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津市市农业局 丁运明
渡口镇新湖村是商务部“东桑西移”工程项目核心示范村之一,是湖南省农业厅唯一的连续二期实施“科教兴村富民计划”项目试点单位,也是津市市蚕茧的重要产地。近年来,津市蚕桑生产呈萎缩态势。为此,笔者于2009年7月中旬赴蚕桑主产村渡口镇新湖村进行了专题调研。
其一,新湖村桑园面积呈大幅下降趋势。2007年冬~2008年春该村挖毁桑园250亩。2008年春季生产后,农民毁桑尤为严重:2006年冬新植幼龄桑园420亩基本毁损,成林桑园毁损212亩。目前全村实有桑园面积不足300亩。其二,蚕农收入有喜有忧。新湖村蚕农生产以种茧育为主,呈扩大态势,以丝茧育为辅,呈萎缩态势。现有桑园基本为种茧育蚕农所有,毁桑主体为丝茧育蚕农。种茧育蚕农收入较高,丝茧育蚕农收入明显递减,其收入水平略高于当地主要经济作物棉花,比较效益不明显。其三,基层干部群众信心不足。蚕桑是津市市农业特色产业之一,茧丝产业基础来之不易,部分蚕农毁桑对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持续增收十分不利,大多数干部、群众忧心忡忡,又爱莫能助。基层干部认为:打造产业,地方政府只能正面引导,积极扶持,蚕桑能不能稳定发展,取决于市场;土地政策赋予了农民自主经营权,农民是否植桑养蚕,最终由农民自己决定;乡村财力较差,扶持力度有限。群众普遍认为:近几年来蚕桑为新湖村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理应进一步巩固发展,对少数农民毁桑感到十分惋惜,直接影响到上级的扶持、农民增收。在籽棉、油菜等农产品价格上扬、茧价回落的情况下,严重挫伤丝茧育蚕农生产积极性。
一是农村劳动力紧张。由于蚕桑生产季节性很强,因此从事蚕桑生产占用劳动力情况较为突出。春季饲养大蚕阶段正是移栽棉花、收获藠果、油菜、鳝鱼投苗时节,秋季饲养大蚕阶段正是采摘棉花、收获晚稻、油菜移栽之时,劳动力紧张,劳动强度很大。如果一家两个劳动力植桑3亩,饲养5张蚕种,大蚕期根本无暇顾及其它生产,因此一批年老体弱的蚕农放弃植桑养蚕。同时,在城镇化、工业化时代背景下,部分青壮年蚕农转移进城,弃桑在所难免。二是担心药害。虽然近几年通过实施“五统一”技术减少了农药中毒事件,但由于桑园未连片种植,部分农民弃桑改棉后,棉地用药势必影响蚕农,防不胜防,造成周边蚕农被迫毁桑。三是销售渠道不稳定。津市市万盛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市茧丝行业龙头企业,原本是基地蚕茧销售主渠道,但2006~2008年间该公司连续三年委托江苏客商收购蚕茧,致使桑农认为我市龙头企业不可靠,对蚕桑的销路表示担忧。而造成万盛公司未收基地蚕茧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拥有的缫丝设备对原材料要求较高,需供应解舒率高的优质原料茧,而本地生产的蚕茧受气候影响,多数原料茧不完全符合质量要求,因此,企业为降低成本宁愿舍近求远。近几年来,市有关部门会同省内外有关专家为提高我市蚕茧质量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受自然气候的制约,蚕茧解舒率这一重要指标大多时候仍不能达到公司要求。行业人士认为,长江中上流域不是我国优质蚕茧的产地。加上我市目前年产茧仅50吨左右,进一步加大了我市蚕农卖茧难度。四是比较效益不明显。目前,棉花种植和植桑养蚕是该村农户收入的主要渠道。2006年亩平蚕茧收入是棉花的2倍,2007、2008年略高于棉花收入。但蚕茧价格从2006~2008年呈下滑趋势,籽棉价格则呈上扬态势,导致从事丝茧育的蚕农对前景持悲观态度。
第一,合理区划,蚕区向丘陵区转移。选择农民积极性高、基层班子创业精神强的行政自然村连片集中种植,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如桑园土地使用权为村民委员会所有或行业协会承租,村民委员会或行业协会对桑园的经营权发包,村民委员会或行业协会可以和企业以桑园土地入股,真正让蚕农养蚕成为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确保基地稳定。第二,开发新产品,延长产业链。龙头企业不能仅生产高品位的白厂丝,而应该开发有很好的市场前景,且利润空间较大的产品上市,既可以解决基地原料茧的销售问题,又可以增加企业效益,实现产业向企业与蚕农两个生产主体的共赢。第三,搞好综合利用,提高比较效益。除市场和国家政策因素,实现蚕农持续增收取决于蚕桑资源的综合利用,如蚕农可以增加秋季种茧育生产规模,实施以桑枝为主要原料的食用菌生产,与相关部门开发以蚕蛹为原料的蚕蛹食品,以茧皮、双宫茧等下脚茧为原料生产天然保健蚕丝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