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戈
(教育部 政策法规司,北京 100816)
虽然夸美纽斯(J.A.Comenius,1592~1670)出生在远离欧洲文艺复兴中心的捷克,并是一个笃信上帝的神学家,甚至在近代曾长期被人误解、遗忘,但终究不能遮盖其教育思想的光芒。他最早创立独立形态的教育学、百科全书式的课程体系和班级授课制。他提出普及教育、早期教育的主张及其在教学法、学科教学和教材编撰的贡献等,都是大家熟知的,而最早由他创建的愉快教育思想体系却不为人们所了解。最近,笔者重读夸美纽斯的教育名著,并为这一思想理论所触动,在此愿就这一有价值也有现实启发意义的重要思想向大家推介。
夸美纽斯是西方近代教育学的奠基人之一,其《大教学论》(1632)是一部自成体系的教育学名著,也标志着愉快教育思想的肇始。
首先,他确立了“愉快”在其“大教学论”即教育教学理论中的位置。该书开宗明义地宣言:“大教学论阐明将一切事物教给全人类的无所不包的艺术”,“以便使全体男女年轻人无一例外地迅捷、愉快、透彻地成长为精通科学、道德纯正、在虔信上教养有素,循此方法……最后提出了使它愉快地实现的平易而可靠的方法。”其“主要目的是探索一种教导的方法,使教员可以少教,学生可以多学,使学校成为更少喧闹、更少令人厌恶的事、更少无效的劳作,而有更多闲暇、更多乐趣和扎实进步的场所。”所以“它是愉快地进行教授的艺术,即是说,教师和学生双方都没有烦恼和厌恶,而是双方都引为最大的乐事。”[1](PP.5-6)
其次,他确立了“愉快”在其建立的“教育体制”中的位置。夸美纽斯设想的教育体系,一是“一切年轻人都受教育”的普及教育;二是“用能使人变得明智、有德行、虔信的一切学科进行教育”的教育目的和课程内容;三是“教育过程是生活的准备,要在成年以前完成”的教育特性和时机;四是“温和而愉快,持最自然态度”的教育教学原则;五是“真实的”“彻底的”的教育教学原则;六是“轻松的”、以“班级授课”为主要教学组织形式的教育教学原则。[1](P79)其中,他明确指出,“若要教育容易而愉快,这些就是要采纳的原则。”[1](P118)
再次,他确立了“愉快”在“通用教学法”中的位置。夸美纽斯在《最新语文教学法》 (1649)中进一步阐述了一般教学法,发展了他的教学原则论,并提升和具体阐述了愉快性的教学原则。他说:“1.教学法是良好教学的艺术。2.教学就是使别人能学习并学会你所知道的东西。3.教得好就是使别人能学得快捷、愉快和彻底。”其中,“愉快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可以防止潜入的教学的祸患——厌烦和憎恨,因为它能刺激心理并保持它对功课的兴趣。”这一教学原则要求:“在任何一门功课的全部教学过程中,学生不应对他已经完成的功课感到厌倦,而是对尚待完成的功课产生渴望。”[1](P288)
由此可见,夸美纽斯明确将“愉快”视为实施教育尤其是教学的三个总原则或总要求之一,来指导教育教学过程、内容和方法的。他揭示了“愉快”乃至“兴趣”在自然、心理特别是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反映了教育教学的一个内在规律,体现了提高教学成效的要求,从而在创立独立形态教育学和近代教育制度的同时,也开创了系统探索愉快教育和愉快教学之先河。
夸美纽斯的愉快教育主要基于以下当时流行的两种相互联系的思想理论:
