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国景(贵州民族学院文学院, 贵阳 550025)
荒原,废墟,弃乡漂泊,流浪,跋涉,忧郁,悲剧意识,幻灭感……这大抵是1949年以前,师陀的乡村小说留给人的印象。以如此悲凉的诗意,跨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激情岁月,无论怎么看,都有些格格不入。为新时代所难容,所以丁玲才强调,要改变知识分子的旧兴趣(丁玲:《跨到新的时代来——谈知识分子的旧兴趣与工农兵文艺》,《文艺报》1950年第2卷第11期)。很多人为此而“改变”了,巴金、沙汀、艾芜、端木蕻良、沈从文,等等,各用不同的方式。师陀谙熟的是乡村,他的方式是投身农业合作化运动。《前进曲》、《石匠》等,写合作化农村的新人新事新气象,尤其着意老农的“转变”。克服旧观念,委身新社会,对于老农,对于师陀,大约都算是“前进”了。
《前进曲》原载《文艺月报》1953年第12期,《人民文学》1954年第3期转载。小说中的老农,名叫“老朱克勤”,是个很有性格的人物。他和别的传统老农不一样。他是种庄稼的老把式,但不保守,不死板,能够接受新的农业技术。能够多打粮食,他凭什么要墨守成规呢?其次他做事精明、稳当、踏实,是个过日子的人。“不浪费钱,不欠账,不作力不胜任的举动”,“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钯有钯的地方,绳有绳的地方”。此外,他政治思想还不算落后,他相信合作化是政府的号召,不会错。知道“将来离开合作社,比现在离开互助组还要难得多”。“老朱克勤”之所以不想入社,乃是因为现在入不入社“决不会有人勉强”。“要是不入社也可以,咱就再看两年”。说白了,“老朱克勤”的心里,无非就是土地分到手了,要过过种庄稼的瘾。还有,他看不上别人种的地,要尝尝小家小户自种自收的乐趣。
“老朱克勤”的转变,起因是小说开头就交代的一个新情况:“他的独生子大宝恋爱了。”大宝和二梅恋爱是全庄都知道的。两家本来是一个互助组,后来二梅“向父母斗争”,全家参加了合作社。大宝却斗不过父亲,父子间的矛盾,还在延续传统家庭的模式,背地里,大宝称父亲是“老顽固头”。夏天,玉蜀黍快枯死了,父子俩到地头浇玉蜀黍。一边,二梅和她合作社那一帮青年社员在车水栽白薯,欢声笑语一阵一阵,而另一边,只有大宝父子俩干活,冷冷清清。合作社与“小生产者”的劳动场面对比,异常鲜明。地头小憩,大宝沉默寡言,“像个原始人似的坐在地上,低头挖脚上的泥”。他才不关心玉蜀黍呢,跟二梅比起来,庄稼就是干死,又算个什么呢?情不自禁的时候,大宝要朝合作社那边望望,眼睛里流露出阴暗和怨恨。晚上,合作社的场上有活动,大半是年轻的男女社员,也有壮年人和少年孩子,大家乘凉,跳舞,说笑,热闹非常。大宝只好蹲在暗处,无奈地看着二梅离开他,“慢悠悠地向合作社的场那边走了”。这种时候,大宝很自卑,也很自尊,“咱不是社员……”,何必去凑那份热闹呢?而二梅作为合作社的青年社员,也有自己的想法。她不肯这样就和大宝结婚。要么,大宝争取他父亲参加合作社,要么,她就等着他。“无论如何,她是不肯再被关到家里作媳妇了。”
《前进曲》的初衷,是合作化带给乡村的变化。那是个冲击,是个力量,“影响了别人,也影响了朱克勤那个治家的水手”。以当时的立场看来,“老朱克勤”在这一股潮流的推动下,最终总是要抛弃私有制与私有观念,转到集体化道路上去的,这是一个艰难“前进”的过程。而对师陀个人来说,选择这样的题材,走出乡村的荒凉、颓败,给它添上些许明亮色调,也分明意味着一种“前进”,这本是两全其美的事情。然而,师陀的“反田园诗叙事”(解志熙:《现代中国“生活样式”的浮世绘——师陀小说叙论》,《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却并未肯从《前进曲》中退出,它隐藏在“老朱克勤”“转变”的种种精神压力中,顽强地逆转了小说的旨趣,让师陀的“前进”最终走向了一次陷落。
