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女坟记》的创作与流传过程辨析

2010-08-15 00:51徐健顺
东疆学刊 2010年3期
关键词:原文文字

徐健顺

(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北京100081)

《双女坟记》的创作与流传过程辨析

徐健顺

(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北京100081)

在比较《双女坟记》中韩各种文本的基础上,把从《双女坟记》到《仙女红袋》的演变理解为一个多代多人的创作过程,认为《双女坟记》在唐末初创时为志怪体,其后在中国流传时延续了这个特征,并始终与当地传说紧密结合。罗末丽初,《双女坟记》传入朝鲜,有人据此扩写成骈文体传奇,后来,又有人再加以扩写,此即《太平通载》的《崔致远》。《仙女红袋》为其节缩本,无论是中国的《双女坟记》,还是韩国的《崔致远》,其作者是崔致远的可能性都不大。

崔致远;双女坟记;仙女红袋;唐传奇

《双女坟记》在韩国又称《崔致远》或《仙女红袋》,是描写朝鲜古代大诗人崔致远(857-?)在中国一段经历的传奇文字,在中韩文学交流史上的意义重大。自1997年双女坟实物在江苏省高淳县被发现以来,《双女坟记》更成为中韩各界关注的焦点。关于《双女坟记》的作者,历来有崔致远、朴寅亮等多种说法,自双女坟被发现之后,作者为崔致远之说更占了上风。但大家在关注作者是谁的同时,却大都忽略作品的源流脉络,常常简单地把各种版本的《双女坟记》、《仙女红袋》都看作是同一人的同一篇作品,仅是全本和节录的差别,这就影响了各种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其实,《双女坟记》在中韩文献中有多种名目、版本,差异很大,视为一人一时之作是不合理的。本文即通过对《双女坟记》不同版本的比较以及对文本的细读考证,实现对《双女坟记》的创作和流传过程的详细辨析,并对《双女坟记》在各个时期的原貌做一考证。

我们先简单交待一下《双女坟记》的版本情况。

中国现存最早关于《双女坟记》的记录是南宋张敦颐的《六朝事迹编类》卷十三,其中点出了《双女坟记》的篇名。此书的成书年代不详,张敦颐的生卒年也不详,仅知其为绍兴八年(1138)进士,绍兴三十年(1160)尚在。《双女坟记》的记录其后见于南宋周应合于景定元年(1260)完成的《景定建康志》卷四十三以及元朝张铉编纂于至正四年(1344)刊行的《至正金陵新志》,只不过文字稍有差异。再后来关于《双女坟记》的记录有清朱绍文编纂的《乾隆高淳县志》,这里增加了新的内容。后来,清杨鼎福修、陈嘉谟撰写的《光绪高淳县志》和近人刘春堂修、吴寿宽撰写的《民国高淳县志》的记载都抄自《乾隆高淳县志》条。

韩国现存关于《双女坟记》最早的记录见于朝鲜朝初期(约1462~1484)刊行的成任编辑的《太平通载》卷六十八,这也是最完整的版本,标明录自高丽《新罗殊异传》,题为《崔致远》。其后,宣祖二十二年(1589)权文海编纂的按韵目编排的辞书《大东乐府群玉》(现存1793年版)卷十五中也有《双女坟记》的节录,题为《仙女红袋》。

《六朝事迹编类》的记载有122字,《太平通载》的记载却长达1934字,中韩文本字数相差如此之大,不能不令人思考。那么,《双女坟记》的原貌是什么样子的?又经过了怎样的修改、流传过程呢?

韩国《太平通载》卷六十八记载的《崔致远》,原文1934字,包括叙事文字1503字和后面的一首431字的长篇歌行。

在《崔致远》中,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叙事部分对主人公的称呼,为“致远”与“公”间杂。“致远”为崔致远之名,崔致远字海夫。他回国以后地位很高,后人或以其号称之为“孤云先生”,或以其谥称之为“文昌侯”。“公”是尊称,“致远”或为自称,或为长辈对其指称,或为后世对其的一般称呼。两者的尊谦之义相反,很明显,两种称呼的文字是不同的作者所写。

正文中,以“致远”称呼的文字占了绝大多数,以“公”称呼的文字较少。“公”的称呼,共出现了8次,其文字集中在四处。一处为翠襟传诗,一处为崔致远作诗将双女戏比息夫人,一处为翠襟唱《诉衷情》曲,一处为崔致远与双女的调谑。

