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工作必须重视和抓好。在教育内容上抓住理想信念教育、根本宗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不放松,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在方法和手段上重视做好监督,并建立责任约束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落实思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责任约束;机制
[中图分类号]D26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1)02 — 0020 — 02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之一。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90年伟大实践中,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从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现实生活中,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为政不廉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而且严重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威信。因此,无论从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来看,还是从党员领导干部所处地位和作用来看,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一直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一、提高廉洁自律自觉性,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年初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这为全党下阶段如何更好地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笔者分析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腐化变质、违法犯罪的深刻教训,虽然有管理监督不严原因,但主要个人放松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同时与一些基层党组织思想教育没有及时跟上有着直接关系。实践证明,只有真正做到教育在先、警钟长鸣,才能从根本上打牢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一要抓住理想信念教育不放松。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精神支柱,是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立身做人的根本思想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的演变过程看,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一个人一旦失去了理想信念,就失去了“自我保健”免疫力,势必在金钱、利欲和美色的考验面前放松警惕、步入歧途。因此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领导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的和核心的问题来解决,作为固本强基的基础工程来抓,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解决好“人生求什么、入党为什么、奋斗图什么、用权干什么”的问题,始终保持正确的人生追求、坚贞的革命气节、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康的生活情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培养高尚、严肃的生活情趣,是保持高尚道德水准的基础。一个领导干部的生活情趣是高尚的、高雅的、文明的还是卑鄙的、低劣的、粗俗的,这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道德品质、精神境界的试金石。
二要抓住根本宗旨教育不放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要求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但是,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利益的诱惑面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淡化:有的对个人利益想得太多、看得过重,有的利用手中权力乱拉关系,极少数人甚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私的工具,不择手段地为个人、家庭和小团体谋取私利。这些问题都是与党的宗旨背道而驰。现在有的干部生活上追求低级趣味,不讲修养、不讲道德、不讲廉耻,低劣的生活作风,必然影响到领导干部对事业的追求,对工作的责任,对群众的关心,到头来必然会使领导干部与我们党的宗旨、奋斗目标格格不入,与我党对领导干部的道德要求背道而驰。党不仅要求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政治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工作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而且要求其在生活作风上严肃认真,有更高的精神追求。特别要不断地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坚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秉持严肃的生活态度,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三要抓住遵纪守法教育不放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关键是要筑牢两道防线,一道是思想道德防线,一道是党纪国法防线。如果说思想道德防线是“警戒线”的话,那么党纪国法防线就是“高压线”,碰不得,触不得。近几年来,各级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这是确保党员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的制度保证。要真正使这些党纪法规变成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加强学习教育的工作必须及时跟上。要通过学习教育,真正使大家明白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哪些是政策纪律允许的,哪些是党纪法规明令禁止的。要充分利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以身试法的反面典型,尤其是充分结合各行业各系统的反面典型,认真搞好案例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违反党纪法规的严重后果和危害,从而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起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不断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
二、提高廉洁自律自觉性,完善监督制约手段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0年底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以原《规定》责任追究六种情形为基础,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重新归纳列举了应当实施责任追究七种具体情形,其中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上级交办事项不贯彻落实;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对下属人员违法行为放任、包庇、纵容,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这些追究情形的设定,重点突出了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领导责任追究。从开展反腐败斗争实践看,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手段。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必须着重把握以下四点:一是在监督内容上,不仅要监督工作,而且要监督思想、生活、交往,凡是言行所及、权力所至,都要实施严格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使用的集中点,群众密切关注的敏感点,要予以重点监督。二是在监督对象上,要把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纳入监督之中,不管权力大小、资历深浅,都要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加强监督,特别是要把各级一把手以及管人、管钱、管物的党员领导干部列为监督的重点,绝不能出现不受监督的特殊干部。三是在监督时机上,要突出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和制约,在干部选拔任用、经费使用、物资采购等权力行使过程中,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实行专项监督。不仅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以内的监督,而且要重视加强对工作时间以外活动的监督,做到全时管理,全时监督。四是在监督形式上,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党组织的内部监督、社会群众的外部监督、同事家属的身边监督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三、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建立责任约束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发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克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的事、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机关职能部门的事、少数领导的事等模糊认识,真正使大家明确不管是单位领导还是部门主管,在抓好自身分管工作的同时,都有一项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观念,真正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在《礼记.中庸》中孔子讲:“君子成慎乎其所不同者,恐惧乎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做到在别人看不到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不要以为隐蔽和微小过失,就可以去做。慎独慎微既是党员干部一种重要的修养方法,也是思想情操的一种更高境界,它标志着一个人修养达到高度的自觉程度。领导干部单独工作和处理问题的机会较多,做到慎独慎微,这既是领导干部的为政做官之要,也是立身做人之本。现在有些领导干部缺乏慎独慎微的精神,往往是在“八小时以外”,在上级、同事、下级看不到的时候,没有了他人的监督,“暮也无知”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忘记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应有的操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慎独慎微的箴言,管住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要牢固树立抓落实思想。要按照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工作之中的具体要求,在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同时,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自觉地把抓分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部署工作时,既要明确具体的业务工作任务,又要明确党风廉政的责任要求;在检查工作时,既要检查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又要检查执行税收政策和党风廉政的情况;在考核讲评时,既要总结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又要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使实际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在于严格的责任追究。如果该奖的不奖,该罚的不罚,责任制就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和约束力,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力度,做好“三结合”:结合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认真检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结合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会、党小组会和述职述廉会,经常听取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汇报;结合开展内部审计和巡视检查,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通过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
〔责任编辑:程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