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的传情达意要通过特殊的表现手段或技法即艺术媒介完成,艺术媒介可以再现现实生活,记录现实生活的原貌,也可表现现实生活,反映艺术家对生活的感受、体验、态度、理想。艺术媒介和艺术介质(艺术材料)不一样,艺术介质是指物体系统在期间存在或物理过程(如力和能量的传递)在其间进行的物质;艺术媒介是利用艺术介质存储和传递审美信息的物质材料及形式。它们是一对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的范畴,艺术介质是天然的或人为加工的不寄托任何主体情感内容的物质,而艺术媒介是经过艺术介质转化而成的负载有主体情思的经验化、概念化的艺术介质形式。由艺术介质向艺术媒介转化的过程不是一个简单的物理过程,而是艺术家的思想、观念和情感与艺术介质相融合的化合过程。任何种类的艺术都需要艺术介质,但不是任何艺术介质都会无条件的构成艺术表现媒介。
关于艺术媒介影响艺术形态的理论,在早期的一些文学艺术理论家和美学家的论著里就已初见端倪。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年)在公元前三百多年前就在他的“第一原理”(他的哲学)中讨论了“形式”和“内容”这一对范畴,依他看来,一切事物的成因不外四种: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1]用他举的例子来说,房子这个事物首先必须有质料因,即砖瓦土木等;这些材料蕴涵着造房子的潜能,要从潜能转化为现实,必须有一座房子的图形或模样,这就是房子的形式因;要材料具有形式,必须经过建筑师的创造活动,建筑师就是房子的动力因;此外,房子在由潜能趋向实现的过程中一直在趋向一个具体的内在的目的,即房子的目的因。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理论中实际上就包含了艺术媒介本质论的初步思想,理论中的质料因就是艺术材料,其中的形式因和动力因就蕴涵有艺术材料向艺术媒介转化的思想,就是说创作主体的动力因就是将艺术材料转化为艺术媒介。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理论的不足之处在于仅仅认识到艺术材料的自然性,没有认识艺术材料的媒介主体性,从而没有区分艺术材料和艺术媒介的界限,混为一谈。可见,艺术门类不同,其表现媒介也不一样,艺术媒介对艺术形态具有决定性影响。
各门艺术表现媒介的特质是不一样的,有作用视觉的、有作用听觉的,有反映过程的、有反映瞬间静止的,等等。因此,各门艺术的表现媒介再现现实生活的范围和方式也是不一样的,任何一门艺术都不可能再现现实生活的各个层面,它们只能在各自允许的范围内表现事物的某个层面或侧面的某些特征,加之转化为艺术表现媒介的艺术介质本身固有的特性也直接构成形象的感性形式,在适当的语境中便成为艺术直观因素的一个组成部分。[2]屠格涅夫小说《春潮》中写俄国青年萨宁因某种原因抛弃了心爱的姑娘吉玛与一个他一点也不爱的姑娘过日子,时隔三十年后,他得知吉玛的地址,写信去请求宽恕,吉玛回信宽恕了萨宁。屠格涅夫写到这里,不得不感叹:“我们无法描写萨宁读了这封信后的内心感受,没有一种语言可以充分表达出这些深刻而强烈的并且是不太清晰的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感情,只有用音乐才可以把这些感情表现出来。”[3]可见,不同艺术门类的艺术根本任务是不一样的。
文学艺术的表现媒介是语言和文字。语言和文字是在现实生活中经过提炼、概括而形成的凝练的符号,其突出特点是间接性、抽象性,这就决定了文学艺术给出的形象是间接的,非直观的,需要受众的联想完成审美接受。同时,语言文字还具有时间性,因此文学艺术需要在运动中反映现实,在时间的流逝中表现艺术家的情蕴;音乐艺术的表现媒介是运动的乐音。从现实世界的不同类型、频率的声音总谱中提炼出的7声音阶,它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运动的乐音”失去了物质世界的具体性,是所有声音大致分化的抽象代表。这就决定了音乐艺术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听觉间接地、概括抽象地传达创作主体的审美情思,不能再现物质现实;绘画艺术的表现媒介是二维平面上的色彩、线条。它具有表象性、静止性、直观性等特点。基于这些特点就将绘画艺术的任务局限于通过塑造静止的平面视觉形象反映现实世界的事物一个瞬间,线条和色彩可以并列的处于同一个空间,而不像文学艺术在时间的流逝中反映过程和动作。影视艺术的表现媒介是运动的声画影像,其重要特点是具体性、直观性和生动性。电影的技术先决条件是摄影,被摄对象总是先于自身影像而存在,并且是具体的物质现实的客观反映,所以电影给出的形象总是具体的,生动的,具有“他适性”,电影中出现的人物形象总能给出具体的信息,这便使受众只能接受导演给定的形象,别无选择。动画片中呈现的形象也只能传递创作者赋予的特殊情感,这样就决定了影视艺术根本任务是通过生动直观的具体形象传达创作者的观念、思想和情思。
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包含着两个不可分离的相互联系的方面,即通过对生活的能动反映在观念中的艺术表象的活动,以及通过艺术媒介把观念中的艺术表象外化为实际存在的、可供感官把握的艺术形象。不管是多么绝妙的艺术构思在通过艺术表现媒介表现出来以前都不能称作艺术。所以在艺术创作活动中,通过艺术媒介表现创意是及其重要的,它直接影响艺术创作的方法。同一主题可以用不同种类的艺术进行表现,因各门艺术的表现媒介不一样,创作出来的艺术特征不一样,对接受主体产生的艺术感染也不一样。我国古代的《毛诗序》提出:“诗者,志之所知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3]艺术起源于情感的传达需要,可以看出人类在传达情感时是在寻找合适的表达方式,也就是寻找适合的表现媒介。所以,创作主体在创作之前要熟悉各门艺术表现媒介的特性和规律,以便选取合适的表现媒介表现艺术主题。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就是创作主体确定创作方法的过程。
