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洛克观念发生学说中蕴涵的主体创新性思想

2010-10-25 05:52刘燕青
理论导刊 2010年9期
关键词:洛克反省性质

刘燕青

(中央音乐学院党校,北京100031)

论洛克观念发生学说中蕴涵的主体创新性思想

刘燕青

(中央音乐学院党校,北京100031)

英国近代哲学家洛克关于认识发生的“白板说”的机械反映论特征长期以来备受指责。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对洛克关于观念的后生性、经验也包括心灵对自身内部活动的感应、物体第二性的质的观念只在观念中存在而不属于物体的实在的性质,以及复杂观念是心灵用简单观念任意造成的这样一些观点和理论进行具体的探讨和深入的挖掘,那么,我们就能体会出洛克学说中所蕴涵的另一个层面,这就是人的观念发生的认识主体能动创新的意义和价值。

洛克;观念发生学;“白板说”;主体能动;创新

在西方近代哲学理论中,关于人类认识来源的经验论学说与唯理论学说有过一个很长时期的争论。经验论最有代表性的学说是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洛克(JohnLocke,1632~1704年)的“白板说”。这一学说认为,人出生时心灵像白纸或白板一样,外界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的观念,在这块白板上留下痕迹,然后才有知识。[1]450、447~448虽然,洛克的“白板说”对当时流行的唯理论的天赋观念的批判具有一定积极意义和价值,但是,它所描述的人的心灵原本是一块白板,上面并没有任何先在的印记的比喻却明显具有被动反映的机械认识论的特征,因而一再遭到后人的批判。相关的批判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种观点认为洛克把认识主体看成了一个毫无准备的一般性的存在物,另一种观点认为洛克忽略了认识过程中的主体自身的活动。

平心而论,这两方面的指责并不完全公允。因为,虽然洛克用“白纸”或“白板”来形容主体在认识之先的状态有些欠妥,但是,他做这样形容的本意只是针对观念是否是天生具有的这样的问题而言的,而并不是要用这样的形容方式来否定主体先在的认知能力,相反,他对于主体先在的认知能力还是予以了肯定。另外,洛克也并不曾否认在认识活动中主体自身的活动具有十分重要和关键的意义和价值。因为,他认为人们形成观念的经验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外部的感觉,另一个是心灵自身活动所造成的反省。

一、洛克“白板说”的认识后天发生学的意义

洛克提出“白板说”的本意是要强调人的观念和认识的后天生成的性质,并以此反对当时流行的“天赋观念”的理论。他批判说:“在有些人中间流行着这么一种根深蒂固的看法,认为在理智里面存在着某些天赋原则;即是说,一些基本的概念、共同的思想、记号,这些东西好像是印在人心上的一样;灵魂在最初存在时就获得了他们,并且把它们一同带到这个世界上来。”[1]447有人批评说,洛克的“白板说”否定了人的能动的认识能力。这样的批评显然失当。因为洛克本人讲得很清楚,他并不认为主体不具备能动的认识能力,他只是强调说只要有这种能动的认识能力就足够了,有了这种认识能力便可以在后天的认识活动中生成相关的观念、思想和认识。认识能力不等于观念和思想,能力是先天赋予的,而观念和思想则是能力在经验的作用下后天生成的。上帝只把能力赋予人就足够了,而不必要也没有把观念和思想直接赋予人。他写道:“既然上帝已经赋予人以视觉和一种用眼睛从外物接受颜色的观念的能力,如果还要认为颜色的观念在人心里是天赋的,那就是不妥当的了;还有,我们既然可以观察到,在我们自身之中,就具有一些足以容易而可靠地获得关于某些真理的知识的能力,容易和可靠到好像这些真理原初就印在心灵上似的,却还要把这些真理归之于天生的印象和天赋的记号,那也是同样不合乎道理的。”[1]448

洛克提出“白板说”的另一个用意是要否定存在全人类普遍同意的观念或原则的这样一种说法,尤其是要否定天赋观念论者以此说法来证明观念和原则具有与生俱来的性质的这样一种观点。他写道:“再没有什么比下面这一点更为一般人视为当然的了,这就是:有某些思辨的和实践的原则(因为这两方面他们都谈到)是全人类普遍同意的,因此,他们说,这些原则一定是一些恒定的印象,是人的灵魂在最初存在时就获得的”,“但是,‘普遍的同意’这个论据不幸是无济于事的,因为,纵然事实上真有一些真理为全人类普遍同意,那也不足以证明它们是天赋的,如果能够指出人们对于他们所同意的那些事物还可以有别的途径达到这种普遍的同意的话;而这一点我认为是可以做到的。”[1]448

