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宗红,蒲日材
(贺州学院 中文系,广西 贺州 542800)
明末清初拟话本小说中的善恶报应与吏治思想
杨宗红,蒲日材
(贺州学院 中文系,广西 贺州 542800)
明清话本小说中蕴含着丰富的报应思想,一些报应故事凝聚对吏治问题的思考。小说家以报应的形式表达他们尚贤德、尚忠良、崇廉明、崇公仆而斥贪暴、斥奸佞、贬猾吏、贬糊涂的吏治观。选择报应的形式来表达这些吏治思想,与当时社会政治状况与思想状况有关。
话本小说;善恶报应;吏治思想
吏治问题因关系着封建统治秩序,维系着社会的安宁而受到上至统治阶级、下至平民百姓的关注。在古代小说中,吏治问题是重要题材之一。目前,在此方面的研究多集中在清官或胥吏形象的分析上,直接分析明清小说中的吏治思想者,主要是皋于厚先生《明清小说中的吏治思想》一文①。该文从退昏庸而进贤智、惩贪暴而倡清廉、严治吏而仁待民三个方面对明清小说中的吏治思想进行了剖析。古代社会,善恶报应观念深植于人心,用报应之说来宣扬某种观念是古代小说常用的方法。所以,研究吏治问题不应忽视善恶报应。
一
明末清初拟话本小说中善恶报应所体现的吏治思想表现在四个方面,即:尚贤德而斥贪暴、尚忠良而斥奸佞、崇廉明而贬糊涂、崇公仆而贬猾吏。
尚贤德而斥贪暴。官吏清廉与否影响着社会的安定与民众生活的安宁。清廉是统治者和民众对官吏的共同要求。《尚书·尧典》:“夙夜惟寅,直哉惟清”。《周礼·天官冢宰》中考察官吏有六条标准:“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每条标准都离不开“廉”字。此后各个朝代对于吏治之清廉都有明确的要求。话本小说中多次指出吏治清廉的重要性。《醒世恒言》第十五卷:“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喻世明言》第四十卷:“吏肃惟遵法,官清不爱钱,豪强皆敛手,百姓尽自眠”;《生绡剪》第十四回:“清廉能使民无讼”。并对官吏的贪腐作了深刻揭露。《石点头》卷六引当时的俗谚,云:“大官不要钱,不如早归田,小官不索钱,儿女无姻缘。”卷八中的吾爱陶既贪且吝。在闾里间,兜揽公事,武断乡曲,理上取不得的财,他偏要取,理上做不得的事,他偏要做。以钱谋得荆湖路条列司临税提举之职。到任之后,巧立名目征税,甚至过往行人,即使单人一个,也得交税。因其贪酷,人称“吾剥皮”。《初刻拍案惊奇》第十一卷《恶船家计赚假尸银狠仆人误投真命状》议论道:“如今为官做吏的人,贪爱的是钱财,奉承的是富贵,把那‘正直公平’四字抛却东洋大海。”《醉醒石》第七回中的吕孝廉以钱卖官,到任后变本加厉盘剥百姓,以至人人切齿。在同书第十一卷中,作者议论道:“人最打不破是贪利。一贪利,便只顾自己手底肥,囊中饱。便不顾体面,不顾亲知,不顾羞耻,因而不顾王法,不顾天理。在仕宦为尤甚。”可见,不少话本小说家认为,贪婪是吏治腐败的最基本原因之一,因贪而残而酷,而徇私,乃至于枉法。