一是自然主义教育思想。自然主义作为一种哲学,起源于古希腊,在文艺复兴时期得以复苏,并在16世纪中后期发展到一个新阶段,涌现出了“自然哲学”思潮。[2](P9,P239)自然主义教育是这一思潮在教育上的体现和延伸,在17、18世纪欧洲极为流行并达到高潮。自然主义教育要求顺应儿童的自然本性,按儿童年龄、兴趣、需要、能力之特点,引导儿童在实际活动中合乎自然地获得知识,自由自在地发展个性,以便培养出自然的和自由的资本主义新人。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奠基或开端于夸美纽斯,集大成于卢梭,后发展于裴斯泰洛齐、福禄贝尔和第斯多惠等,其显著特点是创立了“引证自然”的论证方式。[3][4]教育适应自然,是贯穿夸美纽斯整个教育理论体系的一条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是他“探索教和学的方法的坚如磐石的基础的原理”,即所谓“教导的确切的规则只能从自然借取”。[1](P93)因为在他看来,“使学习快速、愉快、彻底,使教员可以少教、学生可以多学,就要遵循自然秩序”。[5](P247)他明确指出:“教师应当知道怎样防止出现厌恶,怎样激发兴趣,怎样鼓励热情。他必须从人性的特点学习这些东西。人性的特点自然地显露出什么东西使它高兴,什么东西使它不悦。我相信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七条原则。同时,愿下述主张被看作一条总则:把自然倾向看作本性的要求,这是愉快的进步的基础。”[1](P356)
二是快乐主义或幸福快乐论。快乐主义或幸福主义是西方一种解释人生目的和性质的伦理学说,也是一个与教育密切相关的实践哲学。它最早产生于古希腊德谟克利特的道德哲学,后由伊壁鸠鲁发展成为理论体系。并且,古希腊“三哲”这方面都有许多论述,特别是柏拉图将快乐与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快乐与痛苦的正确训练(当它们调节得适当时是教育的一个原理)”,还提出“关于正确教育的原则,假如我没有错,它是依适当的欢乐交往的规则而定的”。[6](PP.70-71)夸美纽斯知识渊博,旁征博引,对包括古希腊在内的前人的有关思想可谓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并在继承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快乐与教育的关系,为其愉快教育思想的生成提供了重要依据。他说:“人的最终目的是与神永享幸福”,[1](P35)“我们把‘幸福'这个词不是理解为身体上的快乐(虽然这些快乐只能来自节欲的德行,因为它们包括健康的活力、对食物和睡眠的享受),而是理解为灵魂的幸福,它或者来自我们周围的事物,或者来自我们自己,或者来自神。”其中,“来自事物本身的幸福是一个智者在沉思中体验到的幸福”,是“与外物融为一体”、“达到忘我境界”的智慧的幸福快乐,体现在教育上就是拥有“学问”的快乐;“来自我们自己”指具有德行或诚实的气质、美好的良心和可亲的性格等优良道德和个性品质的人,在教育上就是具有“德行”的人;“来自神”是指“对主的敬畏”和内心的、认真的、炽热的虔信。所以,“学问、德行和虔信这三条原理是三个泉源,一切最完美的快乐的溪流都是从这里流出的。”[1](PP.71-73)也就是说,教育要为人的幸福目的做贡献,就要培养有学问、有德行和有虔信的快乐人。在夸美纽斯看来,只有这样才能“将教学艺术置于正确的基础上”,也只有这样教师“都十分迷于他们的艺术”,学生“可以在没有困难、乏味、抱怨或挨打中掌握科学,好像做娱乐活动”,而“学校将实实在在地变成娱乐场、欢乐宫和吸引力的地方”。[1](P23)我们理解,内心的快乐来自这样的教学艺术或教学法的正确运用,而不是仅仅靠几个快乐的方法技巧就可以达到的,关于学生兴趣的养成也是如此。
