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兵兵
试析教师的自我意识及其基本结构
● 包兵兵
教师自我意识,广义上讲就是指教师对自我生存状态的审视和对自我发展愿景的规划。从狭义上说,它是指教师以教育的视角来审视自我的生存状态,以自我作为认知、解构和反思的对象,以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作为意识更新和个体构建的主要途径,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融认知发展、督导监控、生命体验和自我超越为一体的意识形态。从宏观层面上来看,教师的自我意识主要涵盖两个方面:存在意识和发展意识。教师自我意识的培养对教师个体成长和教育教学变革与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教师自我意识;存在意识;发展意识
教师自我意识的生成和培养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核心内容,也是新课程改革稳步推进和走向深化的必要前提,更是教师个体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内在诉求。然而,目前关于教师自我意识的研究并没有全面展开,或者触及皮毛、浅尝辄止,或者泛泛而谈、词不达意。那么,教师自我意识的基本概念究竟应该如何界定,并且它的基本结构又该如何构建呢?
有学者认为:“所谓教师的自我意识,就是教师如何看待自我。”[1]这是一种笼统性的概念界定,既没有阐述教师自我意识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也没有指出教师看待自我的衡量标准和渠道方式,更没有为教师自我意识的生成、培养和发展指明方向。也有学者认为:“教师的自我意识指教师对自己的认识和态度,对自己及其与周围人之间关系的认识和态度。它强调的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对自己及与周围人之间关系的认识与评价、情感体验和自我调控。”[2]这种界定虽然拓展了内涵覆盖面,教师的自我意识是教师对自己和自己与周围人之间关系的认识和态度,然而这种认识和态度却被具体拘囿于教师职业生活之中,就缩小了内涵的外延扩展。
教师自我意识与教师意识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教育概念。“教师意识即教师的意向性,教师的意向性由教师、教师的意向活动、教师的意向对象构成”,[3]“意识”成为教师行为活动的“意向”,即“意识”是教师产生教学行为的指南针。教师意识以教育教学活动为建构基座,是独立于教师自身之外的意识体,而非消融于教师个体的客观存在之中。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教师意识已经脱离了教师的“本我”,依附于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成为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识体现和意念泛化。教师自我意识和教师意识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 “自我”,前者是在“本我”的基础上实现“超我”,而后者却游离于“本我”之外,迷失了“自我”。之所以强调“自我”的归位,那是因为“人观照自己的面目,需要一面‘镜子’。如果说他人、社会的评价与反馈,是人认识自己一面有形的‘镜子’的话,那么人的自我的对象化,则是人认识自我、进而反思意识自我的一面无形的‘镜子’。”[4]因此,教师自我意识立足于两个根本点:一个是教育教学活动,即意识的外延;一个是教师的自我存在,即意识的内核。
虽然教师自我意识与教师意识有着质性的不同,但是它们的终极指向都是教育教学行为的有效建构。教师自我意识是在教师自觉地对其个体生存状态重新审视的基础上逐渐生成的,教师作为“文化体”的前提是“生物体”,“物性”是包括教师在内的整体人类的本源特征。教师作为“物性”和“文化性”的结合体,其自我意识的前沿层次是个体的生存,而从事教育职业是教师获得生存保障和自我发展的途径。那么,何为教师自我意识?从广义上说,教师自我意识就是指教师对自我生存状态的审视和对自我发展愿景的规划。从狭义上说,教师自我意识是指教师以教育的视角来审视自我的生存状态,以自我作为认知、解构和反思的对象,以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作为意识更新和个体构建的主要途径,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融认知发展、督导监控、生命体验和自我超越为一体的意识形态。教师自我意识的塑造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既是对“过去”的总结与继承,又是对“未来”的规划与憧憬。
教师自我意识不仅是一种体现教师“本我”的意识形态,而且也是一个具有层次分明、逻辑严密的理念系统,时时刻刻在指导着教师在教育领域内实施的各种教学行为。它是教学行为的规划意向和实施准则,使教师的各种教学行为都沿着正确的方向驶向它的目的地。完整的自我意识结构是完整的人的基本特征,人不因自我意识而存在,却因自我意识的完整构建而走向一个完整的世界。教师自我意识不是一种客观的有形存在,而是一种主观的无形体态,无法从微观角度进行剖析,而只能以宏观视角对其进行层层解构。从宏观层面上来看,教师的自我意识主要涵盖两个方面:存在意识和发展意识,具体结构如下:
存在意识是教师自我意识的基础部分,是教师自我审视、自我解构、自我认同和自我完善的前提条件。存在,是人作为生物体的客观显现,是人作为文化体的演变基础。对“存在”的理解误区往往是把“存在”当做是生命体的“生存”,然而,“存在”与“生存”的具体内涵是不完全一致的。“存在”是“生存”的深层拓展和后续延伸,高于“生存”且又回归于“生存”。“存在”的和谐构建是为了更加美好和幸福的“生存”,它已经摆脱物质需求的外壳,使人真正脱离了“物性”的束缚从而进化成具有思维活动且融主、客观世界为一体的实体存在。存在意识打通了现实世界和虚幻世界之间的时空隧道,“为了返回现实,就要从空洞的意识前进一步走到现实的人的实存”,[5]从理想的虚幻世界重新回到现实的客观世界之中是人彻底面对自我和社会环境的根本条件,而从现实世界瞭望理想世界却可以使人在精神层面上摆脱现实世界的残酷阴影,从而秉持理想主义的态度去乐观地正视和对待现实中的困惑与磨难。“意识形态内涵着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6]