话本小说家以善恶报应的形式大力贬斥贪暴之官。《醉醒石》第十一回中,魏推官做官后,本立意要做好官,但抵不过妻子的贪痴,“有心立名行,无计拒贪痴”,妻子与家人勾结,受人钱财,捉生替死,魏推官本该位至冢宰,却因此被神所罚,仕宦不顺,后病弱,不数年身故。《贪欣误》第六回写徐谦居官清正不阿,思量要致君尧舜,做个忠良不朽事业。后因对部下不加约束,以致所管吏员贪金受银,杀无辜之人。神灵将此责任归之于他,减其寿三十年。不贪不酷之官尚且要为家人或部下的贪酷承担责任,不清不廉又残酷暴虐之官则受报更重。吾爱陶被贬后,被害者王大郎附体索命,受尽诸苦,方才气绝。死后不得其葬而风化,女儿沦为娼妓,儿子犯罪,死于发配之途。吕孝廉“既鲜积德,又无远谋”,养得五子,个个不才,或身亡,或家破。“劝人休作恶,作恶必有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作恶越重,受报越重。
尚忠良而斥奸佞。朝廷官员位官权重,把持着朝政,关系着朝廷用人,也关系着国家的兴亡,“总观千古兴亡局,尽在朝中用贤佞”[1]P700。话本小说中刻画了一些奸臣形象,揭示出他们对国事的巨大危害。《西湖二集》第七卷中,史弥远生性歪邪奸险,天性残忍刻薄,身为宰相之子,专以作恶为事,肆无忌惮。又得杨后器重,表里通同,权势熏灼。若是不中意的,轻则刺配沙门岛、鬼门关,重则竟为刀下之鬼。他还任意废立太子,私通杨后。手下四凶,将贤人君子打尽。《喻世明言》第二十二卷中,贾似道本是一无赖,因姐被皇帝宠幸,遂一步登天,富贵无比。跻身为宰相而又嫉贤妒能,谗害他人。当国事顷危,他却急于行乐,且有不臣之志。任相期间,贤臣遭害,国家破碎,民苦不堪言。同书第三十二卷《游酆都胡母迪吟诗》中,秦桧为相,力主和议,并设计杀害抗金英雄岳飞。和议形成,宋向金称臣,秦桧因此而加封国公等,其孙子孙女刚生下就注定翰林之职,崇国夫人之号,一时权势,古今无比。
但是,这些奸佞都遭受了恶报。史弥远因害人多,冤魂日日缠身,后来被众鬼活捉而去,在地狱对证拷打,披头散发,满身流血,苦不可言。且不得超度,永无出世之期。秦桧残害忠良,殃国误民,被上帝取其命。胡母迪冥游地狱,见证了忠臣义士与奸臣等在地狱的不同待遇。秦桧、万俟、王俊等历代奸党恶徒交替在“风雷之狱”、“火车之狱”、“金刚之狱”、“溟泠之狱”受酷刑,遍历诸狱,受诸苦楚三年之后,变为牛、羊、犬、豕,生于世间,为人宰杀,剥皮食肉。“除是天地重复混沌,方得开除”。又特设一“奸回之狱”,历代将相,奸回党恶,欺君罔上,蠹国害民者均在其中,其所受之罪,与秦桧等同。周必大入冥,见同榜进士赵正卿受罚,此人“原系一窍不通、文理乖谬之人,假装体面,烂刻诗文,欺世盗名,花嘴利舌,后来侥幸中了进士,一味贪酷害民,欺压善良,损人利己。”只见数个鬼使将赵正卿绑于柱上,将双眼一齐抠出;又将赵正卿劈破其腹,滚汤洗涤其肠。又命押入“无间地狱”受罪,兼追其三子,斩绝后嗣。
忠臣义士则不然。胡母迪入冥所见中,有“天爵之府”,“有仙童数百,皆衣紫绡之衣,悬丹霞玉佩,执彩幢绛节,持羽葆花旌。云气缤纷,天花飞舞;龙吟凤吹,仙乐铿锵;异香馥郁,袭人不散。殿上坐者百馀人,头带通天之冠,身穿云锦之衣,足蹑朱霓之履,玉珂琼佩,光彩射人。绛绡玉女五百馀人,或执五明之扇,或捧八宝之盂,环侍左右。”这些人皆历代忠良之臣,节义之士,在阳则流芳史册,在阴则享受天乐。
崇精明而贬糊涂。李渔在《无声戏》第二回评论道:“从来廉吏最难为,不似贪官病可医。执法法中生弊窦,矢公公理受奸欺。”的确,贪官之病,有药可医。而清官不贪不酷,爱民恤物,自以为无愧于天,无愧于地,无愧于人。然案中有奸滑之徒,衙门有贪狡之吏,清官断案尤其难。所以,为官者有德有能,还要明,既要聪明有才,还要戒自以为是,糊涂断案。