夸美纽斯既是西方最早系统阐述教学原则问题的教育家,又最先探讨了愉快性的教学原则。如何使教师少教而学生却可以多学、乐学,是《大教学论》的“主要目的”(扉页),也是其教学原则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他看来,“愉快”或“快乐”是教学的基本命题之一,是教与学的原则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正如我国学者指出的,“夸美纽斯要求教师掌握的原则和方法,其中心思想围绕三点:教学的愉快性,教学的彻底性,教学的迅捷性”;[7](P135)“他认为必须寻找一种使教学工作进行得‘迅速、愉快、彻底'的方法。他提出了不少正确的教学原则和方法。”其中“激发学生求知欲望原则”是一个 “主要教学原则”。[8](PP.157-158)
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提出了教和学的便利性、彻底性、简明性和快速性三原则,其中便利性(或方便性)原则是解决“方法怎样才能适合学生的头脑,使它们用起来容易而愉快”。[1](P118)而“愉快”的教学要求是:“(1)应当用一切可能的方法激发起孩子想知道、想学习的意愿;(2)教学法应能减轻学习的劳苦,使得没有什么东西妨碍学生或阻止他们在学业上取得进步。”为此他提出:“学习的意愿是由父母、师长、学校、教学科目、教学方法和国家当局在孩子身上激发起来的。”[1](P121)并且,还指出了一些具体办法和措施。
——作为父母,可当着子女的面赞扬学问和有学问的人,鼓励勤勉而给予孩子精美的书籍、漂亮的衣服或其他美好的东西,称赞老师及其对学生友善的感情和教学技巧,甚至不时地让孩子给老师送一点小礼物等。“用这种办法,容易使子女喜爱他们的功课和教师,信任他们。”[1](P121)
——作为教师,应该温和友善、循循善诱,用慈父般的感情和言辞吸引学生,而不是粗鲁的态度疏远他们;称赞学生学业的优美、愉快、容易;表扬勤奋好学,对于年幼儿童可奖励点小礼物;给学生讲解或演示学科知识的精彩之处;偶尔要学生给父母带个口信等。“总之,如果他们亲切地对待学生,就容易赢得学生的感情,从而使他宁愿上学而不愿待在家里。”[1](P121)
——“学校本身应是一个愉快的场所,不管从外表和内部来看都具有吸引力。”[1](P122)从内部看,教室应当明亮清洁,墙上应当饰以图画,这种图画既有名人画像、地图、历史图表,又有其他装饰;从外部看,应有一个供散步和游戏的开阔场地,并附属一个花园,可供学生在那里欣赏树木、花草、植物。这样孩子们进学校就像赴集市一样快乐和有趣,总盼望在那里看到听到一些新鲜事。
——教学科目要有吸引力,就得适合学生的年龄,解释得很清楚;尤其是解释时用幽默的语调,至少是以不太严肃的语调加以调剂。“这样一来,愉快就与有用结合在一起了。”[1](P122)
——作为教学方法,“要激起对知识的爱好,它就首先必须是自然的,因为自然的东西是不用强迫进行的”;“其次,如果要引起学生的兴趣,必须小心地使用惬意的方法,使不论多么严肃的每一件事情都能以亲切的、吸引人的方式呈放在他们目前,以对话的形式,例如,使学生互相竞赛,抢答或辩论诘难性的问题,比较,寓言,等等。”[1](P122)
——“民政当局和学校行政当局可以通过出席公共的活动(如发表宣言、辩论会、考试和升级),通过表扬勤勉的学生,给他们一点小的礼物(对事不对人),激起学生的热情。”[1](P122)
此外,在教学组织形式上,夸美纽斯认为,一个教师同时教数百学生的班级授课制,可以激发教师的教学兴趣,“同样,对学生来说,大量同伴在场不仅能产生更大效果,而且也是一种享受(因为有同伴一起辛勤做功课会给他们带来愉快),因为他们可以互相鼓励,互相帮助。”[1](P152)
夸美纽斯在《最新语文教学法》(1649)中进一步阐述了通用教学法,发展了教学原则论,提升并具体了愉快性的教学原则。他说:“1.教学法是良好教学的艺术。2.教学就是使别人能学习并学会你所知道的东西。3.教得好就是使别人能学得快捷、愉快和彻底。”其中,“愉快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可以防止潜入的教学的祸患——厌烦和憎恨,因为它能刺激心理并保持它对功课的兴趣。”所以,愉快教学原则的总要求是:“在任何一门功课的全部教学过程中,学生不应对他已经完成的功课感到厌倦,而是对尚待完成的功课产生渴望。”[1](P288)也就是说,“教师应当知道怎样防止出现厌恶,怎样激发兴趣,怎样鼓励热情。”接着,他以“人的本性”和“自然倾向”为基础,提出了实现愉快或“通往愉快的道路”的七条具体规则和做法。[1](P356)
