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磊,王宇鹏
(1.西北大学,陕西西安 7 10027;2.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陕西西安 7 10100;3.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政府,陕西商洛726000)
谁在抑制居民的消费需求?
——基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分析
何 磊1,2,王宇鹏3
(1.西北大学,陕西西安 7 10027;2.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陕西西安 7 10100;3.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政府,陕西商洛726000)
经济转型以来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民收入分配从向居民倾斜逐步演变成向政府倾斜。分析1992—2007年16年间我国国民收入在企业、政府和居民三部门之间分配格局的变化,可以发现:居民部门在全国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1996年达到最高,此后逐年降低,截至2007年,总共下降了8.6个百分点。在初次分配阶段,居民部门下降了5.41个百分点,而企业和政府部门则分别上升了3.89个和1.52个百分点;在再分配阶段,居民部门下降了8.60个百分点,而政府和企业部门则分别上升了3.03和5.57个百分点。在初次分配中,居民部门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占比的下降,分别使其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下降了5.99个和3.21个百分点。因此,应该适当调整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并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与各经济主体内部收入分配结构的调节有机结合。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政府;企业;居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1979-2005年GDP年均增长在10%左右。但是,在宏观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各种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2006年以来,物价水平持续走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经济过热的风险逐步加大。与此同时,出口飙升,净出口对经济的贡献度增加,国际收支表现为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同时出现了居高不下的“双顺差”,带来了外汇储备的被动增长和升值压力,而内部,储蓄过度、投资扩张过快与消费不足特别是居民消费不足问题突出。尤其是2008下半年以来,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我国也受到了冲击。面对出口下滑、外需萎缩和国内经济下滑的压力,无论从当前拉动经济景气复苏的角度,还是从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角度,都需要将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内容。
随着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政策出台,从各个角度来研究内需不振问题已成为当前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许多学者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深入探讨了新世纪以来我国居民消费长期低迷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等相关问题。一些学者认为,中国近十多年来居民消费的减少可能存在两个重要原因:预防性储蓄和因金融抑制等原因而存在的流动性约束;从逻辑分析,预防性储蓄理论显然使用了收入流既定这一隐含假定,从支出结构出发,仅考虑影响储蓄的一个因素——不确定性预期来分析即期消费及其变动;流动型约束理论也同样是从收入流既定这一隐含假设出发,仅仅考虑由于金融工具欠缺使消费所受到的延期抑制。
事实上,在收入流既定的情况下,储蓄确定则消费确定。影响储蓄的因素是复杂的,包括影响消费的因素也会间接影响储蓄,从结构方面梳理这些影响因素的逻辑关系,并做相应计量检验是必要的,但是,针对“中国的消费占GDP的比率为什么持续下降”这一相对宏观的问题,如果研究回避研究城乡家庭收入在广义国民收入中的分享份额,仅仅局限于研究收入流既定下的支出结构,然后通过计量验证诸如预防性储蓄或流动性约束等因素对消费或储蓄产生的影响,难免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错误,因为它回避了更重要、更基本的逻辑。最近几年虽然有许多学者对“收入分配对消费的影响”问题有过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但它们大多局限于收入分配的均等化程度对于消费的影响,对宏观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这一更基本的问题的研究相对不足。
本文试图从分析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趋势入手,找寻居民消费需求久扩不振的根源。本文余下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对中国1992-2007年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行测算,特别是资金流量表所反映的初次分配的过程,并报告了资金流量表中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结果及其变动趋势;第三部分讨论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的成因,指出经济转型以来国民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总结并给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政策建议。
从总量来看,政府、企业和居民初次分配收入都有大幅提高,企业份额增速最快,居民份额增速较慢。在1992-2007年按当年价格计算政府部门收入增长了9.36倍,企业部门收入增长了10.36倍,居民收入增长了7.66倍。对增长速度比较分析,政府初次分配收入增长速度在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以来均超过总收入平均增长速度和其他主体收入增长速度;企业收入增长主要是本世纪以来比较快,超过了平均增长速度;而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增长速度在两个时期都是最慢的,且低于平均增长速度。政府、企业和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不同导致主体间初次分配结构发生变化。
表1
在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部门所占比重和企业部门所占比重处于持续上升的态势,而居民部门所占比重则处于一个递减态势。政府部门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呈现小幅波动,从1992-2007年总体上升了1.52个百分点,从1992年的15.53%上升到2007年的17.05%。企业部门所占比重从1992年的19.06%波动上升到2007年的22.95%,上升了3.89个百分点。而居民部门所占比重则从1992年的65.41%波动下降到2007年的60.00%,下降了5.41个百分点。以1999年为界,此前,政府、企业和居民部门间收入分配格局相对比较稳定;此后,部门间分配格局发生显著变化,居民部门收入增长速度不仅大幅落后于企业部门,而且还慢于国民总收入的增长速度(见表1),结果是居民部门所占比重的快速下降,企业部门所占比重快速上升。
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多个环节从其他收入主体那里获得一部分转移性收入,同时也要将初次分配收入的一部分转移出去,包括收入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从而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形成再分配格局,再分配格局是各收入主体掌握的可支配收入份额,能够最充分和准确地代表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国民收入分配状况。
