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传清
(常州工学院体育教学部,江苏 常州 213002)
基于民间立场的传统武术保护
吕传清
(常州工学院体育教学部,江苏 常州 213002)
“保护”是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一个很热的概念,在这种状况下,对于传统武术保护的研究也日益升温,但是多集中在政府和学术界引导的层面上,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传统武术文化自然存在、自然传承方式的特殊性,过多人为地操纵传统武术文化的生存反而会造成“保护性破坏”。因此,在当前的传统武术保护研究中,学者们不仅要加强系统理论的探索,更应放低研究的视角,认真反思传统武术在民间立场中的存在意义,去发现传统武术文化的生存演变规律,以避免盲目的保护。
传统武术 民间立场 保护
传统武术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保护和弘扬这一文化遗产,自上世纪80年代起在我国武术界就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挖整”工作,在抢救和保护传统武术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然而,在当今伴随世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迅猛浪潮而带来的强势文化的强烈冲击,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传统武术迅速变异或消亡,有的专家、学者甚至认为“今天武术这个传统文化脊梁已经‘病入膏肓’危机重重”[1]。为此,我国相关部门加大了保护力度,采取新的举措以保护传统武术。许多专家、学者也以高度的责任感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保护和弘扬传统武术文化遗产的意见和建议。但这些意见、建议和措施大多没有站在民间立场来考虑问题,其结果很可能会脱离实际,得不到民间广大武术爱好者的认同与积极参与,最终无法落到实处,保护和弘扬传统武术也只能成为空谈。因此,保护和弘扬传统武术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努力,但民间立场的保护是弘扬传统武术成败的关键。
对武术的文化形态以及它的归属问题早有结论,“武术是中国民间文化的一种特殊形态”,武术属于民间,它不仅源于民间,广泛流传于民间,而且迄今为止,它依然保持着民间文化的原始、质朴乃至粗糙的特点”[2]。那么什么是“民间”?“‘民间’这一概念的内涵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着”[3]。因此,“民间”一词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不同的解释,本文所用的“民间”,是指传统武术的一种文化形态和价值取向。在民众实际参与传统武术活动的空间中,“民间”不是专指传统农村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其涵盖的意义要广泛的多,它是指一种非权力形态的文化视界和空间,渗透在广大武术爱好者创拳或习武活动中独有的价值取向、审美情趣、情感体验、伦理道德等方面。
而“民间立场”又是什么呢?陈思和先生为“民间立场”赋予了“自由”的本质:“自由自在是它最基本的审美风格。……这是任何道德说教都无法规范,任何政治条律都无法约束,甚至连文明、进步、美这样一些抽象概念也无法涵盖的自由自在。”[4]传统武术是“民间文化的一种特殊形态,又属于民间”,但是它受官方的影响也较深,所以本文提到的“民间立场”,指的是一种与官方立场相联系但实质上不完全相同的处世原则与行为规范,它由广大武术爱好者通过一定的武德约束、共同的价值取向、习惯的技艺表达、口传心授等方式在民众中传承,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健身理念与价值取向,是一种偏重于健身、修心、体悟的生活智慧。
从历史中走来的传统武术一路起起伏伏,但从未中断,这种推进力量更多地来自民间,是武术爱好者一种自发的无意识行为,也是传统武术文化自觉的一种体现,因而,武术在民间自生自灭着,从未将“保护”作为传统武术发展的“推手”。由于历史的演进,传统武术的生存土壤发生了较大改变,其发展受到极大冲击,在夹缝中艰难地存活着。应该说,传统武术保护意识的真正形成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早在1949年10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的初期,对于武术的挖掘整理就被提上议事日程,但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没有进行大规范的挖整。20世纪60年代初,各地体委也组织过此类工作,但真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保护是在80年代,当时,武术界进行了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武术挖掘整理活动,但这次中国武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挖整”工作,并没有使传统武术摆脱发展的瓶颈,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这次“挖整”是一种“静态”的保护,是对武术拳种、器械等的文字记录、整理、编辑和出版的文献资料保存,对活态的声像资料及传承人及其传承活动,并没有做出任何有效的保护,大量的录音录像资料或散失或无人管理,传统武术传承人及其传承活动几乎无人问津。之后,“入奥”的目标定位,又使传统武术陷入了为竞技武术让步的“境地”,本应平衡发展的两大武术体系却出现了竞技武术的“一枝独秀”,传统武术在发展的道路上步履蹒跚,成为“我们最大宗最珍贵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
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掀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我国也启动了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和“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工作,各级政府、学者纷纷投入到保护行列中来。传统武术也迎来了最佳的保护时机,保护理论与成果日渐丰富。其中,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武术项目共21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23人,越来越多的传统体育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入选,为传统武术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见表1)
同时,在学术界,随着程大力先生一声振聋发聩的呐喊:“传统武术:我们最大宗最珍贵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5],唤醒了人们对传统武术尘封的记忆。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升温,将传统武术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进行抢救与保护的研究日益增多。
通过分析,无论是政府还是专家学者大多是从客位的角度出发的,而基本上没有站在民间立场来考虑问题。也就是说,民间对于保护传统武术的看法是什么?为什么要保护?保护那些内容?如何保护?也许有人认为民间百姓的认识水平低,缺乏长远眼光。我们姑且不论这种观点正确与否,但为政要顺民心,先秦时《管子》就有“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之说。如果没有站在民间的立场上保护传统武术就很可能脱离实际,得不到广大民众的认同与积极参与,最终无法落到实处,保护和弘扬传统武术也只能成为空谈。所以,民间立场的保护和弘扬才是传统武术发展的关键所在。
表1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武术项目)
