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爱 风俗图——彭斯叙事诗谈片

2010-08-15 00:42张文举湛江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广东湛江524048
名作欣赏 2010年21期
关键词:彭斯全诗苏格兰

□张文举(湛江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广东 湛江 524048)

彭斯(1759-1796)是苏格兰18世纪最伟大的农民诗人。卡莱尔在《英雄和英雄崇拜》中,把他和约翰逊、卢梭并称为“文人英雄”,认为“他是一个达到了永恒深度的人”①。他从小生活艰苦,所幸父亲颇有见识,同乡亲合资聘人教育子弟,使彭斯得以接受基本的文化教育。彭斯一生足迹仅限于苏格兰,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担任税局职员,经常骑马雨中巡行,因劳累过度,得病而英年早逝。

彭斯短促的一生处于欧洲乃至西方的多事之秋,工业革命、美国革命、法国大革命,个个都是大事件,受其影响,他具有浓厚的民主思想。彭斯接受的是英语文化的教育,但作为苏格兰人,他首先是一个爱国者,他选择用苏格兰方言书写自己的主要作品,他在多首诗歌中表达了自己的民族自豪感。

彭斯最广为人知的是大量民歌体抒情短诗,尤其是爱情诗,许多诗篇被经久传唱,脍炙人口。但其实他是个多面手,他有多首叙事诗及讽刺长诗,另有即兴诗、诗札、大合唱等。作为一位农民诗人,在饱尝人生的艰难与辛苦的同时,彭斯始终葆有一颗淳朴乐观的心,拥有对生命的热情和爱恋,他的诗感人至深。创作之外,他曾收集、整理、写定了三百多首苏格兰民歌。

彭斯的长诗中,最有名者有《佃农的星期六晚》、《两只狗》、《汤姆·奥桑特》等。本文主要通过这三首诗,来具体领略彭斯叙事长诗的特色。

《汤姆·奥桑特》是一首劝诫诗,警戒世人切勿贪杯酗酒。汤姆·奥桑特在一次赶集天的晚上,滞留酒店和酒友约翰一起买醉,后半夜骑着座驾驴子“梅琪”,冒着狂风暴雨赶回家,中途在阿罗微教堂遭遇老妖魔尼克举办的群魔舞会,他醉醺醺迷上女妖婆南尼,差点被抓去地狱,所幸梅琪跑得快,虽丢了一条尾巴,却救了主人性命。全诗由诗人以第三人称进行叙事,以汤姆的妻子凯蒂的立场立论,诗篇共分19节,诗节长短不一,最后一节是这样的:

好了,这个真实的故事不论谁在听,

每个成人,每个母亲的儿子记分明:

每当好酒叫你实在嘴馋,

每当你胡思女人的短汗衫,

想想代价!别为了一时的欢娱,

就忘记汤姆·奥桑特的好母驴!

全诗虽意在劝诫,但整体调子就像结尾的诗句所透露的一样,充满幽默感,带有一层轻喜剧的色彩;其中的主体部分,完全是铺排开去,沉浸在故事本身的叙事狂欢中,劝诫的意思已经很淡薄了,就像我们汉代的大赋一样。比如描写酒店畅饮的一节,尽管屋外大风怒号,但:

汤姆坐在酒店里好生舒畅,

紧靠着壁炉,一杯又一杯,

啤酒的泡沫向上冒,神仙也愿来作陪,

……

忧愁之神看见了人们这等快乐,

一着急,就淹死在酒杯的一个角落。

时间的翅膀载着欢乐向前飞,

就像蜜蜂运宝把家回,

帝王虽有福,难比汤姆乐开怀,

他把人生的一切忧患都打败!

