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雄旺 杜红梅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长沙 )
基于『协会+企业+农户』的绿色食品生产与加工研究
——以平江县绿色大米为例
曾雄旺 杜红梅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长沙 )
绿色食品原料生产者与加工商间能否建立合理有效的耦合是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键。在对绿色食品原料生产与加工“协会+企业+农户”模式进行分析后,以湖南某米业有限公司与农户耦合生产绿色大米为例,阐述了运作方式、取得的绩效,得出“协会+企业+农户”模式是我国原料生产者与加工商关系耦合的现实选择。
绿色食品 协会+企业+农户 生产与加工
绿色食品是出于保护环境、资源、人体健康和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考虑,遵循可持续发展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原则,在无污染的生态环境中种植及全过程标准化生产或加工,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安全、优质、健康的食品,包括粮食、水果、蔬菜、畜禽产品、奶制品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迫切要求绿色食品产业化的稳定、健康发展,其核心问题是绿色食品加工商与原料生产者关系。
现有学者在绿色食品生产与加工关系的研究不多,侧重在理论和管理学思想方面,而且缺乏对绿色食品原料生产者与加工商主体行为选择机理和影响因素的研究。笔者拟通过实施“协会+企业+农户”模式的平江县绿色大米生产与加工的行为选择机理分析,探讨绿色食品原料生产者与加工商耦合的实现机制,可以为提升绿色食品原料生产者与加工商关系,解决食品质量控制问题提供较为充实的支持。
“协会+企业+农户”模式,是指绿色食品加工商根据市场调查分析预测和自身加工能力,以合约与协会联结,规定协会应交售的绿色食品原料的质量、数量、时间、地点与相应结算价格,并规定加工商必须及时按时、按量收购绿色食品原料,及时兑付货款等。同时,协会把生产指标细分到每一个绿色食品原料生产者农户,并协调有关部门来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绿色食品原料产出后,由协会统筹协调收购并交售给加工商。质量监控的主要措施有:监控生产过程中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物品的购买与使用,农事操作等工作,进行田间生产管理;提供各种技术和信息服务;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以及市场开拓工作;实施严格的农产品检验和分类、包装制度;提升产品贮藏和加工能力。
作为“中间人”的协会,一般是由从事绿色食品原料新品种筛选、繁育、种养、技术推广,以及购销、储藏、加工、科研等业务的事业、企业单位、农户、专家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社会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自我服务,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享受平等权利,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的进程中发挥协调、服务、自律和监控作用。协会一般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个基本机构。
“协会+企业+农户”模式中,企业无需直接面对千家万户,降低了组织运作成本,其发展战略是加大科技投入,开发系列绿色食品深加工产品,进一步提升和拓展绿色食品产业链条,打造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绿色食品科技产业,在实现企业增效的同时,实现农民增收。农户从农产品销售环节中解脱出来,由分散交易聚合规模变成团体交易,以整体身份与市场进行交易,降低了农户进入市场的成本,提高了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并在信息传递、资金融通、购销服务和利益主体协调等方面都比单个农户具有更强的优势,增加农业产业的抗风险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农户的利益。
平江县位于湘、鄂、赣三省交界处,湖南省东北部的幕阜山和连云山裹挟的山丘盆地,总面积4125平方公里,总人口100万人(2003年),其中农村人口为72.62万,属大陆季风气候区,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84.5%,是我国南方重点林业基地县,是国家环保总局和联合国工发组织批准的“生态建设示范试验区”和“绿色产业示范试验区”,取得国家认证的水稻、茶叶、油茶、瓜果等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64.1万亩,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通过了湖南省专家组的初步评估验收。
平江县优质水稻种植协会成立于2005年3月,性质为民间社团组织,由湖南某米业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县农业局、乡镇农技站共同参与成立。目前,协会会员有单位会员:米业公司、县种子公司和各乡农技站;个人会员:种植农户、与种植协会业务相关的单位的代表和乡、村基层组织的领导。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会长由米业公司董事长兼任,协会办公地点设在米业公司办公大楼。
