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动机的经验检验

2010-05-22 08:06邓永勤丁方飞
统计与决策 2010年4期
关键词:计价存货股权

邓永勤,丁方飞

(湖南大学 会计学院,长沙 410079)

1 研究假设

在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体系实施之前,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允许我国上市公司选择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和分批实际法,用以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此外,商品流通行业企业,还可采用毛利率法和零售价法。[1]

影响管理当局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的因素也是很多的。首先,由于不同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在本期销售和期末存货之间分配的成本不同,所算出的利润也就不同,因而被认为可以用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盈余管理。所以上市公司对发出存货计价方法进行选择,可能出于盈余管理的需要。在持续通货膨胀时期,在所有这些方法中,按先进先出法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最小,会计盈利最大;而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零售价法都将不同时期的成本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平均;按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时,也会有较近期进货的较大单价参与计算,所算出的成本金额均大于等于按先出先出法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会计盈利也较小。

在以会计盈利为基础的管理报酬计划中,会计数据并不是用来衡量经营业绩,而是作为衡量报酬的参数。这些参数经过精心制订,使得多数年份都有红可分,并且红利最高额往往与报告盈利成正比。这就导出了所谓“分红计划假设”:若其他条件不变,实施分红计划的企业,管理人员更有可能提前确认盈利。[2]对于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来说,就是实施分红计划的企业,更可能采用先进先出法。

一般认为,由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我国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管理者的报酬形式单一,一般是固定工资加奖金,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报酬形式很少,而且多数管理者有着与会计盈余数据并无直接联系的隐性收入,如行政级别、公费消费等,因此管理者通过调整盈余以影响自己报酬的动机受到限制。

但是,这种状况在2005年到2006年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2005年12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这一法规的出台,为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创造了条件。紧接着,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专门对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加以规范。[3]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述文件精神,所谓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奖励基金。因此,股权激励计划从性质上和对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制定的影响上,类似于分红计划假设中的分红计划。

综上所述可得:

假设1 我国上市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人员,更有可能采用先进先出法。

在一些债务契约的条款中运用会计数据,主要是为了阻碍导致企业价值减少的投资及融资决策。基于会计数据的债务契约,将促使企业管理当局选择和制定能减少违约的会计政策,变更可能导致违约的会计政策,并不再遵循稳健性原则。有债务契约的企业比没有的更可能采用增大盈利和资产的会计政策。这就导出了所谓“负债权益比率假设”:假定其他条件保持不变,负债权益比率愈高,管理人员就愈可能选择能提前确认盈利的会计程序。[4]对于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来说,就是负债权益比率愈高的企业,管理人员更可能采用先进先出法。

一般认为,由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上市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一般为国有商业银行,而我国的上市公司多为国有企业,对债务契约履行情况的有效监督就会因为银行自身缺乏激励和政府干预而受到削弱。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很多企业负债权益比率居高不下,向银行借款已成为其主要融资方式,而我国的几个主要商业银行均已完成了股份制改革,信贷资金的安全问题已成为商业银行关注的焦点。

由于长期借款期限长、风险高、金额大,我国银行也通常对借款提出一些旨在保障贷款安全性的条款。这些条款归纳起来共有三类:即一般性保障条款、例行性保护条款和特殊性保护条款。和国外债务契约一样,三类条款的绝大部分都应用到会计数据。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有资格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具备的条件,也大都应用到会计数据,如净资产额限制、累计债券总额限制、最近3年平均分配利润限制、债券利率限制等等。

综上所述可得:

假设2我国上市公司负债权益比率愈高,愈可能采用先进先出法。

由政治活动的经济理论导出的反政府监管动机的规模假设是:在其他条件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规模愈大,其管理人员就愈有可能选择那些能够将当期盈利递延到下期的会计程序。[5]对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来说,就是规模越大的企业,管理人员愈不可能采用先进先出法。企业规模的大小,不过是特定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相比较而言的,所以这个假设对我国也同样适用。

综上所述可得:

假设3:我国上市公司规模愈大,愈不可能采用先进先出法。

一般认为,不同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实务操作手续繁简不同,工作量大小也就不同,因而适用于不同的存货收发频繁程度的企业。企业存货收发越频繁,越可能选择简化程度高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存货收发频繁程度不同,意味着企业所属行业、规模不同,因而其政治和契约成本也就不同,所以在研究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政治和契约成本的关系中,存货收发频繁程度是一个重要的混杂因素,可能对研究结果产生混杂偏倚。但笔者已证实,我国上市公司存货收发频繁程度与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简化程度之间并不存在这种关系,从而可以推测,我国上市公司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可能主要受上述契约和政治成本的影响,故在本文研究中可不考虑这一因素。[6]

此外,还要考虑公司年龄的影响。公司年龄之所以影响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是因为一方面只有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先进先出法才能用于进行盈余管理,而计划成本法也只有在物价稳定的条件下,材料成本计算的正确性才会较满意,计划价格的修订工作才不至于太频繁,工作量不至于太大。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采用计划成本的条件是具备的。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以后,我国经济从1984年到1988年经历了一个加速发展的飞跃时期,同时物价波动也相当大,采用计划成本要求的外部条件丧失,相应的,采用先进先出法的前提条件却逐步凸现。而到了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义市场经济体制,可以认为企业的外部环境,从制度上要求企业普遍采用先进先出法,而采用计划成本的条件则已不存在。[7]

另一方面,计划成本法就其技术实质来说,本来不过是标准成本法,但是,这一方法在我国的推广应用却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历史背景。1953年1月1日,中央财政部颁行的《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及材料会计处理办法》规定采用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核算,这在当时被认为是“我国会计核算工作中一个划时代的改革,显示我国在学习苏联先进会计核算理论和实务上,已经迈出了一大步。”[8]

我国证券市场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和中期主要是服务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的,而这些国有企业大多经历了相当长的计划经济时期,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大多沿用当时推行的计划成本法,而20世纪90年代新办的企业则会倾向于采用先进先出法,所以公司年龄应作为一个重要的控制变量。

2 研究方法

2.1 研究模型

X1=资产总计

X2=主营业务收入

X3=产权比率=负债合计/股东权益合计×100%

X4=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其中,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是指本期发生的全部利息费用,包括进入财务费用的利息费用和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资本化利息费用。

本文用X1、X2代表规模假设中的企业规模,作为政治成本的替代变量。根据假设,这两个变量越大的公司,Y=0的可能性更大。用X3、X4代表负债对权益比率假设中的负债权益比率。X3越大的公司,Y=1的可能性更大。

记P=P(Y=1/x1,x2,…,x6)为在上述六个自变量作用下,上市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的概率,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9]

其中 β0为常数项,β1,β2,…β6为回归系数。

对公式(1)作对数变换,这一logistic回归模型可以表示成如下线性形式

公式(2)各参数的意义是,β0为 x1=x2=…=x6=0时,选择先进先出法和不选择该法结果发生概率之比的对数,但x1,=x2=x3=x4=0的实际意义是企业没有资产、主营收入和负债,这在实际中不太可能,所以β0没有实际意义。回归系数βj(j=1,2,…,6)表示自变量Xj改变一个单位时logit P的改变量,它与衡量影响因素作用大小的比数比例即优势比 (odds radio,OR)有一个对应关系。

特别是X5的赋值如前,则已公布股权激励方案公司组与未公布股权激励方案公司组选择先进先出法的优势比为

OR5=exp(β5) (4)

当β5=0时,OR5=1,说明因素X5对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不起作用;当 β5>0 时,OR5>1,说明 X5是一个促进选择先进先出法的因素;当 β5<0 时,OR5<1,说明 X5是一个阻碍选择先进先出法的因素。对X6也可作同样的分析。

由于ORj值与模型中的常数项无关,β0在会计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中视为无效参数。

根据小样本观察结果,我国上市公司先进先出法的选择率较低,由于P很小,优势比可以作为相对影响程度(relative effect,RE)的近似估计。这是logistic回归用于会计选择调查资料的优点之一,即得到某一因素的回归系数估计值后,便可以得到影响因素不同水平下相对影响程度的近似估计值。