小说的前半部,那个动员、改造、前进主题,表达得十分明朗清晰。矛盾冲突的焦点是“老朱克勤”的“转变”。然而,从后半部分起,“老朱克勤”不肯“入社”所面临的种种精神压力逐渐呈现。首先是自然灾害。夏天旱,玉蜀黍快枯死了;秋天涝,长势喜人的白薯毁于连天淫雨。又旱又涝的,皆因没有加入合作社,抗旱打井或防涝抢收,都缺少人手。其次是家庭矛盾。老伴、女儿都愿意入社,这姑且不论,因为作为家长,“老朱克勤”可以置之不理,但独生子大宝和二梅的婚事,那可就是一个大隐患了。“老朱克勤”不想入社,二梅不肯嫁给单干户做儿媳,谁都不让步,夹在中间受罪的是大宝。有着下乡干部身份的旁观者“我”倒是想帮忙,安抚大宝,劝慰二梅。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劝“老朱克勤”入社,因为这是全部问题的症结。为此,他与老人“从生产治家谈到天时、地利、人和,从旧社会谈到新社会。从互助组谈到合作社”。“老朱克勤”对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现状不满,“我”也尽其所能向老头解释分析,甚至用“你的玉蜀黍浇了吗?”来刺激“老朱克勤”。意思是入了社,依靠集体力量就不会有这类损失。但面对“老朱克勤”外表的“非常谦虚,内心的相当自负”,“我”又颇有几分认同:他的庄稼确实做得不错!“我”看出,在拿自己种的白薯跟合作社做比较时,“老朱克勤”很得意,正是这种稳妥的“过日子”的心理,支持着“老朱克勤”不肯轻易向儿子和二梅让步。但“我”这时所焦虑的,是“老朱克勤”再不入社,他的家庭将陷入危机,大宝已经开始托“我”在城里给他找工作,甚至放言:不要工钱,“只要管饭吃”。这无疑是离家出走的一种暗示、警告,而“老朱克勤”却浑然不觉。
就是从这里开始,《前进曲》的叙事,又回到了师陀早年谙熟的轨道。每当爱情受挫,亲情瓦解,或生存危机陡现,师陀小说总会出现一个流浪者、跋涉者,他总会踏上漫漫的离乡之路,比如《人下人》中的长工叉头,《归客》、《寻金者》中的杜振标,《一片土》和《落日光》中的“他”,《江湖客》中卖香荸的老人等。现在,希望父亲“入社”的愿望落了空,与二梅的婚事遥遥无期,大宝终于也选择了离家出走,对“老朱克勤”,这不啻致命一击。老伴抱怨,乡亲不理解,四面楚歌中,“老朱克勤”只好“自动要求入社”。而背负着独生子的离家出走,“老朱克勤”的转变立刻就变成了一种凄楚、悲凉的妥协。而“我”对“老朱克勤”的劝慰,也立刻以“第二自我”的颓然无语而被迫宣告结束。
《前进曲》的后半部隐隐有几分凄凉和沉重,那位显然有着知识分子和“驻队干部”双重身份的故事讲述者“我”——小说中人们都叫他“老王”——详尽地为读者描绘了他第二年再见到“老朱克勤”时的印象:“我仔细地观察老头子,他的身体本来不算强壮,现在格外显得衰老了。身上的皮肤又干又皱,几乎是贴到骨头上的;脸上皱纹很深,原来只有几根参白的胡子,现在白了一大半。”精明的“老朱克勤”已被儿子的莽撞彻底击倒。已经一年多了,大宝音信杳无,不知去了哪里。在他出走的当年,已经入了合作社,并且就要被选为“技术委员”的“老朱克勤”,等不及当选,刚种上麦子,就在老伴的督促下,立刻上东北去找过一次。“东北有许多本地乡亲,他找到头一个有熟人的移民点,乡亲说大宝根本没有来过;他找到第二个,乡亲说大宝住了两天又走了;他找到第三个,乡亲说大宝碰见一个什么勘测队,帮助勘测队搬什么笨重家伙往北去了。如果不是下了大雪,老头子准备继续找下去,一直到苏联边境都有可能。他穿得太单薄,没有法子只好回来了。”说起这事,在水井边假装洗脚的二梅难掩心中的悲伤,“一滴泪从她的眼梢流下去”,她“弯起小指把泪勾掉”,强压下心中的苦痛。现在,在家里,“老朱克勤”欠老伴的一笔债,在外边,又无颜面对二梅,今年只得打谱再去找。“良心在责备他,使他深自抱愧”,这日子,似乎难以为继了。
原本一个明朗的、昂扬的“前进”主题,就这样在大宝的杳无音信,“老朱克勤”的焦急寻找,以及二梅、老伴的悲苦期盼中,轰然陷落了,一种关于异乡流浪者、跋涉者的想象,悄然进入了我们的脑海。小说虽然提到了移民点、勘测队,但毕竟都找不到。这么长时间了,大宝到底栖身何处?又靠什么为生?“老朱克勤”还准备怎样找下去?结果又会如何?师陀是擅长经营那种关于乡村的荒原、废墟意象,并使它染上一种荒凉感、幻灭感,一种悲剧意识的。不过这一次,合作化带给乡村的生机活力不能抹去,对自然的偏爱,对人事的憎恨(刘西渭语)也无从说起。但“老朱克勤”父子俩的命运,又不由人不颤动、不沉重。或许可以说,这一次,荒凉、幻灭的,是亲情、爱情,是人的心灵。从合作化的主流叙事中,竟然也可以呼吸到人类主义者的人性的气息,竟然可以获得“荒原中的诗意”,这多少有点让人始料未及。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师陀,我们一直疏于读解,而这一次,他在“前进”中的陷落,似乎给了我们一个新的启示:师陀还是师陀,旧作藏新意,《前进曲》就是一篇迟来的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