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沛
(茂名学院图书馆,广东 茂名 525000)
李 沛 男,1965年生。大学本科,副研究馆员,办公室主任,发表论文10余篇。
社会化信息服务就是高校图书馆读者工作功能的社会化,即要求高校图书馆在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同时,走出馆门,走出校门,向社会开放,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偿或无偿)的文献信息服务,以满足社会公众对文献信息的需求,使其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各类组织以及个人对信息的多元化需求[1]。社会化信息服务,既是社会对高校图书馆的需要,也是高校图书馆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实证调查的方法了解广东高校图书馆社会化信息服务的现状,从而为高校图书馆更加有效地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提供参考。
2009年11月中旬,“全国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专题学术会议在广州召开,受会议主题启发,笔者决意因地制宜,就广东高校图书馆社会化信息服务的现状作一次调查研究。
目前,广东省共有高等院校102所,其中本科院校35所(其他省市高校在广东设立的分校、民办高校除外)。由于时间较为仓促,笔者只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35所本科院校作为调查研究的对象。
从2009年7月中旬开始,笔者采用网络、电话和电子邮件等联络方式,对选取的35所本科院校社会化信息服务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涉及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意识、馆员对社会化信息服务的认识、社会化信息服务的主要方式和内容等5个方面的问题。
高校图书馆是否具有社会化信息服务意识,与下面几个要素密切相关:要不要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工作,是否经常开展信息服务宣传活动,是否积极开展社会用户需求调查,是否主动拓展社会用户,是否有偿服务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向所选35所本科院校图书馆的馆长(副馆长)或信息服务部主任发出调查问卷35份,收回23份,回收率65.71%。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广东35所本科院校信息社会化信息服务意识调查表
通过表1所列各项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各高校图书馆虽然具备一定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意识,但具体工作的力度还不够,而且绝大部分都是有偿服务,这与英国、美国等社会化信息服务开展得比较好的欧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馆员是高校图书馆社会化信息服务工作中最活跃的因素,是高校图书馆顺利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馆员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因此笔者抽样调查了35所本科院校中90名馆员对社会化信息服务的认识情况,结果见表2。
表2 广东35所本科院校馆员对社会化信息服务认识调查表
从调查结果可以发现,认为“有责任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比例较小,而认为“影响本职工作”的比例较高。这说明对于高校图书馆是否有责任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问题,馆员有自己的看法,站在馆员的角度,他们认为做好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工作就可以了,否则会影响本职工作。
据调查,广东省高校图书馆为社会用户提供的主要还是被动的传统服务,绝大部分高校都为社会用户提供传统图书借阅服务,但往往需要社会用户提供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才可办理借阅证,而且有些只提供阅览,不提供外借服务。但也有一些馆藏信息资源丰富、服务能力较强的图书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社会用户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如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广州大学图书馆等,通过网络为社会用户提供科技查新、原文传递、参考咨询服务等。广东35所本科院校图书馆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的内容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广东35所本科院校社会化信息服务内容调查汇总表
调查显示,82.85%的高校图书馆为社会用户提供传统借阅服务,开展参考咨询、原文传递等其他服务内容的高校图书馆相对较少,服务内容较为单一。
近年来,很多图书馆学者深入研究高校图书馆社会化信息服务的可行性,并取得了一定的共识,认为与其他类型图书馆相比,高校图书馆具有信息资源丰富、馆员队伍素质高等方面的优势。广东高校图书馆在信息资源和人才结构等方面与公共图书馆相比,同样具有较大优势。
2.4.1 资源优势
据统计,我国1000余所高校共拥有藏书6亿多册,而公共图书馆藏书仅为4亿册;高校图书馆拥有网络版电子期刊的65%,公共图书馆仅为28.6%;高校图书馆拥有联机数据库的30%,而公共图书馆仅为2.9%[2]。2007年底,广东高校图书馆共有纸质图书9000多万册(广东省教育厅统计数据),而公共图书馆只有3698万册[3],而且高校图书馆还有电子图书2800多万种。由此可见,高校图书馆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
2.4.2 人才优势
高校图书馆馆员素质与其他类型图书馆相比具有较强的优势,这是不争的事实。主要体现在高校图书馆馆员总体学历较高,具有中、高级职称人数较多。据统计,广东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29所,从业人员3252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43人(占4.39%),中级职称人员481人(占14.79%)[4]。而高校图书馆员的职称结构要比公共图书馆好得多。比如茂名学院图书馆现有在职职工56人,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有33人(占58.92%)。这种人才上的优势是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有力的保证。
广东省绝大部分高校图书馆都制订了规范用户行为的规章制度,如深圳大学图书馆的《读者入馆需知》、茂名学院图书馆的《图书馆图书借阅管理规定》等,内容涉及社会用户入馆时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如社会用户的入馆条件、借书册数、借阅期限、收费标准等。只有个别高校图书馆制订了馆员为社会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时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如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针对科技查新服务就制订了相应的《科技查新规章制度》,对馆员开展科技查新工作(包括对社会用户提供科技查新服务)作出详细要求。
调查显示,大部分高校图书馆都没有制订社会化信息服务方面的规章制度,也没有明确社会化信息服务工作的岗位职责、岗位任务、服务质量要求等,缺少规章制度方面的保障,随意性较大。
社会用户能否公平享受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是摆在人们面前的现实问题。调查显示,高校图书馆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不遗余力,但对社会用户却不能提供全方位服务,都设置了一定的条件,划范围、定框框,而且大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可见,社会用户与本校用户在享受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时候是有明显差异的。