在我国传统社会中,民间虽然不处在政治中心,但却占有很大的比重,“中国传统社会虽然政治是中心,但民间的空间是很大的,始终存在一个比较完整的民间社会”,“如果说现在文化与社会都面临重建的问题,我想民间这一环节不可或缺”。[6]民间不仅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精神聚合作用,还造就了传统武术以口传身授传承为主的演变方式。可以说,民间是传统武术的生存之地,民间是传统武术的主要承载者。没有武德高尚的传承人和民众的广泛参与就没有以师徒传承为主的传统武术,其技艺的发展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可能和必要。
著名作家和当代中国民间文化抢救保护的发起者冯骥才指出:“传承人是民间文化代代薪火相传的关键,天才的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往往还把一个民族和时代的文化推向历史的高峰。”[7]因此,传承人是传承、发扬传统武术文化的关键力量,如何保护、发挥好这支关键力量,是实践中的一个焦点和难点。必须让他们在内心深处重视传统武术的传承,对一些已经认定的珍稀的传统武术项目,特别是己经列入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遗产所有人必须要制定相关的计划进行传承。要让他们认识到,传统武术不仅仅是他们的私人财产,还是国家的财产、全人类的财产,将传承活动提高到一定的思想境界。所以,要通过培养和学习,增强他们进行传统武术文化传承的自觉意识,改变过去那种固守秘密,其技艺、技术只在本家族内传承的狭隘做法,扩大带徒传授的范围,把愿意学、有灵气的年轻人聚集在自己的周围,培养出更多的合格继承人,使其技艺、技术能传承发展、弘扬光大。
传承人的任务不仅是带徒授艺,还要不断的学习,改进技艺,进行创新。在花样不断翻新的西方体育大规模入侵的今天,传统武术正面临着一个当代适应的问题,由于有些动作繁、杂、难,而不被现在的人所接受,以致退出历史舞台而成为躺在博物馆里面静态的标本。传统武术的活态性特性就决定了传统武术是不断变化和创新的。创新是传统武术可持续发展的源头活水。传统武术继承是积累和量变,传统武术创新是飞跃和质变,前者联系着过去,后者沟通着未来,他们构成了传统武术形成与延续的内在一致性。植根于传统武术本身的先进文化就像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既有继承的连续性,又有创新的生命力。相反,割裂传统武术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会在社会实践中使传统武术陷入两种困境:即僵化保守与终端消亡。
各级保护部门可以通过组织各种活动,对传统武术保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可以通过定期举办传统武术展示日等活动,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可以在一些街道成立传统武术爱好小组,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学习。总之,就是要通过各类活动,让“保护”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爱护、保护传统武术的风气,使广大民众特别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群体,都能为中华民族拥有如此丰富多彩的传统武术而自豪,从而自觉地珍惜它。其次,通过博物馆、会展等各种形式展示传统武术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只要运作得当,静态展示物质载体(如拳谱、器械、武术大师传记等)与动态的传统武术现场演示、讲解、播放纪录片等形式完美结合,也可达到比较理想的宣传效果。
我们应充分发挥媒体资源在传统武术保护进程中的宣传功能。利用媒体进行宣传,一方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约资源,另一方面是因为媒体宣传效果好,传播速度快。媒体在宣传时可以采取专栏、聚焦、纪录片、人物采访、比赛等多种形式进行。例如,中央5套节目——武林大会如火如荼地进行,使人们再一次认识了传统武术,同时,媒体为传统武术的展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武林大会的擂台为许多传统武术的习练者提供了实践的机会,这必定能促使人们去寻找、保护流失中的传统武术。
参与传统武术保护的各方力量,由于地位、动机的差异,他们会各有自己的立场与诉求,各有自己的优长与短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仅要肯定政府及学术界长期以来的正面努力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更要将上层与民间、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充分认识到民间社会生存的自然秩序,发现传统武术文化生存发展的自然规律,发挥民众的主体性作用,以确保传统武术保护工作有良好的民间基础,真正在工作中形成上下互动的良性循环。
[1]王 岗,田桂菊.中国武术:20世纪的传统流失与当代的回归及振兴[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7(9):1156.
[2]陆 草.中国武术[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96:64.
[3]毛巧晖.20世纪民俗学视野下“民间”概念的流变.见:民俗春秋——中国民俗学会二十周年纪念论文集[C].北京:学苑出版社,2006:101.
[4]陈思和.中国当代文学关键词十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128.
[5]程大力.传统武术:我们最大宗最珍贵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J].体育文化导刊,2003(4):17.
[6]刘梦溪.中国现代文明秩序的苍凉与自信[N].21世纪经济报道,2006-10-9(5).
[7]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调查、认定、命名工作手册[Z].2005:11.
On the Civil Posi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Wushu
Lv Chuanqing
(P.E.Department of Changsh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Changzhou Jiangsu 213002)
"Protect"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oday's research is a hot concept,in such circumstances,the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Wushu is also an increasingly warming research,but mainly concentrated on government and academic level,which to certain extent ignored the the specificity of traditional Wushu culture's natural existence and natural heritage,too much manipulation of artificial survival of the traditional Wushu and culture will lead to"undermine the protection."Therefore,in the current academic studies on the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Wushu,authors not only enhances the exploration of systems theory,but should study the perspective of low and seriously reflection on the position of the traditional Wushu in the civil meaning of existence,to discover the existence of traditional Wushu and cultural evolution protection in order to avoid blind protection.
traditional Wushu civil position protection
G85
A
1004—5643(2010)07—0007—03
吕传清(1970~),女,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