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宇航
(北京师范大学 体育与运动学院,北京 1 0 0 8 7 5)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育起点公平性影响因素现状分析
姜宇航
(北京师范大学 体育与运动学院,北京 1 0 0 8 7 5)
体育教育的不公平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如:影响学生体育知识技能的掌握、体育学习及锻炼的兴趣;影响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及能力的培养等等.体育教育的公平性已经延伸至社会、家庭、教育等诸方面,如不能保证公平和均等,会影响教育整体均衡的发展.本文主要对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育起点的现状进行分析,探索体育教育公平性的内涵,分析导致这种不公平存在的原因;对研究教育机会公平均衡的全面发展提供参考.
义务教育;体育教育;公平性;影响因素
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均衡发展的前提,教育机会均等则是社会公平的起点,也是社会公平的决定性力量.而义务教育是整个国家的根基,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育机会均等既是义务教育的基础,又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义务教育中的体育教育,对学生的身体健康和良好体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且为学生实现体育终身制打下了基础.如何让每个学生从接受教育开始便享受良好的体育教育过程和结果,义务教育体育教育的起点均等则是得到良好教育过程与教育结果的“基础”.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G D P排名在全国前三名的城市,在教育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资源与优势.在义务教育普及上走在前列,但教育机会仍不均等.影响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因有社会方面的因素,也有人文方面的因素.
北京的义务教育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已经严重地阻碍了基础教育的发展.无论是在办学条件、基本投入、教师配备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2 0 0 0年北京市的小学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为2 4 7 9.0 0元,在上海之后,列全国第二;初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3 1 1 0.0 0元,位于上海、西藏之后,列全国第三.但综观全国水平而言,北京的平均水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倍左右,应该说还是比较乐观的,但就全市各区县的经费而言,义务教育的经费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首先,生均经费支出中,远郊区县远远落后于城近郊区,城乡差距非常明显.如果再按同一个远郊区差距县中城镇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进行统计.则差距会更明显.其次,从平均数看,区县间教育经费的绝对差异明显,严重地影响了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在首都教育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下,全市义务教育的信息化也是非常不均衡的,近郊区信息化建设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远郊区县的平均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市的水平,尤其是和建设水平较高的海淀、东城等相比,差距更大.全市范围内的教师差异并不明显,但初中教师中远郊区县的水平相对要差一些,但如果从优质师资这一方面来考察,城近郊拥有了大部分的骨干教师及特级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占全市特级教师总数的9 2%,远郊区只有1 8人,占特级教师总数的8%.个别区县连一个特级教师都没有,可见在优质师资方面的差距是巨大的,这也是北京市教育水平和质量严重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
义务教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所有适龄入学儿童提供公平的教育是政府的义务.然而,北京市的义务教育不均衡却成为普遍现象.学校办学条件有高下之分,质量有优劣之分,儿童进入不同的学校也就意味着未来不同的发展方向.这也是现在“择校”热这一社会热点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教育经费的投入上,举一个极端的例子:2 0 0 0年,东城区的某小学共支出经费1 2 4 0万元,生均支出1万多元.而经费支出最少的一所小学生均经费只有3 0 2 6元.两校一年的生均经费相差近7 0 0 0元.
教育机会均等问题的卓越研究者胡森(T o r s t e n H u s e n)认为,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公平的核心,是社会公平的反映,它包括入学起点机会均等、受教育过程机会均等和受教育结果机会均等三个方面.
教育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最直接的反映,是教育公平最基本、最明显的标志.它直接决定了个体在进入教育机构受教育后个人能力的发展和潜能的发挥.教育起点公平指个人有平等的享受教育的权利,有平等进人教育领域接受教育的机会,也即包括受教育权利平等和受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
本文中所指的体育教育起点,即是在学生入学前各个学校所拥有的场地与器材设施情况、师资水平情况与学校的政策对于体育教育的支持程度.义务教育在北京市已经可以落实到每个适龄儿童都可以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履行自己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即每个学生都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就像是每个人手里都有了一张进入自助餐厅的免费餐券,而不同的学生则持有不同餐厅的餐券,每一个餐厅所提供的菜肴也是不同的,有种类丰富和不丰富的区别,也会有在质量上的差别,而这些差别就是体育教育中各个学校在各方面的不同之处,对于每个学生享受公平进行体育学习的起点造成了不均等和不平等的影响.
胡森(T o r s t e n H u s e n)在分析教育机会均等这一概念时,基于经验研究的需要,给“机会”或“教育机会”下了五组操作性的定义:
定义1 学校外部的各种物质因素,即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开支总额、学校地理位置和上学的交通工具;
定义2 学校的各种物质设施,即学校建筑物总的质量、实验室、图书馆和教科书等;
定义3 家庭环境中某些心理因素,其中主要包括家长对子女在学习方面的期望、家长对掌握知识所持有的总的态度,以及家庭为子女提供的独立自主的口头表述等习惯;
定义4 学校环境中某些心理因素,如教师的能力、教师对各学生组的态度、学生的学习动机等;
定义5 学习机会,如教学条件、教师实际的教学时数、教师要求学生实际完成的课外作业的总量等.