表1 分组统计

2.2 样本选取和数据资料的收集

第一步:按China Infobank数据库上市公司列表,每隔4家抽取一家进行等距抽样,观察其2005年年报,收集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资料,并按Y的定义记录,共得104个样本;

表2 样本方差齐性检验

表3 选择和没有选择先进先出法的两组自变量均值t检验

第二步:应用Wind,选取深市和沪市提供了2005年报的上市公司,剔除所需变量数据不全的公司,最终得到586家,其中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共计77家。为了便于对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因素进行检验,在余下来未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509家公司中随机选取80家公司,与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的77家公司一起构成一个容量为157的样本,并按各自变量的定义,提取各自变量的取值。

第三步:由在第一步中有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资料,且在第二步中有6个自变量资料的上市公司,凑成一个样本容量为53的样本。

为使统计分析结果不受变量之间相对数值大小的影响,对收集的部分变量值进行了如下进一步处理:将x1取自然对数,将x2除以x1。因承载所收集的数据资料的表格太大,此略。

表4 logistic回归结果

3 实证结果

从表1到表3,是对样本数据应用SPSS13.0进行描述性统计的结果。

表1按是否选择先进先出法对各自变量值进行分组,统计了各组的样本容量、均值、标准差、均值的标准误。

为了检验各组的各自变量均值是否相等,应首先进行两组样本方差比较的F检验。表2是两样本方差比较的Levene检验结果。 查表得 F0.1=(1,51)=4.03,由表 2 第 2 列可知,除自变量是否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外,各自变量的F值均小于4.03,第3列所列 P值均>0.10,故不拒绝 H0,即选择和不选择先进先出法的两组,各自变量值方差齐,而是否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两组方差不齐。

表3是对选择和没有选择先进先出法的两组,各自变量均值t检验的结果。根据表2,除是否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t值应用下行数据外,其余各自变量均应用上行数据。其中第2列是所算出的t值。第4列是相应的P值。由此表可知,除是否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外,其余各自变量的均值,还不能认为在是否选择先进先出法的两组之间有差别,表明这些自变量对企业是否选择先进先进法并没有显著影响。而是否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对企业是否选择先进先出法有显著影响,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选择先进先出法的比率显著低于没有选择先进先出法的企业,这与我们的预测相反。但这并不能说明分红计划假设不成立,因为在我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的比例相对很小,采用先进先出法的企业也很少,抽出的样本就很可能是采用先进先出法的企业都没有公布股权激励计划。

表4是应用SPSS13.0对样本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的输出,该表各栏数据的意义如下:

第2列是βi的最大似然估计值,也是标准回归系数;第3列是其标准误,第4列是各βi是否为0的wald检验,说明各自变量对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均无显著影响,并与描述性统计结果表4的分析结论一致。

表3和表4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并不显著受政治和契约成本的影响。

4 研究结论

应用不同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造成的账面利润差别的大小取决于入库价格变化的大小,所以应用这一会计选择进行盈余管理必须具备很强的外部条件,即急剧的通货膨胀。2005年我国的物价基本上是稳定的,这可能是用本文抽取的样本进行检验结果并不显著的原因之一。

以上研究结果表明,由于一方面通过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非常有限,而如果我国上市公司必须进行盈余管理,其数额都将是巨大的;另一方面,对会计选择的变更已有一套比较严密的监管措施,所以上市公司不大可能通过会计选择进行盈余管理。不过这一结论最终是否成立,尚待对其他会计选择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制度2001[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Smith,C.W.,R.Watts.Incentive and Tax Effects of Executive Compensation Plans[J].Australian Journal of Management,1982,7.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编审委员会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含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科目)[S].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4]Kalay,A.Stockholder-Bondholder Conflict and Dividend Constraints[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82,10.

[5]Zimmerman,J.L.Taxes and Firm Size[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83,5.

[6]邓永勤.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混杂因素影响实证研究[J].统计与决策,2009,(3).

[7]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上,下)(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一九八七年十月)。内部教材,北京,2003.

[8]郭永清.新中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变迁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9]孙振球等编.医学统计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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