酒的魅力逼真如在目前。但欢乐终有收场的时候,我们且来欣赏这一组博喻:

但是欢乐犹如那盛开的罂粟花,

枝头刚摘下,艳色即已差;

它又像雪片落河上,

顷刻的晶莹,永恒的消亡;

它又像那北极光,

稍纵即逝,不知去何方;

它又像那美丽的霓虹,

在风暴里消失无踪。

挨到二更天,汤姆不得不骑着梅琪动身上路回家。冒着风雨雷电,哼着古老的苏格兰小调,不觉间他来到了阿罗微教堂,许多人曾死在这一带:

那里僵尸和枭鸟夜夜在嘶叫。

……

前面杜河里汹涌着滚滚波涛,

后门树林里怒吼着千军万马的风暴;

闪电劈打一棵一棵的大树,

雷声逼近,一步紧似一步——

接下来,进入全诗的主要场景,在这风雨交加的午夜时分,在森林里面却出现一处灯火辉煌的教堂,里面正举行一场盛大的舞会,这显然是邪魔之处。诗人从第六节开始,在连续数节里大肆铺排,描写了基督教背景下,民间信仰中的魔鬼世界的图景:魔头、黑狗、棺材、一大排带血的尸首、儿童的骷髅、吊死鬼拖着长舌的血口、男巫女妖、丑陋的老妖婆……群魔乱舞,如醉如狂。高潮处是汤姆鬼迷心窍,为女巫南尼的舞姿大声叫好,惊动了群魔,被紧追不舍;结局是驴子梅琪丢掉一条尾巴,汤姆捡得一条性命。作为一首叙事长诗,彭斯写得形象生动,绘影绘声。在音乐的节奏之外,叙事本身就构成一种内在的节奏,随场景之不同,缓疾有别,使读者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这首诗在影响和艺术上的特点,译者王佐良先生介绍说:“由于方言的运用和音韵的机变达到了化境,这民间传说传诵了二百年,至今都是苏格兰优秀演员们展示自己朗诵功力的保留节目。作者写气氛、写动作、写心理反应,无不得心应手。”②

《两只狗》是一首动物诗③,是歌咏动物的叙事长诗,借对来自富家的“凯撒”和来自穷人家的“乐斯”两只狗的拟人化描写,对比了苏格兰老爷太太同庄稼汉的生活真实,表达了诗人的好恶倾向。全诗共35节,每节长短不一。诗的前6节是第三人称叙事,构成第一部分,诗人告诉我们,故事发生在苏格兰的一座小岛上,在一个晴朗的6月天的午后,为了解闷,两只狗出门相会。凯撒虽然出身高贵,却毫不自傲,总能同穷狗友好相处:

不论在市场、磨坊、铁铺或教堂,

不论对方是怎样癞皮卷毛又肮脏,

他都一见就心花怒放,

结了伴随地撒尿,处处闲逛。

再看庄稼汉的看家狗:

乐斯是一条聪明忠实的好狗,

跳墙越沟,本领难求!

他的白毛脸显得又快活又诚实,

到处赢得无数新的相识;

它们见面后:

不消说这两条狗是相好的知己,

见了面亲亲密密,谈得投机,

先用鼻子交际一番,彼此闻了又吻,

再来相帮挖地,逼得老鼠逃遁,

接着在山上大跑一气,

一路上打闹逗乐,笑笑嘻嘻,

最后种种的花样都已玩腻,

两狗才夹了尾巴屁股着地,

坐下来闲话家常,

谈一谈“创世主的得意儿郎”。

对狗的情状能这样描写,非在农村生活过的人莫办,这不是想象,而是真实。尤可注意的是,彭斯诗歌一贯的轻快喜悦的风格,在这首诗中同样明显。

第7节开始,诗歌变成第一人称对话,进入全诗的主体部分,也就是第二部分。这一部分共包括28节诗,可分成7段对话,其中凯撒4段,乐斯3段,交叉进行,如老朋友聊天。借凯撒的口,老爷们锦衣玉食、穷极无聊、腐化堕落的生活如在目前:

日上三竿才起身,铃儿一响群奴应,

……

从早到晚,厨房里辛辛苦苦:

烤的烤,炒的炒,煎的煎,煮的煮,

……

一顿夜餐所花的钱,

佃户家要过多少天!