洛克对天赋观念的批判是深刻的。他关于观念和知识是在认识主体先天获得的认识能力的运作中在后天生成的思想显然具有个体认识发生学的意义和价值。只不过,洛克的相关思想还仅只停留在思辨操作的层面上,缺乏具体实证的研究。尤其是他关于认识发生之前个体状态的“白纸”或“白板”的比喻过于表面化、简单化,所以,很容易被反对者抓住把柄。

瑞士的当代心理学家和哲学家让·皮亚杰(J e a nP i a g e t 1896~1980)从对儿童心理训练的大量实证研究入手,揭示了儿童认识发生的一般过程和机制,提出了儿童认识发生和发展的四个阶段的理论:“⑴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两岁左右),这时儿童……能开始协调感知和动作间的活动……⑵前运演阶段(二岁左右到六、七岁左右),这时儿童开始以符号作为中介来描述外部世界……⑶具体运演阶段(约从六、七岁到十一、二岁左右)。在这个阶段,儿童……能在同具体事物相联系的情况下,进行逻辑运演……⑷形式运演阶段(十一、二岁左右到十四、五岁左右)。在这个阶段,思维能力已超出事物的具体内容或感知的事物。思维的特点是‘有能力处理假设而不只是单纯地处理客体’”。[2]5皮亚杰还对认识发生之初的状态作了清晰的表述:“认识既不是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业已形成的(从主体的角度来看)、会把自己烙印在主体之上的客体;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从一开始就既不存在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也不存在作为客体而存在的客体”。“一开始起中介作用的并不是知觉……而是可塑性要大得多的活动本身。”“儿童最早的活动……基本上是无意识的。”[2]21~23

从皮亚杰的相关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认识主体在最初的时候并不是以认识主体的身份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在他们那里既没有感知觉的状态,更没有观念、符号、思维和意识之类的状态。正是在这一点上,洛克所强调的观念的后天形成的观点,以及对天赋观念论的批判是合理的、深刻的。但是,虽然在尚未形成的主体内部不存在感知觉、观念、符号、思维和意识之类的状态,但是,正在形成中的主体也并不就是纯粹类似于“白纸”或“白板”之类的东西,亦即是它只能处于毫无任何准备的、完全被动的等待外部对象在其身上作相应刻画的状态。其时,正在形成中的主体之所以能发展为主体,正是由于在其内部存在着能够发展为主体的根据,这个根据便是由种系遗传获得的相应的生理性结构(格局——皮亚杰语)以及这一结构自身的活动。正是通过相应结构自身的活动,正在形成中的主体才可能在不断同化适宜外部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内部的相应的操作和结构转换而逐步将自身发展为具有认识功能的主体,并相应在自己内部建立起关于对象的模式,亦即是建构出认识的客体。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便有理由得出结论:洛克“白板说”的比喻是肤浅的,但是他所阐释的观念后天生成的认识发生学的理论却是深刻的。

二、洛克“双重经验论”中蕴涵的观念的主体创新性思想

人们习惯于从洛克关于知识来源于经验的观点以及心灵最初犹如“白纸”、“白板”的比喻中得出洛克未能对认识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予以足够重视的结论。然而,这一结论却多少有些强加于洛克。这其中存在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洛克所谈论的经验与一般经验论者所谈论的经验并不是一回事。洛克认为构成人类知识来源的经验是双重的:一个是由外部对象引起的感觉,另一个是由内部心理自身活动所造成的反省。而这里所说的反省的经验强调的正是主体自身的活动。