依据胡森学者对“教育机会”所提出的五组定义,在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育起点机会公平性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点:
2.1 根据胡森所提出的“教育机会”下的第二条定义:学校的各种物质设施,即学校建筑物总的质量、实验室、图书馆和教科书等
在义务教育学校体育教学中,我国制订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对于不同类型、不同人数的学校,在场地设施、器材设施上都有明确要求.学校是否按照《标准》执行,直接影响学生在体育课及课外体育活动中的享受场地器材的起点公平.不同学校所招收的学生人数不同,那么如果在学生对于场地的平均占有量如果不同,会导致学生在受体育教育的起点上产生影响.其中也包括学生对体育器材的平均占有量.学校在场地对于本校学生的平均开放时间,是否仅对本校学生开放,本校学生对场地的使用密度,这些都决定着学生在享有体育场地的起点机会均等与否.在学校内有不同类型的场地与器材,在安全性上尤为重要,那么学校对场地的维护频度和某些低值易耗器材设备的更新是否及时,也同样决定了学生在使用场地器材的起点机会是否均等.
2.2 而根据胡森所提出的“教育机会”的第四条定义:学校环境中某些心理因素,如教师的能力、教师对各学生组的态度、学生的学习动机等
根据《标准》规定:学校应当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根据体育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 0 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在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学校是否能按照《标准》规定配备对应数量的体育教师,如不能保证,对每个学生的体育课平均接受教育时间产生影响.教师的学历和运动等级在教师对学生进行体育教学中,执行教学大纲的准确度、体育课的教学形式、教学方法起决定作用.如果各学校间教师的学历和运动等级不同,在对学生进行体育教育的过程中,对于接受体育知识技能传授与学生接受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标准》规定:中小学体育教师必须经过体育专业学习或培训,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每学年接受继续教育应不少于4 8个学时.学校是否能在施行体育资格审查保持公平并对体育教师每学年按照《标准》进行继续教育,决定着体育教师对国家新施行的各项标准及工作条例的熟悉程度、对学生的教学方法和对国家政策的及时了解,以便与时俱进地进行教学.如不能完善,则对学生接受新时期的课程标准及教学方法的机会不均等.学校是否能保证每学期国家所规定的体育教学课时,不被某些活动及文化课所占用,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保证每周所规定的课时及体育活动时间.在很多学校都会存在文化课或是学校活动占用正常体育课的情况,这样就导致了不同学校的学生进行体育课学习的起点不均等.
2.3 其他影响因素
体育教育毕竟不是义务教育中唯一的教学内容,在学校的管理部门对体育教育是否支持和鼓励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学生接受体育教育起点机会的均等.学校主管部门每学年对本校体育方面的资金投入是否能保持足够额度和及时,其中也包含着每个学生对于资金投入的平均占有量,如果在比较中各学校的数据不一致,则导致了学生在这方面的不均等待遇.学校主管部门对于校内体育活动的开展频度,重视程度等,在政策上是否提供支持与便利,都会不同程度对学生享有教育公平性上产生影响.体育俱乐部的开设有利于学生在义务教育中学习更多的运动项目,以及了解不同的体育文化,对学生是非常有利的,那么学校主管部门对于校内体育俱乐部的开设是否支持,在俱乐部的开设数量及丰富程度是否会关注,学校是否会为体育俱乐部提供资金、配备场地、资源及师资.不同学校间的差异也会对学生在享有资源的起点上产生公平性的影响.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但是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仍然存在,在师资、场地、政策上的不均衡依然很明显,影响着每个学生享受公平的义务教育起点,同时也影响着义务教育中体育教育的起点.
体育教育起点机会公平性等问题既涉及家庭、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包含着对学生的特质、个性的认识,又受制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几方面的影响,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础,更是重中之重.教育起点作为教育机会三个部分的基础,如果做不到公平,教育过程与教育结果必然会受到直接的影响.在义务教育中以人的发展为基本立足点,力求使我们的教育制度满足多数人的需要,也就是接近于教育机会均等的实质.教育机会均等的实现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权状况的指标之一,在现阶段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氛围中,教育机会均等的再强调是大势所趋.广大研究者应从“教育起点”教育机会的基础部分入手,找出影响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育起点均等的因素,并为解决教育机会不均等问题提供一些思路和理论依据.
〔1〕[瑞典]托尔斯顿·胡森.平等——学校和社会政策的目标[M].张人杰.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2〕唐亚玲.论教育起点公平.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6(10).
〔3〕根据北京统计年鉴的划分,将北京大致划分为三个区域:城区、近郊和远郊.城区包括:东城、西城、崇文和宣武;近郊区包括: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其余为远郊区县.
〔4〕鲜万标.对北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的分析与思考.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4(6).
〔5〕诸燕,赵晶.胡森教育平等思想述评.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7(7).
〔6〕许凤琴.论教育机会均等的理论结构及基本特征.教育科学,2000(1).
G 8 0 7.2
A
1673-260X(2010)10-01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