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文心雕龙•乐府》及刘勰诗学主张

2010-08-15 00:49刘世鹏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0年9期
关键词:乐府刘勰文学

刘世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 广州 510420)

浅论《文心雕龙•乐府》及刘勰诗学主张

刘世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 广州 510420)

《文心雕龙•乐府》是研究“乐府”的开山之作,行文凸显其补救时弊,追求雅正之声的主张。但与《明诗》作比,刘勰的评价体系前后似乎并非一致。本文将通过论述刘勰对乐府与徒诗的区分,探寻其文学主张以及产生的原因。

乐府;明诗;折衷

《文心雕龙》研究中,《乐府》研究一直是义理相对薄弱的部分。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许多研究尚停留在诠释名义水平上,二是片面强调乐府诗的思想性,三是主要结论仍未超出纪评“务塞淫滥”为《乐府》主旨的水平。然而,产生于齐梁时代的《文心雕龙》之所以“体大而思精”,与六朝文学的繁荣以及齐梁之期由儒释道引发的思想解放是分不开的。仅将乐府归结为刘勰教化之主张似不够全面,故笔者将尝试论述刘勰于时代中的通变思想。

一、乐府:诗声合一

乐府,汉武帝创立的掌管音乐的机关(《汉书•礼乐志》),主管制定乐谱、搜集歌辞和训练乐工……这些采集来的民歌给配上音乐,因而配乐的歌为乐府,亦称乐府诗。乐府既指配乐的诗歌,于是在乐府机关创立以前的配乐的诗歌也称乐府,后来文人摹仿乐府诗的作品也称乐府。乐府随着时代迁移由一种机关的名称而变为一种带有音乐性质的诗体的名称。萧涤非说:“乐府之范围,有广狭之二义,由狭义言,乐府乃专指入乐之诗歌……而由广义言,则凡未入乐而其体制意味,直接或间接模仿前作者,皆得名之曰乐府。”

但刘勰的乐府观非常的明确,《文心雕龙•乐府》开篇即对乐府下了定义:“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强调乐府是由音乐和歌辞共同构成的,即所谓“诗官采言,乐胥被律,志感丝篁,气变金石。”黄侃评到,“彦和闵正声之难复,伤郑曲之盛行,故欲归本于正文。以为诗文果正,则郑声无所附丽,古之雅声虽不可复,古之雅咏固可放依。盖欲去郑声,必先为雅曲……彦和生于齐世,独能抒此正论,以挽浇风,洵可谓卓尔之才矣。”与《文选》、《玉台新咏》对乐府的关注相对比,后者更为关注语言的美感和意蕴,而刘则坚持了音乐与歌辞不可偏废的主张。 “故知诗为乐心,声为乐体:乐体在声,瞽师务调其器;乐心在诗,君子宜正其文。”于此,可以看出刘勰将“诗”与“声”视为了相互依存的关系。由刘勰对乐府之判定,足可以看出传统对其之深刻影响。

刘勰虽然长期释佛,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他是正统的儒家学者,如其在《序志》所言,“自生人以来,未有如夫子也。”由于儒家主张“中和之美”,故在文学上强调温柔敦厚和中正平和。故在刘勰在《乐府》中,一直以中和为评判标准,并着力强调文学应有的教化作用,“敷训胄子,必歌九德,故能情感七始,化动八风。”

刘勰在不足千字的篇章中精炼地描绘了自三皇至南朝时乐府文体的雅俗嬗变史,他感慨先秦雅乐“中和之响,阒其不还”,贬斥汉魏以来的“雅声浸微,溺音沸腾”趋向,对乐府创作“诗声俱郑”的现状表示了自身的忧虑,行文最后,发出了“韶响难追,郑声易启。岂惟观乐,于焉识礼”的呼喊。刘勰的乐府观强调沿袭久远的诗教功能,主张乐府的经典化,对于乐府在汉代就逐渐抬头进而风行于魏晋时代的娱乐功能采取排斥态度。刘勰以先秦雅乐为准绳,以是否遵循上古雅乐的标准来判定乐府的流俗化倾向,强调乐府肩负的伦理和教化功用,既与其崇拜孔子及“宗经”的思想密切相关,又与其“务塞淫滥”、以救时弊的创作旨趣相通,“彦和此篇大旨,在于止节淫滥。”

刘勰对各个时期乐府雅俗判定的坚持,使得他所描述的乐府史也带着鲜明的个人色彩,而以此来论乐府,对历代乐府诗自然不免均有所贬抑。以刘勰对汉乐府的评判为例,“桂华杂曲,丽而不经,赤雁群篇,靡而非典”《桂华》赞美了汉朝的疆土之辽阔,卓绝之威德,而《赤雁》则是歌颂捉到赤雁是神的福泽,乃赞美祥瑞。周振甫先生考证,“《桂华》曲并不靡丽,《赤雁》歌有些夸张的手法。”但是刘勰对此两篇却都持以否定的态度。

