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遵循三条原则

2011-02-14 09:48
中国水利 2011年21期
关键词:水法上位法太湖流域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管理的行政法规。在条例制定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三条原则:一是认真总结几年来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践经验,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项保护和治理措施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妥善处理草案与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关系,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按照温家宝总理“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更有力、更坚决的措施”的指示精神,针对太湖流域的特殊情况设计相关制度措施,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在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细化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措施,确保相关制度措施得到全面正确执行。

猜你喜欢
水法上位法太湖流域
基于NDVI的太湖流域片植被覆盖变化及其驱动力分析
对教育部出台的禁止有偿辅导规定的法律追溯
无人驾驶汽车致人损害的对策研究
探讨温肾化瘀利水法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肾阳虚、瘀水互结型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配套立法与职权立法的区别
立法的执着与司法解释的任性
太湖流域防洪与水资源调度实践与思考
太湖流域:统筹兼顾 多管齐下 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荷兰新《水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对太湖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