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问题导引教学法的探索与实践

2010-09-04 08:00唐秋玲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0年7期
关键词:发言者国际法教学法

唐秋玲

(湖南工业大学 法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8)

《国际法》问题导引教学法的探索与实践

唐秋玲

(湖南工业大学 法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8)

在《国际法》的教学中采用问题导引教学法,可以引导学生用国际法的知识自主分析国际热点问题,明确在课堂中“教与学”的定位,让学生真正融入到积极学习的氛围中来,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同时提高教师的教学素质。

国际法;问题导引教学法;教学效果

新时代的大学生应该具备学习、思考、协调、合作等综合能力,要能从容应对和解决学习、生活以及将来工作中的问题。这就要求学生们在大学这个重要的阶段要努力培养独立思考问题、明确辨别是非和清晰表达思想的能力。学生应该在课堂中获得成就感,应该学有所用。但是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往往造成学生们被动接受知识、消极思考问题。传统的大学教学方法就是由教师和学生构成一个教学体,教师在讲台上自我表演,生充当看客或听众。所谓知识也好、信息也好,都是一个从教师到学生的单向流动。用国际比较的眼光看,在国际上单纯地采用这种教学方法的大学是极为少见的,这种教学方法也是非常落后的[1]。笔者在《国际法》教学中实践的问题导引教学法可以引导学生用国际法学的知识点自主分析国际热点问题,可以明确在课堂中“教与学”的定位,让学生真正融入到积极学习的氛围中来,使学生认识到课堂中真正的主角是他们自己,从而在专业教学中达到“获得成就感”的目的。

问题导引教学法是互动式教学方法的一种,是在《国际法》教学过程中,发挥教师、学生、课程、环境之间都存在的信息交流关系,启迪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发学生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学生不断探究、不断创造的思维能力,使教学过程与热点问题交融,从而避免枯燥、乏味的教学效果。教师运用这种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扮演的是引导、组织、参与的角色。通过设立教学要求,使学生进入问题情景,自己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学生将自己的问题“贡献”给大家,以达到问题“共享”,从而构建合理完整的问题链。这种教学法又被笔者简单的称为“问题大家谈”模式。

一 《国际法》问题导引教学法的目的

(一)改变学生对国际法课程的误解

《国际法》是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因此作为一名本科法学专业学生,必须掌握《国际法》的知识点。随着和平外交政策的贯彻实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我国广泛地参与国际交往。国际法学在中国有了用武之地,国际法教学和研究日益被重视。可是国际法学的教学在本科学生中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共鸣。笔者通过查阅资料、对两届学生(2006级、2007级)进行调研,发现《国际法》其现状为:理论上重视,学习中轻视,实践中无视,只有少数的学生一开始会对本门课程产生兴趣。虽然绝大多数学生表示愿意学好这门课,但学习的动力大都只是因为这是一门必修课。学习被动、不感兴趣的原因在于,国际法往往给人抽象空洞难懂的印象,大部分人认为它离个人现实生活比较远,理论性比较强,涉政治性因素比较多;有些人也认为其原则规则多,操作性不强。

实际上国际法并非学生们认为的“一无所用”、“养在深闺人未识”的课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整个国际社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2]。国际法的作用终将凸显并日益受到重视。例如,“国际法的个人”这一章涉及国籍制度,学生们通过关注足球明星罗纳尔多的双重国籍,掌握了国际法上的国籍取得和丧失。有学生提出罗纳尔多具有巴西和西班牙双重国籍,当他参加足球世界杯比赛时,代表的是哪个国家?发言者通过查阅国籍取得的规定,得出结论:他虽具有两个国家的国籍,享有双重国籍带来的权利,但是只能代表巴西队出战。因为国际足联根据运动员多重国籍的情况制定了规则,只要代表一个国家参加过国际A级比赛,就不能再代表其他的国家队比赛了。学生们以此为例就会思考自己的国籍情况,大家会逐渐发现国际法也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通过采用“问题大家谈”的教学方法,让学生找到自己感兴趣的知识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改变对国际法空洞、虚无的观点。

(二)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综合素质

美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在他的著作《世界是平的——21世纪简史》一书中对年轻人进入社会适应社会所必备的知识这一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年轻人要培养如何学习的能力、要拥有激情和好奇心、要擅长和别人打交道、要有统筹安排和追求创新的能力。弗里德曼先生所谈的对我们的学生来说同样是重要的。大学生们要具备以下六种能力:学习能力、思考能力、语言表达与交流能力、人际交往与合作能力、科技与信息应用能力、进取心和责任感[3]。笔者在高校任教的几年间,深刻体会到大学生需要在大学期间培养和锻炼这六种能力。但是如果采用填鸭式的传统讲授方式,学生的综合素质在课堂上很难得到锻炼。而采用了问题导引教学法后,学生必须主动思考、学习、发言、辩论、总结。这一系列的学习过程便产生了积极地培养效果。