《二刻醒世恒言》第八回写判官李浑清廉而又糊涂。一日两民打官司,张阿牛叫他李青天,陈隆叫他李糊涂。本是张阿牛欠陈隆本利四百两银,可是,张阿牛却说得句句有理,气直理壮,直捷痛快,“不像个欺心的”。陈隆心虚,又惊又气,目瞪口呆,半晌才能说话。李判官遂断陈隆还张阿牛银。
针对清官断错案,小说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作为任性,糊涂断案之报。一日,成都知府卧室之内莫明其妙有他寡媳的绣鞋而被妻子咬定他与媳妇有染,媳妇自杀,知府有口莫辩。后才发现是老鼠惹的祸,重断蒋瑜之事,亦是如此。陈隆败诉,去城隍庙诉苦,城隍神设计使李判官倒赔折了自己家私,只因他平日清廉,故不曾取他性命,只让他受一个月牢狱之苦。
成都知府、李判官自以为是的断案尚未出人命,故其不得以生命为补偿。一旦涉及到命案,如果糊涂断案,则当以命相抵。《雨花香·四命冤》中的孔县令即是如此。孔县令清廉正直,但断案有些主观。一次断案,因太主观,以至四人殒命。孔县令离任后发疯,老见这四人前来索命,后被清兵大炮打做肉泥。作者愤激地说到:“因清官倚着此心无愧,不肯假借,不肯认错,是将人之性命为儿戏矣。人命关天,焉得不有恶报!”
崇公仆而贬猾吏。与百姓打交道最多的是那些小官吏与差役,这些小吏虽然在衙门中地位不高,可却掌控着衙门的具体事务,手中有一定的权力。他们与百姓关系密切,对百姓利害关系也影响最大,甚至对官员也产生影响。纪昀尖锐地指出:“最为民害者,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亲属,一曰官之仆隶。是四种人,无官之责,有官之权。官或自顾考成,彼则惟知牟利。依草附木,怙势作威,足使人敲髓洒膏,吞声泣血。四大洲内,惟此四种恶业至多。”[2]P99顾炎武也说到:“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乡官,曰生员,曰吏胥。”[3]P22-23又言:“夺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于吏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4]P374
话本小说家对此也多有揭露。如《警世通言》第十五卷:“任你官清似水,难逃吏滑如油”;《西湖二集》第二十卷:“大抵在衙门中的人,都要揉曲作直,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上瞒官府,下欺百姓,笔尖上活出活入,那钱财便就源源而来。”“还有那衙门中人,舞文弄法,狐假虎威,吓诈民财,逼人卖儿卖女,活嚼小民。”;《无声戏》第三回写到,到了衙门,“先吃一服洗心肠,把良心洗去,还要烧一分告天纸,把天理告掉,然后才吃得这碗饭”。衙门之吏役没有了天理良心,何酷不有,何贪不至?徐谦本为清官,因有一群奸滑之吏把持着衙门,以致其志不遂,反受神灵惩罚。《醒世恒言》第三十六卷写绍兴一带的风俗,常四五个一伙,买得一官,其余人充任役吏,坐地分赃。“到了任上,先备厚礼,结好堂官,叨揽事管,些小事体,经他衙里,少不得要诈一两五钱。”
