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万昌
(贺州学院,广西贺州 542800)
关于中国民族史教育的一些思考
陆万昌
(贺州学院,广西贺州 542800)
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历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有的以及已消失的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民族史是中国史学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民族史教学虽已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探索民族史教学的基本规律,思考一些前沿的问题,对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民族史;教育;教学
(一)民族史教学现状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六大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大课题。他说:“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的民族精神。”“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1]国家最高领导层对民族精神的体制性支持,为我国民族史教学提供了一个最高的价值立场,即民族史教学最终是为了培养民族的基本精神内核和民族认同感。近一二十年来,我国民族史教学取得了一些成就:
1.总体形势良好。在中国通史教学中已经成功地凸显了民族运动史尤其是少数民族运动史,并且有意地将地方文化史与民族文化史中的交叉部分予以独立,形成了一系列相对完整系统的民族史研究成果体系,包括专著、论文、报告,成为当代民族史教学的基本框架和教材来源。
2.教育主体明确而实力强劲。我国民族史教学既有专业的民族问题和史学研究人员,及其或独立专著或集体调研的报告等成果形式,又有来自基层民族工作和教育一线工作的教师,并深受民族史研究熏陶和培养的师资力量。教育主体的明确和师资阵容的强大,保证了我国民族史教学的质量。
3.教学视野跨度大,有层次性。史学研究必须要考虑到跨度,因为有一定跨度才能有历史脉络和价值探讨。而我国作为历史悠久的国家,其民族史教学也秉承这一传统,既有民族通史,也有个别民族的断代史,呈现出多样化的张力,教学材料丰富,有针对性和层次性[2]。
4.教学内容丰富多彩。既有对全国范围内众多民族历史发展的研究和教学,也有对某一地区某些民族或某一民族发展历史的研究,可以说分门别类,既丰富又不繁杂,体系完备清晰。
(二)主要问题
1.边缘化问题。边缘化问题是教育领域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往往受到社会功利主义倾向的影响,往往以“有用”与“无用”来甄别学科的价值,而民族史作为民族学与史学的交叉学科,两大基础学科本身就属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的理论学科,缺乏实际操作空间和功利价值,因而无论对于学生还是教学一线,都成为一再边缘化的对象[3]。因而各个教学单位往往对这一学科缺乏最基本的尊重和重视,认为与学校本身的发展关系不大,因而一再挤占其原有的教学资源与空间。
2.教学目的不明确问题。民族史属于交叉学科,而民族问题与历史,本身就具有相对复杂的独特性,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规律性”,因而难以明确其最基本的教学任务和目的。当前通行的教学目的有二:其一,尽可能客观地梳理民族历史发展脉络以还原其貌;其二,在此基础上探索民族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以为今用。这两大目的,一个是和规律性,一个是和目的性,代表了人文学科的特殊性,即属人特征,难以以规范单一的逻辑来指导教学。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教学的教学价值尺度,是以客观性还是意义作为教学的最高标准,成为横亘民族史教师心头不易解决的难题[4]。
针对基本现状和主要问题,我国民族史教学在内容与任务上就要明确目标,把握方向。
(一)肯定少数民族对中华统一的贡献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因而看似是对国家统一的一个比较明确的消极因素。而民族史教学就要首先澄清这一认识上的迷雾,充分肯定少数民族运动对国家大一统的贡献。因为中华五千年历史,少数民族政权举不胜举,而完成统一大业的就有蒙古族和满族,造就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版图最大的两个朝代:元朝和清朝,而一些局部的统一,如金、辽等,也都为推动历史进步、促成中华统一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而,民族史教学要给予这一点充分的肯定[5]。
(二)各民族友好往来是主旋律
尽管我国民族战争不断,似乎成为某些学者所认定的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动力,但是民族史教学必须要澄清一点,各民族友好往来、经济与文化交流,才是民族历史发展的主流。无论是唐五代十国,还是五胡十六国,都应该看到各民族之间睦邻友好、相互依存、互相影响,最终促成一个和谐团结的中华民族,这是一个基本的趋势,也是教学的基本立场。如中国古代史教材中的民族关系部分中,汉代以与匈奴关系为主,唐代则是吐蕃与突厥为重,宋代是辽、金、西夏。而在讲述这些关系时,除“和亲”政策外,更多的是军事冲突。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友好交流提得甚少。而事实上这种交流是不断进行的,如汉民族与各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方面的互相影响,这种正常的友好交流应是中国古代史教学中民族关系的主体,是民族关系的核心内容。因此,在教授过程中,应该凸显出民族大融合、各民族睦邻友好这一主题,而且有意凸显少数民族在这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和主动性。
(三)民族融合与同化是民族史的基本内核
综合以上两点,必须要认识到,民族融合与同化是历史发展的进步现象和必然趋势。一部中国古代民族史,就是民族融合同化的历史,它再现了各民族在长期密切的经济、文化交流中相互依存、相互吸收的历史;再现了落后民族本能地、自然地学习先进民族,向先进民族转化,最后融于先进民族的历史。关于民族融合和民族同化,是历史教科书中经常提到的两个名词。按照一般的理解,所谓民族同化,是指在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大民族强迫弱小民族失去自己的民族特征,同化入大民族之中。有的学者认为,在阶级社会中各民族之间的交往、组合,存在的只是民族同化,因为阶级社会中,民族关系是不平等的。所谓民族融合,是指各民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共同的生产生活和通婚结合,几个民族融合成一个新的民族,在这个新的民族中,保留了原来各个民族的文化特征。现在极大多数历史教科书中在讲述历史民族关系时,都采用了“民族融合”的提法,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大融合”等等。本文认为,“民族融合”这一概念是很妥当的,而作为民族史教学的主题也是合适的。因为,即使是在封建社会时期,虽然大民族压迫小民族,大民族强迫少数民族失去民族特征的民族同化现象,已然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各民族人民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的利害冲突,各个民族之间在长期的共同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中,彼此学习,通婚结合,相互吸收,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彼此依存,不可分离的民族关系。民族关系中的和平、自觉、平等的交往和结合是长期的、大量的、普遍的,这是历史发展的主流。为此,在民族史教学中,我们应努力贯穿民族融合这一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对各个历史时期民族融合的历史现象作充分的表述,同时也要对一定历史时期民族融合“自然渐进的过程”作宏观的把握,让学生从微观到宏观的历史过程中去认识民族融合这一历史发展的进步现象和必然趋势。
