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零和博弈”:小农经济与集体主义——评《农民与市场——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

2010-08-15 00:43,涂
中州大学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基层政权小农经济乡镇企业

郭 凯 ,涂 玲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071)

作为一本政治学著作,潘维教授的《农民与市场——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主要研究 20世纪 90年代中国乡村农民组织化这一传统问题,但作者务实的观点和极具人文关怀的价值理念,使文章显得与众不同。作者坚定地认为一个地区的基层政权能否扮演好农民和市场的中介,决定了这个地区农民在市场中的命运;而基层政权能否发挥好这个作用,取决于基层政权的集体主义精神。与一些否定基层政权作用的观点相反,作者在书中着重强调了基层政权对于组织农民的重要性。虽然这本书研究的时间段已经过去十多年,中国农村政权与农民、市场之间的关系也有了很大变化,但作者观点并未显得落伍,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此书文笔优美,论证丝丝入扣,抒发了作者个人情感,是一本优秀的政治学著作。书中作者主要从乡镇企业、小农经济和市场化三个方面探讨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组织与发展的问题。

一、乡镇企业——非正常的消亡

作者开篇就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会导致农村工业的发展。纵观乡镇企业的兴衰,地方政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而乡镇企业的消亡也并非市场竞争的结果,更多的要归因于人为的一种对于基层不信任和对于“产权理论”的迷信解读。虽然作者的这一观点新颖,但文中这一论点缺少丰富的论据支持,显得缺少说服力。不过在同样的研究中,美国学者白苏珊也认为:“在 1994年前后,财政体制中的激励和约束体制、干部评价体系、国家政治和市场环境影响了地方官员所愿意支持的产权形式。国家提出的产权反过来决定了税收机制的特性。这种制度的框架有助于解释为何无锡和上海从毛泽东时代开始直到改革后的第一个 15年间集体所有制占主导形式,以及从 1990年中期开始,这些集体企业急剧私有化。它也有助于更宏观地解释中国经济中私人资本的不断增长的现象。”[1]美国学者白苏珊的研究是建立在大量数据统计之上的政治经济学著作,但在乡镇企业衰落的研究上潘、白两位不同国籍的学者观点惊人的一致。

在第一章中作者对于传统的“国家与社会”的两分法提出了质疑,认为一些西方社会的研究理论是不适合中国社会的;在传统的小农社会和王权主义的影响下,中国没有也不可能产生所谓的“市民社会”,这些舶来品只是被部分食洋不化的知识分子给神话了,没有能结合中国的实际,造成了我们按照西方理论来研究中国社会时一些不切实际的做法。作者对于人民公社的后期评价颇高,盛赞“社队企业在这十三年中所取得的成就毫不逊色于改革头十年的乡镇企业。……农村工业发展的列车是高速列车,而且自 1966年到1996年一直行驶了 30年”。[2]对于学术界给予乡镇企业发展所做的解释,作者也未有简单评判,在经过大量调查后,作者坚持认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根源于传统的社会主义道德精神,也就是集体主义。作者特别指出,作为扎根于农村的乡镇企业,承担了其他企业所无需负担的一种社会责任——粮食生产,回顾 20世纪 80年代的那段历史,乡镇企业是经受了种种的非难,但是正如作者所说,乡镇企业的发展给予农业生产强大的支持,作者以大邱庄为例,指出大邱庄以 3000万的投资来换取一年 300万元的农业产值,这对于一个理性的企业家来讲是不可取的,但由于大邱庄集体主义性质的产权,这种看似不可取的投资才会发生。

再次,文中作者以社队企业的发展,来佐证集体主义下农民的劳动效率并非如想象中的那般低下,作者本意就是置疑集体企业与小农经济之间的博弈,这种博弈不是以往理念中的零和博弈。改革后的十几年中集体主义和小农经济多是双赢的发展,如果纵观乡镇企业 1966-1996年 30年的发展模式,无论是集体经济、小农经济还是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在国家对于粮食生产的战略需求下是可以互补共同发展的,集体主义和小农经济不是互相排斥的关系。但作者也未浅尝辄止,而是提出一个很值得深思的问题,为什么乡镇企业不能广泛存在?

