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发展探究

2010-05-30 07:59
浙江农业科学 2010年6期
关键词:杭州市农产品经营

洪 琳

(浙江农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1300)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在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帮助解决“三农”问题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杭州市2003年开始实施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大致同时起步。随着都市农业规划的实施,不仅大大加快了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也加快了杭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者在对杭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状进行分析基础上,探索当前发展杭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路径。

1 经营现状

近年来,随着杭州市都市农业规划的实施,大大加快了茶叶、花卉苗木、水产、节粮型畜禽、蔬菜、竹业这6大杭州优势产业和水果、干果、蚕桑、中药材、蜂业5大特色产业的发展。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杭州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点,按照“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推进”的思路,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2007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杭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非常迅速,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杭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量的快速扩张,2004-2008年数量为138,290,448,661,963家,2008年增长的合作社数量最多,共增加了302家,经营范围不断拓宽,竞争能力不断增强,有农业部扶持的合作社1家,浙江省农业厅扶持的合作社31家,地、市、县扶持的522家。截止2008年底,杭州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963家 (西湖区11家,滨江区2家,萧山区151家,余杭区128家,富阳市119家,桐庐县146家,临安市110家,建德市156家,淳安县140家)。其中登记的合作社有947个,资产总额达到104 896.26万元,专业合作社成员68 768户,其中农民成员66 680户,团体成员343户,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843 666户。

杭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多样化的趋势(表1),从行业划分来看,涉及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业和其它相关行业。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多,共有515个,占总数的53.48%,其中淳安县最多达110个;其次是林业共有170个,占总数的17.65%,其中桐庐县最多达43个;畜牧业第3共有115个,占总数的11.94%,其中建德市最多达31个;从事服务业的合作社最少只有45个,只占总数的4.67%。

从经营服务内容来看,涉及到产加销一体化、仓储、运销、加工、农机作业、技术信息等服务内容 (表2)。目前杭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内容最多的是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共有730家,占75.8%;其次是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共有92家,但只占9.6%;提供仓储服务的最少只有6家,且全部集中在余杭区。余杭区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内容相对杭州市其它地区最广乏,几乎覆盖了所有服务行业,其它区 (市、县)合作社在经营服务内容的发展上相对不平衡。

表1 从行业划分杭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个数

表2 从经营服务内容划分杭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个数

经过几年的发展,到2008年底杭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343 789.36万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70 157.45万元,培训成员和农民195 898人次,执行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的专业合作社433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专业合作社253个,拥有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352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专业合作社28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83个,绿色食品认证43个,有机食品认证63个,森林产品认证5个。

2 经营特点

2.1 生产经营专业化

杭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依托本地特色产品和主导产业兴办,一手联市场、一手联农户。在已经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的乡(镇),主要依托特色产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起到了与优势特色产业互动互促的作用。如萧山区的蔬菜、水果,余杭区的禽蛋、水果,临安市的山核桃,桐庐县的水果、蔬菜、蚕桑,富阳市的苗木、水果、本鸡,淳安县的水果、竹笋,建德市的蚕桑等合作社依托区域性优势产业或地方特色产品而建立。产业发展为合作社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的壮大,从而使各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更加趋于专业化。

2.2 组建主体多元化

早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依托政府或职能部门举办,但随着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和农民组织意识、竞争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能人带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不断增多 (表3)。

根据省农业厅经管处的调查,杭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由农民牵头兴办的共有750个,占77.9%;其次是由企业代表牵头兴办共有130个,占13.5%;而由社会团体代表牵头兴办最少只有1个。从目前运行情况看,内生型专业合作组织数量远远超过外生型专业合作组织数量,这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主体的多元化,极大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表3 杭州市农村专业合作社牵头兴办主体情况

2.3 市场竞争力增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组织实施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健全农产品生产质量追溯制度,积极申领无公害、有机、绿色“三品”等各类认证,踊跃注册商标,统一品牌,有效提升了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2008年杭州市34.48%的合作社全面执行了农产品质量标准,26.27%的合作社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质量追溯制度,36.55%的合作社拥有了注册商标,29.6%的合作社通过了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如富阳市鹳山本鸡专业合作社的“鹳山”牌土鸡在2008年浙江名牌农产品评选中获浙江名牌农产品称号。