洛克写道:“首先,……感官把在心中产生那些知觉的东西从外物传进心中。我们所具有的大部分观念的这个巨大的源泉,是完完全全依靠我们的感官,并且通过感官而流到理智的,我把这个源泉称为感觉”;“其次,经验供给理智以观念的另外一个来源,是对于我们自己的心灵运用于所得到的观念时的各种活动的知觉;这些活动为灵魂反省和考察时,就供给理智以另外一套观念,这套观念是不能从外面取得的。这就是知觉、思维、怀疑、信仰、推理、认识、意愿以及我们自己的心灵的各种活动……虽然它由于和外物毫无关系,所以不是感官,但它却也很像感官,因此可以很恰当地称为内部感官。可是我把另外一个来源称为感觉,所以把这一个来源称为反省……谈到反省时,我的意思都是指心灵对于它自己的各种活动以及活动方式的那种注意;由于这种注意,理智里面才产生了这些活动的观念。这两种东西,就是作为感觉对象的外界的、物质的东西,和作为反省对象的我们自己的心灵的内部活动,在我看来乃是产生我们全部观念的仅有的来源。”“……这两者乃是知识的源泉,从其中涌出我们所具有的或者能够自然地具有的全部观念。”[1]450~451

从洛克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洛克并不是没有看到主体自身的能动的活动,也不是没有看到主体自身的这种能动性的活动在认识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他的相关理论的缺陷只在于他未曾把感知层面活动中的外部信息的刺激和内部活动的运作关联起来。在洛克那里,外部信息刺激所引出的感觉和主体内部的相关活动不是处于一个统一的感知觉产生的活动之中,而是分别产生两种不同性质的感知觉。在洛克那里似乎存在着三样东西,一个是认识发生的场所——心灵,另外两个是外部信息的刺激和心灵内部的活动,而心灵则从对相关刺激的感悟和对自身内部活动的反省中获得“全部思维材料”。如此分析起来,由于洛克认为在人的感知发生的活动中外部刺激和内部活动是分别起作用的,并且这两个分别起作用的过程向心灵提供的感知觉的材料又是不同的,所以,洛克的认识发生学的理论具有被动、机械反映论的色彩。他自己也曾强调说:由感觉和反省两种途径得来的观念“都是心灵被动地获得的”。[1]459但是,从其认为可以从外部刺激,尤其是可以从心灵内部的活动中“涌出”观念的理论来看,我们又不能简单地把洛克的理论看成是被动、机械反映论的。因为,通过两种过程所给予的感知材料本身并不直接就等同于观念,而相应的观念只能是在心灵中涌现出来(涌出)的、产生出来的。就这一意义上,洛克的相关理论又具有认识发生的能动建构论和能动创新论的特点。

三、洛克“两类观念论”中蕴涵的观念的主体创新性思想

洛克把人的观念区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感觉和反省获得的经验性的知识性材料,另一类是人的理智在对相应经验性的知识性材料进行加工处理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新的观念。洛克称前者为简单的观念,后者为复杂的观念。并强调指出“简单的观念不是心灵所能制造的”,而“复杂的观念是心灵用简单观念任意造成的”。[1]441、459洛克写道:“这些简单观念,我们一切知识的材料,仅仅是由上述两种途径,即感觉和反省,提供给心灵的。理智一旦储备了这些简单观念,它就能够重复它们,把它们加以比较,甚至于可以用几乎无限多的花样联结它们,因而能够任意制造新的复杂观念。但是最了不起的才智和最发达的理智无论凭什么敏捷丰富的思想,也不能在心中制造或构成一个不由上述途径得来的简单观念;理智的任何力量也不能毁灭那些既存的简单观念。”“心灵使用自己的能力于简单观念时,它所起的作用主要有这三种:(1)把若干个简单观念结合成为一个复合的观念;所有的复杂观念都是这样造成的。(2)第二种是把两个观念——不论是简单的或复杂的观念——放在一起,并列起来,以便同时考察它们,不过并不把它们结合成为一个观念;由这种方法,心灵获得了它的全部关系观念。(3)第三种是把一些观念与其他一切在事实上和它们同时存在的观念分开来,这叫做抽象;心灵的全部一般观念都是这样得来的。”[1]452、460

显然,洛克所说的简单观念是由感觉和反省直接给予心灵的思维可以利用的最初级的加工的材料,就它的直接获得性而言,洛克所描述的这一过程是被动反映论的。洛克所说的复杂观念则是由心灵通过对简单观念的加工处理创生出的复合观念、关系观念和具有一般抽象性的观念。就复杂观念由心灵任意构造出来,并具有不由感觉或反省接受过的性质而言,洛克所描述的复杂观念形成的过程和机制又是主体能动创新式的。

