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教学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的应用

2010-08-15 00:54王超锋
关键词:环境法法学专业双语

王超锋

(淮海工学院法学院,江苏连云港 222005)

双语教学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的应用

王超锋

(淮海工学院法学院,江苏连云港 222005)

双语教学;国际环境法;必要性;问题;对策

随着国际环保事业的发展和国际环境法律的繁荣,我国对涉外环保法律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上升,这使得我国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实施双语教学成为可能并变得尤为必要,为了顺利实施国际环境法课程的双语教学,需要对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进行相应的对策分析。

一 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简介

双语的英文为“bilingual”,其意思为两种语言,而双语教学则是将母语和非母语一起应用于语言学科以外的其他学科的教学模式,在我国,母语一般指汉语,而非母语一般指英语。双语教学是我国教育部门对当代高等教育所进行的重要教学改革措施之一[1],其不仅可以使学生在获取学科知识的同时提高英语水平,更能增强学生灵活应用英语来处理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培养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高校的双语教学工作正式肇始于本世纪初教育部颁发的一个文件,即 2001年 8月份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对高新技术领域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专业,以及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需要的金融、法律等专业,更要先行一步,力争三年内,外语教学课程达到所开课程的5%-10%。”自此,高校双语教学改革的大幕在我国拉开,而法学专业作为一门涉外性及应用性较强的专业也被推到高校双语教学改革的前沿,众多法学院系也开始了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革新。

由上文双语教学的含义可知,法学专业双语教学就是将一门外语和母语同时应用于法律学科相关课程教学的一种全新教学模式,是指同时使用中文和一门外语两种语言来讲授法律课程,从而使学生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又能提高外语应用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在高校法学专业中实施双语教学,不仅能够使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知识,而且能同时提高其外语应用水平,这对培养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也具有重要作用,完全符合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既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又精通外语的高级涉外法律人才的要求。因而在高校法学专业中开展双语教学是适时的、必须的,有助于高校法学教育国际化现代化的实现。

二 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国际环境法是法学专业新近产生的一门边缘性学科,具有较强的国际性、科技性和通用性,在法学专业中开设国际环境法课程,有助于培养国际环境法律人才,为我国参与国际环境保护事务、制定国际环境法律规范以及解决国际环境法律纠纷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持,有助于维护我国的环境权益。随着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增多以及国际环境保护法律的不断完善,我国参与国际环境保护活动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因此我国对精通国际环境法律的人才的需求量也会不断增多,这必然增加国际环境法在法学课程体系中的重要性。

由上文可知,国际环境法课程在整个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国际环境法课程内容的缺失不仅会导致学生整个法学知识体系的缺损,也难以满足国家对国际环境法律人才的需要。这使得双语教学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的应用变得尤为必要,因为,对于双语教学在法学专业的实施而言,这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在所有的法学涉外课程中实施双语教学,才能够实现课程双语培训的无缝对接,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英语水平,而国际环境法作为一门国际性、通用性较强的课程,如果不对其实施双语教学,则难以实现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完整性,也难以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英语应用能力,这必然会影响高校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目的的实现。由此可见,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是由该课程的自身地位所决定的必然要求。

此外,在国际环境法课中开展双语教学,不仅仅是因为课程自身的重要性,更是由于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首先,同其他部门法相比,国际环境法学具有较强的国际性和通用性,国际环境法是为了应对全球共同环境问题而对世界各国进行环境保护的活动进行协调和调整产生的一个法律学科,同一个地球,同一个国际环境法,这种研究对象的统一使得对排除语言障碍的要求更为迫切,也使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提供了可行性。

其次,在当代社会,随着人类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和人类活动能力的增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能力也在不断提升,致使大量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不断出现,并且态势日益加重,如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空洞、生物多样性锐减以及海洋污染等,这些环境问题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势必威胁人类的生存。为此,世界各国积极应对,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伴随着国际环境合作实践的增加,规制上述国际合作活动的法律也得以诞生,形成了国际环境保护法这一新的法律学科,为了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保护的实践活动,在国际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占有一席之地,以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环境权益,这都需要我国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外语水平的国际环境人才。这对我国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也使双语教学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的应用变得尤为必要。

三 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双语教学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双语教学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的开设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主观观念上的,也有客观条件上的,具体来说,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学生观念上缺乏认同感