二、小农——市场经济下的失败者

在书的第四章中,作者举例 20世纪 90年代初期发生在四川仁寿的一起群体事件,起因是由于修建一条公路集资进而引发农民上访的事件,在今日社会已是屡见不鲜,但在 20世纪 90年代初期却是罕见的。但仁寿事件并不单是政府与农民的矛盾,更多的是折射出在个体分散的小农经济状态下,无论农民是从事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事务都会是市场和社会的输家。时至今日,部分农民群体既无法在市场经济中站稳脚,也不能解决涉及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农民集资修建公共设施因种种缘故而流产,个别地区甚至因为一两千元而无法修建公共水利设施,导致年年数万元的损失,究其原因,是集体经济的贫困和集体主义精神的缺失。我们今天众多的群体性事件原因各异,但集体的贫困确实是根本原因之一。当下社会中我们呼吁重视个人的权利,但不可否认的是只重视个体而忽略集体,往往会导致集体的利益无法保障,个人的利益更无从谈起。这种简单的逻辑关系往往被多数人忽视,强调个人利益的保障才能保证集体的利益,如果就此问题进行讨论恐怕只能是陷入“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圈。

在书中,作者再三强调个体农民是无法战胜市场经济的,只有集体经济才能够在集体和基层政权的帮助下在市场经济中立足,这其中企业的产权问题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甚至模糊的产权才能够激发集体和基层政权的积极性,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集体经济的壮大才能真正的解决三农问题。须知,“三农问题”的核心依然是农民的贫困问题。以现在颇受重视的“温州模式”为例,这种走南闯北以个人富裕为主的模式是不能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的。“俄罗斯打击‘灰色清关’,浙商损失惨重无奈选择回国”[3]“温州炒房团”等现象也只能说明注重私人企业发展的“温州模式”并不能解决千万家小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生存问题,况且“温州模式”难以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整体要求。书中作者明确的反对一些主流经济学家提出的“产权明晰化”,单一明晰的产权是无法也不可能形成“中产阶级”和“市民社会”。乡镇企业独到的产权结构就是乡镇产权的模糊性,在一些经济学家眼里这种模糊的产权是无效率的根源,或者认为乡镇企业的“模糊产权是一柄双刃剑:在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情况下,总体上其正效益大于负效益;在市场竞争趋于充分明朗,市场传递信息的‘噪音’减少时,其负效益大于正效益。”[4]然而,经济学上的“绝对的充分市场”只能是理论上的存在,且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也并未得到世界普遍承认。[5]既然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难以建立起一个标准的市场经济,又怎么能按照产权理论断然认为模糊的产权就一定是低效的?

三、城市化——解决“三农问题”的唯一途径

书中的许多观点独树一帜,但这些并非是作者所最终关心的,作者更多的用意是对集体主义精神的呼唤。作者再三强调集体经济是把分散的农民团结起来的最好的途径,而这个中介就是我们的基层政府,基层政府也并非想象中的那样无用。作者在结尾时指出,快速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城市包围农村是唯一的出路。然而,这一观点是有待商榷的,近几年来持续不断的小城镇建设也未达到当年设想的那样,特别是在类似中原地区这种人口密度不高、工业欠发达的农业地区,并没有出现苏南那样的小城镇群,反而在持续不断的小城镇建设中浪费了不必要的财力。退一步说,即使现在城市取消所有的条条框框,大量的农民也未必会在城市扎根,因为生存比发展更重要。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固然重要,但那种天真的认为保障了农民的权益,就一定会激发农民的创造性使农民致富的想法只是一厢情愿。潘维教授认为与其单纯强调农民个人的权利,不如利用基层政府对农民加以组织,组织千万小农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经济,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组织“散落的马铃薯”般的中国农民?以什么形式去组织还存在着极大地争议,本书的精华也正是在此问题上的讨论,与一些主流学者不同的是,作者着重强调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民适应市场的中介,是中国社会的脊梁,坚信基层政权是农民组织化的关键。

