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马武松
搭建、用好加快推进快堆产业化的新载体
——访快堆产业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长万钢
■ 本刊记者 马武松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国务院不久前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要求要“结合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发展一批由企业主导,科研机构、高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1月16日,“快堆产业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京成立。日前,我们就联盟相关话题采访了该联盟理事长、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长万钢。
记 者:快堆产业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10年11月由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牵头组建,成立背景是怎样的?
万 钢:组建快堆产业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是快堆具有提高铀资源利用率、有效处理核废物的突出优势,是我国“压水堆-快堆-聚变堆”三步走核能发展战略的关键一步,是构建先进核燃料闭式循环的关键环节,目前,它被称为第四代核电技术。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要求核电这种清洁能源进一步增加规模,快堆进入产业化布局的需要也因此愈加紧迫。其二是我国快堆技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以2010年7月21日中国实验快堆实现首次临界为标志,我国在快堆技术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掌握了快堆绝大多数核心技术,培养了一支专业齐全的人才队伍,掌握了第一手调试、运行和项目管理资料,实现了大部分设备材料的国产化。可以说,中国已经处在快堆商业化前夜。其三,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我国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参与实验快堆研发、建设的多家单位以及核电产业界众多骨干企业在过去进行了很好的合作,并建立了很好的协作关系,现在以实验快堆形成的基础为条件,以快堆技术产业化为目标结成联盟,将会联系更紧密、目标更明确、管理更规范,工作效率更高,从而促进快堆商用化、技术自主化、产业发展多样化,共同促进快堆自主化发展,打造完整产业链。
记 者:产学研联盟的形式日益呈现多样化特征。联盟前冠以“产业化技术创新”,作为一种合作模式上的创新,这个前缀应该怎样解读?
万 钢:首先说“产业化”,表明我们成立的这个联盟是以产业化为目标,也表明我们这个联盟着眼的是快堆技术的完整产业链,要促进以快堆技术为主要环节的燃料闭式循环整个产业链的建立。
再说“技术创新”,表明我们这个联盟的核心任务是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打造自主快堆电站品牌,以技术创新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化和技术创新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产业化是技术创新的目标,技术创新是产业化的动力。
记 者:2009年,国家科技部等六部门发布《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主要任务的第一条就是“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并要求要“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为主线”。原子能院作为理事长单位,如何推动技术创新要素真正向企业聚集?
万 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已确定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但谁作牵头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快堆产业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原子能院为理事长单位,而不是象其他很多联盟以主要企业牵头,恰恰是本联盟的主要特点。我们这个联盟从组织这个角度来说,是以原子能院为中心的点状辐射型结构。原子能院是国内唯一一家掌握快堆核心技术的单位,具备快堆技术设计、研发、实验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和能力。以原子能院为中心有利于快堆技术的传承和发扬,也有利于产业化过程和产业链上各环节保持技术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另外,原子能院和联盟内大多数企业都有较长时期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也是其成为理事长单位的优势之一。
在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技术创新要素真正向企业聚集方面,我院也已经有较为明确的思路。首先是发挥企业与原子能院及其他研发单位所长,利用互补优势做好分工,做专做强。目前初步考虑的分工,是由我院主要做好技术的总体组织,技术路线的总体策划,同时发挥快堆研究中心所具备的大量实验设施优势,开展涉钠、涉堆的实验和检验工作,高校主要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研究,企业主要是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工艺方法、工艺标准研究并最终定型产品。其次,是加强联盟内单位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并特别关注高校、研究设计院与企业间的交流,通过共同组织创新团队,合作开展研究、设计工作,为企业培养创新型技术人才等形式,着力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转变国内大部分核电设备加工企业技术基础薄弱、技术人才缺乏、技术能力差等现状。
记 者:联盟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本质上强调“共同体”,而不是独立“个体”。您觉得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联盟会不会演变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实体,比如产学研各方合资成立新的公司?