1.自然引导和爱的教育。夸美纽斯认为,“人性是自由的,它喜欢自发性,憎恶强迫。因此,它希望得到顺其自然的引导,不希望被拉、被推或被驱策。”[1](P356)凡是缺爱乏情、刚愎自用的态度,枯燥的内容和乏味的教训,阻碍儿童天赋和天然能力的发展,惯于强迫甚至鞭打学生等现象和做法,都是愉快教学之大忌。有鉴于此,愉快教学的第一个规则是:“教师在执行任务时决不应发脾气,而是应以父亲般的仁慈完成全部任务。以便使学生感到他是被爱的,没有理由缺乏自信,以便能用爱去赢得爱,以便使对人对事的情感成为勤奋的动力。我们训练的全部计划都是指向那个目标。”[1](P357)
2.课业内容尽量简短有序。夸美纽斯认为,“人性害怕无限而喜爱想象事物的限度。因此,凡是冗长的、混乱的或晦暗不明的东西,不是使我们害怕和感到厌恶,就是因厌恶而使我们痛苦。另一方面,凡是简短的、井然有序的和清楚的东西就使我们高兴。”为此,他提出了“让每一门课程尽量简短并组织得井井有条”的愉快教学规则,它要求“一切教学都应当计划好,使它提出的任务都有充裕的时间去完成,使它提出的期望能激发学生头脑自愿地投入工作中去。当头脑看到在他已经学会的东西上再添加一些他所希望添加的东西时,当他看到有些东西可以作为已经开始的链条的新的一环增加时,他是乐于这样做的;他甚至希望总有东西在增加,直至链条变得完善。因此,如果将一切指定的课业都分解为容易理解的单位,都口头加以清楚地讲解,都当着教师的面在教师的帮助下立即去做,教学就会是令人愉快的。”[1](P357)
3.直观教学和感官学习。夸美纽斯说:“人的感官乐于与对象联系,苦于与对象分离,因为感官只有在那些对象中才能找到营养。这就是儿童在听说他们从未见过、从未听过、从未尝过的某物时,急切地冲向前去看、听、尝的缘故。如果你限制他们,你就是压制他们。因此,将一切事物向儿童的感官提出的方法将会是快乐的源泉。”由此他提出了愉快教学的第三条规则:“我们必须以经常求助于感官吸引我们的学生。”[1](P358)
4.实践学习与参与教学。由于“人性乐于与事物一道工作”,儿童有“要求自己动手做”、“使别人也听到他们的声音”的强烈“自然倾向”,“别人讲,他们只是听,他们对此不感兴趣”,同时也为了更好“使工作养成技巧”。“这就是我们的教学允许学生有实践的充足余地的缘故。”所以,夸美纽斯提出了愉快教学的第四条规则:“让每一件事都通过个人的实践学习”。[1](P358)
5.应用、有用或实用的教学。愉快教学的第五条规则是:“对每一件事都是为用而学”。因为,“人性总是探询事物的用途;它欢迎应允能服务于有用目的的任何事物。虽然它可能看到由于其他原因无用而令人兴奋的事物,终究它会看到它们是卑劣的,从而抛弃它们。”“我们务必不要耽溺于空洞的沉思,让用途处处显然而见。美丽的事物只有当它有用时才被人欣赏,因为美丽而没有用处就是不结果实的树,没有内容的虚饰,哄骗没有提防的人的女妖。”[1](P358)
6.课业内容的丰富和多样化的呈现。夸美纽斯认为,“人性喜爱多样性,厌恶单调,因为他生来就能够领悟无限,他不能满足于单个有限的事物。所以,一旦它理解或达到、完成一件事的时候,它立即就会将它的愿望转向别的事情。因此,观看者从各个部分都是一样的事物中感受不到快感。”由此得出第六个教学规则:“凡是所教的内容都应当用令人喜爱的多样性加以调节。”[1](P359)
