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社会评选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2011-02-19 06:16赵海鸥
中国司法 2011年8期
关键词:评选活动司法部创先争优

第二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社会评选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7月 29日,司法部在北京举行第二届全国 “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 (以下简称 “双十佳”)社会评选活动启动仪式。本次评选活动旨在向社会展现法律援助工作五年来的改革发展历程,展示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进一步增强广大法律援助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他们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系统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热潮,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启动仪式并与有关同志共同触动启动仪式球,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双十佳”社会评选活动序幕正式拉开。

“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是司法部授予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援助领域的崇高荣誉称号。2006年司法部举办了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评选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得到社会的赞誉和肯定。评选活动成为展示法律援助发展成就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际,组织开展第二届“双十佳”评选活动,是法律援助系统创先争优的重要实践和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促进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双十佳”评选活动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评选范围的广泛性。在往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评选的基础上,增加了“十佳法律援助单位”的评选内容,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都可以参加评选,评选范围更加广泛。二是评选方式的社会性。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将社会评选作为整个评选活动的关键环节,通过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强调社会参与。三是评选活动的群众性。在报纸投票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投票方式,拓宽了群众的投票渠道,以投票结果作为最终评判标准。群众的广泛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检验,是保障评选活动公平公开公正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司法部高度重视“双十佳”评选活动,成立了第二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评选表彰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双十佳”评选活动顺利开展。本次评选活动确定法制日报社、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搜狐网、网易网、司法部政府网、法制网、普法网、中国法律援助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网为合作媒体。

启动仪式上播放了“双十佳”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先进事迹短片,充分展现了候选单位和个人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感人事迹,彰显了他们严于律己、服务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以及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不懈追求。

“双十佳”评选结果揭晓后,司法部将组织 “双十佳”演讲团进行巡回演讲,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大力弘扬法律援助先进事迹。

(赵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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