据其文“红袖乃顾婢翠襟……此婢善歌”,“翠襟”当为双女的婢女。果真如此,“双女坟”当为“三女坟”,坟中当埋着三位少女。然而,“双女坟”历千余年,未闻有第三位女子在其中。“翠襟”其人,只出现在《崔致远》以“公”称呼的这两段文字中。在第一处传诗的文字中,尚有“公既见芳词,颇有喜色,乃问其女名字,曰‘翠襟。’公悦而挑之,翠襟怒曰:‘秀才合兴回书,空欲累人。’”这一段描写,与其他两处一样,都是调情文字,且都流于戏谑,与其余部分崔致远文雅深情的形象颇不相符。

崔致远与双女相见时,“二女齐至”,直至翠襟唱歌之前,不见有翠襟也陪同前来的描写。双女离去时,也不见翠襟之迹。再考“翠襟”之名,与其后称呼双女为“红袖”、“紫裙”一样,都取自女子的衣裳颜色,而双女是衣着红袖、紫裙,翠襟却仅是名字,颇不统一。因此,“翠襟”之名当由双女推导出,她是以“公”称呼崔致远的一位后人加上去的一个人物。《双女坟记》中当无此人。

“公答为诗曰:‘五百年来始遇贤,且欢今夜得双眠。芳心莫怪亲狂客,曾向春风占谪仙。’”这一段描写也不太合理。“五百年”之说,与中国文献中“天宝六年”下葬的记载以及双女坟实物的年代都不相符,不像是出自到过双女坟的人之口。这首诗也颇为轻狂,不仅自比李白,而且以自己的才气为轻薄对方的理由。这与前后文崔致远对双女的敬重之态是矛盾的。

以上四段调情描写,应该都是后人插入的文字,不是《双女坟记》原文。

《崔致远》的其余部分,都以“致远”称呼主人公。

在《崔致远》的开头和结尾,各有一段文字,分别有60字和125字,历来认为是后人所加的“崔致远小传”。开头部分是:

崔致远,字孤云。年十二,西学于唐。乾符甲午,学士裴瓒掌试,一举登魁科。调授溧水县尉[1]。

结尾部分是:

后致远擢第东还。路上歌诗云:“浮世荣华梦中梦,白云深处好安身。”乃退而长往,寻僧于山林江海。结小斋,筑石台,耽玩文书,啸咏风月,逍遥偃仰于其间。南山清凉寺、合浦县影台、智理山双溪寺、石南寺、墨泉石台,至今犹存,皆其游历也。最后隐于伽揶山海印寺,与兄大德贤俊、南岳师定玄,探赜经纶,游心冲漠,以终老焉。①《崔致远》原文转引自《高淳文史资料》第十四辑《双女坟与崔致远》第23页至26页,摘自《太平通载》卷六十八的文献材料。

既云“至今犹存,皆其游历”,那么结尾部分的文字就是后人所加,不是崔致远所写。而且,这个后人一定是朝鲜(高丽)人,因为其中提到了很多朝鲜的地名。另外,他也不是以“公”称呼崔致远的那个人。开头部分因有“西学”之词,可以肯定也是朝鲜(高丽)人所作。那么开头部分的作者会不会是崔致远呢?这一点是不能确定的,但从开头、结尾部分口气、风格的统一来看,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作,此人不是崔致远。

至此,我们已经确定了《崔致远》一文的两个后世作者,一个是以“公”称呼崔致远的人,一个是写了结尾部分并可能也写了开头部分的人。

剔除以上内容,《崔致远》的其余部分的文字风格就比较统一了,像是一人所为。此人是否是崔致远,先搁置一旁。我们先来比较一下中韩文本的差异,以确定谁更接近《双女坟记》的原貌。

《六朝事迹编类》的记录有122字,《景定建康志》的记录也是122字。前者收于卷十三《坟陵门》,题曰《双女墓》,全文如下:

《双女坟记》曰:有鸡林人崔致远者,唐乾符中补溧水尉。尝憩于招贤馆,前冈有冢,号曰双女坟。询其事迹,莫有知者。因为以诗吊之。是夜,感二女至,称谢曰:“儿本宣城郡开化县马阳乡张氏二女,少亲笔砚,长负才情,不意父母匹于盐商小竖,以此愤恚而终。天宝六年同葬于此。”宴语至晓而别。在溧水县南一百一十里。[1](129)

