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市)区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2011-01-01 00:00:00闫晓光
理论观察 2011年2期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1)02 — 0140 — 01
  
  一、县(市)区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县(市)区党委书记主要经济责任是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经济方针政策,提出、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经济发展思路、战略和规划措施,提高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县(市)区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应先从审阅县(市)区党代会工作报告、县(市)区委工作会议、常委会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和领导干部签批报告、文件入手,了解县(市)区委书记在经济发展、经济管理、经济决策等方面所行使的权利及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并从中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做到有的放失。审计实施中主要突出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分布状况、总量规模及支出方向,了解所审计县(市)区经济实力、经济发展现状和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变动趋势,便于对经济发展实绩作出客观评价。二是审查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度、程序和效果。围绕与县(市)区委书记经济责任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看县(市)区是否建立健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是否遵循了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三是县(市)区审查财政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主要是:地方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税收征收管理入库情况,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新农村建设及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揭示财政收支增减变化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了解掌握书记履行经济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四是突出对资金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审计。审计和调查县(市)区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制定的地方有关经济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土地征用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有无与国家财税政策、土地政策相抵触或者相矛盾的情况,分析研究影响县(市)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原因。五是抽查县(市)区委书记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即县(市)区委书记有无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有无侵占公有财产等假公济私行为,有无用公款为家庭配置微机及其他高档耐用消费品;职务消费情况,包括:通讯费、学费、出国(境)费等。
  二、县(市)区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县(市)区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缺乏评价体系
  目前,县(市)区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完整、统一的评价体系,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评价标准来评判。最为突出的是一些地方性或行业性的规定及政策,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情形。而县(市)区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较长,部分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变化较快,这也为审计机关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价增加了一定难度。
  (二)单独开展县(市)区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也会产生“职”与“责”不一致的问题
  县(市)区党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职”“责”不尽一致。而现行县(市)区领导体制是县(市)区党委书记在宏观上对该县(市)区的各项工作负总责,反映的是主管责任,真正分管县(市)区财经工作,负有直接经济责任的是县(市)区长。然而仅单独立项对县(市)区党委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种“职”与“责”不一致的审计方式,有违经济责任审计的初衷。现实审计工作中我们都知道书记不直接管钱、管物,书记所做的经济决策是靠政府执行和落实的,审计县(市)区委书记经济责任不同时审计主管经济工作的县(市)区长,就如同无本之木、无水之源,容易出现责任难以界定和责任界定错位的问题。
  (三)县(市)区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够理想
  县(市)区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多数是先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