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成本是指高等学校投入到图书馆服务中以货币为表现单位的人力、物力的总和,通常以年总成本为核算单位,即学校每年拨给图书馆的用于直接或间接为读者开展信息服务的全部费用,它包括信息源成本、建筑设备成本、劳动力成本、时间成本、材料成本等[5]。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无疑需要增加成本投入。据《国际先驱导报》和新浪网的联合调查显示,60.93%的人认为“开放将使高校的管理成本增高”[6]。然而,要解决成本投入问题,并不是图书馆力所能及的事情,最主要的是需要学校的大力支持,但大多数学校关心的却是图书馆对本校教学、科研的服务程度和能力,并非都鼓励图书馆对外服务,在图书馆的人员定编、资源建设、设备配置等方面,学校都未曾考虑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需要[7]。因此,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工作遇到的最大问题其实就是成本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高校图书馆管理体制的影响,图书馆仍然生存在高校体制的护翼之下,馆员“吃大锅饭”、“出工不出力”的问题依然存在。其主要表现是馆员危机意识淡薄,主动为社会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意识更是淡薄[8]。调查显示,只有34.45%的馆员认为高校图书馆有责任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而有87.77%的馆员认为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会影响本职工作,这反映了馆员对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社会化信息服务意识不强。
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内容主要有图书借阅、科技查新、代查代检、定题服务、数据库服务等。但大多数社会用户似乎只对图书借阅感兴趣,其他服务需求甚少,如企业所需求的市场信息、决策信息、技术信息、竞争信息等很少有用户咨询。据《国际先驱导报》和新浪网的联合调查显示,15.51%的人认为“公众读书热情不高,即使开放也流于形式”。广东有一位乔先生说:“假如学校图书馆开放,我也不会去借书。我家里的书也不少,还可以向朋友借,没必要跑到一个不太欢迎我的地方去[6]。”调查反映了目前高校图书馆社会化信息服务遇到的问题,尽管有些高校图书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效果往往是“自弹自唱,无人喝彩”。
调查显示,广东省大多数高校图书馆都具备一定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意识,都在自觉地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但多数只局限于传统的图书借阅服务,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图书馆社会化信息服务缺少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随意性较大;服务针对性不强,缺乏有特色的专题服务。据此,笔者提出以下4点建议:
我国高校图书馆工作指导性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第21条规定“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而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向社会开放。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化信息服务其实是一项可做可不做的工作,是一种“额外服务”。据调查,绝大部分高校图书馆都没有设置专门为社会用户提供服务的岗位,如果要求馆员一方面要做好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还要为社会用户提供服务,无疑增加了馆员的工作量,馆员有意见,社会用户自然就成为了“不受欢迎的对象”。
美国早在1925年就制订了《图书馆法》,美国高校图书馆之所以能够成功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与其相关法律制度不无关系。因此,只有通过图书馆立法明确高校图书馆社会化信息服务的工作职责,才能让所有的人都公平享受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这是做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要保证。
开展社会用户信息需求调研,就是要求高校图书馆积极主动深入到社会中去,通过网络、电话咨询等方式,准确掌握社会用户对信息的需求情况,在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的时候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只有针对性地做好信息服务工作,才会受到社会用户的欢迎,这是做好社会化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要前提。
通过建立区域图书馆联盟,使区域内的高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在资源共建共享方面达成合作,实现区域资源共建共享,这样就可以使区域内的读者通过资源共享系统平台享受到公平的信息服务,这是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有效途径。
比如,2009年天津高校图书馆联盟将与天津市图书馆等机构开展资源共建共享,使天津市民能够与在校大学生共享图书资源。在共建平台上,天津市19所高校学生和普通市民均可以查询到天津市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的馆藏信息。如果市民想借一本书可是又恰巧附近的图书馆缺藏或已借出,这时可以领一个相应馆的馆际互借证去别的图书馆或高校图书馆借阅,天津市图书馆找不到的文献也可以向图书馆申请免费的其他馆文献传递服务[10]。
“产、学、研”相结合是当前很多高校办学的新模式,校企合作对于推动高校和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下,作为学校信息服务中心的图书馆有责任为校企合作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因此,高校图书馆应当转变服务观念,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为校企合作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专题信息服务,从而为推动校企顺利合作贡献一份力量。
[1]赵玉贞.新时期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初探[J].图书馆界,2008(3):21-23.
[2]http://news.sina.com.cn/s/2007-07-16/100313456550.shtml.
[3]http://www.gdwht.gov.cn/shownews.php?BAS_ID=20833.
[4]《中国图书馆年鉴》编委会.中国图书馆年鉴(2006)[M].北京:中国年鉴出版社,2006:458.
[5]张红亚.论高校图书馆社会化信息服务成本补偿[J].图书馆建设,2004(3):5-6.
[6]http://www.eol.cn/yan_lun_1868/20070723/t20070723_244 710.shtml.
[7]谢金星.高校图书馆社会化信息服务探析[J].现代情报,2008(10):51-56.
[8]李沛.论面向高校教学科研的图书馆服务创新[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09(1):193-196.
[9]http://www.mcprc.gov.cn/dry/200904/t20090420_69022.html.
[10]http://www.gdpa.edu.cn/mmcnews/viewnews.php/1273712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