惟其如此,衙门积德尤其重要,积德之吏尤其可贵,也必受好报。《醉醒石》第一回中姚君管理狱事多行善事,其为小吏时,管刑狱,“至于刑狱一事,关系尤重。存心平恕,则死者可生;用意刻深,则生者立死。况受赇骨丸法,故意陷人;人命至重,何可以供我喜怒,恣我鱼肉也!”姚君管理刑狱,深深明白这一点,所以身为刑狱之职,力行刑狱之善。为狱司官时,他“悉心料理,周济诸囚,无论轻犯暂监者,不加苛虐。即重囚牢中,亦亲自往看,污秽者洁净之,病疾者医治之,饥寒者衣食之。人人戴德,各各感恩,至于诬陷扳害,及上台不公不明、屈打成招的,彼皆一一详察。若遇便可言,亦肯为之解释。自恨官卑职小,明知枉屈,不能申理,每每抱愧。是以衙斋中,一清如水,蔬食布衣,淡如也。”当他的长官允许他开释真正冤枉者并以此受人钱财时,他开释的七个无辜者,其中有三四个是富人,虽如此,他亦不借此要人钱财。而在其上司面前,他竟然承认他得人七千金。“年九十,梦青衣人请于上帝,上帝取为司命真君,令其子孙世世显贵。”
《无声戏》第三回中的蒋成,贫且倒霉,在衙门中做事却毫不苟且。当他受到刑厅的器重时,不欺公作弊,不曾做一件坏法的事,不曾得一文昧心的钱。当刑厅考选吏部,他又内外纠察,不许衙门作弊,尽心歇力,扶持刑厅做了一任好官。蒋成后来自己做官至经历。商提控“在衙门数年,一味广积阴德,力行善事,那舞文弄法的事,不要说不去造作,就是连梦也都不曾做,甘守清贫。”一次救了无辜之人吉二,吉二以妻相谢被拒,一夜,商提控梦城隍对他说:“子累积阴功,广行方便,上帝命我赐汝贵子,以大汝门户。”后生一子,是为商文毅。《西湖二集》卷二九中,吴堪性忠直,一毫不肯苟且,做了本县一个吏员,一味小心,再不做那欺心瞒昧之事,不肯趁那枉法的钱财,力勤吏职,立心不改,至诚老实。感动上帝,赐予仙女为之妻室。后来,吴堪成仙而去。
二
话本小说家以报应形式来表现吏治思想并不是偶然。
朱元璋建立王朝后,曾推行重典政策,其后也有几个帝王注重吏治,但终明一代,吏治腐败绵绵不绝,且愈演愈烈。《初拍》卷四借十一娘之语揭示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吏治现象:“世间有做守令官,虐使小民,贪其贿,又害其命的;世间有做上司官,张大威权,专好谄奉,反害正直的;世间有做将帅,只剥军饷,不勤武事,败坏封疆的;世间有做宰相,树置心腹,专害异己,使贤奸倒置的;世间有做试官,私通关节,贿赂徇私,黑白混淆,使不才侥幸,才士屈抑的:此皆吾术所必诛者也!”清初,顺、康二帝励精图治,吏治稍微好转,但问题仍然严重。顺治十年,顺治帝就对大学士范文程说:“贪吏何其多也”[5]P22。康熙十年,通过“大计”考查地方官员,总计“罢贪酷官十员,贪官一百一十九员,酷官四员。”[6]P9宰相明珠、索额图都大肆贪污受贿,如“索额图巨富,通国莫及。”由于国家官吏掌握着特权,他们以此营私舞弊,贪赃枉法、鱼肉百姓。权钱交易、结党营私、官本位意识等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关系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恶者并不能受到法律的严惩。贪酷且有七条命案在身的吾爱陶巧言乱听,又以钱财打通当权者,结果只削职为民了事;吕孝廉贪狼虎暴,因权钱交易,其罪竟然无人追究。至于史弥远、秦桧等,本就权势熏天,又与权贵勾结,一生无事。话本小说中吏治问题,无论其发生在哪个朝代,都是小说作者所在朝代吏治的缩影。这种极其腐败的吏治问题已不可能靠明君、清官来解决。更何况,君不明,官不清,还有胥吏欺骗和蒙蔽呢?