何休《公羊传解诂》指出《国风》的特征是“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班固《汉书•艺文志》指出乐府特征是“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故“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周振甫先生在其著作中就对刘勰对于乐府传统的认识进行了批判,指出其观念的保守性,“由于对民歌的忽视,所以对汉乐府的真价值也认识不足。”且此认识“不能用时代局限来解释。”

刘勰《乐府》中的保守性已为众人所共识,自不必多述。然将《乐府》与其前一篇《明诗》做比,则可以发现刘勰对于雅正与郑声的评判似乎并非完全一致。“至于张衡《怨篇》,清典可味”,其对怨志并不排斥,而《乐府》则斥责“若夫艳歌婉要,怨志葩绝,淫辞在曲,正响焉生” ;《明诗》赞美建安文学,“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才略》亦赞美“魏文之才,洋洋清绮”,但在《乐府》中,却被斥为“实韶夏之郑曲也。”吴林伯先生认为“则其内容迥非‘淫荡’之‘郑曲’,岂仅声音之‘郑’而已!彦和莫之见,是其‘同乎旧谈’之过误也。”而周振甫先生则认为“这里就发生了两个评价标准,对乐府要求中和,反对怨;对诗,可以怨。”对此,又该做何解释?

二、《明诗》与《乐府》之比——文学功能的分离

刘勰分做《明诗》与《乐府》,显然表明他已经主意到了两者功能上的不同。实际上,汉代刘向整理国家图书时,将诗归入《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将歌归入“诗赋略”。《宋书•自序》载沈林子著述,除诗、赋、赞等文体外,还有“乐府”一类。《文选》、《玉台新咏》除诗赋外,均设“乐府”一门,专门收集乐府诗。这表明,将诗与乐府看作不同文体已是当时共识。

《明诗》是刘勰文体论的第一篇,他强调了“义归无邪”,要求“持人性情 ”“顺美匡恶”。他是尊重并认同诗言志以及以诗讽谏的传统的,但是他又指出,“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英华靡缛”,他并非要忽视诗歌本身所应具有的特点。他提出“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显然刘勰是针对当时之时弊所提出的。他主张诗应当是人的思想情感与外界事物互相感应而成的产物。《文心雕龙》从整体上而言是讲文心和物的“神与物游”的关系,创作者须“心与物游”,“随物以宛转”,而物则“亦与心而徘徊”。那么刘勰在针对时弊之外,也表明他开始认知文学本体的特徵,“诗者,持也,持人性情”。从另一方面来看的话,即是强调诗应是人有感而发感发,抒发胸臆的结果。周振甫先生点评,“随分适性,作家应该本着各自的个性,创造出各自的风格来。”

在这一前提下,《明诗》中刘勰进一步进行论争诗应是情与物结合的产物。刘勰事实上意识到了诗歌功能的时代变化,特别是魏晋以降文人对个体感受的抒发,以至对文辞的追求,甚至“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的倾向。他似乎并为对此作过多的批评,他在赞语中虽有提到“神理共契,政序相参”,但“民生而志,咏歌所含……英华弥缛,万代永耽”的评价可算是刘勰对于抒发情志,注重辞藻的肯定。如其对徒诗的总结所言,“若夫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华实异用,惟才所安。”所以,他提出“诗有恒裁,思无定位,随性适分,鲜能通圆。”观其通篇大义,虽有提到诗格所应肩负的社会功能,然可以看到刘勰已然意识到作家个性对于诗体风格之重要影响。笔者并不是说刘勰认为诗歌要充斥情感和妄言,但他已然意识到诗人个体感受的重要性,意识到文学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应有的内涵。故《明诗》中他并未为此限定具体的风格或者理论要求,而只是强调了诗与情的密不可分。所以至少可以说,在刘勰看来,诗要以个人的感受为基础,是抒发胸臆,乃至发泄内心不平的文学载体。

通过《明诗》与《乐府》做比,可以发现,刘勰从文体论的角度将二者予以区别,表明其对于乐府和徒诗的特征以及社会功用已有所区别。以建安文学为例,《乐府》篇指出;“至于魏之三祖……志不出于淫荡,辞不离于哀思……实《韶》《夏》之郑曲也。”而《明诗》中则评为“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几乎同样内容的诗,明诗与乐府给予的评价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可以看出,对于诗,刘勰虽也考虑到其社会功用,但他更偏向于诗言志抒情的一面;而对于乐府,则极力强调回归乐府本身的教化职能,期望中正和平之音的出现。这两者的区别对待,表明了刘勰对于诗与乐府本质的理解已不相同。故之前所言周先生所提出的刘勰评判标准的不一,也就不存在了。

