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政府公信力的路径选择

2010-08-15 00:50蒋律隋思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0年13期
关键词:公信力舆论监督

□文/蒋律 隋思

一、网络时代对政府公信力提出的新考验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调查,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达到3.38亿人,仅半年时间就增长了4,000万人;全国互联网普及率25.5%,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在世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30年经济增长和社会转型所积累的各种矛盾凸显,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呈现激化态势。网民的表达意愿和参与意识持续高涨,踊跃发声建言。在一系列突发事件上,“新意见阶层”进一步显示出巨大的舆论能量。政府一方面强化网络管理,以抑制过于偏激的言论;另一方面对网络舆论的反应提速,从中央到地方初步形成了政府对网络民意的监测、反馈和吸纳机制。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使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扩展异常迅捷,各类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利益的社会问题和突发事件,往往在第一时间就会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反应,传统的政府服务和运作模式正经受着严重的冲击,政府自身的公信力也受到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挑战,越来越多的网络热点公共事件在短时间内就引起了广大公众的深切关注。从“周老虎事件”到“躲猫猫事件”、“邓玉娇事件”,再到上海“钓鱼执法”事件,陷入舆论漩涡的公共事件越来越多。那么,近年来出现的诸多公共事件,到底是公权善于制造令舆论愤慨的扑朔迷离的“故事”,还是以草根民意为代表的网络舆论过于敏感,确实到了需要我们深刻反思的时候了。但无论怎么看,网络舆论事件频频发生,这本身就是政府公信力削弱或者说受到质疑的表现。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陷入舆论漩涡的公共事件就是公信力事件,也只有真正解决了公信力的信任危机问题,才有可能避免网络舆论狂潮的啸聚。

二、网络时代下政府公信力缺失原因分析

(一)我国在信息披露制度设计上存在着严重缺陷。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信息披露不适应,当与百姓对信息披露不满足、不理解发生冲撞时,没有一个刚性制度约束。一些政府部门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如保密需要、不属于政府信息、信息不存在等。如此一来,容易导致群众对政府的诚意产生怀疑,形成‘政府半推半就,群众半信半疑’的局面。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对没有及时公开信息和公开程度不够缺少制度考量。因此,当突发事件发生后,一些政府完全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来操纵舆论;另一方面下情上达的机制还不通畅。目前,对于权益受损的群众来说,进行利益表达不仅困难,而且常常被视为“刁民”,成为问题涉及的政府部门之间踢来踢去的“皮球”。正是由于民众的谈判能力弱小,还经常受到权力、资本拥有者等强势群体的不法侵害。因此,不公正感和被剥夺感极易让一些民众成为群体性事件参与者。

(二)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惯性影响。我国的现代化是在有着上千年封建主义的文化背景下起步的,其中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一有适当的气候便可能得以再生。其模式的特点是:皇权至上的封建专制主义,其结构是纵向隶属式的,自下而上层层隶属,高度集中,从而使内部各组织、组织内的个人失去应有的自主权和相对的独立地位,形成一个以皇帝居于至高无上的顶点位置的“人治”金字塔。这种人治的传统模式仍有一定的地位。相当一部分政府官员维护着这种“官本位”的制度,因为它有利于自己权威的发挥,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可以为所欲为。几千年传下来的这种“官本位”制度,也同时强化了人们的奴性意识和盲从权威的习惯,导致民众对政府产生极大的依赖。而在网络出现和迅速普及后,民众获得信息的渠道更加通畅和便捷,民众也不再一味地迷信政府所做的和所说的。他们会用社会群体普遍认可的价值观来判断政府的言行。当政府言行不一,或者有损社会时,网络舆论和网络监督就会爆发它们的巨大能量。

(三)政府公务员现代诚信意识淡薄,政府行为中内隐的自利性。政府公信力缺失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政府公务员“契约诚信”观念不强。手中执掌者国家的行政权,就应该有一种责任,还应当承担行为的后果。恩格斯说过:像其他成员一样,官员也会受到自身利益的驱动。作为政府“经济人”,有自利意识,并想法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并不奇怪,也不为过。关键是,“利”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有一种人特别看重精神需求,以满足精神需求为乐。所以,如果政府机关或公务员能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并能以自己的智慧尽力为人民办好事,由此赢得了民心,得到了奖励,获得了荣誉,得到了提拔,这就是一种利民又利己的事。但这里所言的利己,显然性质完全不同,是一种“内隐”的自利,完全以获得物质利益和享受为目的的。对不少干部而言,出现问题后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化解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利益,而是想着如何洗清自己的责任,以免影响升迁,在危机事件发生时,对公众的疑问只会“打太极”,不敢直面应对。而一旦这些负面事件曝光于网络,民众就会对政府行为本身产生质疑,因而使得政府公信力受损。