从测算结果可以看出,在1992至2007年的16年间,经再分配后形成的可支配收入,政府部门所占比重稳中微升。企业部门所占比重持续上升且升幅很大,而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所占比重则呈持续下降趋势,从66.31%下降到57.71%,下降幅度在8.60个百分点,比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比重的下降幅度还多2个百分点。1999年以后,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大幅落后于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也落后于国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见表2、表3)。这表明,1999年以来的收入再分配机制,未能将企业收入向居民部门做适度转移,而是进一步强化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下降的趋势。
表2
通过对1992-2007年16年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趋势的测算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经济转型以来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低迷的原因在于居民收入水平低,而居民收入水平低的根源在长期以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不合理,使得居民的收入为政府和企业所挤占,从而抑制了居民消费需求的提高。
表3
企业抑制了居民劳动报酬主要通过两方面实现的。一是我国农村劳动力长期过剩,经济改革以来大批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使得劳动力市场一直处于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局面,导致低端产业工人的劳动报酬被压低到生存工资水平。[1]而在以承接发达国家低端产业为特征的工业化进程中,农民工总数从1990年的3200万人增加到2006年约1.31亿人,农民工占全国就业人口的比重也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从约5%提高到17%)。因此,尽管我国非农产业就业人口比重持续提高,但低工资就业人口在总就业人口中的比重升速更快,劳动报酬中低工资的权重也越来越大,进而导致劳动者报酬整体水平较低且呈相对下降趋势,实际上就是企业部门变相侵占居民部门的劳动报酬。[2]二是我国工会组织并没起到它应有的作用,企业内部没有形成工资议价机制,企业所有者处于强势地位,加之,政府监管的“缺位”,一些地区相关法规的执行明显向资方倾斜,劳动者正当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总之,利润侵占工资已成为居民收入分配所占比重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已成为提高居民收入、扭转居民收入分配所占比重不断下降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通过对我国税收收入增长和宏观税负变化趋势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宏观税负的持续上升也是造成居民分配份额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首先,从税收收入弹性系数的角度来分析。在1997年以前,我国税收收入弹性系数大都小于1,而从1997年起税收收入出现快速增长,弹性系数远远高于1,1999年达到巅峰,为2.43。这就是说,近几年税收收入增长率是GDP增长率的2倍或2倍以上。[3]其次,从宏观税负的角度来分析。从各个口径宏观税负来看,我国宏观税负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小口径宏观税负(指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6年的10%上升至2005年的20.8%,大口径宏观税负(指政府收入占GDP比重)从1996年的21.9%上升至2005年的28%,如果把土地转让收入也考虑进来,将达到35%以上。[4]目前发展中国家平均税负为19%,我国2007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8.5,加上社保基金收入合计为22.8%,我国税收占GDP比例明显过高。
宏观税负的不断上升通过各种渠道侵占了居民分配份额:首先,我国税收制度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不断上升的流转税税负可以实现转嫁。一方面,在当前劳动力供给弹性较小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把税负向后转嫁给劳动者,造成居民劳动报酬降低。另一方面,企业还可以通过提高消费品价格把增值税和营业税向前转移给居民消费者,使得居民的实际收入降低。其次,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够完善,对个人综合收入缺乏全面有效的监控,无法对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进行有效的税收调控,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也降低了工薪阶层的收入。
财产收入下降是使居民在初次分配阶段收入占比下降的另一重要原因。一方面是特殊的财产所有权结构。根据现代经济学的原理,市场经济下初次分配的依据,首先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结构,然后才是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率。马克思也说:“分配关系不过是生产关系的反面”。目前我国的经营性资产多为政府占有,在政府占有可增值财产主体的条件下,我国居民部门的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必然较低。此外,我国的农地虽为集体所有,但政府对农民土地处置权限制太多,而最能产生财产性收入的非农用地,则由政府垄断专营,从而尽管农民拥有可增值财产,也难有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利率管制。[5]利息收入是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体(1992-2005年,利息收入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平均为95.3%)。1996-2005年,半年期平均贷款利率从9172降到5122,平均存款利率从712降到2107,并在近年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利率大幅下降的直接后果是使财产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相应降低。[6]从总量上看,居民部门是企业部门外部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过低的存款利率一方面降低了居民部门的财产收入占比,另一方面也使企业的资金成本保持在较低水平,实际上就是居民部门变相补贴企业部门。
虽然再分配阶段不是居民收入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但我们应看到,我国民生支出方面并未随经济同步增长,从资金流量表中的有关数据可以看出这个问题(见表4)。
表4
尽管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发展非常迅速,参保率不断上升,社会保险交款、社会保险支出分别由1996年的1207亿元和1055.1亿元上升至2005年的6975.2亿元和5400.8亿元。然而,社会救济发展较为滞后,规模较小,虽然社会补助规模从1996年以来的十几年里一直在扩大,但是,目前对城镇贫困人口的保障仍显不足,农村社会保障还几乎是空白点,社会保险覆盖率极低。在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的情况下,政府应逐年加大对农村社保投入的力度。此外,自从90年代末实施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后,低收入阶层购房负担不断加重,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因此,如何加大对低收入阶层住房保障的转移性支出,将成为未来我国转移性支持度完善的重要方面。[7]
(一)适度降低宏观税负,严格财政预算管理。适当降低生产税比重而提高收入税比重。生产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和关税等,当前生产税占政府税收总额的近80%,占政府可支配收入的近20%,已经远高于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水平,[8]给予企业生产税方面适度的税收减免,可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此外,还应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管理体制,杜绝已持续数年的以收定支、多收多支现象,从制度上保障宏观税负的合理下降。