协会的宗旨: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则,引导和带领农民调优种植品种,大规模推广种植生态、优质、高效的水稻品种,优化平江县水稻种植无序化状况,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协会的工作职能:推广优质稻种植理念,推广栽培技术,推动农企合作;组织业务培训,加强经验交流,提高会员的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协调种子公司和农技站为会员提供优质稻种子,逐步形成同一种子同一区域大面积种植;协调米业公司对种植户会员的优质稻谷收购,实现全县优质稻种植、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建立会员档案,编辑发行相关资料,提供优质服务,推进质量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协会章程规定以下人员经自愿申请,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成为会员:热心水稻种植,愿意与协会共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推进优质稻产业的农户;单季种植水稻五亩以上或者当年向所在地的粮店交售1000公斤以上商品粮的粮农;乡镇农技站站长、种子供应站站长、技术员、培育员、村委成员;原与米业公司签订了订单合同的农户和公司的粮食经纪人。
协会会员可享受以下权益:第一,会员交售米业公司的商品粮都在会员证上进行登记,可以选择即时结算,也可以暂由米业公司代储保管。选择即时结算的农户会员凭交售粮食的回单,分品种到指定的粮店领取40—80元/吨的培育费补贴;选择后者结算的会员可以在一年内随时凭入库单和会员证要求按当时同质的大米的市价与米业公司进行结算。第二,对交售并已与米业公司结算的会员,若在次年的六月的时期内,同质的大米市场价格上涨或所依托的米业公司盈利较好,均可享受二次分配,分配办法由平江县优质稻种植协会理事会根据企业提供的合法数据和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如果行情下跌,会员不承担任何价差亏损。第三,协会免费为会员提供试种的良种种子、相关的种植技术服务以及市场行情等信息等。
湖南某米业有限公司是2003年12月平江县粮食系统通过资产、资源整合成立的以大米加工为主营业务的股份制企业,是2005年国家公布的第一批扶贫龙头企业,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支持和享受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待遇的企业。2007年6月以公司为母体与县城郊、东兴两家粮食购销公司成功进行吸收合并,现公司注册资本1325万元,占地面积128000m2,固定资产1400万元。公司实行股份制运作机制,设业务部、物管部、财务部、精米厂、安定粮食购销分公司、三阳购销分公司和办公室,现有员工80余人,开发“旺云”系列大米8个,产品通过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设立销售网点达128个,产品销长沙军粮供应站、长沙粮食连锁购销公司等中南六省等大中城市。“旺云”牌商标2005年度被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产品获“中国·湖南第六届(国际)农博会金奖”和“湖南名牌产品”称号、全国“放心米”,2007年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为中国绿色食品产品。
(1)组织模式和运作机制。平江县优质水稻种植协会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自我服务,促使会员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协会的经费来源有政府资助、米业公司赞助(为协会提供办公室及相关办公设备)、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有偿服务,经费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协会设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职责为审议通过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生产经营方针、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报告、发展规划等。作为会员大会执行机构的理事会,现有成员6人,其中理事会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负责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议须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与会理事的2/3以上同意后方能生效。具体的运作模式为:米业公司根据市场调查分析预测,与协会订立合约,规定协会应督促会员交售的稻谷的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时间、地点安排,然后,协会把生产指标细分到每一个生产会员;合约同时规定公司必须按时收购稻谷、兑付货款,为会员提供相关的种植、储藏技术服务等。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保障服务由协会协调农技站、种子公司、村委等会员或部门来解决。
