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董仲舒政治思想的进步性

2010-08-15 00:45
衡水学院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春秋繁露董仲舒政治

卫 立 浩

(西藏民族学院 管理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试析董仲舒政治思想的进步性

卫 立 浩

(西藏民族学院 管理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董仲舒顺应时代的需要,建构了一套相对完善、比较系统的政治思想体系,它不仅成为汉代的统治思想,而且影响了中国社会达 2 000多年。董仲舒政治思想虽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董仲舒在政治体制、文官选拔制度、治国手段、政治目标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先进思想,即使在现代仍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官僚模型体制;文官选拔;求善本质;民本思想

人处于一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或有其历史局限性,或有其不尽人意之处,或更有诸多不足,这是在所难免的。董仲舒的政治思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在当时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就是对现在而言,也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这表现为其政治上的先进性和进步性。

一、理想的政治体制与现代官僚制模型相似

德国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和宗教学家马克斯·韦伯(1864-1920)最早提出一套较完整的行政组织体系理论,也叫“官僚制模型”。韦伯认为行政组织体系应以理性的、法律的权力为基础,其组织管理机构的权力形态是纯粹的法定权力;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是建立在正式、合法和权威基础上的最好的管理制度,是最符合理性原则、高效率的一种组织结构形式。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的最基本的特点,就是要通过职务或职位,而不是通过家族个人或世袭地位来进行管理。这就是现代官僚制模型内容的特点。

董仲舒在政治体制方面也提出了许多先进思想,与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模型理论有许多相似之处。董仲舒除了树立绝对君权外,还积极提议建构一个由“孝悌”、读书出身和经由推荐、考核而构成的官吏选拔制度,作为专制皇权的行政支柱。尽管这套政治——教育(“士—官僚”)系统从根本上是服从于和从属于血缘宗法的社会经济结构,官僚体制与社会人情的关系学纠缠混合在一起,后者在冲淡、延缓它的作用和职能上具有相当大的弹性,但是这种官制形式上还是类似于近代官僚系统,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职能分工,官吏职责各有定规,为官不讲情面等非人格的机器特征和理性模式。它也有某种意义上的分权性质,例如从汉代到清代行政与监察御史之间就是相互牵制的关系。这样就在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行中,逐步形成了一个对皇权的制约机制,给最高决策的个人随意性增添了一些“理性”限制,以便多少克制一点个人的专制和享乐的欲望,更多地代表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强调法律的权威,重视理性的权力。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的进步。这与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模型理论中的“等级制、职能分工、权力制约、考试选官、法治理性、不徇私情”等思想非常相似。在推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今天,董仲舒留下的文化遗产还是具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二、举贤任能、廉洁政治的文官选拔制度

西汉前期的政治是比较清廉的,但到了中期就相当腐败了。在答武帝问时,董仲舒指出这些腐败现象是由于官吏的腐败无能造成的。他又指出: “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二十六》)他坚决反对造成官吏腐败的任用制度,认为一个国君要想使国家兴旺,必须用大批贤材,“欲为尊者,在于任贤……贤者备股肱则君尊严而国”。(《春秋繁露·立元神》)贤材才从哪里来呢?董仲舒对策之前,汉代的官吏不少来源于“任子”(任用官吏后代为官)和“富訾”(用有钱人为官)二途,还有不少是靠资历升迁的。这种官吏任用和升迁制度,大大地排挤、压抑了大批真正的贤材。董仲舒认为,要求得正直的贤材,必须重视培养,“不素养士而欲求贤, 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春秋繁露·精华》)“养士之大者,莫大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春秋繁露·五行顺逆》)因此,他积极建议汉武帝“兴太守,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春秋繁露·五行顺逆》)另外,董仲舒还提出定时定员的荐举制度,“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春秋繁露·五行顺逆》)为了防止舞弊,董仲舒建议对推荐人,“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贤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二十六》)董仲舒还主张“毋以日月为功”,(《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二十六》)反对官吏升迁上的论资排辈。他认为,应该“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有异处矣”。董仲舒还提出要对官吏进行考核,并提出标准及具体办法。标准是“兴利除害”,即任职期间兴了多少利,除了多少害。定期检查,经过考核,“有功者赏,有罪者罚。功盛者赏显,罪多者罚重”。(《春秋繁露·考功名》)这样各级官吏才会竭力尽职去为国家兴利除害,政治才会清廉。总之,董仲舒认为,只有通过认真培养、推荐、选拔、考核,才可以使封建官吏的德、才得到比较可靠的保证。从此,中国确立了一套文官选拔制度,这对中国政治有深远的影响。

