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开始,全省各级安监部门执法检查遵循“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原则,按照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中的十九项重点检查事项,分级分工负责,对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他商贸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计划执法。省安监局主要依法对部分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以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分别按不同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市州安监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安监局直接检查以外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对象由各市州安监局研究确定,同时按一定比例对县市区安监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县市区安监局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州安监局直接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乡镇安监站受县市区安监局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仅2010年,全省安监系统就开展执法检查23566次,出动执法人员17653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1927家,责令停产整顿10226家,共关闭取缔6088家。计划执法的开展,切实加强了全省安监系统监管效能,严厉打击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做出了有力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