7.游戏教学和愉快竞赛。在夸美纽斯看来,“人性(特别是年轻时期)特别喜爱游戏和娱乐,如像我们年轻时期专心致志于游戏,在一生中通过说笑话和类似的头脑放松以取乐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其理由很多,如人性喜爱自由、竞争、竞赛,渴望新奇,争强好胜,活动乐于自愿,喜欢看到事物发展和竞赛的结果,愿意得到表扬等。据此,他将“无论学什么都应有一些学生同时学习并采用某种愉快的竞争方式”,作为达成学生愉快的第七个教学规则。[1](P359)
此外,夸美纽斯的彻底性教学原则在实施中一个重要“定理”就是:“一切都与趣味结合”,[1](P360)要求教师要注重唤醒学生学习的“爱好”和“愉快”。[1](P135)
夸美纽斯提出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课程体系,他猛烈抨击经院主义教学内容贫乏、脱离实际,专教无意义的、不重要的功课,主张“泛智教育”,强调教学科目的齐全和知识的实用、科学、系统,“希望一切人学习的是现存一切最重要事物的原理、原因和用途”。[1](P69)为此,他在《泛智学校》中提出了一套与以往完全不同的课程体系,包括主要课程、次要课程和第三类课程三大类:“主要课程”是语言、哲学(包括科学)和神学,关系到智慧、辩才、正直行为和笃信宗教的本质、核心和内容;“次要课程”是为“主要课程”服务的辅助性课程,“即:1.历史课,2.由于直接的兴趣而组织的智力作业,3.在平常制度以外给部分学生的一些特殊作业”;[8](P48)第三类课程是游戏、戏剧表演等,旨在增进健康和焕发精神。其中,“兴趣智力作业”既要依据学生兴趣而组织,并注意在教学中利用各种方法手段激发和保持学生的学习意愿,“作充分而愉快的复习”,更要紧紧围绕“主要课程”来进行各种练习,即通过“实际练习”或“行动熟练”强化对感觉、智能、记忆、历史、文体、语言、德行和笃信宗教的牢固掌握和全面形成。[9](P48)由此可见,除了“第三类课程”充分考虑到儿童的心理和需要,有利于他们学得愉快和发展兴趣爱好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夸美纽斯明确提出了“兴趣作业”的概念,这在课程发展史上是具有开创性的。
夸美纽斯还提出教材编写要体现兴趣快乐的原则要求,他说:“所有的书都应编写得使教员和学生不致像在迷宫中徘徊,而能在书中得到快乐,就像在迷人的花园里得到的快乐一般。”[5](P85)并且将这一要求贯彻到他编写了一系列教科书中,如《语言和科学入门》(1632)、《语言初阶》(1633)、《世界图解》(1654)等。特别是《世界图解》之所以影响巨大(被译成欧亚十几国文字)、流传长久(在欧洲一些国家流行近200年),一个很重要的编排“秘诀”就是:“能激发孩子们的兴趣,免除他们在校学习的痛苦,尝到其中的乐趣。”[5](P86)
此外,夸美纽斯强调各门课程的教学也要引发学生的学习爱好和快乐,认定教学科目、知识本身是学生产生兴趣的重要泉源之一。他说,“学业如果组织得很好,它们本身就具有足够的吸引力,能以本身固有的悦人性质诱导一切学生。”[1](P230)比如,“每一门功课开始时,应唤醒学生对该学科的爱好。要做到这点,就应向他们证明这门学科是多么出色,多么有用,多么令人愉快,或多么必要。”[1](P135)夸美纽斯通过课程组织和教学科目激发学生兴趣和愉快的方法还有许多,但这些方法既不是孤立的,也不仅仅是为了“愉快”,最终是通过遵循自然秩序,使学习快速、愉快、彻底,使教员可以少教而学生可以多学。