《景定建康志》卷四十三题曰《双女坟》,仅“前冈有冢”少一“冈”字,“不意父母”加一“为”字,即“不意为父母”,最末一句调至最前,其余文字与前者完全一样,显然抄自前者。

《乾隆高淳县志》的记载为:

双女墓,县东三十里,花山李氏宅旁。鸡林人崔致远,唐乾符中补溧水尉,曾为诗吊之。夜梦二女称谢曰:儿本宣城郡开化县马阳乡张氏二女,少亲笔砚,长负才情,父母于盐商小竖,以此愤恚而死,天宝六年同葬于此。宴语至晓而别。一云招贤驿驿丞女,遇难不屈,尽节而死。至今墓上松石犯者辄有祸,其英爽不泯如此。[2](52)

“县东三十里”之“县”指高淳县城,其地正在“溧水县”南一百一十里,两文所指为一地。与前者相比,《乾隆高淳县志》的故事本身没有变化,但增加了几个新的信息:

1.双女坟的具体位置:“在花山李氏宅旁”。

2.双女身份的另一种说法:“招贤驿驿丞女,遇难不屈,尽节而死”。

3.墓上松石犯者有祸。

《太平通载》所载《崔致远》(剔除后世所加文字),虽然比《六朝事迹编类》的《双女墓》字数多很多,但是多为诗文唱和的内容,其实质信息为《双女墓》所无或有异者如下:

1.双女的籍贯不同。

2.双女之父不为县吏,却是当地富豪。

3.双女名“八娘”、“九娘”。

4.双女一许盐商,一许茶商。

5.双女死时一年十八,一年十六。

6.双方不仅“宴语”,而且有诗歌唱和。

7.双方有一夜之情。

前人已多论《游仙窟》对《双女坟记》的影响。《游仙窟》中的双女名为“十娘”、“五嫂”,年龄十七、十九。《崔致远》中双女名“八娘”、“九娘”,年龄十八、十六,显然都是为传奇而敷衍。茶商之说,也是为了骈文对偶的需要。诗歌唱和和一夜情也是《游仙窟》的叙事模式(当然艳遇双女的故事原型还可上溯,前人多有论证,兹不赘述)。所以有用的信息仅余第1、2两条。

《双女墓》的字数很少,但是其实质信息却不少,为《崔致远》所无或有异者如下:

1.双女的籍贯不同。

2.崔曾“询其事迹,莫有知者”。

3.双女“少亲笔砚,长负才情”。

4.双女均许盐商。

5.天宝六年同葬。

6.双女坟的地理位置。

关于双女的籍贯,康京在《“双女坟”查考记》[3](44~45)中已经考证清楚,“宣城郡开化县”即溧水旧县城,位于今高淳县顾陇镇北。“楚城”为当地人对固城的俗称。康京进一步考证,“开化县”东13华里有“马阳里”村,当为唐“马阳乡”,并认为“唐溧水楚城乡,应系开化城所辖范围”。因此,虽然不能确证“宣城郡开化县马阳乡”和“溧水县楚城乡”是指同一个地点,但是大体范围是一致的。《双女墓》为什么要修改双女的籍贯呢?原因已不能确知。但是“楚城”离双女坟远比“马阳乡”为近,或者这是修改的一个原因?不管是何原因,如“马阳”之乡名,“楚城”之俗称,没有到过当地的人是很难杜撰出来的。所以两个文本在这一点上都没有写错,而修改文本的人一定是熟悉当地情况的人。

关于双女坟的地理位置。《六朝事迹编类》和《景定建康志》都是史地书,每说一处都要标明其地理位置,这个信息不一定来自引文。《景定建康志》把“在溧水县南一百一十里”移至题目之下就是明证。此句在意思上与其他文字也有脱节。《崔致远》中说是“县南界”,大意不错,所以这个信息也可不论。