万 钢:应当说,若干产学研单位合资成立的公司与联盟一样也是产学研合作的一种形式, 就象前面提到的那样,联盟成员单位在联盟的框架下,有可能根据需要共同投资成立企业,这也是联盟合作的内容之一。在目前这个阶段,联盟将成为快堆技术创新的纽带,是成员单位分工协作、相互交流的平台。我们的联盟以成员单位自愿达成的契约关系为保障,以共同完成快堆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各自任务为目标,成员单位之间相互促进,相互支持,打造完整的快堆产业链。
当然,我们不排除快堆产业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也可能会演变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实体,那将是快堆技术臻于成熟、快堆产业链接近形成的阶段,到那时,联盟的主要任务也将演变为主要以扩大市场范围、增加产值和产能为目标。正是考虑到联盟长远发展的需要,我们也将吸收一些以资本运作、风险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加入联盟,目前,也有这样的洽商计划正在进行中。
记 者:作为快堆联盟负责人,您对产学研合作肯定有着一些特别的理解,有哪些共性难题,借助联盟的形式我们正在破解?
万 钢:就我个人的理解,借助联盟的形式的最突出的优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可以真正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作用。企业不是一个科研成果的简单应用和承接单位,而是从一开始就参与其中,这样一来,研发工作也就与市场拉进了距离。衡量研发工作的优劣,除了技术本身是否先进外,还有经济是否可为市场接受这样一个更重要的标准,在联盟内,各成员单位群策群力,大家站在不同角度想办法、出主意,做到优势互补、共同促进,避免我们的技术在产业化过程中走弯路。
借助联盟形式的另外一个突出优点就是可以分工协作,避免重复研究。快堆技术非常复杂,涉及专业和行业也很多,几乎没有任何一家单位可以独立完成,采用联盟的方式进行明确的分工协作可以避免各自因竞争而造成内耗,浪费社会资源;另外,快堆技术与压水堆技术也存在一定的共性,我们联盟中很多企业不仅做快堆,也做压水堆,他们中的大部分同时也是压水堆电站建设的核心力量,利用这一点,可以广泛吸收我国核能技术的最新、最先进成果,很好地解决重复研究的问题,从而达到减少研发投入,缩短研发周期,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快快堆技术产业化进程的目的。
记 者:目前,国家层面的试点联盟已有56家,快堆联盟对于进入试点联盟行列,有没一个时间表?
万 钢: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试点的联盟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考虑到快堆产业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成立之前,各成员单位已经以联盟中确定的方式开展实质性合作了,因此我们计划更早一点申请国家层面的试点。目前,有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记 者:早在2008年,科技部就出台了《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快堆产业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争取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等方面,计划做哪些工作?
万 钢:快堆是一项高复杂性、高难度、多学科的综合性技术,同时,快堆与其他核能一样,也是一项需要高投入的项目。快堆技术发展到今天,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快堆技术的下一步发展也同样需要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联盟成立以后,我们将充分发挥平台和纽带作用,积极联合联盟内的成员,共同向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部门申请相应研发项目。特别是在国家重大专项申报方面,联盟内成员达成了高度共识,要求理事会、秘书处将其作为下阶段重点任务来抓。联盟必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技术准备,积极推动商用示范快堆电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立项。
记 者:联盟近期计划开展哪些具体工作?
万 钢:在联盟章程和协议中,我们规定了联盟近期的具体工作,主要有:(1)共同推动示范快堆重大专项的立项,合作开展商用示范快堆电站重大专项的实施。(2)合作申报快堆关键技术创新、关键设备国产化的研究项目,合作开展科学研究。(3)自主投入资金,开展快堆技术产业化先期研发,包括样机、样品制造。(4)推动快堆技术有关行业和国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立项和实施。(5)面向国际,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国际间交流和合作。(6)共同开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推动快堆相关产业技术进步,推进快堆型核电站的布局。(7)合作推动快堆技术在公众、政府层面的宣传和推介。要说明的是,随着重大专项启动,实际上述(2)—(4)方面的内容都可纳入其中。总之,根据这些工作的要求,联盟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更为具体的2011年3月之前的工作计划,我们将对此鼎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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