二 《国际法》问题导引教学法的实践

(一)问题导引教学法的实施过程

针对国际法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学习方式,笔者在教学中实施了问题导引教学法。具体教学方法是:

教学内容 学生探究自己感兴趣的国际问题教学要求 所选问题必须与课程知识点相关;必须提前告之关注的问题教学方式 课堂独立发言或代表发言时 间 5-8分钟人 数 1-3人(或一人独立选题研究或多人形成小组研究)

笔者采用的问题导引教学法不是简单的提出问题、解答问题的一问一答式。具体的教学程序如图所示:

以下以一次发言为例具体呈现这种教学方法:

关注问题 伊拉克战争的违法性发言前的准备 收集资料、查阅国际法相关规定、教师指导、和同学探讨发言要点 ①简述伊拉克战争事件的经过②阐述美国发动战争的动机(军事、经济、外交等目的)③分析美国发动战争的违法性(侵犯了伊拉克的独立权、干涉其内政、违反战争法和人道主义法)时 间 6分钟人 数 1人

“教”与“学”是复合体。从“教”的角度看,教师是主体,学生和教学内容是客体;但从“学”的角度看,学生就体现为主体,而教师和教学内容就成为客体。如何让每个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是教师孜孜以求的最大愿望。教学过程应该是学生主动学习、自己思考、体验和建构的过程,是学生之间互相影响、引导、启迪的过程。这种问题导引教学方式给了每个学生参加课堂的机会,“问题大家谈”就是在教师的策划和组织下,学生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讨论、交流和辩论,在课堂上和课后形成彼此取长补短、互相启发,共同完成对新知识的意义建构。同时教师与学生之间形成的双箭头关系也说明教与学是双向的,教师在教授过程中通过学生的行为也得到了学习和再提高。

(二)问题导引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学习应该是一个交流合作的互动过程。采用了问题导引教学法后,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该扮演组织者、指导者、参与者和研究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要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帮助和促进学生的知识建构。那么教师的组织、指导、参与身份如何扮演,就需要在实施问题式教学法中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做好选题的指导工作。每个学生的发展水平、个人生活背景和兴趣爱好不同,对同一事物的理解和认识程度、角度不同,很可能在发言中形成万花筒的情况。为避免学生自主选题时造成的只放不收的现象,教师就要提出选题要求:⑴代表性。关注探讨的问题必须紧扣国际法课程中的知识点,不要选择不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来谈。例如,有学生关注“国际环境”问题,谈论角度可以多种多样,但如果仅涉及环保的科学技术层面,就脱离了“法律”这一中心。而应该从国家的义务、国际组织的作用、国际条约的签订、环境法的完善等这些国际法层面来阐述。⑵可谈性。选择的题目应该引起大家共鸣。谈论的内容既要有一定的难度、深度,又要反映出实践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内容太陈旧、太简单,学生会感到无以争论、无言可发。但同时要考虑到学生一般对理论研究不多,实际经验缺乏,思想不够开阔等特点,选题不要太深太难。难度适中的争论焦点或社会热点问题是最佳选择[4]。例如,2009年2月在法国发生的拍卖中国圆明园兔首鼠首事件就是很好的选题,发言者可以从法律溯及力和物权取得时效的角度来分析。

第二,做好发言前的探究工作。这项工作不是发言者一个主体的任务,而应该包括发言者、其他同学、教师三类主体。大家都要在上课前积极准备、学习、思考,这样才会避免发言者唱独角戏的局面。

第三,做好发言中的引导工作。由于学生的学习能力存在高低,在发言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种种情况。如果遇到某些学生偏题或者仅仅是“报新闻”,教师应及时进行引导以保障教学效果。每位发言者阐述完毕之后,应及时引导、组织其他同学作出回应,以达到问题“大家”谈的教学目的。在一次发言中,有位同学谈到“中国政府的外交政策是‘太极拳’外交”,通过举例(俄罗斯击沉中国商船)说明这种外交政策是极具远见的。在她的发言过程中,笔者注意到有些同学反映强烈,于是在发言者阐述结束后示意大家可以作出评价。一位同学马上反驳了她的观点,不赞成“太极拳外交”,认为中国的做法是软弱的表现,应该学习韩国的“拳击”式外交。这样不仅使发言者的观点得到回应,而且达到了思、辨、学的教学效果。

第四,做好点评和总结工作。为了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和表达能力,在发言结束后,老师的点评尤其是对问题内容的点评必不可少。在点评过程中,注意表扬和批评的结合,要充分肯定学生的正确态度,帮助学生树立自信,从而使其获得成就感。

三 《国际法》问题导引教学法的教学效果

此种教学法使教与学主体双向互动、沟通、探讨,在彼此倾听、彼此接纳的基础上,通过慎思、明辨、博学的过程,达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构建出“激情、趣味、求异、探索、协同、竞争”的创新教育教学模式[5]。通过在两届学生中采用问题导引教学法的教学,国际法教学取得了阶段性的好效果:

(一)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求知欲

在准备发言之前,学生为了弄清楚关注问题中的法学原理和难点、疑点问题,在领会教材的基础上大量查阅课外资料,并进行全面深入的思考和整理,形成一种自己的观点。在发言中,当所述论点得到同学们和老师的认同时,就会产生成就感,就会更加主动地学习、探讨和研究。如果老师在点评中指出存在不足时,就会产生求知欲,通过不同的方式或渠道去了解未知的知识。

(二)锻炼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法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工作,这就要求法学教育中要培养学生正确的、富有逻辑性的法律口语表达能力。问题导引教学法通过学生的发言和争辩,使学生既动脑又动口,既培养了学生严密的思维能力,又锻炼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而且笔者在实践中通过合理安排时间(每次课安排一到两组),做到了每一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进而使锻炼机会平等。不少同学反映,上《国际法》这门课,既有了探讨和研究问题的动力,又有了课堂发言的机会,同时又提高了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自信心增加了许多。

(三)增强了学生的爱国热情

学生们寻找问题一般都是近期发生或是曾经发生而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分析这些事件背后深层次的国际法问题,不仅可以让学生掌握国际法知识点,还可以增强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和努力学习的信心。比如说,一位同学问题是关于“美国在我国南海的侦测活动”。2009年3月8日,美监测船“无暇号”未经中方许可在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活动。很多学生在看到相关报道后都是义愤填膺,但愤怒之后要求他们思考这个事件的国际法问题。发言者就结合国际法中海洋法的知识点,提出美国的行为是侵犯我国主权。而且运用了一种形象的说法:美国认为“门前有条路,我可以走”,坚持他们在专属经济区的行动是合法的。而中国认为“路你可以走,但是不允许爬上围墙窥看”,美国“无暇号”测量船纯属侦测跟踪潜艇。学生们通过关注这类事件既是专业学习又是爱国行为。

(四)提高了教师的教学素质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是知识的奉献者,同时也是知识的收获者。为了做好每次“问题大家谈”,教师都必须认真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收集资料、分析问题的过程中,教师扩大了知识面,提高了认识层次。这种教学法知识信息的反馈量比较大,教师从学生的发言中也能学到不少知识。这样,教师一方面能感受到教学的效果,另一方面也使教师本人得到意想不到的充实、完善和提高。而且通过组织这样互动的交流形式,师生之间增进了了解,教师以言传身教影响学生,不知不觉中起到了教书育人的作用。

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教学模式也是一样,它必须从教材的特点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选用教学模式和组织教学过程,做到因材施教。在《国际法》教学中采用的问题导引教学法是对传统教学方法的创新,它继承了讨论法与谈话法中师生互动解决问题的特点,同时又不同于两种方法中的单项问题模式;它借鉴了问题教学法和发现法的优点,发展形成了其特有的“问题大家谈”模式;它更好地贯彻了高校教学启发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使教师与学生两类主体更好地统一;它延伸了课堂内的教学空间,使课堂内外相互衔接。运用这种教学法,国际法的问题链已经建立,课程与事件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课程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都在问题链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2007级为例,四个班一共150个学生,在整个教学期间以1人或多人为单位共产生101个问题。笔者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还引入了其他的互动式教学法来达到双赢结果最大化: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师生互换法等。教育的目的应该在于给学生提供他们以后需要的观念、思考问题的方法、能力、精神、品德、良好习惯等品质,也就是培养学生能毕生教育自己的品质[6]。古语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现代教育中应以此为教育理念,教学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学会学习的方法”,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导性,这样才是成功的教育。

[1]别敦荣.大学教学方法创新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9,(8).

[2]王娜,刘启.《国际法》教学改革实施探索[J].科技信息,2008, (18).

[3]张以清.实施行为导向教学法注重关键能力的培养[J].考试周刊,2007,(44).

[4]李瑛.谈辩论在国际法教学中的运用[J].公安教育,2007, (3).

[5]焦树民.《广告学概论》课程互动教学模式探析[J].商场现代化,2009,(7).

[6]黄小平.素质教育与教学方法改革初探[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7).

(责任编校:凌 云)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in Problem-guided Teaching of "International Law"

TANG Qiu-ling
( Department of Law, 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uzhou Hunan 412008,China)

The problem-guided approach adopted in teaching International Law serves more than one purpose. To begin with, it can help guide students towards analyzing on their own international hot issues by drawing upon their understanding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addition, the approach helps a teacher define respective roles played by teaching and learning. Finally, the approach engages students in active learning and helps them develop oral expression skills while honing instructors’teaching expertise.

International Law;problem-guided teaching;teaching effectiveness

G633.2

A

1673-2219(2010)07-0119-04

2010-04-27

湖南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湖工大教字[2009]22号教学之星、教学新秀资助项目)。

唐秋玲(1980-),女,湖南邵阳人,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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