部分学生对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缺乏认同,他们认为在民商以及国际经济法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尚可理解,但环境法以及国际环境法都属于冷门学科,和自己以后的工作毫无关系,在上述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没有实际意义,只会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浪费宝贵的教学资源。此种情况下,国际环境法双语课程无用论便成为学生先入为主的观念。在上述观念影响下,不少学生对国际环境法课程双语教学抱有较强的抵触情绪,一些同学以请假、旷课的方式逃避,而来上课的同学对课堂教学内容也没有全身心投入,而是在学习其他的内容,这直接影响了双语教学在国际环境法课中应用的效果。

2 学生的英语水平参差不齐

在法学专业的学生中存在一个普遍现象,那就是同一个班级中学生英语水平高低不一,因而导致学生对双语课的要求也不同,部分英语基础较好的学生希望老师使用原版教材,在教学过程中增加英语的使用比例,并为其提供发言或交流的机会;而部分英语基础比较差的同学则截然相反,他们希望老师选用的教材是注释本,并且带有汉语翻译,要求老师在课堂上尽量多用汉语,否则其跟不上课堂进度,而且这部分学生对课堂交流比较畏惧,对老师的提问也难以作答,由于这两类学生在班级中都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且意见相左,致使老师在教学过程中难以适从,阻碍了双语教学的顺利进行。此问题不仅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存在,在其他法学课程中也是如此。

3 双语师资力量缺乏

高校教师是课堂的主持者和引导者,优良的师资对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而双语教学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的推广,当然也需要有优秀的双语教师来进行,但目前各高校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实施双语教学所遭遇的瓶颈问题就是优秀双语师资的缺乏。国际环境法双语课程对师资的要求较高,教师不仅要具有深厚的国际环境法学理论功底和扎实的国际环境法律基础知识,还要具备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不仅要精通国际环境法学相关的专业术语、法律制度和具体的法律规定,还要能熟练地使用英语来表述和讲解上述专业术语和法律概念,并能引导学生灵活应用英语来思考和处理法律问题,这就使得通常的环境法学教师或者英语教师在担任国际环境法课程的双语教学任务时显得力不从心、难以胜任,致使双语教学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的应用进展缓慢。

4 教材选择困难重重

教材在双语教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进行正常教学的工具和基础,一本好的教材是完成双语课教学任务和实现教学目的的物质保障,而目前我国尚缺乏统一的国际环境法学课程双语教材,而在目前的教材选择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一些学者将国内的教材翻译成英文,然后再用作双语教材,但目前我国的国际环境法教材数量较少,难以找到特别权威的一本教材来做参照译本,此外,将现行的中文教材翻译成英文难度也比较大,而且有可能出现中式英语的情况,从而有违双语教学的初衷,不可取;而选择国外的原版教材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如国外可供选择的国际环境法原版教材也比较少,并且价格昂贵,这些都使得教材问题成为制约国际环境法课程双语教学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2]。

5 教学方法过于落后

在国际环境法双语教学过程中,一些教师或者学生仍喜好传统的教学方式,课堂采用填鸭式教学,教师在上面努力地讲解、翻译,而学生在下面吃力地理解、记忆。课堂教学的进行完全以知识传授为主线,师生之间缺乏互动交流,弱化了法律英语需要应用、需要互动的特点。这种传统的教学方式看似简单、便捷,但通过此种教学方法,学生只是记住了一些英文的环境法律专业词汇,亦或增加了相关的国际环境法律知识,但其英语应用能力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训练和加强,更谈不上可以灵活应用英语来思考和处理国际环境法律问题、从事国际环境法律实务工作了,因此难以实现双语教学的目的。

6 考核方式过于传统

国际环境法双语课程的考核仍采用传统的考核方式,学生的成绩主要以期末考试的成绩来评定,而且期末考试的形式多以笔试为主,较少考虑对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的考量。这种考核方式使得学生更加重视对平时所学知识的积累和记忆上面,而难以投入太多的精力去训练和提高自己的实际英语应用水平,致使国际环境法课程中的双语教学依然延续了传统哑巴英语的教学特征,无法实现双语教学的初衷。

四 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双语教学存在问题的对策

针对双语教学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克服上述问题,促进双语教学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的顺利实施:

1 更新学生观念,培养学生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实现双语教学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的顺利进行,就必须让学生对此门课程的双语教学抱有正确态度、树立正确观念,这是顺利开展双语教学的前提。对此,教师应结合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向学生解释在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实施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使学生改变对国际环境法课程双语教学的态度。此外,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多介绍一些国际环境保护和国际环境纠纷的实际案例,给学生看一些外文的国际环境司法资料和书籍,适当放一些国际环境保护相关的外文影音资料,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

