育扶学辅其优、工作扶技安其身、发展扶业致其富”的工作模式,帮助其革除陋习、荡涤心灵、净化行为、融入社会。
土。“土曰稼穑”,具有生化、承载等属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形成过程中,着重指示“要有‘干货’”。“干货”区别于 “湿货”,因为不靠夸出来、不靠吹出来,而是靠实实在在地干出来。《周易》上说:君子以厚德载物。司法行政要结出“干货”成果,崇高的职业理想和深厚的职业素养是基础。这就如同稼穑一般,需要系统全体人员从学习、研究到播种、浇水,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我的团队我的团”来找寻归属,用“我的事业我的事”来认真对待,用“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来承载信念,在打拼“十二五”的历史长歌中留下属于自己的诗篇。
思考三:司法行政如何在社会管理中最大化实现自身效能?
中医“五行”是我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概念和辩证法在医疗领域的现实运用。其实,如果把整个社会比作一具躯体,为保证这具躯体不断强壮而远离病态,从认知隐喻学理论视角,“中医五行”说所衍生出来的认知方式和隐喻意义同样对司法行政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自身挖潜——“单品”服务还是 “打包”服务?“中医”往往不注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许是头痛医脚、脚痛医头。看似匪夷所思,实则是把人体环境统一对待,更注意事物的结构关系和运动形式,讲究整体概念。“五行”五者之间是相互滋生、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和变化规律。司法行政各部门看似独立行使着社会管理的职能,其实同样相互依存和制约,需要全盘考虑。例如:法制宣传若是缺位,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特殊群体法制意识淡薄,就会增加矛盾纠纷,增加刑事案件的发生率;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单一逐利而不讲诚信、缺乏公益心,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就会严重滞后,同样会激化矛盾,破坏稳定大局。费孝通先生说过:“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笔者认为,南通有必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改变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矫安帮管理服务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各处一地,各管一摊的分散局面,谋划建立统一的,集上述职能于一体的大型法律服务“超市”,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新尝试,变“单品”服务为“打包”服务,从而挖掘自身潜力,方便人民群众,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思维转变——“花钱治病”还是 “花钱防病”?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花钱防病,“疗效”胜过掏钱治病。这与“中医”注重养身不谋而合。与其扬汤止沸不如未雨绸缪!治病如此,社会管理亦如此!司法行政忠实扮演 “中医”角色,通过法制宣传提升理性意识,通过人民调解灌输“和合”思想,通过社矫安帮熄灭犯罪火苗,通过法律援助重燃生活希望,通过法律服务加强社会信任。每一次的履职都是对社会的一次 “保健”,一次 “体检”,强健社会肌体,清洁社会迂浊,预防社会病害。因此,加大投入,重视司法行政、扶持司法行政、倾斜司法行政不也正是一种社会管理创新?
(责任编辑 张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