要表现创作主体的一段悲伤情感体验,选取音乐比较合适,因为音乐能够激发接受主体的情感共鸣,音乐艺术的表现媒介“运动的乐音”是从现实生活中抽象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7声音阶,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非叙事性,与现实生活的声音不是一一对应,无法传递具体内容,这就决定了音乐艺术的抽象主义创作方法。文学艺术的表现媒介是语言和文字,现实生活中的事物与语言文字基本上是等集合的,也就是现实生活中有的事物都能用语言表述出来,语言文字和现实事物是约定关系。这就决定了文学艺术再现现实生活的可能性,亦即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又由于语言文字的多义性、概括性以及间接性,就决定了文学艺术表现不确定性的抽象事物的可能性,即抽象主义的创作方法。所以,文学艺术的表现媒介特性决定了它的创作方法可以是现实主义或抽象主义。
影视艺术的表现媒介是运动的声画影像。其特点是直观、生动、具体,所反映的形象全都是具体的。银幕上的人物的年龄、性格特征、国度等一应俱全,不可能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拍摄成抽象的人物符号。在影视艺术中需要的形象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拍摄到。这些就决定了影视艺术再现现实生活的可能性,即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历史上曾出现过抽象电影,如德国导演费尔南•莱谢尔的作品《机器的舞蹈》,导演运用曝光技术,抽象掉一些物体的具体内容,表现抽象道理,诸如此类电影最终没有走多远。从理论上讲,也经不起分析,实物在生活中与人们的关系是约定或象征关系,所以传达给人们的信息是约定俗成的,将物象抽象掉实际上就去掉了其中用以叙事的表现媒介——声画影像。同样,戏剧艺术的创作方法有现实主义或抽象主义,其表现媒介是语言和外部形体动作,语言可以模仿现实对话,外部形体动作可以再现现实,这就为戏剧的叙事功能提供了可能。同时,戏剧语言和动作又是人们生活的概括而成,本身内容被抽取掉从而传达出某种意念和精神。
艺术家为了表达情感总是运用适当的艺术媒介,当现存的艺术媒介局限于情感表达的时候,就得寻找新的表现媒介。以电影艺术为例,因为电影是唯一知道生日的艺术门类,绘画、音乐、文学等艺术的诞生较早,无法考证其诞生之初的历史。1895年法国卢氏兄弟发明了电影这种“新玩意”以来,各电影理论流派都对电影的表现媒介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有说“蒙太奇”是电影的表现媒介。将“蒙太奇”作为电影的表现媒介,即是蒙太奇能够产生意义,能够能动的揭示物质的内在的意义,蒙太奇有内在的逻辑,所有的单独画面都得从属于它。很显然,这种理解有失偏颇。就按这种理解所言“两个(或两个以上)画面单独的看是一回事,而将它们连接起来就可以产生一种不同于原来的独特的新质”。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关于唯物主义的有关知识,意识不是凭空产生的,必须有物质现实作为依托。我们看朝闻先生的理解,新含义、新质不是单幅画面产生出来的,也不是两幅画面(或两幅以上)简单相加的结果。那么就有第三种物质,就是两幅(或两幅以上)画面的连续过程,即蒙太奇。我们姑且不谈这种过程的本身不是物质而且也不会产生新的物质。得出的结论就是蒙太奇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物质,这与蒙太奇本身的定义相悖。再则,我们从理解画面的主体来分析,不同的欣赏主体在观赏一幅画面所得到的理解不一样,因为每一幅画面的本身就具有多义性,加之每个人的社会背景、文化底蕴和生活体验不一样。所以是否产生“新质”或产生什么样的“新质”是取决于受众和画面的互动,而不是仅仅取决于画面本身。当两幅画面连接在一起时,大脑就会对从两幅画面获得的信息进行归类、重组,从而获得朝闻先生所言的“新质”。可见,所说的两幅画面(或两幅以上)连接起来产生的“新质”实际上就是各幅单独画面所包含意义的重组或重构,并不是蒙太奇本身产生的意义。由此可见,蒙太奇并不是电影的表现媒介,其表现媒介应该是以影像为基础的。通过对电影的表现媒介的争论,共识电影的表现媒介是“运动的声画影像”,电影艺术也以漂亮的姿态自立于艺术之林。
历史证明,一种艺术的创造,实质上就是一种艺术媒介的创造;一门艺术的研究,首先应当是一种艺术表现媒介的研究,一种艺术表现媒介表达意义的研究;一部艺术的历史,往往就是一种艺术表现媒介的创生、形成、发展和成熟的历史。
注释
[1]王朝闻《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196页。
[2]李明.论动画的叙事语境[J].汶川: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
[3]陈望衡.艺术创作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P226
[4]王朝闻.美学概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P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