关于双女的父亲和家庭的情况,最值得注意的是《乾隆高淳县志》所增加的信息:“一云招贤驿驿丞女,遇难不屈,尽节而死”。县志和传奇不同,多采民间事实。1997年,双女坟实物被发现,其地点、环境、面貌均与县志所载相符,考古鉴定也肯定了其为唐代文物。现在看来,双女坟实为当地的一处著名古迹,《双女墓》云“前冈有冢,号曰双女坟”,《崔致远》云“馆前冈有古冢,号双女坟,古今名贤游览之所”,说明晚唐即已是名胜。当地人对于双女坟的来历是比较清楚的,现在当地也流传着不同的说法。“一云”之说,应该是当地的传说,“招贤驿驿丞女,遇难不屈,尽节而死”的故事也更为现实一些,应是双女坟的真相。虽然当地有女儿不入祖坟的风俗,但是由顾陇也好,固城也好,把女儿葬在十数里、数十里之外的地方,而又精构墓室,多少有点讲不通。招贤驿遗址已经确定,就在双女坟旁边百米。崔致远曾“询其事迹,莫有知者”,说明没有打听到双女坟的来历,或者是打听到了却故意隐瞒,于是自己有浪漫之想,想象双女为没有觅到爱情、郁闷而亡的情种,遂有后文。

既然双女之父为“招贤驿驿丞”,那么《崔致远》中云“先父不为县吏,独占乡豪,富似铜山,侈同金谷”之说就是杜撰了。那么这个杜撰是《双女坟记》原文所有吗?《双女墓》说双女“少亲笔砚,长负才情”,强调的是其学识才气,《崔致远》中的双女,虽然诗歌唱和,却在自述中仅强调其家庭的富有,如此与盐商、茶商正是般配,如何却“郁结难伸”呢?叙事逻辑上有问题,应该也是铺排文字所造成的。至此,《双女墓》之说更近于《双女坟记》原文。

既然崔致远有可能不知道双女坟的真实来历,“天宝六年同葬”之说,也有可能是杜撰。但是,不能排除《双女坟记》原文如此(顺便说一下,天宝六年应为“天宝六载”,当时唐玄宗已改“年”为“载”)。

至此可以看到,《崔致远》所多出的信息,均为传奇敷衍、铺排文字的结果,而《双女墓》所多出的信息,至少有2、3、4、5四条是具有实质性的信息。如果说《双女墓》为《崔致远》所据的原文缩编而成,那么这些信息就不可解释了;反过来看,说《崔致远》为《双女墓》所据的原文扩写而成,则比较顺理成章。因此,《双女墓》更接近《双女坟记》的原貌。

《双女墓》中所载,是否就是《双女坟记》的原文呢?笔者认为不能确定,但很可能仅为梗概。

首先,《双女墓》中“在溧水县南一百一十里”之句很可能就不是原文,前文已经论证。其次,“《双女坟记》曰:……”此句也可理解为并非抄录原文,而仅转述大意。在辑佚古籍时,后人常会把这类文字视为古籍原文,其实未必。《六朝事迹编类》旁征博引,所引多为转述,而非原文,如所用《南史》、《建康实录》等,容易甄别。与《双女坟记》的引用情况相类似的,如卷十一《宝乘院》中说:

《(续)高僧传》原文为:

释慧约,字德素,姓娄,东阳乌场人也。……年十二始游于剡,遍礼塔庙,肆意山川,远会素心,多究经典。故东境谣曰:“少达妙理娄居士”。……齐中书郎汝南周为剡令,钦服道素,侧席加礼。于钟山雷次宗旧馆造草堂寺,亦号山茨,屈知寺任。此寺结宇山椒,疏壤幽岫,虽邑居非远,而萧条物外,既冥赏素诚,便有终焉之托。……[4](卷六)

张敦颐仅摘取与“宝乘院”主题有关的部分,并以己语出之。以此推之,张敦颐对待《双女坟记》的态度也很可能是这样。《六朝事迹编类》是一本私家史地专著,考证金陵周围的名胜古迹。这段记载归于《坟陵门》,题曰《双女墓》,目的是要说明双女墓的位置和来历,至于崔致远和双女相会的具体过程,包括诗文内容,显然意义不大,所以仅述其梗概是很自然的事情。

《双女坟记》原为一则较短的神怪传奇,如沈既济《枕中记》之类。张敦颐《六朝事迹编类》记其梗概,遂传之后世。另一人又依《游仙窟》的体制,将其敷衍而成长篇骈文传奇,并在高丽流传,后又经人增写。

同时,由于《双女墓》所载文字,仅“少亲笔砚,长负才情”一句对仗,可以推知,《双女坟记》原文应是散文。散文中也可偶有对句,但如果原文是骈文,就很难敷衍成如此散文了。