三、时代背景下的求变

随着时代的发展,诗乐的分离是不可阻止的趋势。随着春秋之后雅乐的消亡,诗乐的分离成为了可能。文人从乐府入手,从改变其体式促进诗之独立。有以旧的乐府形式填写新的内容的如《古诗十九首》,也有如曹魏三祖之拟乐府诗,旧题新义。朱自清在《诗言志辨》中提到,“建安时五言诗的体制已经普遍,作者也多了;这时代才真有了诗人。但十九首还是出于乐府诗,建安诗人也是如此。到了正始时代,阮籍才摆脱了乐府诗的格调,用五言诗来歌咏自己。”

建安时代通常被认为是“文学的自觉”的时代,这种自觉自然与文学中追求自我与个性自由相联系。这样,作家的个体意识觉醒而传统教化式微,文学得以迅猛发展。对比《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不难发现六朝人文集数量之大,以至世族文人“家家有制,人人有集”。除了数量之外,文学观念也产生了变化——“言志”开始转向“缘情”,如陆机《文赋》中提出的,“诗缘情而绮靡”。同时,对于文体本身也有了更多的关注。“永明声律说”,刘宋山水诗,齐梁新体诗,“骈四俪六”“抽黄对白”之骈体文,伴随着文学的自觉,文学无论从观念还是样式,均已有了鲜明之变化。

许多《文心雕龙》的研究者都指出刘勰对于当时文学现状之不满,并希望补救时俗之弊。然刘勰补救之主张,除了遵循传统的一面外,也有着与当时主张一致的一面。刘勰作《声律》《丽辞》,不正表明他对于由建安到六朝的新变,持一种接受的态度吗?

清代的程廷柞讥笑汉儒“汉儒论诗,不过美刺两端。”相比起汉儒的保守,时代给予六朝的是相对宽松的思想环境,儒道释的盛行,使得当时思想颇为活跃:哲学上有“神灭”与“神不灭”之争,玄学上有言义之辨,文体上有文笔之辨,而刘勰本人也是释佛奉儒。这样的时代背景,为刘勰不同主张的树立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事实上,与刘勰同时代的裴子野、王僧佑等就强烈反对新声艳曲,如裴子野《宋略》中言“乱俗先以之怨怒,国亡从之以哀思。”此句源出《礼记•乐记》,“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由此可以看出,刘勰所处的时代是有着一股贬斥新声,尊复古乐的思潮的。

然齐梁处于一个文学新变的时代,新词艳曲广为流行。南齐新变,是围绕诗歌形式之美的永明声律说,而到梁时,“新变”已然成为了其文学观的组成部分。萧子显在《南齐书•文学传论》中就提出:“若无新变,不能代雄。”刘勰年长于萧子显,他未及看到其新变之论。但是,如前所述,复古和新变之争在当时由来已久,刘勰不可能置身事外。对于该问题,刘勰肯定是有所取舍的,如其在《序志》言“同之与异,不屑古今。擘肌分理,唯务折衷。”《通变》比较集中地表明了刘勰的折衷思想“斯斟酌乎质文之间,而集括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故刘勰并非一味保守,无论是雅俗之间,还是“望今制奇”“参古定法”之间,他均有采取折衷的美学思想。

因此,观刘勰《乐府》之主张,笔者认为,借用钱志熙先生的描述:“诗从音乐系统中独立出来以后,就把维持旧的娱乐规范作为它的任务,以其伦理功能和语言艺术来抗衡新兴的乐歌。于是‘诗’与‘歌’之间产生了隔阂,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诗歌美学标准。”刘勰一方面遵循了儒家经典的教化,但时代的变化,使得他无论主观上如何坚定,都无法摆脱自身所处的时代给予的约束和影响。虽然钱先生所述与刘勰所举正好相反,但在本质上是有一致性的:刘勰试图从文体的分类来解放文学,在务塞淫滥之外,同样应意识到他鼓励文人独立创造,强调表露真情实感,注重诗歌语言的主张。也许刘勰论说之中有不妥之处,但他作为古代第一个于文学批评中独论乐府之人,其首创之功仍是功不可没的。

[1] 范文澜. 文心雕龙注[M].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2] 吴林伯. 《文心雕龙》义疏[M].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3] 周振甫. 文心雕龙注释[M].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4] 杨明照. 文心雕龙校注拾遗[M].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5] 张少康,等. 文心雕龙研究史[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6] 黄侃. 文心雕龙札记[M]. 中华书局,1984.

I206

A

1008-7427(2010)09-0069-02

2010-06-08

猜你喜欢
乐府刘勰文学
《乐府新声》2021年(第39卷)总目录
我们需要文学
品读乐府
刘勰《文心雕龙》论“三曹”诗
刘勰“文以明道”中的情志主体论
“太虚幻境”的文学溯源
《乐府三首》
《传奇汇考》《乐府考略》述考
刘勰《文心雕龙》的辨体理论体系——兼论其辨体观的开创意义和深远影响
论刘勰辨“骚”的矛盾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