(2)发展订单生产,实施合同收购。在收购方面,公司对入会单位及村组农户的水稻实行订单生产。对辖区范围内优质稻,公司(协会)有专人负责,分村责任到人,村村有责任人专营品种和种植面积,2007年在平江县23个主产粮的乡镇建立了“一村一品”模式的优质稻生产基地18万亩,与农户(会员)签订订单7800份,订单合同2.6万吨。对常规稻,公司与各乡镇农技站一道在栽种前摸清底子(包括品种、面积等),产中进行全程跟踪,收割后根据当年产量通过公司各点店责任挂钩和粮食经纪人上门与农民协商,商谈收购。米业公司严格按照订单合同的约定和价格收购,敞开收购,结算及时,不打白条,会员交售的每单位商品粮都在会员证上进行登记。这样,在保证龙头企业米业公司有足够的加工原料的同时,使农户从农产品销售环节中解脱出来了,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户种植容易销售难的后顾之忧。
(3)提供优质农资,补贴农业生产。协会组织免费为会员提供试种的良种种子、相关的种植技术服务以及市场行情等信息等。2007年米业公司牵头下乡为农民提供优良品种12个,提供价值8万余元的种子、技术资料等,培训农户和现场指导生产,为订单农业提供技术保障;为贫困农户垫支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成本82万元(待收购粮食再予以抵扣)。同时协会协调各乡镇信用社的关系,让米业公司为种粮大户、部份贫困农户担保小额农业贷款,累计担保额达192万元,帮助农户推广和实施水稻保险等等。
(4)加强技术管理,确保大米质量。组织内实行统一种子、统一栽培、统一施肥施药、统一收割、统一收购的“五统一”服务方式,农户实现了科学、规范种植,提高劳动生产力,降低生产成本。米业公司与县农业局联手,充分发挥农技部门和农技人员的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科技下乡服务,指导农户生产。同时,紧紧抓住平江县是联合国绿色产业示范区和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区的“两区”契机,依托平江县是全国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全国产粮大县之一的优势,推行生态种植,试点频振式灯杀虫,稻鸭共存等生态种植技术模式。
(1)均衡利益分配,实现农户增收企业增效。协会组织在产前、产中环节为农户提供信息技术指导服务,在产后环节,协调农户与企业的收购事项,尤其是出台的《平江县优质稻种植协会关于对会员交售商品粮食实行两次结算的具体办法》,实施二次分配,每吨商品粮通过加工升值返回农民利60元,2007年按订单收购共反哺农民近200万元,基地贫困户基本脱贫。优质稻订单价格利润率达160—200元/吨,相对常规稻,农民亩增收160元左右,全县农民全年增收4000万元,其中1.2万贫困户增收1800万元。米业公司开发“旺云”系列大米品种8个,2007年加工大米17000吨,实现产值1.02亿元,创利税600万元。同时米业公司不断进行技术革新改造,现精米生产线技术工艺完善,设备国内行业领先,为产品朝精高档次方向发展,提升和挖潜了原粮价值提供物质基础。
(2)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由于充当“中介”的协会充分利用与农户之间的信任与了解,对分散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更直接、有效的监督、约束和正向引导,降低龙头企业的监督成本;同时,分散农户整合后,在与龙头企业的交易地位的平等,也可以削弱企业的机会主义动机,较好地解决了供需双方交易费用高、风险大和不确定性等问题,整体效率得到了提高。如在产前、产中环节,协会组织担任“技术推广员”统一向农户提供良种、化肥、农药,为农户提供信息技术指导服务,有利于降低农户的生产风险和单独进入市场交易的交易费用的同时,又消除了产品质量伪劣的风险;而在产后环节,协会服务组织担任“谈判员”等角色,协调农户与企业的收购事项,大大降低了农户单独进入市场、企业搜寻原料的交易费用。
(3)提升优质生产,实现稳产高产。经合作服务组织协调,理顺了种植环节,平江县水稻科学种植,提高复种指数,降低了生产成本,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目前平江县农户种植优质稻的积极性空前高涨,2007年以“一村一品”模式建立优质稻生产基地18万亩,占全县水田面积57.3万亩的31%,签订订单7800份,订单收购上涨到2.6万吨,2008年订单收购量达到3.5万吨,新增安排剩余劳动力5万人。同时通过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培育种粮大户(农村粮食经纪人)10户,其中500亩以上的1户,200亩以上的3户,100亩以上的6户。
“协会+企业+农户”模式中,作为“中枢”的协会一方面代表农户的利益,与加工商签订合同,同时,它又作为加工商的代言人,对农户生产提出要求,加强质量监控;另一方面,一旦出现纠纷,充当中介组织的协会可居中协调,达到维护“两头”利益的目的,较好地解决了合同兑现难以及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形成“1+1>2”的竞争力。农户通过协会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发展成为现代农业企业组织,这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的与龙头企业相联结的组织要求相适应。因此,“协会+企业+农户”模式是当前绿色食品生产小而散、质量安全难以监控、流通环节不通畅、难以走靠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我国绿色食品原料生产者与加工商关系耦合的现实选择。
(注:本文属湖南农业大学科学基金《农产品绿色供应链耦合机制研究》,编号07QN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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