其实,人类获得的感性经验的材料同样是经由了主体内部相应活动的运作而建构出来的。因为,主体内部产生的主观印象的模式一方面与感知对象的某些特性相对应,另一方面又与人的神经生理的生物特性和内在主观认知方式相一致。人的主观印象是一个客体信息和人的相应的生理结构信息以及认识结构信息的多重内容的复合、匹配、重构、建构的结果。就这一意义而言,不仅是人通过思维的信息加工所产生的复杂观念具有主体建构创新的性质,而且就连人通过感官所获得的简单观念同样具有主体建构创新的性质。

四、洛克“物的两种质论”中蕴涵的观念的主体创新性思想

为了更好地揭示人的观念的本性,洛克提出了一般物体中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质的理论。他写道:“第一种是物体的各个占体积的部分的大小、形状、数目、位置、运动和静止。这些性质,不论我们知觉到它们与否,都在物体里面……这些性质我们称为第一性的质。”“第二种是一个物体里面那种根据它的不可感觉的第一性的质以某种特殊的方式作用于我们的感官,从而在我们心中产生各种不同的感觉,例如,颜色、声音、滋味等等。这些我叫做第二性的质。”[1]454、457

在洛克看来,物体第一性的质是属于对象物自身的,它虽然可以为我们所感知,但是,它却不会由于我们的感知而有所改变。而物体的第二性的质却并不存在于对象物中,它只是借助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刺激在我们心中产生出来的感觉。这

样,洛克把第二性的质看作是物体在观念中存在的方式,而不是物体自身存在的方式。[1]453、454借助于对物体两种不同性质的质的分析,洛克进一步区分了两种不同的观念:一种是与对象的实在的性质直接符合的观念,另一种是虽由对象的活动引起,但却不在对象中存在,仅只在观念中存在着的观念,亦即仅只是观念性的存在的观念。[1]456~457

显然,洛克关于第二性的质的论述揭示的是一种认识发生的系统质特征。此类感知性观念的产生既不单独由对象性质决定,也不单独由认识主体性质决定。而决定于由二者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系统的性质。这样,此类观念的发生便只能被理解为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创生出来的一种主观呈现的观念性存在。是一种系统质的涌现。由此,我们便可以从洛克的学说中体会到这一学说背后所蕴涵的人的观念产生的主体创新的复杂性韵味。

其实,这种主体创新的复杂性韵味并不仅仅存在于洛克所说的物体的第二性的质中,而且也同样存在于洛克所说的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产生的过程之中。因为,所谓物体的大小、形状、组织、数目、运动或静止等等性质作为物体的实在存在状态是一回事,作为人的认识中以观念形式反映着的状态则又是一回事。因为,从物的实在的状态转变为人的观念反映着的状态同样是一个主客体复杂相互作用的过程,同样是一种主客体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系统质的呈现,这里并不存在什么完全符合性的被动反映着的性质。因为任何形式的外界刺激都必须通过认识者的生理结构和认识结构的中介才能到达于主观观念的领域,既然通过了这个中介,这个中介的性质、状态和活动方式便会对这个外界刺激的信息形式或内容进行相应的选择、匹配、重塑、改造和建构,其间必然发生变形、扭曲、再造式的创新性改变。

由此可见,洛克对物体的两种性质的质的分析具有一个明显的缺陷,这便是:只注重从作用者的角度去理解,而不曾注重从被作用者的角度去理解,更不曾注重从相互作用的系统综合的整体性质涌现的层面上去理解。如此我们也可以明了,为什么洛克的相关学说会被后来众多的学者们认为具有被动、机械反映论的性质。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对洛克关于观念的后生性、经验也包括心灵对自身内部活动的感应、物体第二性的质的观念只在观念中存在而不属于物体的实在的性质,以及复杂观念是心灵用简单观念任意造成的这样一些观点和理论进行具体的探讨和深入的挖掘,那么,我们便又可能体会出洛克相关学说中所深刻蕴涵的另一个层面,这就是人的观念发生的认识主体能动创新的意义和价值。

[1]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M].王宪钿,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责任编辑:黎峰]

B 561.24

A

1002-7408(2010)09-0033-03

刘燕青(1957-),女,陕西合阳人,中央音乐学院党校常务副校长、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学、教育管理学等领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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