“报”是中国社会关系的一个基础,它与中国的家庭主义、理性主义与游侠的道德精神密切相关[7]。先秦时,中国已有报应观,如“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易·坤·文言》),“天道福善祸淫”(《尚书·汤诰》)。随后,儒家的德报观与道教承负说、佛教的业报说相互吸收和融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报应观而根植于民众心灵,影响着他们的思想与生活。在古人的观念中,鬼神是洞察万物且赏善罚恶的。鬼神诛伐不义,既速且验。既然人间的法律不堪凭信,既然人间的罪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惩罚,既然人间力量不能实现公平正义,人们便借助于鬼神的赏善惩恶功能以恢复人间的正义、完成他们的心愿,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也是必然的选择。
中国自古就有神道设教的传统。到了明清,统治者更是将这种传统发扬光大。明太祖时,就以鬼神报应来警惧官吏:“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敢妄为。”[8]P47又说:“朕设京师城隍,俾统各州县之神,以鉴察民之善恶而祸福之,俾幽明举不得幸免。”[9]洪武初年,下令各郡县祭祀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凡有功于国家及惠爱在民者,并为之立祠。明成祖直截了当声明:“所谓善者,忠于君上,孝于父母,敬天地,奉祖宗,尊三宝,尊王法,谨言行,爱惜物命,广行阴骘如是则生享富贵,殁升天堂,受诸快乐。”反之,“则生遭重谴,死堕地狱,受诸苦报。”[10]面对日趋腐败的吏治,小说家也用“神道设教”的做法,力图通过善恶报应的形式来对其进行救治。“小说家推因及果,劝人作善,开清净方便法门,能使顽夫伥子,积迷顿悟,此与高僧悟石何异”(《石点头序》)。“大抵如僧家说法度世之语,譬如村醪市脯,所济者众”(《警世通言叙》),小说家知道善恶报应的巨大威慑力和文学作品的巨大感染力,在吏治题材中融入善恶报应,既有对现世司法缺陷和司法不公的补充与完善,包含着对德性、公平、正义的呼唤,也有以此劝诫各级官吏,试图以改变吏治现状愿望。
考察前面的“报应”故事,可以发现,一部分故事中,鬼神只不过是罩在报应上的外衣,报应有其必然性,体现着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一部分故事中的报应虽然有明显的“神道”参与其中,但谈鬼说命并不是作者主旨,而借鬼神以惊惧为官为吏才是目的所在,它们所表达的,是对吏治问题的关注,是民众的心声。因此,对于话本小说描述的善恶报应,应一分为二看,不能一概否定。
[注释]
①参见皋于厚《明清小说中的吏治思想》一文,见《明清小说研究》1999年第3期。
[1]冯梦龙.东周列国志[M].济南:齐鲁书社,1993.
[2]纪 昀.阅微草堂笔记[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0.
[3]顾炎武.华忱之点校.顾亭林诗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3.
[4]顾炎武.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5]郭松义.清代全史(第三卷)[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
[6]圣祖实录[Z].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
[7]杨联升.报——中国社会关系的一个基础[A],中国思想与制度论集[C].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6.
[8][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三)[M].北京:中华书局,1997.
[9][明]王圻纂辑.续文献通考·群祀考[M].北京:现代出版社,1986.
[10]神僧传[M].大正新修大藏经(第五十卷)[Z].
The Retribution and Official Administration Thought in Vernacular Novels’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Yang Zonghong,Pu Ricai
(Chinese department,Hezhou University,Hezhou Guangxi 542800)
There are abundant of stories about good and evil retribution in the vernacular novels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The most important aspect of which is the reflections on official administration.The essence of it can be concluded as follows:advocate officials with faithful、upright virtues and looking themselves as the people’s public servant.Meanwhile,denounce those officials with corruption、cruelty、crafty、sycophant and bewilderments.Therefore,the good and evil retribution in vernacular novels still have certain positive significance,which should be treated with the dialectical eyes.
vernacular novels;good and evil retribution;official administration thoughts
I207.41
A
1673-8861(2010)03-0051-04
2010-06-03
杨宗红(1969-),女,土家族,湖北恩施人,贺州学院中文系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古代文学。蒲日材(1972-),男,广西岑溪市人,贺州学院中文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古代文学。
本文为广西教育厅面上项目“在和谐社会构建下的善恶报应信仰研究——以话本小说为个案”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911MS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