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俊华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察管理系,河南郑州450053)
对加强警察职业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思考
傅俊华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察管理系,河南郑州450053)
目前,公安院校在学生职业素质培养方面还不能满足公安院校教育目标的要求。不少学生不重视行为规范和道德礼貌,遇事易冲动,情绪浮躁,这些现象成为培养高素质警察人才的障碍。因而,在公安教育改革过程中,必须重视和加强学生警察职业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它既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对公安院校教育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
警察职业;道德行为;养成教育
三次全国性“我最喜爱的十大警察”评选活动显示,公众将“良好的道德品质”作为评选好警察的第一要件[1]。公众评选出的最喜爱的好警察并非一概为公众做出过惊天动地的事情,他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做人民的贴心人的良好的基本品质和职业道德行为感动了情感朴素的人民。古希腊哲人曾经说,“德是表现在行为上的习惯”,“德在习性或制约中寻求”。这些哲言提示我们,人日常的言行举止、所作所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道德判断之类的理性使然,更多的是习性使然。良好的习惯意味着主体与社会伦理之间冲突的消融,可以使人们的社会交往规范化、有序化,还可以让人们在面临某种困境时,从容地完成符合社会伦理规范体系的行为。
公安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着眼于培养学生学科基础宽广、博学多才的通才教育不同,它面向公安一线,面向社会管理和服务,立足于学生个体与社会发展、职业能力和素质教育。同时,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它更强调对受教育者职业道德行为的养成教育。其理由,第一,公安院校培养的人才是未来国家机器的组成人员和治安行政力量,其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强制性、约束性决定警察个体品德和行为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往往对社会产生全局性和方向性的重要影响。第二,目前公安院校的受教育者在人格和行为习惯方面存在许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他们的基本素质和行为习惯与时代、警察职业的要求相差甚远。第三,公安职业教育是受教育者警察职业品德形成的重要阶段,其基本品德形成与否直接关系到未来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状况。
警察职业道德行为养成教育是培养受教育者良好警察职业品质和行为习惯的教育。它着眼于受教育者做人的基本素质,以社会公德、警察职业道德以及言行举止、待人接物、品行能力的基本规范为主要内容,通过点滴入微的教育,让受教育者懂得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和如何思维,使受教育者在长期的潜移默化中养成良好习惯,进而形成良好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模式。在整个施教过程中,既注重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又要注重将知识“内化”为做人和做事的本领,最终使受教育者思想道德素质的知、情、意、行相统一,进而“升华”为创新能力。可见,警察职业道德行为养成教育对于受教育者的道德品质具有很强的培育、保证作用,是道德行为通向道德品质的桥梁和中介。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的养成,大大缩短了他们的道德选择、道德判断等过程[2],使他们在面临某种道德困境时,从容地完成符合警察道德规范体系的行为。受教育者有了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才能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尚,才能为精神文明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才能做公众的贴心人。
公安院校受教育者警察职业道德行为的养成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动态过程,警察职业道德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现象,并不是孤立的,它是通过外在生态环境养成,通过一定行为呈现出来的。因此,根据我国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要求,公安院校受教育者职业习惯养成教育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党和国家忠诚以及对人民、对社会强烈的责任感是警察职业人重要的政治品质。通过忠诚和责任养成教育,使受教育者对警察职业观、警察职业道德和警察职业要求等的正确性和正义性有深刻而有根据的笃信,知道自己未来肩上担负的责任,由此而产生对履行警察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使他们能自觉地坚定不移地依照自己确定的信念来选择行为和进行活动。
职业道德情感反映了警察职业人对现实生活中的行为道德关心和道德行为好恶等情绪态度。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是人民警察道德情感内容。通过对受教育者警察职业道德情感教育与警察职业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思想教育相结合,使其形成对现实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的一种爱憎分明的情绪态度,积极影响他们职业道德行为的完成和持续发展。
警察文明礼仪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民警察在人际交往、个人品德修养、组织形象塑造乃至国际交往中不可缺少的行为规范。通过警察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受教育者的文明修养,使他们懂得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如何“说话”,养成文明礼貌的习惯,养成落落大方的仪态,使文明礼貌、仪表仪态内化为自身素质,形成一种自然体现和流露,让受教育者成为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彬彬有礼,谦虚谨慎的人,不耍权,始终保持良好的警察形象,进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公安院校受教育者专业能力培养的基础。通过学习习惯养成教育使受教育者懂得警察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学习知识不仅仅是为了提高自身职业能力,还是一种责任,即为服务国家而学习。唯有认真学习、拼搏奋斗,才能成为优秀的人民警察,才能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在学习习惯教育过程中,让受教育者养成尊重与欣赏老师的习惯、专心上课的习惯、认真观察、积极思考的习惯、善于提问的习惯、切磋琢磨的习惯、客观评价的习惯等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学习氛围和环境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积极性,让受教育者意识到掌握学习的方法和能力比掌握知识更重要。