诚然,董仲舒作为封建地主阶级思想家,其贤材观念有很大局限性,但他重视举贤任能、廉洁政治的思想在今天仍有积极意义。董仲舒的建议对于保持封建政权的稳定、保持封建政治的廉洁、推动封建社会朝前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是应得到肯定的。

三、任“德教”“仁政”的求善本质

汉初几位统治者实行与民休息、无为而治、约法省禁、轻徭薄赋等一系列与秦不同的政治经济政策,这对促进社会历史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统治者逐渐改变了做法,法律条目日多,武帝时“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十条”。(《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二十六》)更“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二十六》)对百姓残酷统治。广大农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许多人不得不“逃之山林为盗贼”。(《汉书·食货志》)为了防止西汉王朝重蹈秦的覆辙,董仲舒主张对百姓实行德教。他假借天意说王者承天意,以从事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为也”。(《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二十六》)董仲舒之所谓“德教”就是“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汉书·食货志》)“任德教而不任刑”确切地说应当是德教为主刑罚为辅。董仲舒认为以“德教”治民可以收到“严刑峻法”收不到的效果。“教化之渐仁谊之流非独伤肌肤之效也”。(《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二十六》)任“德教”是对秦政严刑峻法的批判和更化,是历史经验的总结。虽然从本质上说它是为巩固汉王朝的统治服务的,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人民刚从长期战乱中解脱出来,需要在休养生息中恢复元气,需要继续发展生产求得安居乐业。他的思想既符合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老百姓的要求与呼声。

董仲舒不仅在思想上主张实行“德教”,他还针对当时重大的社会问题,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仁政”政策,表现了他政治思想的进步性。第一,西汉中期,随着奴隶制的衰亡和封建制的发展,地主豪强兼并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破产,贫富分化严重,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现象。这成为当时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对此董仲舒提出了“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天人三策》)的主张,明确表示了他反对土地兼并以及要求限制地主占有土地数量的态度。第二,西汉中期,大批破产农民沦为奴隶,社会上手工业、商业都普遍使用奴隶劳动,农业化的大地主庄园也使用奴隶劳动。这种状况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阻碍了封建生产关系的确立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为此,董仲舒提出了“去奴婢,除专杀之威”(《天人三策》)的政策。在此之前,中国历史上没有任何政治家或思想家提出这样的主张。这一政策的提出,代表了解放社会生产力的历史要求,体现了一个伟大政治家的魄力。第三,汉武帝时期,一反汉初“与民休息” 的宽简政策,实行盐铁官营、酒茶收税政策,并且“外事四夷,内兴功利……而民去生”。这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弄得民不聊生,纷纷流亡。对此董仲舒提出了两条政策:一是“盐铁皆归于民”,不许官吏与民争利;二是“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汉书·食货志》)董仲舒提出这些政策的基本精神是适度减轻农民的剥削和压迫,节约民力,使生产资料、土地和劳动力有比较稳定的结合,以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董仲舒处在汉代封建社会的上升时期,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还能由生产关系的内部调整予以解决,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因此,他提出的调整封建生产关系的主张,虽然没被好大喜功的汉武帝完全采纳付诸实践,但其历史进步性应该得到肯定,尤其董仲舒最早把土地问题视为封建社会矛盾的根源,并试图从土地问题着手解决封建社会矛盾,更体现了他政治家的远见卓识。

