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最大的亮点,被认为是着力于收入分配改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报告中指出: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认为,今天的中国已经具备了从“效率优先”转向“效率与公平并重”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意愿。“我们已经初步具备了从偏重经济效益转向偏重社会效益的能力。”
“不过,我们不能牺牲效率去追求公平,一个不讲求效率的社会,必将没有公平分配财富的基础。”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说。他将和谐社会划分为两种:一种是积极的和谐社会,即公民都去积极地创业和创造,在此基础上,政府对高收入人群实行征税,对低收入人群给予补助,进而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
另一种是消极的和谐社会,公民去创业和创造的积极性不高,国家对企业和勤奋工作的人课以重税,然后去补贴大量的不积极创业和创造的人群,这样的社会,结果必将是创业和企业艰难、财政赤字巨大、债务高企,最终难以为继。
不过,周天勇认为,提高居民收入在GDP结构中的比例,关键是要发展劳动密集产业,特别是发展服务业来提高就业率。要从根本上缩小贫富差距,还要从产业结构方面进行调整。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现行分类征收个税存在诸多弊端,工薪阶层成为缴纳个税主体是不公平的,工薪收入代扣缴可以堵住漏洞,而其他隐形收入则监管不到位。同时,富人收入绝大部分来自股票、房产、金融等资产投资,企业主甚至还可以把个人消费计入公司成本合理避税,既漏税又不利于社会公平,这是税制不完善造成的。
正在修改之中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缩小贫富差距的一个思路就是通过税收手段、主要是个人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将目前的个税征收办法,调整为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