公安院校受教育者养成教育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其内容十分广泛,既包括正确行为的指导和良好习惯的训练,还包括语言习惯、思维习惯的培养。在公安院校施行养成教育的途径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叶圣陶先生认为:“教育就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即良好习惯养成教育+智力培养。这是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得以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公安院校受教育者的职业道德行为与科学文化素质一样,不是与生俱来的,唯有通过教育方式才能形成。但是,受教育者警察职业道德行为的养成教育,绝不仅仅是几个思想品德课教师和学生管理部门的职责,各个专业课程及各课程教师都负有职责。因为,养成教育不能离开其他学习活动而单独存在。所以,警察职业习惯养成教育一定要渗透到各种教学中,各专业教师都必须在授课中解惑,在授课中传道,让学生听到知识背后道德的声音,感受道德和精神的力量,使学生在思想上、心理上、情感上的各种困惑问题涣然冰释,怡然理顺,达到“学以美身”,化理性为德性,化诗性为德性的目的,通过不同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中预设并且建构自己的角色。做到了这一点,警察职业习惯养成教育才能有无穷的力量,无往而不胜。
规范是以社会道德文明规范和整个社会制度为起点的,通过规范才能使受教育者形成意识,进而通过社会规则和制度约束、协调、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和素质[3]。实施警察职业道德行为的养成教育,首先,全体教育工作者应该有一个全盘的认识。培养什么习惯不能由教育者主观而定,不能想一出是一出,兴趣一来就要求受教育者做这做那,没有什么计划,盲目地花费很多气力。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次,在警察职业习惯养成教育中要建立和健全符合学校实际、受教育者实际以及未来职业要求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把它纳入思想素质的考核之中,以促使受教育者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以不断规范自身的行为,养成良好的习惯。
养成教育始终以实践活动和整个社会实践为背景,叶圣陶先生在《习惯成自然》一文中写道:“要有观察的能力,必须真个用心去观察;要有劳动的能力,必须真个动手去劳动;要有读书的能力,必须真个把书本打开,认认真真去读;要有做好公民的能力,必须真个把公民应做的一切认认真真去做。”通过实践活动,才能使受教育者将“所知”逐渐化为他们的习惯,成为相应的能力和素质。从小事做起,从警察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求做起,随时随地加以注意,躬行实践;让受教育者通过亲身实践来认识周围的事物并发现自身不足,进而将规范意识转化为有意识的规范行为,逐渐形成自觉习惯,做到表里如一。唯有在警察职业习惯养成教育中融入实践的元素,才有助于受教育者更好更深刻地体会习惯养成的重要性,丰富内心世界,改变行为习惯。离开实践活动,警察职业道德行为养成教育就无法进行。
社会的环境决定了教育的环境,有了良好的社会风气、习惯环境,养成教育才能发挥作用。人才的自然成长过程不仅需要教育者的纠正,更需要榜样和良好的环境。良好的校园环境是实施受教育者警察职业道德行为养成教育过程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包括学校管理规范、校园人文环境、榜样育人环境等。在学校管理方面要体现对受教育者的关注与引导,宁严勿松,宁细勿粗,严格管理,高效执行,使管理制度深入受教育者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中;在校园环境方面,要力争实现让每个角落育人,让和谐、关爱、文明在整个校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真正实现环境育人;在榜样育人方面,教师首先要以德立身起榜样的作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通过自己的人格力量、审美情趣、创新意识、豁达的情趣、开阔的视野、民主教学风格,时时处处都给受教育者以示范和启迪,以教师良好的人格塑造影响学生的职业习惯养成。通过校园环境这种间接教育法,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地熏陶和影响受教育者,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情感。
养成教育从教育方式上看,是一个长期的训练和培养过程,必须通过受教育者亲身体验和反复的实践去完成。职业道德行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习得的,养成警察职业道德行为需要持之以恒的训练与努力。在培养受教育者良好职业道德行为过程中,通过对受教育者职业意识、行为方面进行反复训练,才能抑制他们的不良心理、行为习惯,通过训练使机体和环境之间形成稳固的条件反射,养成警察职业道德行为。职业道德行为一旦养成,就会使他们完成道德的警察行为更加容易,以至达到自动化的地步。如果不坚持,今天训练、明天放假,其行为就难以变成自动化的习惯。在实施警察职业道德行为训练过程中,切忌说教。大量实践证明,真正的教育不在于说教,而在于训练,养成教育如果只停留在口头,警察职业道德行为的培养一定没有真正的生命力。
提倡养成教育虽然不是一个崭新的话题,但它在培养受教育者完整人格方面的作用从古至今都被社会所认可。目前,中国已经初步进入小康社会,远离物质匮乏的时代,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现代社会中人们的价值观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道德与不道德的界限已经是非常模糊。面对这种局面,我们深深感悟到中国需要重建道德,但是道德重建不是在沙滩上建大厦,道德必须从基本意识行为教育培养开始,养成教育在我们现代社会并不过时,恰恰相反,养成教育应该坚持和大力提倡。人民警察作为社会窗口职业,其成员能否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对社会道德规范重建和社会和谐将产生重要影响。为了让公安院校的受教育者能学有所得、养有所成,抓好养成教育对公安院校而言应该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小而言之,对于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大而言之,对于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汪启和,毛玲.警察角色:理论定位与大众诉求[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4).
[2]王伟,鄯爱红.行政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3]米曙娟.论高校学生管理与大学生养成教育[D].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2006,(6).
责任编辑:仪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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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3192(2010)03-0106-03
2010-03-10
傅俊华,女,湖北武汉人,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察管理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