四、“天立王以为民”的政治目标论

民本思想,实质上是为尊君目的服务的。中国古人没有“民本”的概念,所谓民本只不过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中国古代的民本观念,是建立在尊君的立场上的,“民本”本质上是为君主的“邦宁”而考虑的。董仲舒的民本思想非常深刻而且具有创新意义。《春秋繁露》说:“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如果我们一定要把重视人民的态度称为“民本”,那么完全可以说董仲舒的民本思想比“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思想境界要高得多,因为后者的目的性太赤裸了,只是为了“邦宁”才重视民众,在这里根本目的是为了“邦”——专制君主用武力夺取和守护的政权。而在董仲舒看来,天生了民,又为民立王治理人民,还帮助人民监督君主的统治,剥夺那些戕害人民的恶王的权力。天这样做没有丝毫为己的目的,只是为了爱民众,这不禁令人想到基督教的上帝,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而在苍天之下,人民不是君主的目的,相反,君主成为人民的目的,这无疑可以理解为在苍天之下人民是本位。董仲舒天夺恶王的理论,也无非等于说替天行道的诛暴君行为是正当的。董仲舒对天的权威的强调并不影响、反而巧妙地体现了他的重民、爱民思想。

董仲舒很强调本,他说:“夫为国,其化莫大于崇本,崇本则君化若神,不崇本则君无以兼人。无以兼人,虽峻刑重诛而民不从。是所谓驱国而弃之者也,患孰甚焉。”(《春秋繁露·立元神》)这个“本”不是“民本”,因为如前所述中国的古人根本没有“民本”的概念。董仲舒也没有重提“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老套,但他却阐述了“天立王以为民”的见解。

董仲舒宣称,“天地者万物之本”,(《春秋繁露·观德》)他的“伸天”理论貌似荒谬,实际具有一定的真理性。他说:“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署;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之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春秋繁露·为人者天》)“人生于天,而取化于天”。(《春秋繁露·玉道通》)人是自然的产物,当然与自然有必然的联系,人的生物属性当然是自然的产物,人的文化属性也是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陶冶而成。董仲舒从其所处的社会人生经验出发,根据他所生活的社会的伦理准则,颠倒地以天意比附社会,赋予天以人格化的意志,这种颠倒的方法使他的理论显得荒谬。然而,人与自然毕竟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如果把天理解为自然界,仅就人是自然的产物这一点而论,这段话还是有真理性的。董仲舒的天人学说是一套系统的理论,他反复表达了一个意思:天眷顾人民,天是仁的极致,人间的君王必须效法天。“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春秋繁露·王道通》)这正是所谓“民本”思想的重要内容。董仲舒所说的“本”是天、地以及作为“受命者”的人,或者更具体地说是蕴涵在天地以及君王身上的“仁爱”之性。这个“本”分明不是指民,但他们的服务对象又是民,这与“民惟邦本”正好相映成趣,民惟邦本虽然视人民为本,却是从君位稳固的立场考虑问题。如果说“民本”的重要内容是爱民重民,前者更像是真正的“民本思想”。总之,董仲舒的天人学说不仅没有覆盖他的民本思想,而且其中最具特色、最具仁民精神的正是“民本”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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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Progressive of Dong Zhongshu’s Political Thougt

WEI Li-hao
(School of Management , Tibet College of Nationalities, Xianyang , Shaanxi 712082 ,China)

With the need of time, Dong Zhongshu, has constructed a set of relatively perfect and comprehensive political thinking system. It not only becomes dominant thought in Han Dynasty, but also affects the Chinese society for more than 2000 years. Although his political thought has a certain historical limitations, but he has put forward many advanced thought in the political system, the civil official selecting system, governing method, political goal and etc., and it still has a certain progressive significance in the modern age.

bureaucrat model system; the civil official selecting; the nature to be kind; the people-based thought

B234.5

A

1673-2065(2010)05-0029-03

2010-05-11

卫立浩(1967-),男,陕西乾县人,西藏民族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哲学硕士.

(责任编校:魏彦红英文校对:安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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