教师的存在意识是由物质需求意识、精神需求意识和职业需求意识三者共同构成的。首先,物质需求意识是精神需求意识和职业需求意识生成的客观基础,虽然物质不是人之需求的唯一,物质的获得也并不意味着人之需求的完全满足,但是物质需求却为人的精神追求和职业谋取激发了欲望和注入了活力。物质的获得是教师从事教育职业的一个浅层理由,而不是其教书育人的终极目标。其次,精神需求意识是物质需求意识的深化和升华,也是人之为人所具有的内在表征。物质需求是人作为“自然存在”或“自在存在”的体现,而精神需求却是人作为“自觉存在”或“自为存在”的体现。“人通过实践从自在或自然的存在向自为或自觉的存在转变,回归到生活世界就会有不同的精神需求。”[7]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能够获得成功教学时的喜悦、失败教学时的反思、合作教学时的分享和师生交往时的幸福。教师不是孤独的存在。另外,职业需求意识也是教师存在意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职业需求是物质需求的切实保障,是精神需求的来源渠道,更是教师发展意识生成和培养的关键途径。教师的个体发展和职业发展也只有在良好的职业需求意识的正确指导下,才能获得有效的进展和成效。
发展意识是教师自我意识的永恒导向。对教师而言,自身的发展和学生的发展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双重任务。教师是以自身的发展来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教育教学变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构建有效教学来提高教育质量,而所谓的有效教学就是指“既促进学生发展又促进教师自身成长的教学”。[8]教师的发展意识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个体发展意识,一个是职业发展意识。个体发展与职业发展互相促进,互相融合,个体发展在职业发展中实现自我超越,而职业发展也在个体发展中获得持续的发展动力。
1.个体发展意识
个体发展是教师自主构建和完善自我的充分条件。“教师‘存在’的关键在于他的自我超越性。教师发展是一个生成的过程,不断溢出自我,实现教育成长的超越历程。”[9]教师进入教育工作领域并不代表着教师受教育过程的结束,教育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会对教育环境的改变产生巨大的影响力,迫使教师通过参加各种再教育活动来实现自我的更新。教师自身的发展历程是一个时空转换的过程,是从过去走向现在以至未来的过程,是实现从“旧我”向“新我”转变的过程。教师个体发展意识的觉醒和开启是教师关注自身成长和努力实现自我超越的意向体现。
教师的个体发展意识是从三个维度加以建构的,即认知深化意识、生命体验意识和价值引导意识。教师对教学问题和教育现象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必须深入研究以便揭示内隐的教育教学规律,然而这还远远不够,只有在遵循规律的前提下构建有效的教学行为对教育教学问题加以合理解决,才是认知深化的阶段性表征。在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中,教师可以和学生产生良性互动,教师可以尽情地施展自己的教学才华,教师也可以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实现自我超越和生命价值。教学过程是教师生命体验的旅程,而“体验的最高形式是本体体验,最终要进入自我超越的最高境界”,[10]体验是教师职业幸福的所在;教学过程也是教师价值引导的历程,而价值的引导、诠释和建构是教师自主发展和培养学生的指向航标,价值是教师职业幸福的宗旨。教师的个体发展为教师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主体根基,也为教师自我意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职业发展意识
职业发展意识是教师开拓创新和超越自我的必要条件。教育职业是教师获得专业成长的主要途径,课堂教学是教师施展教学才华和提高教学技能的重要平台。教师职业发展意识的萌发,是教师开始进行自主性构建的重要标志,而“主体性原则首先意味着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11]人总是在发展中获得生存,在发展中获得更好的存在。自主性是人的本真特性,意味着人在融入社会群体之后并没有一味地关注于自身与周围环境之间的联系,而是以社会性的视角反过来正视自我的现实存在状态。物质利益的获取往往使人既忘却了自我,也忘却了谋取职业的真正意义。“现代人,‘被迷失’了”。[12]只有使人从职业中领悟到生存的价值,从发展中找回个体的“本我”,人才不会被再次“迷失”。教师自然也不例外。
教师的职业发展意识并没有完全确定的内涵,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环境的改变而不断进行更新。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当然,教师必须从教育教学的角度来为自我职业发展赋予更为丰富的内容和深层的蕴涵。教师首先要认清自己的身份,即角色的扮演。教师角色的鉴定和角色意识的铭记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首要前提。此外,教师职业发展意识还包含教师的课程意识、民主意识、创新意识、合作意识、理论意识、探究意识等等,正是这些各种各样的意识肢体深化了教师职业发展的内涵,拓展了教师职业发展的广度,也建构了教师自我意识基本结构的多元形态。教师在职业发展中既能够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也能够体验到生命存在的绚丽多彩和宝贵价值,更能够从教育教学过程中获取成就感和幸福感。
总之,教师自我意识的培养对教师个体成长和教育教学变革与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新课程改革的突破口不在教育器械的完备上,也不在教育内容的更新上,而在于教师自身素质的全面提升。只有教师自我意识的彻底觉醒和完整构建,他才能积极参与再教育活动来进一步激发自我发展的潜力和准备自我超越的条件。教师自我意识的构建过程是教师不断进行自我剖解和反思的过程,“他们越是不但对自身的存在进行批判性反思,而且批判性地对其存在作出行动,他们的存在就越具体丰富”,[13]也只有这样,教师才能达到教育教学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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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蒙培元.追寻生命的智慧[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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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巴西]费莱雷.被压迫者教育学[M].顾建新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54.
包兵兵/广西师范大学教科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刘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