(四)网络本身成为铸造政府公信力的“双刃剑”。当前,由于诉求渠道不畅,常规的体现政府公信力的民意表达渠道出现阻塞,因此民意表达就会被“挤压”到道德约束、行政约束、社会秩序约束相对薄弱的网络世界中,以网络舆论事件的形式释放出来。尤其是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和其中的公职人员,极易成为网络新闻炒作的焦点。而网络为民众参政议政提供了一条崭新的渠道。一方面它使得公民可以更加清晰便捷地了解政府的行为和运作,有助于加深公民对政府的理解和信任,提升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当各类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利益的社会问题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它又会以网络监督和舆论的形式来向政府公信力提出质疑和挑战。

三、网络时代下我国政府公信力提升的路径选择

政府公信力依赖于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和网络的认可而赋予规范和网络的信任,并由此形成社会秩序。政府作为一个为社会成员提供普遍服务的组织,其公信力程度通过政府履行其职责的一切行为反映出来。因此,政府公信力程度实际上是公众对政府履行其职责情况的评价。在网络时代下,我国的政府公信力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在一系列突发事件上,“新意见阶层”进一步显示出巨大的舆论能量。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政府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必须坚决做到信息的透明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化、规范化对保障公民知情权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知情权是指社会公众获得自身所处环境及其变化的信息,保障社会生活所需的各种权利。我国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知情权,但我国宪法规定了人民主权、人民参与权和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信息公开制度正是保障公民上述权利的最好手段,信息公开是主权在民的体现,信息公开有利于公众参与,有利于公民维护自身利益。但某些时候,在一些地方,重大事件发生后,本来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政府不及时通报,而是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事实、封锁消息。其实,在信息手段发达的今天,这种做法无异于掩耳盗铃,只会使政府公信力下降,为小道消息或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空间。信息的透明和公开是政府提升公信力的必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已正式公布,条例就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毫无疑问,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政府运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的公信力。人民越了解政府,就会越信任政府。

(二)重视网络监督,厉行官员问责制,做到依法行政。网络监督为我国行政监督提供了一条崭新而有效的途径。与传统的监督手段相比,网络监督具有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方便快捷、参与率高、影响力大、成本较低等。网络能够全天候发布即时信息,通过网站和搜索引擎,就可迅速了解、上传各类信息并进行评论;腐败者一经网络“爆料”,就会立即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无所遁形。同时,网络具有虚拟性,利用网络进行举报、开展监督无需实名,“安全系数”较高,可以使相关人员得到保护。此外,在互联网上的有效言论也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形成舆论压力,能促使政府积极解决。但是,政府要完善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处理好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政务机密、合理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诸多关系,实现网络监督的规范化,使正常开展监督者不必担心遭到打击报复,使散布虚假信息者受到应有惩处。此外,还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和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网上文化环境,促使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依法合理、积极有效地开展网络监督。

(三)政府要强化网络管理,抑制过于偏激的言论。互联网带来的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这种公众的讨论以及这种信息的多节点相互交流和碰撞。网络就像一个市场,市场本身是有优胜劣汰机制的,通过不同的观点,不同的意见碰撞,最后真相是可以产生的。这就对我们那种自上而下式的统一认识方法,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所以,我们应该习惯于在网络环境下来讨论问题,追究事实真相,掌握真理。网络的迅速普及和发展,为公民阐发个人感想和积极参与政治提供了更为迅速和宽阔的途径。但由于人性本身的弱点和一些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决定了并不是所有的网络舆论都是公正和客观的。甚至有些舆论本身就是某些人恶意编造并通过网络传播,来恶意攻击政府。因而,政府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网络舆论的重要作用,及时了解并疏导民意;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网络的监督与管理,防范并抑制某些误导民众和过于偏激的言论,以维护网络舆论的公正客观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四)政府对网络舆论的反应要提速,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对网络民意的监测、反馈和吸纳机制。网络舆论是民众关心政治、参与政治的一个重要手段。政府要时刻关注和引导网络舆论的发展和进行情况。要对网络舆论所反映的问题辩证地看待,并做好相应分析和处理工作,以顺应民意。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明确提出,要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在当前网络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建设好、利用好和管理好网络,成为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胡锦涛在《人民日报》上强调,“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是一个重要的渠道”。互联网为普通民众参与政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要改变观念,积极利用网络与普通公民做好沟通和互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尊重公民的言论自由并扬长避短,取之精华。

[1]张旭霞.构建政府与公众信任关系的途径[C].中国人民大学,2004.7.

[2]罗斯.埃克曼.腐败与政府.新华出版社,2000.

[3]张子健.浅谈增强政府公信力[J].理论导刊,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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