最早的《双女坟记》的作者是谁,笔者认为已不可考,不能确定是崔致远。李时人曾撰文认为唐传奇的来源主要不是“温卷”,而是唐代士子宴聚交游时“昼燕夜话,各征其异说”的过程,并说:

唐代幕府也常常是读书士子比较集中的地方,幕友之间,甚至座主与幕僚之间也会有因“征奇话异”而导致小说的创作。流寓中国的新罗人崔致远的小说《双女坟记》作于其入淮南节度使幕府时,座主恰巧也是高骈,当时高骈幕中的从事还有作《阙史》的高彦休。[5]

笔者支持唐传奇主要来自文人之间“征奇话异”的观点,但把《双女坟记》断为崔致远所作还是证据不足。既然是“征奇话异”,也完全可以是崔致远叙述其经历,而由别人来写成,白行简《李娃传》、沈亚之《异梦录》等都是典型的例子。而“有鸡林人崔致远者,唐乾符中补溧水尉”一句,也不像是自述的口气,更像是第三人称的叙述。

现在回到韩国文献。剔除后人所加的文字,其余的文字是不是崔致远所作呢?

考《秦梦记》、《异梦录》二篇见《太平广记》二百八十二卷,《湘中怨解》一篇见《太平广记》二百九十八卷,均注曰出《异闻集》,不云出亚之本集。然则或亚之偶然戏笔,为小说家所采,后来编亚之集者又从小说摭入之,非原本所旧有

欤?[6](沈下贤集)

《秦梦记》在《太平广记》中篇名为《沈亚之》,结尾是:

明日,亚之与友人崔九万具道之。九万,博陵人,谙古,谓余曰:“《皇览》云:‘秦穆公葬雍橐泉祈年宫下’,非其神灵凭乎?”亚之更求得秦时地志,说如九万言。呜呼!弄玉既仙矣,恶又死乎?[7](第二八二卷)

崔九万之言,的确是说给沈亚之的,所以沈亚之才去找秦时地理志,因此“余”即“亚之”,《太平广记》中的这篇《沈亚之》的作者,肯定是沈亚之本人。

第三人称叙事的,如《柳毅传》称名“毅”,《李娃传》称身份“生”,《虬髯客传》称尊称“公”。因此,用“致远”称呼叙事主人公,既可能是第一人称,也可能是第三人称。

再考崔致远文集中的自称,均为“某”或“臣”,没有自称过“致远”。

但是唐人在文中确有自称其名的现象,传奇之外如韩愈《张中丞传后叙》之类也是如此。因此由称呼并不能断定《崔致远》的作者。

《崔致远》的题目,很像《沈亚之》的题目式样,都是以叙事主人公命名。但是为他人作传或叙事者,也多用这类题目,所以由题目也不能断定作者。

《崔致远》篇末长诗,为七言歌行,大部分合律,似白居易《长恨歌》。《长恨歌》与陈鸿《长恨歌传》原为一个整体,有人更认为唐传奇大都是前文后诗的格式。所以,《崔致远》是完全按照唐传奇的模式来写的。

长诗中没有提到翠襟,直接说“感得仙姿侵夜至,红锦袖,紫罗裙”,此又与《双女墓》“夜感二女”之说一致。《高淳县志》改为了“夜梦二女”,一字之差,凿实了梦境,拂去了原来故事的迷离气氛,反而失去了韵味。长诗中又有“草没铜台千古恨,花开金谷一朝春”之句,与文中“先父不为县吏,独占乡豪,富似铜山,侈同金谷”(“山”应为“台”之讹。此一指铜雀台,一指金谷园)之说一致。长诗描写的故事过程与文中的描写也没有出入。因此,这篇诗应与前面的文是同时之作,同属对《双女坟记》的第一次改写,即写成为增加了大量诗文唱和的骈文传奇形式。

有人认为诗中有“泉户寂寥谁为开”之句,文中也有“寂寂泉扃几怨春”之句,“泉”指双女坟旁边的水塘,这个信息为《双女墓》所无,如果没有到过双女坟的人,当然也不会知道,这就确证了《崔致远》的作者为崔致远。但是此两处之“泉”字,当指“黄泉”。双女坟旁边,也并非地下涌出之泉,而是一个人工开凿的水塘。因此这个证据不能成立。

《崔致远》中前后的小传,其文字风格与正文是一致的,虽然不能肯定是同一人所写,但也无法肯定不是一人所写。如果是一人所写,据前面的论证,因小传不是崔致远所作,那么此人就一定不是崔致远。