在家乡挥霍还不够,更要周游列国吃喝嫖赌胡闹一番,“把他老爹的心肝肚肺都出卖”。但须知所有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对佃户的残酷压迫和掠夺上的,是由“老爷逼来血泪斑斑的租金”所支撑着的。凯撒实话相告,绅士们的生活并不值得艳羡:

不错,他们不会挨饿,不必流汗,

不怕夏天的闷热,冬天的苦寒;

不用损筋伤骨去干苦活,

到头来弄得满身病痛,天天吃药。

……

可怜的是那些老爷太太,

闲着无事反而万般无奈,

游来荡去,打了呵欠又伸懒腰,

毛病一点没有,心情实在糟糕。

男人白天打猎、赛马,晚上狂饮、乱嫖;女人当面亲热、温存,背后却飞短流长,实实是男盗女娼……“他们的心里可没有半点喜欢”。这里写到的富人生活,已不是仅仅停留在所谓揭露和批判的愤激层面,而是深入进了内里。我们尚可留意凯撒最后的两句交代:

老弟,当然也有个别的例外,

但总的说来,这就是所谓的老爷太太。

有了这两句,诗人的宅心仁厚就表露无遗了,他与那些愤愤不平的恨世者——流氓无产者完全区别了开来。

再来看乐斯的讲说,尽管穷哥们搬石块、挖河岸、修长堤,泥里水里累得筋疲力尽:

但是我却不懂是怎么一回事,

他们大多数是欢欢喜喜的一家子,

虽然处在困难的境地,

可养出了结实的小子和伶俐的闺女。

……

他们把一生中最大的安慰

寄托于忠实的妻子和成长的儿辈。

最大的骄傲是学话的儿童,

他们的笑声使炉火也格外欢腾。

这是亲情之美,与老爷太太们形成鲜明的对比。穷人有穷人的开心事:

等到新春快乐元旦到,

他们就顶着冷风把门窗关好。

烧酒掺奶热腾腾,

温暖了所有的良朋;

瓶装的鼻烟盒喷香的烟斗,

殷勤相敬手递手。

读着这样的诗句,农夫邻里之爱,乡民间在岁末淳朴的欢乐历历在目。最后看看全诗的结尾第35节,这结尾是紧跟在凯撒的描述之后的,这是全诗的第三部分:

话到这里太阳已经西沉

夜晚带来了幢幢黑影,

甲虫懒洋洋地拖长叫声,

耕牛立在田野里低头沉吟。

这时两只狗起身摇摇耳朵,

他们庆幸是狗而非人,

就这样珍重道别分了手,

相约几天后再来碰头。

情景逼真,而意味深长——穷人辛苦,富人无聊,所以人不如狗!

《佃农的星期六晚》写诗形象、生动,据说,是以他的佃农父亲为原型写的。诗的副标题是“献给R·艾肯先生”,这位艾肯先生大约是诗人所尊敬的一位朋友,或一位有身份有影响的什么人。全诗21节,每节9行,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节应为序诗,第2节起进入叙事主体。先看序诗,这是题献,也是说明:

为你我吟唱简单的苏格兰诗句,

表一表乡下人家的情景:

强烈的乡土爱,无邪的风俗图,

叙事部分的20节诗,从内容的推进上,可划分成四大部分,2至6节为第一部分,7至11节为第二部分,12至18节为第三部分,19至21节为第四部分。前三部分叙事,最后部分议论。这20节诗写出了苏格兰佃农一家人在岁暮周末团聚时的欢乐情景,全诗充满浓厚的宗教情感,突出描写了他们对信仰的虔诚与执著,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生活的全部根基实际是立足于信仰之上的。

以下分别来解读这诗的主体歌吟。第一部分,写父亲儿女在星期六晚归家团聚的天伦之乐。先是一家之长的父亲:

十一月冷风猛吹,声如呜咽,

冬天的短促日子已近尾梢。

满身泥水的牲口卸了大犁,

几行乌鸦飞向老巢,

困乏了的佃农也停止干活,

一周的劳动今晚告终。

他收拾好铁锹和大小锄头,

盼望明天能够休息放松,

拖着两腿通过田野,向家园移动。

这一节诗其实是为全诗定调的,佃农的常态生活基调是“艰辛”,欢乐只是艰辛背景下的慰藉。当他看到自己那座孤立的茅屋时,久等的孩子争着跑上前迎接,进得屋内,壁炉内火苗烧得正旺,炉前的石板闪着亮光:

勤俭的妻子笑脸相迎,

学话的小儿子爬到了身上,

这时候他已毫无忧心,

忘了一整天的劳动和苦辛。

接下的诗句写到在外做工的儿女纷纷归来,一家人其乐融融,谈到各自的见闻,“钟爱的父母看着儿女充满希望,/想想日后大有奔头”,妈妈忙着针线活,父亲不忘劝告和教导:不管人前人后,对主人家的活计要勤快,不可嬉戏偷懒;“还有,啊,一定要敬上帝……只要虔诚,上帝绝不会不厚赏。”

第二部分,写青年男女间的爱情。大女儿珍尼的男朋友来访,姑娘“两颊泛红把头低”,小伙子“又腼腆来又讲礼”,母亲留心观察,欢喜自己家闺女有人瞧得起,小伙子诚实又可靠。晚饭上桌,母亲殷勤招待。诗人献上自己的祝福:

美哉爱情!如此挚爱何处找?