四、余论

此书的研究隐含着一个重大的理论博弈——小农经济与集体主义,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改革开放初期的农业大幅度增长归结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小农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现代农业的口号下,小农经济在新一轮的农业发展中又和单一种植的规模农业开始了新一轮的博弈。在规模农业、集约化农业的口号下,新一轮的土地流转兼并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似乎只要土地可以再次流转兼并就能一石二鸟,既可以解决粮食的稳产与高产,又可以使广大的农民从事新型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但事实是否真能如一些理论设计的那样,这恐怕还是一个问题。农业的发展首先要确立一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不能盲目地迷信所谓的“现代化农业”,姚洋指出:“自‘入世’以来,中国的农业并没有因为国外的竞争而受到全面冲击,除大豆、棉花以及油料这些非常土地密集型的产品而外,农产品的出口非但没有下降,而且还有上升。这说明,我们的小农体系并不像一些人所想象的那样缺少竞争力。”[6]有研究者将传统的复合式耕作和工业型的单一耕作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复合式耕作系统比现代工业型农业更为有效 。现代工业化农业的种种弊端表明,未来必然会是后现代农业的春天,“后现代农业必然是现代农业的超越,它是传统的有机农业和现代无机农业的有机综合。它首要地考虑一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在环境上的可持续性,其次考虑其是否有助于社会公正、和谐与福祉的增进,最后才考虑经济上是否具备可行性。对涉及农业各项制度的各种改革都应当本着上述原则,通过农民自主参与来进行,而不是应当由任何权威强制推动。”[7]

小农经济并非对于集体毫无贡献,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公共事务的经济基础就是小农经济,或者说,农村集体经济的匮乏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缺失并非是小农经济的责任。姚洋明确指出:“如何看待小农经济的效率,要看我们以什么作为衡量指标,而这背后又关系到政策目标的选择。如果政策目标是以提高农民的人均收入,则大农户要优于小农户;如果政策目标是保证粮食的供给,则小农户要优于大农户。但是前者的问题是,农场规模的扩大必然导致农业吸纳就业能力的下降,从而导致剩余劳动力的增加,在城市就业扩张速度有限的情况下,这将意味着农村无地农民的出现。中国农村到底有多少剩余劳动力?”[7]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解决只有私人企业是远远不够的,而千家万户的小农又能继续吸纳多少劳动力?而最有效的集体恰恰却被人所忽视。英国农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农民的家庭农场为什么能够在农业革命以后继续作为一种农业生产实体运行于现代农业经济之中?我们发现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家庭农场以其特有的经营方式、家庭劳动力来源和市场销售的渠道,在‘替代农业’中发挥了资本主义大农场所不能的作用,并且重新获得了政府和地方官员的认可。”[8]

小农经济是中国的地理环境所决定的,无论我们喜欢与否,我们还将与之长期相处,小农体系给予我们的,不仅只是负面的东西。同样,集体主义也是我们传统文化和当代社会所赋予的,无论我们怎样强调个人的权力,社会更多的仍是崇尚集体主义。小农经济和集体主义决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集体主义也许更适合中国的农村社会。这或许是对本书精神最好的解读。

[1][美]白苏珊.乡村中国的权力与财富:制度变迁的政治经济学[M].郎友兴,方小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222.

[2]潘维.农民与市场: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 [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70-71.

[3]周璐彦.俄罗斯打击“灰色清关”浙商损失惨重无奈选择回国[EB/OL].(2009-07-27)[2010-06-28].http://www.xinhuanet.com/chinanews/2009-07/27/content_17218774.htm.

[4]颜永军.模糊产权:乡镇企业发展的一柄双刃剑 [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S1).

[5]张蔚然.美国仍未正式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EB/OL].(2010-05-25)[2010-07-12].http://news.163.com/10/0525/21/67IET7LJ000146BD.html.

[6]姚洋.小农经济和中国长期经济发展 [J].读书,2010(2).

[7]曹东勃.现代农业的困惑 [J].读书,2010(5).

[8]杨杰.从下望上看:英国农业革命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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