2.4 建设步伐规范化

随着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各种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章、条例的出台及实施,杭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断加快发展步伐的同时,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发展质量,到2008年在浙江省323个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杭州市已有29个,占当期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9%。在不断加强及完善规范建设的同时,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据统计,2008年,杭州市合作社共实现收入324 200.22万元,实现盈余18 320.43万元,其中按交易额返还社员7 057.21万元,实现红利总额5 130.94万元。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不断增加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规范化建设,使其治理有章可循,为其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也孕育了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

3 存在问题

3.1 总体经营规模偏小,带动能力弱

近几年随着杭州市都市农业规划的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逐年增多,发展趋势也越来越快。但在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经营规模偏小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经营规模偏于细小,区域性、上规模的合作社少,经营行为分散。小规模经营又带来诸如资本积累慢,实力弱,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差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也难实现合作社的再发展。据调查,2008年杭州市963个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成员仅是68 768户,带动周边非成员农户数843 666户,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市农户比例不足3%,从而影响了合作社的经营发展。

3.2 内部管理不完善

杭州市大多数合作社在其内部运行机制上还不完善,虽然建立了相关章程,但已建立的章程大多形同虚设,社员对其章程也多是一知半解,真正做到按章程办事的很少,按照章程所设立的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等机构很难真正发挥作用。合作社与社员的关系也较松散,没有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合同约束力。有的合作社是由一些带头人管理,从而导致合作社的日常运作往往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一般社员很少参与管理。带头人的小农意识、发展的眼光、管理水平等顾全大局的意识不足,有部分管理者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会真正落实利润返还与“二次分配”机制。

3.3 服务领域狭窄

农民合作社是衔接农民与市场的主要的中介组织,发达国家的农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不仅涵盖了产前的农资购入,产中的信息、技术服务,产后的初加工,同时在为农民提供深加工、储运、营销包装等方面也较为成熟,覆盖面广,服务产品多样。我国的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不高,合作社提供的农产品多是初级品,产业化进程有待进一步完善。到2008年底杭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创建加工实体的专业合作社仅为78个,仅占总数的8.1%。杭州市合作社主要是为社员提供信息、生产资料等服务,在产品的仓储、包装销售、保险等方面很少提供服务,服务功能单一化与服务能力的初级化,使农产品很难实现高的利润。

3.4 经营管理人员缺乏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管理人员大多数是在社员中推荐出来的,缺乏系统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限制了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参与民主管理的深度,往往还会导致决策的失败。真正意义上的外聘专职管理人员来管理专业合作社的还很有限,同时大多数合作社本身规模偏小,利润低,聘请外来的管理人员所需支付的薪资都存在问题。因此,虽然缺乏专职管理人员的合作社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暂时能满足其管理需要,但从长远来看,合作社的发展面临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的严峻挑战,随着规模的扩大和民主管理成本的加大,这个问题日益突出,将制约合作社的发展甚至生存。

4 发展措施

4.1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示范带动

各级政府要以各种形式借助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把合作社的理念灌输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干部和农民充分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力的平台,是农户与市场谈判的中介,是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同时,各级政府要发挥好示范合作社的作用,总结他们的成功经验。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让事实说话,让农民群众信服,不断增强专业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从而引导和促进农民自愿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来,壮大合作社力量,加快规模化发展。

4.2 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建设,指导合作社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利益不受侵犯。同时还要不断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社会监督主要是发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监督合作社是否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事活动;农业经营部门从业务的角度,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部监督主要是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社员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和业务经营状况等统计报表制度。从而能更好的全面了解和掌握合作社的发展动态,促进其健康发展。

4.3 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服务功能

各级有关部门仍应积极组织开展部、省、市的示范性合作社的推荐、评审工作,加强合作社的标准化建设。大力支持合作社扩大规模、延长产业链,鼓励其在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创建加工实体,拓展经营服务内容,促进其由比较单一的生产、销售领域向产、供、销、运、加等综合性、跨行业、多领域发展,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成立合作社联合会,引导合作社同业联合或兼并,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合作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应大力支持合作社参与无公害基地申报、绿色食品商标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工作,创品牌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4.4 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人才素质

应充分利用相关的教育资源和农业部门的人才优势,利用职校、技校等师资力量,把合作社人才的培养与农村人才培养项目结合起来,积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头人和骨干成员的知识培训工程,造就一批懂合作、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使其能带领农民共同致富。在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的同时,还应千方百计引进人才,如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荐一些有技术,会经营,懂管理的领导干部到合作社挂职,及时帮助他们总结经验,使之不断壮大发展。相关政府机构还可以通过出台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对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规范、具有较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引进专职农业技术或经营管理人员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进人才,实现杭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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