美哉幸福!几曾见这真正的狂欢!

我跋涉人生道上已多年,

饱经风霜,愿为诸君进一言:

“如果上帝有心让我们当神仙,

在人世的苦海里喝杯天上酒,

就让他叫一对老实诚挚的年轻人

彼此紧抱,互诉衷情意悠悠,

当晚风吹拂,在那雪白的梨树下头!”

但诗人也难免忧虑,怕“披人皮的坏东西”处心积虑,用狡猾的圈套乘不防糟蹋了天真的珍尼,诗人痛心地反问:

父母把心爱的女儿看如命根,

难道就忍心看姑娘失身,双亲急疯!

第三部分,写家庭里的敬拜、读经和祷告。愉快的晚餐结束,大家严肃起来,围着壁炉坐定,由父亲翻开祖传的《圣经》,带领全家唱诗敬拜:

他们唱起简单的歌词,

可贵的声音出自内心。

这里没有“意大利的颤音”,也没有自傲的教会里“堂皇的仪式”,但在这远离尘嚣的茅屋里,“上帝喜听出自灵魂的言词”。这里表达的是《福音书》的观点:“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④14、15诗节写读经,14节写到《旧约》里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约伯和以赛亚等著名人物和故事,15节写到《新约》里救世主耶稣的清贫、受难,以及他的门徒们的活动包括使徒约翰在拔摩岛所见末日异象,非常

有概括性。16节是父亲带领全家的祷告:

但愿一家人今后总能团聚一道,

永远沐浴在上天的阳光里,

不再叹息,不再流痛苦的眼泪,

共同来唱诗赞美创世主,

互相做伴,彼此更加亲爱,

听凭岁月随着永恒的圆轮翻飞。

18节是子女散去后父母单独的祷告:

既然天力能叫鸟类归林各有栖,

能使百合开花春色娇,

一定也能远张智慧眼,

保他们一家大小都安好,

首先一条:人人心善行天道。

这一节诗里也有《圣经》用典,在第五、第六两句,它是《马太福音》六章25-34节耶稣关于勿虑衣食的比喻的化用。这节诗最关键的是最后一句:“人人心善行天道。”神的庇护遍及天地,这些淳朴的苏格兰父老乡亲首先关注的是心的离恶行善,这就是信仰,是虔诚。

第四部分,可视为全诗的主题升华,诗人由一家一姓上升到了全苏格兰,强调人民信仰的虔诚“正是苏格兰的伟大所在”,因为由此而奠定了“善良”的人民和“自由”的传统的立国根基。诗人吟唱道:

公侯不过仰帝王鼻息,

“好百姓才是上帝最高贵的成品;”

诗人祝福道:

呵,苏格兰,我亲爱的祖国!

为你我向上天提出最热烈的愿望,

愿你那勤劳坚毅的土地之子

永享健康、安定和称心如意的兴旺!

呵,还愿他们保持生活的淳朴,

不受奢风恶习的玷污!

怕什么王冠被夺,王位被砸,

只要有良善的人民起来卫护,

就有火的长城把心爱的岛国保住!

王位不足惜,国体在民,希望善良淳朴的人民生活安定,这是诗人民主思想的表达。诗的最后一节歌唱反抗暴君,追求自由的苏格兰爱国者,这是诗人爱国思想的表达,而追求自由与尊严的总根源乃在于上帝:

啊,上帝,是您使爱国的血潮

奔腾在伟人华莱士④痛苦的心坎,

他敢于尊严地顶住暴君的威势,

又尊严地死,再树光荣的榜样。

诗人祈愿上帝使自由的传统在苏格兰:“代代相传,为她增光,替她效死!”

