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平 姚鹏
(南充精神卫生中心,四川 南充 637000)
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分析
沈宁平 姚鹏
(南充精神卫生中心,四川 南充 637000)
目的:评价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对我院2009年第二季度应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分析。结果:到目前为止我院共使用有2种剂型13种通用名称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数排序列前6位的药物是劳拉西泮片、阿普唑仑片、氯氮 卓苫片、奥沙西泮片、氯硝西泮片、艾司唑仑片。结论:处方分析临床诊断与处方用药基本相符,但处方用量天数长,存在发生药物依赖性的危险。
精神药品;处方分析;药物依赖性
第二类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这类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静等作用,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同时不规范地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性,属于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2005年8月,国务院重新修订并颁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卫生部据此于2007年1月印发了《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在2007年5月1日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了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的规定。我院系一所三级乙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临床治疗精神疾病中,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量大,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拟通过对我院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统计和分析,根据《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评价目前第二类精神药品临床合理用药情况。
1.1 资料来源
本文资料为我院2009年第二季度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料。
1.2 方法
运用Excel 2003电子表格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患者性别、年龄、临床诊断及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与用量、用药天数等分类、排序、统计。限定日剂量(DDD)参考《新编药物学》(16版)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药品说明书的成人常用日平均剂量。以DDD为标准计算用药频度(DDDS),DDDS=处方用药量/DDD。以药物利用指数(DUI)作为对各种药品处方用量进行分析指标,DUI=DDDS/用药总天数,评价处方用药合理性(规定DUI≤1为合理)。
2.1 基本情况
用系统抽样法抽取我院2009年第二季度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2 036张,占同期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50.60%,同期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是13.68%。2 036张处方中男性766张,女性1 270张,女性多于男性。所抽查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前记和后记各项目,正文部分的药品名称、用法与用量书写格式均能够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书写,存在的问题是发现有7张处方限量超过7日用量,医生未在处方上注明理由。2 036张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检查合格率为99%。
2.2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用药和处方比例排序统计
由表1可见,所抽查的2 036张处方用药涵盖了我院已有、并且正在使用的共计2种剂型13种通用名称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数排序列前6位的是苯二氮卓苫类(Benzodiazepine,BZD)劳拉西泮片、阿普唑仑片、氯氮 卓苫片、奥沙西泮片、氯硝西泮片、艾司唑仑片,占第二类精神药品统计处方数的88.60%,表明我院使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以苯二氮苫卓 类口服制剂为主。
2.3 疾病与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情况
精神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抑制作用的镇静催眠药物类或具有兴奋作用的中枢兴奋药物类,我院使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均为镇静催眠药物类。按照处方临床诊断项下疾病的记录,统计出疾病与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情况,见表2。
2.4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DDDs和DUI
临床使用的这13种第二类精神药品在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抗癫痫时的常用日剂量不同,利用限定日剂量DDD时,应根据药物在治疗中的不同用途,选取不同的DDD,以此计算出同种药品处方在不同治疗用途应用的DDDS和DUI,进行处方用药合理评价。因此,我们根据处方临床诊断项下疾病名称,选取神经症分类疾病含神经症、焦虑症、躯体化障碍,失眠症,癫痫症三种疾病的临床诊断处方,参照《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DM-3),神经症分类疾病含神经症、焦虑症、躯体化障碍以及失眠症的主要症状来确定处方用药目的,癫痫症按照癫痫病治疗用药目的,分别确定第二类精神药品抗焦虑、镇静催眠、抗癫痫用途不同的DDD,计算DDDS和DUI。