《崔致远》一篇,中国不传,而他在高骈幕中所做《桂苑笔耕录》却流传了下来,《双女坟记》也流传人间,那么《崔致远》即使是崔致远所作,也当是他回国后对《双女坟记》的改写,因此只在朝鲜流传。但崔致远回国后,唐传奇赖以产生的土壤——科举士子们的“征奇话异”已经不再,他创作的动力又在哪里呢?这是一个问题。

《太平通载》注明此文转自《新罗殊异传》。关于《新罗殊异传》的作者,历来有崔致远、朴寅亮等争议。现存最早提到《新罗殊异传》作者的,是高丽僧人觉训所著的《海东高僧传》,说作者是朴寅亮。《海东高僧传》成书于1215年,朴寅亮卒于1096年。作者是崔致远之说见于《大东韵府群玉》,但仅仅是把《仙女红袋》的作者标为崔致远。《大东韵府群玉》成书于1589年。从年代上看,觉训之言比较可靠。《新罗殊异传》的其他作品,都是民间故事,与此文绝不类同。也没有任何证据说明那些故事是崔致远所编。即如《仙女红袋》,本抄自《崔致远》,而《崔致远》一文尚未标明作者,那么《大东韵府群玉》如此标明,就颇有移题为作者之嫌。说崔致远编写了《新罗殊异传》,证据远远不足。但是说朴寅亮在搜集整理民间故事的同时,也整理了《双女坟记》,则比较能说得通。

前面已经论证,《崔致远》是经过后人扩写的。那么,是以“公”称呼崔致远的部分是朴寅亮的扩写,还是崔致远的小传是他所写,抑或是以“致远”称呼崔致远的正文都是他所写,还是他只做了编辑的工作呢?

这个问题恐怕是没有确切答案的。但可以说,朴寅亮写作了以“致远”称呼崔致远的正文,也就是传奇的主体部分,是完全有可能的。

朴寅亮曾在高丽文宗三十四年(1080),和金觐等人随户部尚书柳洪奉使入宋。“宋人见寅亮及觐所著尺牍表状题咏,称叹不置,至刊二人诗文,号《小华集》。”(《高丽史·朴寅亮传》)《小华集》现已散佚,但是朴寅亮仍留下了几首诗。从诗中可以看到,他曾经到过泗州的龟头山(今江苏盱眙县北)、钱塘伍子胥庙、洞庭湖等地。看起来,他似是沿运河和长江一线游历的,实际上这也是当时主要的交通路线。龟头山距离大运河的距离和双女坟距离大运河的距离差不多。朴寅亮既沿运河而行,又经常到运河周围游历,路经高淳,不能排除去固城甚至去双女坟游历过的可能性。即使没有到达固城,那么他在这一带听到双女坟的传说,得到《双女坟记》的原文的可能性都是很大的。因为此行宋朝官吏文人陪行,交往密切,念及崔致远也是当地著名的历史名人,且为朴之同胞,宋朝文人完全有可能向朴寅亮提及。那么朴寅亮回国之后改写《双女坟记》也就是可能的事情了。

前文已经论证,把《双女坟记》改为骈文传奇的人,也修改了双女的籍贯。此人一定熟悉当地的情况。按现存文献来看,崔致远当然符合这个条件,朴寅亮也有可能符合这个条件。所以,目前不能排除朴寅亮写作了《崔致远》主体文字的可能性,并且这个可能性比崔致远还要大一些。

如果是朴寅亮写作了《崔致远》的主体部分,那么以“公”来称呼崔致远的文字就不会是他所写,而且也不会是收入《新罗殊异传》时的《崔致远》文字。这些文字就很可能是朴寅亮之后的人所加,最迟为成任编辑《太平通载》时所加,不过成任所加的可能性并不大。

朝鲜朝世祖八年(1462),成任节录《太平广记》十分之一左右而成《太平广记详节》五十卷刊行,此后又以此书加上从其他朝鲜书籍如《破闲集》、《李相国年谱》等收录的篇什,编辑成为八十卷的《太平通载》。因成任卒于1484年,因此《太平通载》的成书在1462年至1484年之间。《太平通载》现仅存残本。张国风曾对《太平通载》进行研究,与中国传《太平广记》诸刻本进行校勘。从他的研究来看,《太平通载》与《太平广记》的异文基本上都是个别字词的差异,仅有一篇《介象》在《太平通载》中文字较多,但没有标明出自《太平广记》,或者出自他书也未可知。因此可以说,成任编纂《太平通载》,是比较忠实于原文的。《崔致远》中以“公”称呼崔致远的部分,不太可能是成任所加。