(四)少数民族文化不可忽视
中国五千年来各少数民族都不同程度地创造了自己的历史,也都创造了自己本民族辉煌灿烂的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文化共同构建成中国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中国民族史尤其是古代民族史的教学中,应适当地增加少数民族古代文化的内容。纵观各类中国民族史教材中,历史文化的内容往往是重点之一,这是一个比较好的基础性开端,但是除在汉魏六朝这段历史中,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交流中诸如“胡舞”、“胡乐”等文化样式,成为介绍一些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的标志章节,而其他朝代基本不涉及。而实际上,仅唐朝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化就浩如烟海,完全可以成为教材中的必备内容。这些不仅不能忽略,反而要成为民族史教学的重点[6]。
(五)少数民族政治体制的地位凸显
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也是民族史的重要内容。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政权也不在少数。,如唐代的吐蕃、南诏,宋代的辽金、西夏、大理等,这些地方政权的政治应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应该在民族史教学中分专题讲解,决不能因其本身的政治敏感性而有意回避。因此,民族史教学不仅在内容上应该将民族政治制度独立成章,同时还要分专题讨论,使之成为民族史教育中的一条明确的线索。当然,民族史是不可能回避现代民族问题的,那么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就要求教师在讲授时应尽可能地巧妙地“大而化之”这些内容,也就是淡化曾经出现的政治冲突和矛盾,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处理这些内容时,只需要尽可能地找到这些政策出台的客观原因就能达到这个目的。
通俗地讲,通史精神就是站在人类历史的全景高度对人类历史进程进行宏大叙事的反思。在进行民族史教学时,必须具备通史精神,正如周谷城所说:“通史所求者为历史自身之完整。”民族史教学中所提倡的通史精神就是渴求民族史的完整性,同时能在教学视野上有所突破。民族史教学展示了民族史学思想的丰富性和深刻性,使学生能够更好地认识民族史的重要地位,对于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有着重要的意义。民族史教学还能够教育学生关心民族盛衰和人类历史的命运,以通变思想认识历史变革的必要性;在讨论历史发展的动力时,特别强调“重民”的民本思想,在治史上突出“经世史学”的主张。要在教学中灌注这种精神,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重视通史修养的培育。在民族史教学中,教师本身就要重视民族史与整个中国历史的关系,重视各单一民族史之间的联系。因为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民族都不是孤立发展的,每一个民族都对祖国历史和文化作出过贡献,所以中国历史不能离开民族史的内容,而民族史也不能脱离中国历史的大背景而发展。从事民族史教学的教师除具备专业的知识素养外,还应具备中国史的修养和视角,要对中国历史有研究,同时也要熟悉其他民族的历史。
其次,以中国历史的宽广视野看待民族关系。民族关系是民族史教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框架,民族关系史也是民族史的狭义本质。地域广博、民族众多、历史悠久的特点,决定了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的突出复杂性,既有友好往来、和平相处的记载,但也不时见到纠纷、对峙与战争的记载。不可否认,在汉民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的交往史上,经常充斥着对峙乃至战争。但也应看到,各民族间也有聘问、朝贡、封赐、和亲、交易以及民间往来等友好和融合关系,斗争和压迫不是民族关系的主流。
最后,从文化的角度审视民族文化交流与文化融合问题。民族融合是大趋势,而最稳定的融合乃是文化的融合。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历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有的以及已消失的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民族史是中国史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少数民族都拥有悠久的历史与文化,在开发和建设中原及边疆地区,创造中华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方面,他们与汉族一起,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这一点必须要纳入到民族史教学中,并内化为教学价值观。
[1]凌家瑜.有关中国古代民族史教学的几个问题[J].历史教学,1997,(6):21.
[2]徐亦亭.对中国民族史研究的一些思索[J].中南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1):85.
[3]方素梅.最近十余年的中国民族史研究 [J].民族研究, 2005,(3):102.
[4]李世平.中国古代史教学中的民族问题[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4):59.
[5]钱宗范.关于民族史教学和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河池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96.
[6]徐杰舜.中国民族史新编[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 1989:200.
(责任编辑:朱 岚)
G642.0
A
1001-7836(2010)09-0019-03
10.3969/j.issn.1001-7836.2010.09.008
2010-06-01
陆万昌 (1971-),男,广西蒙山人,讲师,从事明清史、中国近现代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