2 选择合适教材

一般来说,教材的选择应坚持两个标准,即权威性和适用性,其中权威性是指我们采用的教材必须是引进的外文原版教材,这样可以使学生接触到地道的英文资料,减少信息转换的误差,有助于真正实现双语教学的目的;适中性是指教材的编写体例和内容涉及要符合我国教材的编写特点,符合我国学生的学习习惯,从而减轻学生的学习困难。但如上文所述,引进的原版教材和我国学者自编的教材都难以同时满足权威性和适用性的标准。因此国际环境法双语课的教材建设应在引进原版教材的基础上,由我国教师对该教材的体例和内容编排进行适度的修改,使之符合我国学生的学习特点,提高其适用性[3],其中亚历山大·基斯教授的《国际环境法》以及菲利普·桑兹教授的《国际环境法原理》都是可以考虑的引进对象。

3 配备合格的师资

要解决国际环境法课程中双语师资的缺乏问题,为国际环境法课程的双语教学配备合格师资,就要建立一种长期的、规范化的培训机制,既可以挑选对国际环境法感兴趣的英语教师来进行法律化培训,也可以挑选英语基础比较好的国际环境法老师进行外语化培训。由于国际环境法不是一个孤立的课程,需要其他的法学知识做基础,并且要求教师要具备一定的法学素养和理论功底,故第一种方法收效不大。目前比较可行的培训方式就是通过选拔年富力强、教学效果好、有一定英语水平的法学教师到英美国家的法律系进行实地培训来进一步提高其英语水平,培养其从事法学双语教学的能力,既可以实现国际环境法学的交流,也能达到双语师资的培养目的[4]。

4 革新教学方法

双语教学不同于外语教学或者传统的法律教学,因而其教学方法也应别具一格。一般来说,在讲授双语课时应注意以下两点。首先,双语教学应侧重对学生语言应用能力的培养,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同学生的交流。教师可以借鉴美国的案例教学法和讨论式教学法,多准备一些国际环境案例,为学生提供发言机会,从而锻炼其用英语来思考和解决国际环境法律问题的能力;其次,在教学过程中应当采用多媒体教学或计算机辅助教学手段,这样不仅节约时间,还能从声音、图像方面多角度刺激学生的感官,增强学习的效果[5]。

5 完善考核方式

为了真正体现双语教学对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的侧重,应对成绩考核方式进行完善,使学生法律英语应用水平的高低能直接影响学生的成绩,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这种考核方式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步骤实现。首先,将平时成绩和学生的课堂表现挂钩,并加大平时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重,使学生在课堂上由被动听课转为主动参与,从而有助于调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应用英语来思考相关法律问题,提高学习效果;其次,要改革期末考试的形式,变单一的笔试为口、笔试相结合,并且以口试为主,这样不仅可以考查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更可以考查学生灵活运用英语来处理实际国际环境法律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真正从背诵式的应考学习转换到活学活用的实用型的学习模式上来。

[1] 张景祥,丁利娟,曹俊锋 .“双语教学”的实践与思考[J].无锡教育学院学报,2004,(2):42.

[2] 关颖 .医用生物化学双语教学之初探 [J].文教资料, 2006,8:58.

[3] 参见樊晓燕.高校双语教学教材的选题策划 [J].大学出版,2005,1:054-056.

[4] 王惠静 .浅论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模式的不足与对策 [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8,10:56-57.

[5] 刘芭.多媒体与外国文学教学——运用多媒体网络技术辅助外国文学双语教学 [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6,3:76-78.

Key words:bilingual education;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law;necessity;question;countermeasure

Abstract:Alo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velopment and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prosperity,the demand for foreign related law talents also unceasingly rises in our country,this causes our country to implement the bilingual education in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law curriculum to become possible and especially essential.In order to implement the bilingual education i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law curriculum s moothly,we need to analyze the necessity,the existing question an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of the bilingual education analysis.

On the Application of Bilingual Teaching i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Law

WANG Chao-feng
(Dept.ofLaw,Huaiha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Lianyungang Jiangsu 222005,China)

G 424.1

A

1673-2804(2010)05-0092-04

2009-10-10

淮海工学院 2009教改课题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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