最后,应该一提本诗开头所引葛雷《墓园挽歌》里的几句诗:

雄才休笑他们有益的劳动,

土气的欢乐,卑微的身世;

伟人也无须带着冷嘲

来听穷人们的短短家史。

葛雷的诗赫赫有名,有人誉为“全部18世纪英诗的压卷之作”,但葛雷系文人作品,抒发的是文人的情感,全诗有着浓厚的沉思气息,分别写到农人、权贵、诗人,但都是置于死亡的背景下的,有深沉的命运感,其中有对农民生活的同情,对繁华之为虚妄的呈示,也有对穷苦诗人不幸埋没的伤怀和不平。不同于葛雷,彭斯是农民,他所要歌吟的主要不是天才的怀才不遇,默默无闻,也不是要深思死亡的命运的无情与公平,他只是单纯地要写农民的生活,并且是歌唱,而非沉思。所以他强调了天才生在茅屋虽被埋没,但他的生活可能因此倒比较开心。彭斯在他的诗歌的第一节里有:

艾肯呀,你如生在茅屋也逃不了这等处境,

天才会埋没,却远比现在开心。

失耶?得耶?

读彭斯的这首诗,很自然地会想起我们古老的诗篇《七月》,同样写农人生活,但《七月》写的是农奴,所以只有辛苦,一年到头只有永无止息的劳作包括忧伤,没有欢乐和盼望可言。彭斯写的却是农民(佃农),他们拥有相对的自由和属于自己的生活,尤其是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天空下,他们虽然贫穷苦辛,却有神的看顾,所以有盼望。

最后,想谈一下王佐良先生译彭斯所做的译者注,这是一个小问题,但牵引着大问题。王乃大家,又是诗人,所译彭斯诗歌味道十足,应是很传神的了。但读彭斯,必须有一个基本的文化背景,即对基督教、《圣经》的了解和熟悉。因为彭斯的许多诗篇都体现着基督信仰的精神质地,甚至直接大量涉及《圣经》方面的用典,最典型的要数《佃农的星期六晚》这首叙事长诗了。诗中最基本的主题是,人民虔诚的信仰“正是苏格兰的伟大所在”,诗中有大量典故直接取自《圣经》。不熟悉《圣经》,这首诗根本上是难以读懂的,所以王先生做了比较认真的注释。但在有些需要做注的地方,他还是漏掉了,比如第13节对《约翰福音》四章24节的用典,第18节对《马太福音》六章25-34节耶稣关于勿虑衣食的比喻的化用等,还有在用典比较集中的第14节里,对五六两行诗所涉及的大卫王,注释说“爱做诗的国王,出处待查”。另外,在《威利长老的祈祷》里,关于亚当的罪孽,注释说:“夏娃食了禁果,与亚当真正成了夫妇,上帝大怒,将他们赶出伊甸园,以后他们生下子女,即为今日人类之始。”这一注释不能说很严谨。王先生在西南联大受的本科教育,后又得在牛津深造,西学根底应该很扎实,但他对《圣经》还是不算太熟悉,而英译《圣经》詹姆斯王本可是赫赫有名的英语文学经典。这里谈这个问题,不是要挑王先生的刺,而是想由他指出一项为大家所忽视的事实,就是我国外国文学界一个世纪以来,在对西方文学和文化的引进、学习和研究中,比较忽略或者说不够重视对《圣经》和基督教的深入了解。

本论文系湛江师范学院2008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W0802

① 卡莱尔.英雄和英雄崇拜——卡莱尔讲演集[M].张峰,吕霞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8:307.

② 彭斯.彭斯诗选[M].王佐良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16.

③ 关于《两只狗》,在王佐良译《彭斯诗选》中,被列在叙事诗一类(见该书第139页),而不是放在“咏动物诗”里面;并且,《两只狗》有一个副标题“一个故事”。王先生这么归类自有其道理在。我们认为,这首诗从内容说,是动物诗;从形式说,则是叙事诗。在王先生翻译的《彭斯诗选》里,归在“咏动物诗”里的是形式上相对比较短的《挽梅莉》、《写给小鼠》、《老农向母马麦琪贺年》,这几首诗分别是写母羊、小老鼠、老马的。

④ 新旧约全书[M].和合本.南京:中国基督教协会,约4:24.

⑤ 华莱士是13世纪的一位苏格兰民族英雄,曾大败英军,后为奸人出卖,被捕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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