夸美纽斯是一位对前人思想成果非常重视的教育家,在其著作中随处可见古希腊、古罗马、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名家的精彩论述。可以说,他是在文艺复兴时期教育思想理论的集大成者,是继承前人智慧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教育教学理论具有创造性发展和重大贡献的典范,这一点在他的愉快教育思想中也有突出的表现。虽然当时许多人文主义教育家就有一些关于儿童学习兴趣和愉快的论述和做法,但都是零星的、片段的。如:意大利维多利诺(1378~1446)所办的一所宫廷学校也称“快乐之家”,校园优美、师生关系融洽、生活学习充满欢乐,令人耳目一新。[7](PP.59-60)尼德兰伊拉斯谟(1465~1536)在《一个基督教王子的教育》中要求“采用任何其他适合王子的年龄、能使他感兴趣的方法”,让他能够“愉快地学习”。[10](PP.133-134)德国马丁◦路德(1483~1546)希望“克服以往残暴的教育方法,主张温和愉快的教育方法”。[10](P156)西班牙维夫斯(1492~1540)在《论教育》中希望学生“学习适合他们年龄和兴趣的学艺”,要求教师“是学问的爱好者”,并“去促进学生兴趣”,“指出在学习中的乐趣,那些深远的、长久的快乐,没有什么与之相比了。”[10](P253,P263,P275)法国蒙田(1533~1592)强调“心灵在信任,在热衷于个性所企求的兴趣下活动”。[7](P75)英国弥尔顿(1608~1674)指出教师要使学生“乐于服从,激发他们学习的热情”。[10](P572)而夸美纽斯不仅创立了独立形态的教育学说,并且给予充分代表自然教育和儿童心理的愉快或快乐以重要位置和诸多论述,其中既有深刻理论阐述,又有不少实际举措;既有历史继承,也有创新发展;既有学生学习快乐,也有教师愉快教导,从而形成了一套前所未有的较为完整的愉快教育教学思想体系。其指导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以来的人文主义教育,理论基础则建立在自然主义教育理论和快乐主义教育理论之上。其主题或逻辑枢纽是“愉快”或“快乐”,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相关概念和范畴,如兴趣与爱好、欲望与意愿、喜爱与喜欢、热情与感情、娱乐与欢乐、幸福与高兴等等。其目标是“能够使教员和学生全都得到最大的快乐”,[11](P3)其中体现在学生方面,“能刺激心理并保持他对功课的兴趣”,[1](P288)并且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有学问、有德行、有虔信的幸福快乐的人这一更高的教育目的和人生价值。其形式和途径主要是通过父母、教师、学校、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班级授课制和国家行政当局,在学生身上激发起来。其策略主要是通过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意愿,激起对知识的爱好和热情,使学生学得愉快和有效。其方法主要是教师要温和、友善、活泼和热爱教育、爱护学生,教学要自然、简明、直观、实用、多样,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实践、游戏和竞赛等。这些就构成夸美纽斯愉快教育思想体系的要素。
如果说还有不足的话,那就是夸美纽斯的教育思想仍然保留它所“复兴”的古代自然哲学的某些朴素性以及基督教神学的成分,具有过渡性、不成熟性和不彻底性。这些在其愉快教育思想中有明确的表现,就是把“神道”和“人道”结合起来,既皈依上帝又强调现实生活和自然秩序。再则就是夸美纽斯虽然阐释了愉快与教育教学的关系,但并没有直接提出“愉快教育”或“愉快教学”的概念,这个任务直到19世纪下半叶是由英国教育家斯宾塞(1820~1903)完成的,其标志是他出版了专门探讨“快乐教育”的著作。在这种意义上讲,夸美纽斯只是进行了愉快教育思想理论的初步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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