表1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用药和处方比例排序统计
表2 疾病与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及联合用药情况统计
表3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用抗焦虑作用的DDDS和DUI统计
第二类精神药品抗焦虑应用的DDDS和DUI统计见表3。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用于镇静催眠作用的DDDS和DUI统计见表4。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用于抗癫痫作用的DDDS和DUI统计见表5。
2.5 年龄与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关系及处方用量情况
年龄与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关系及处方用量情况见表6。
3.1 疾病与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分析
与相关的综合性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调查分析研究结果比较[1-4],精神病专科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呈现出疾病种类多,由表2可见,所抽查处方的诊断项下共有18种疾病,处方比例排前三位的是失眠症、焦虑症、抑郁症和躁狂症,精神分裂症在用药处方比例排序第4位,癫痫病在处方比例排序第5位。表1、表3、表4、表5可见,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品种上,与相关报道一致的是苯二氮 卓苫类(BZD)药物仍然是处方出现比例高的药物[1-4],该类药物中劳拉西泮片在处方总数排序第1位,阿普唑仑片在处方总数排序第2位,巴比妥类药物苯巴比妥片虽然处方数排7位,但DDDS仅次于阿普唑仑片,说明抗癫痫治疗疗程长,用药总量大。
在药物利用方面,苯巴比妥片、地西泮注射液、氯氮 卓苫片在不同治疗用途处方中DUI>1,说明这三种药物在使用时有过量滥用现象,滥用理由是处方剂量大于DDD值。分析原因,苯巴比妥为肝药酶诱导剂,可提高肝药酶活性,长期使用不但加速自身代谢,还可加速其他药物的代谢,地西泮血浆蛋白结合率高达99%,长期用药有蓄积作用,镇静催眠、抗癫痫治疗中,医生选择用加大剂量来获得临床效应的方法显然欠妥,因为这样做显然增加了药物中毒的危险性。其余药物DUI≤1或≈1,说明处方用药剂量使用合理。
表4 第二类精神药品镇静催眠应用的DDDS和DUI统计
表5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用于抗癫痫作用的DDDS和DUI统计
表6 年龄与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关系及处方用量情况统计
3.2 年龄与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用药及处方剂量分析
由表6可见,各年龄段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情况是,31~ 40 a、41~ 50 a、51~ 60 a年龄段高于其他年龄段,该特征与相关研究相符[5-6]。除51~ 60 a年龄单张处方平均用量略低于30 d外,其余年龄段单张处方平均用量>30 d。≤10 a的儿童均为抗癫痫治疗使用苯巴比妥片和地西泮注射液,11~ 20 a用药者多为处方诊断焦虑症和失眠症,提示目前学生学习压力大,影响青春期发育,值得重视。21~60 a为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较多的年龄段,这与成年期受工作、学习、竞争压力影响,精神障碍性疾病多发相关。
3.3 问题和建议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调查结果显示,在临床使用中存在着日用量大、连续用药时间长的问题,患者用药时间超过4周使用BZD类药物是造成药物依赖的危险因素[6]。《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医生应当按照卫生部指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在实际工作中药师在审核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限量时,无一个明确的限量规定来审查处方滥用行为,我们的调查显示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用量的适当延长实际上就等于无7日限量,可以认为这是第二类精神药品在使用中发生滥用或药物依赖性风险的重要因素。建议对现行的《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出精神药品临床疾病治疗指南,用以加强指导医师正确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以及药师审查处方的依据,防范药物依赖性的发生。
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临床诊断与用药基本相符,用法和用量存在发生药物依赖的危险性,应引起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对医生和药剂人员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
[1]周孝桃,官真水.我院门诊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分析[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09,9(9):661-662.
[2]王昕,王靓.我院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调查与分析[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08,8(9):667-669.
[3]叶淑华.我院精神药品利用度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现代应用药学杂志,2008,25(8):739-740.
[4]廖庆权,陈彩云,朱军,等.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调查分析[J].海峡药学,2008,20(5):117-118.
[5]任丽娜,刘梅.精神专科医院门诊患者中苯二氮 卓苫类药物应用情况调查[J].精神医学杂志,2008,21(5):337-339.
[6]王晓慧,王萍.苯二氮卓苫 类药物的医源性成瘾 [J].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5,5(5):36.
沈宁平,男,主管药师。研究方向:医院药学,临床药学。E-mail:scsnp@qq.com姚鹏,男,主管药师。研究方向:医院药学,临床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