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海生 霍沛宏 徐 刚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综合国力增强、国际地位提高。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达33.53万亿元,财政收入超过6.8万亿元,外贸进出口总值2.2万亿美元。农业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到约10%,国家现代化建设已取得巨大成就。但我国有13亿人口,要保障粮食安全,必须立足国内。而农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制约因素:首先是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而粮食需求却是刚性增长;其次是消需求农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不断提高的趋势不可逆转;第三是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以稳定农业的基础地位的趋势不可逆转,农民的收入不能稳定与提高,农业就不能健康发展。而要稳定与提高农民收入,单靠提高农产品价格的空间非常有限,只有规模化经营这条路子可走。
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资料表明,美国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61 hm2,加拿大97 hm2,澳大利亚113 hm2,英、法、意、德等国 20~40 hm2,日本为 6~10 hm2。我国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户均4.5人,户均劳动力2.5人,户均耕地面积是超小型化的。我国约有3.4亿个农业家庭,户均耕地面积仅为0.36 hm2(5.38亩),相当于日本的1/17!可见,这样的家庭(如果是纯农业家庭的话),连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何来小康和现代化?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民增加收入的60%来源于农业之外(务工收入)。虽然这种收入在目前对农民来说是必须的,但这种兼业化趋势(把农业当副业来做)从农业发展的长远考虑则是不可取的,它会带来有限耕地的粗放经营及资源浪费。因此,大力转移农村劳动力,迅速提高劳均耕地面积,实行集约化和家庭农场规模经营是发达国家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成功经验,也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抉择。
现以麦(油)稻轮作区的陕西省南郑县为例(户均耕地面积0.3hm2),分析其扩大再生产能力。小麦、水稻的单位面积产量分别为3300kg/hm2和9000kg/hm2。每公顷小麦成本支出为:种子300元、化肥600元、农药150元、水电费450元、机收作业费450元、农具折旧225元、用工折价900元,合计为3075元。而2009年小麦市场价(下同)1.9元/kg,产值为6270元,收支相抵为纯收入3195元/hm2。若农业用工不计,则为毛收入4095元/hm2;每公顷水稻成本支出为:种子300元、化肥778元、农药140元、排灌费300元、机收作业费1200元、耕种等机械作业费600元、农具支出225元、用工折价格1050元,合计4593元。 水稻价格 1.9元/kg,产值为 17100元,收支相抵纯收入12507元/hm2。若农业用工不计,则为毛收入13557元/hm2。户均0.3hm2耕地面积,全年户均毛收入为5295.6 元,人均种植业毛收入 1176.8 元。
稻麦轮作区以轻型栽培技术为主,麦播前犁耕深度不超过150mm,采取旋耕整田与机播复式作业,麦(油)茬整田采用旋耕平整技术,种植采用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植保作业采用超低量喷雾机械,收获作业采用中小型联合收割机。这样一个机械化系统需配套的农机支出:13~20kW轮式拖拉机1.8~2.5万元/台,轻型悬挂水田犁 0.31万元/部,节能型1G-135旋耕机 0.45万元/部(旋播机系列,可一机两用),植保机械0.2万元/部(也可兼作叶面施肥用),插秧机4.8万元/台,中型稻麦兼用型联合收割收4.5万元/台。这样,稻麦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的最低投资需12.06万元。看来这种规模的农户仅靠自身的收入是没有能力投入机械化大生产的。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要实现我国农业的机械化、现代化和专业化,必须要由国家进行必要的投入支持,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使农机实现专业化、公司化经营,为农户提供强大而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与此同时,积极进行政策配套,逐步扩大家庭农业经营者的规模,推进机械化家庭农场模式。按目前我国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北方旱作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要达到15~25 hm2,稻麦轮作区10~15 hm2,南方双季稻区8~10 hm2。达到这个规模以上,农业劳动者才有能力发展机械化并实现集约化生产。可见,发展机械化、规模化家庭农场,是我国农业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关键在于不断扩大农民家庭经营者的规模,以此来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因此,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等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培育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市场环境”。这一政策出台,为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家庭农场发展铺平了道路。因此以机械化、规模化、专业化为标志的家庭农场,是今后我国农业经营发展的重点。明确了趋势与重点,我们应采取有效对策,加快这一进程。
(1)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模式推进城市化进程。我国维系二元经济结构的制度性安排是户籍制度,市民和农民有着明显的界限。这一制度在我国现代化发展初期,曾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现阶段却成了阻碍发展的制约因素。现在到了改革这一制度的时候了。取消人为的身份限制,让劳动力自由流动,当其有稳定的收入和居所时,应允许其转化为市民,从而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性障碍。通过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吸纳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务农劳动力大大减少,从而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农业的规模经营,加速农机化发展。在WTO框架下,我国畜牧、水产、花卉、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等劳动密集型农业产业有很强的比较优势,价格比国际市场低40%~80%。因此在确保粮食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应按工业化、产业化集群的思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发展我国的优势农业产业,把养殖业、种植业、经济作物栽培业有机结合起来,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把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大大提高农民收入。同时通过提高农户经营规模,改变目前农业大量的兼业化倾向,培育高素质的专业化农民,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农业效率。
(2)调整政策促机械化家庭农场发展。一是国家应建立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制度和机制,让土地向家庭农场和专业化农业生产能手集中。二是制定必要的政策法规,防止土地被细化、碎化。土地在承包经营时,一个家庭承包的土地要尽可能集中;农村农户分家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具备条件的劳动者一人继承,防止土地被细化,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水平。三是启动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注重村镇、道路、绿化、条田、电力通迅、水利等的综合配套,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为农业机械化、集约化、生态化、规模化、产业集群化发展提供条件。四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机、农技、畜牧、经济作物科技推广与服务网络,注重农业科技的组装配套,形成整体合力,迅速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3)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普惠制等扶持措施。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投入规模逐年扩大。但总的来看,国家投入规模偏小,没有实现普惠制,特别是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不多;燃油补贴、机械作业补贴处在试点中。因此各级政府应重点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农机科研、推广、农机服务组织、机械化家庭农场等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其发展。农机化主管部门应通过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农机化组织程度。大力发展农机服务产业集团和龙头企业,支持农机经营大户通过股份制、联合、合作等多种形式,把民营农机服务产业做大做强,以支持农业的现代化、集约化、产业集群化发展,通过增加农民收入,来稳定和发展大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