(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缩小高低收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我国政府收入税比重低于发达国家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水平,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征管体系,提高政府收入税比重,可以增强政府的收入再分配能力。就居民个人所得税而言,要继续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一步提高到2500元,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将由50%左右降至25%左右,进一步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负担;个人收入中的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个人的年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必须自行纳税申报,收入越高纳税越多。为继续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必须建立和健全居民收入统计调查制度和监督制度,落实财产申报制度,提高居民收入透明度,将个人所得税建立在居民实际收入(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性收入)之上;加大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居民的纳税自觉性。另外,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也能增加政府收入。就企业所得税而言,可以考虑对部分垄断行业的超额垄断利润征收高额的所得税。
(三)打破行业垄断,合理分配企业利润。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反垄断法》,政府可以此为依据清除各种市场进入壁垒,鼓励新企业进入以增强竞争,抑制垄断;限制垄断行业的最低产品供应量和最高市场价格以减少垄断利润;加快电力、电信、石油、交通等行业的改革步伐,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调节作用;提高部分企业的利润上缴额度等。加强对垄断性行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管理和调控。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采取切实措施限制收入水平过高的垄断性企业工资水平的增长。同时,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公平竞争。当前阶段,可对垄断企业设定最高工资标准等约束性指标,对垄断企业的高收入进行限制。从长期来看,要通过完善治理机制,解决垄断企业的分配问题。
(四)积极发展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市场,多途径扩展居民收入来源。当前我国居民的收入来源仍以劳动报酬收入为主,财产性收入比重较低,一方面要积极发展和完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市场,扩展居民除劳动者报酬以外的其他收入来源,提高居民收入总量;另一方面,针对劳动报酬份额在短期内难以提升的情况,积极采取如提高最低工资,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市场合法权益,构建企业工资议价机制,提高劳动者相对谈判能力等,缓解劳动报酬份额下降的态势。要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改革,同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应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和流转,推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宅基地流转,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1]郑志国.中国企业利润侵蚀工资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8(1):5-13.
[2]刘树杰,王蕴.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09(12):11-16.
[3]安体富.中国转移支付制度:现状、问题改革建议[J].财政研究,2007(1):24-31.
[4]安体富,蒋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所占比重[J].财贸经济,2009(7):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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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白重恩,钱震杰.国民收入的要素分配:统计数据背后的故事[J].经济研究,2009(3):27-41.
[7]安体富,蒋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所占比重[J].财贸经济,2009(7):50-55.
[8]常兴华,李伟.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测算结果与调整对策[J].宏观经济研究,2009(9):20-25.
Who is Suppressing Resident-Consumer Demand?an Analysis Based on China's National Income Distribution Patterns
HE Lei1,WANG Yu-peng2
(1.Schoo l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A dm inistration,Northwest University,Xi'an 710027;Xi'an Innovation Co llege,Yanan University,Xi'an 710010,China;2.Shangzhou District Governm ent,Shangluo 726000,Shaanxi Province,China
The pattern of national incomedistribution in China has been changed greatly since 1978.This paper conducts an analysison the patternsof the business,governm en tand resident sectors through 1992-2007 and finds that the share of disposab leincome of residentspeaked in 1996 and then started to fall,with 8.6%by the end of 2007.At the primary distribution stage of national income,disposable income share of residents fell by 5.41%while those of businessand government rose by 3.89%and 1.52%respectively.At redistribution stage of nationalincome,disposab leincome share of residents fell by 8.60%while those of government and the business rose by 3.03%and 5.57%respectively.In the rimary distribution of national income,the share of residentwagesand property-based income saw a decline of 5.99%and 3.21%respectively.Therefore,we recommend to read just the pattern of national incom edistribution in China and to enhance the propo rtion of resident share.
National incom e;Distribution pattern;Governm ent;Business;Residents
A
1002-2848-2010(06)-0023-06
2010-04-08
何磊(1978-),陕西省吴起县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政治经济学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王宇鹏(1976-),陕西省子州县人,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任职于商洛市商州区政府,主要从事宏观经济研究。
责任编辑、校对:李斌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