最后说一下《仙女红袋》。这个标题仅见于《大东韵府群玉》。其文乃是《崔致远》一文的节录。《新罗殊异传》中的《首插石楠》、《心火烧塔》、《老翁化狗》、《竹筒美女》也均见于《大东韵府群玉》。参考其他古籍可以判断,《大东韵府群玉》中的几则故事,应该都是《新罗殊异传》的节录,而非原文。而且这些节录,都是缩写,不是原文的直接节选。因此《大东韵府群玉》中的作品,都无法看作是原文,仅能视之为梗概。其标题就更加不可靠,应该是缩写者所加。“仙女”指双女,“红袋”则出于翠襟传诗一段——翠襟“手提红袋”的描写。前文已经论证,这段文字是后人所加,并非传奇原文。所以“红袋”之说也就没有了依据。所以,《仙女红袋》肯定不是这篇传奇最早的标题。

自双女坟发现以来,《双女坟记》乃至《仙女红袋》的作者为崔致远几成定论,因为大家认为没有到过双女坟实地的人,是不可能描写如此之确凿的。但是如果把从《双女坟记》到《仙女红袋》的演变理解为一个多代多人的创作过程,那么情况也许就复杂很多,而许多问题也就可以解释了。[8](50)

最后总结一下《双女坟记》的创作和流传过程以及各阶段的文本面貌。

崔致远在任职溧水县尉期间(876~880),曾在招贤驿住宿,见到附近的双女坟,打听到了其中埋葬双女、为当地著名古迹等情况。后来很可能是在淮南高骈幕府期间,自己写成,或与人谈起、由别人写成《双女坟记》,敷衍自己见到双女的故事。《双女坟记》当为一神怪传奇,古文体,篇幅较短。其后,为南宋张敦颐在《六朝事迹编类》中叙其梗概,题为《双女墓》,传之后世。再后来,当地县志又搜罗民间传说和墓地事实,附会其后。

另一方面,罗末丽初,《双女坟记》传入朝鲜。其为崔致远带去还是朴寅亮带去,抑或别人带去,已不能确定。有人据此扩写成一骈文体传奇,并仿《游仙窟》体制,设计诗文唱和和故事情节。此即为《崔致远》中以“致远”称呼主人公的部分,包括文末长诗。但是,其中是否包括前后崔致远小传,不得而知。如果不包括小传,此文当有另一题目。如果包括小传,则题为《崔致远》。如果不包括小传,作者尚可能是崔致远,也可能是别人。如果包括小传,则作者不会是崔致远。总的来说,这次改写的作者是朴寅亮的可能性更大。后来,有人又加以扩写,即加入了以“公”称呼崔致远的部分。此人肯定不是崔致远。但是否是朴寅亮,却不得而知。如果是朴寅亮,则他在编写《新罗殊异传》的时候,又把它两扩之后的文字收录了进去。如果不是朴寅亮,那么《新罗殊异传》仅收的是一扩之文,即朴寅亮改扩写的《崔致远》,其后有人又加入了以“公”称呼崔致远的部分。再后来,到朝鲜朝初,成任编《太平通载》时,从《新罗殊异传》收入《崔致远》一文。此后《新罗殊异传》散佚。再后来,朝鲜朝中期权文海在编辑《大东韵府群玉》时,节录和缩写了《太平通载》的《崔致远》一文,并改题为《仙女红袋》。

[1]六朝事迹编类.六朝通鉴博议[M].南京:南京出版社,2007.

[2]高国藩.崔致远<仙女红袋>与高淳招贤馆[M].紫金岁月,1997(5).

[3]康京.“双女坟”查考记[J].南京史志,1998(2).

[4]续高僧传慧约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影印本.

[5]李时人.唐代文言小说与科举制度论略[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4(6).

[6]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五十·集部三[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

[7]太平广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3.

[8]李乔杨,彭晓霞.朝鲜族伦理思想述评[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8(1).

I312.072

A

1002-2007(2010)03-0017-08

2010-05-06

徐健顺,男(满族),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

[责任编辑 木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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