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传统教育的眼光看《水浒》

2010-04-05 23:00卞良君
东疆学刊 2010年4期
关键词:水浒水浒传

卞良君

(广东海洋大学文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用传统教育的眼光看《水浒》

卞良君

(广东海洋大学文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如果用传统教育的眼光来看《水浒》,“乱自上作”就意味着封建政教的失效与破产。除此之外,《水浒》世界中还存在着诸多严重的教育问题,如家教的失驭与尴尬、师教的失职与悖谬、俗教的失范与误导等,上述诸多因素最终导致了《水浒》世界“人文俱乱”。因此,如若准确而全面地概括《水浒》世界的“乱源”,应该是乱自“失教”。严重“失教”的《水浒》世界对于今天如何强化公民道德教育、构建和谐社会也是一面镜子。

水浒世界;失教;传统教育

《水浒》世界“乱”自何来?公认的定案是“乱自上作”,根据是《水浒》“一部大书”于一百零八人之前“先写高俅”[1](54,金圣叹回前总评)。“乱自上作”意味着封建政教的失效与破产,无疑是《水浒》世界最为严重的政治痼疾。除此之外,《水浒》世界中还不容置疑地存在着诸如家教的失驭与尴尬、师教的失职与悖谬以及俗教的失范与误导等严重的教育问题。上述诸多因素最终导致了“人文俱乱”,因此说《水浒》世界是“乱自失教”也许更为准确和全面。

一、政教的失效与破产

所谓政教,是指刑赏与教化。《荀子·王制》就提出过“修教齐政”的主张:“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郑玄注曰:“教谓礼义,政谓刑禁。”因此,《唐律疏议》序曰:“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也就是说,所谓政教包括礼与法(或曰德与刑)两个方面,德礼(义)为其根本,赏罚为其辅助。只有按照等级制度与封建道德规范的要求“选贤良,举笃敬,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方能使庶民安于政。“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而不至于出现“水则覆舟”的政治危机。因此,荀子指出,“君人者(帝王)之大节”在于“平政爱民”、“隆礼敬士”、“尚贤使能”,“三节者当,则其余莫不当矣;三节者不当,则其余虽曲当,犹将无益也”;“冢宰(主政大臣)之事”在于“本政教,正法则,兼听而时稽之,度其功劳,论其庆赏,以时慎修,使百吏免尽而众庶不偷”,“故政事乱,则冢宰之罪也。”可见,能否正确实施政教,对于统治者来说真可谓“经国之大要”了。

然而,《水浒传》中的“道君皇帝”宋徽宗和他身边的蔡京、童贯、高俅之流,竟然倒行逆施,违背封建政教理念而公然乱政,进而导致社会的内乱,正所谓“乱自上作”。小说中上自皇帝下至贪官污吏、土豪恶霸,狼狈为奸,欺压良善,残害百姓,形成了一个罪恶的令人窒息的统治网。

小说中的宋徽宗登基之后,“一向无事”(按金圣叹夹批:“一向无事者,无所事于天下也。”),忽然想要“抬举”那个因踢得“好脚气”而成为自己亲信的“浮浪破落户子弟”高俅。于是,明知他不具备“要有边功方可”的升迁条件,却带头作弊,命枢密院给高俅挂了个名。《宋史·职官二·枢密院》载,宋代的枢密院掌军国机密、兵防、边备、戎马等政令,出纳密命,以佐邦治;凡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等事,都由它来掌管。徽宗给高俅“入名”,就算是有了出身,然后便堂而皇之地“随驾迁转”,不到半年,“直抬举高俅做到殿帅府太尉职事”。身为最高统治者,徽宗在官员的任用、提拔上如此“边功滥叙,私恩骤迁”[1](60,袁本楣批),已然使得诸如“尚贤使能”、“赏罚分明”等一整套的封建政教理念失去了其应有的效应而濒临破产。

毋庸置疑,徽宗的这种滥用罢黜予夺之权的行为又必然对文武百官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蔡京、童贯、高俅之徒的种种倒行逆施就是明证。一方面,他们欺上瞒下,狼狈为奸。例如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中的第七十八回写梁山泊两赢童贯之后,童贯率残兵败将狼狈归京,先是高俅安慰道:“枢相不要烦恼,这件事只瞒了今上天子便了,谁敢胡奏!”随后便是蔡京面授“遮盖”之计:“明日只奏道天气暑热,军士不伏水土,权且罢战退兵。”另一方面,这些权臣和宦官到处安插自己的亲戚党羽。蔡京因为看中“江州是钱粮浩大的去处,抑且人广物盈”,便“特地教”他的儿子蔡得章“来做个知府”,还安排女婿梁中书知北京大名府。我们从梁中书每年送十万贯金珠宝贝给丈人祝寿的事,可以间接感受到蔡京的贪婪与威权。而高俅的堂兄弟高廉也是高唐州知府,甚至连蔡京的门人都成了华州的太守,童贯的门馆先生当了东平府知府,更是尽人皆知的事实。相反,对于忠良异己,他们则是肆无忌惮地无情排斥和残酷迫害。王进、林冲先后受到高俅的仇视和陷害,其直接原因竟是王进的父亲当年曾把学棒的高俅打翻以及高衙内霸占林娘子未遂。身为朝廷重臣的蔡京、童贯、高俅之流(按宋朝官制,蔡京为太师,正一品;童贯为枢密使,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从一品;高俅为殿帅府太尉,系殿前司长官,掌禁卫军,从二品),无论是出兵打仗,还是对地方官员的进退奖惩,都要看个人的得失与好恶。他们“恃权纳贿,肆志贪婪,卖官鬻爵,钻营固宠,纵容族戚,剥削闾阎,蒙上欺下,涂炭苍黎,种种不法,恬不知耻。”[2](87)明显是与封建理念背道而行的。

更为不幸的是,这些人竟又成为了大小地方官吏效法的榜样。“夫一高俅,乃有百高廉。”[1](948,金圣叹回总评)高俅纵容堂弟高廉在地方上“无所不为”,高廉就放任内弟殷直阁“无所不为”[1](948,金圣叹回总评)。七十回本的《水浒传》第25回写武松带着人证物证到县里告状,请求拿问杀兄首恶不成,终于酿成一场仇杀血案。本来,“武二为兄报仇,朝家自有王法,何至白昼提刀,呼邻作证,既杀潘金莲,旋杀西门庆,而自取罪戾若此?”只是因为县吏及知县都与西门庆有勾结,“为西门庆穿鼻,受脏枉法,恬不知怪,武松料仇不得报,又不可不报,故奋然以杀虎之手杀人,虽性命有所不恤也。”[1](508,王望如回末总评)于是,非但一场仇杀血案未能避免,还致使这场“仇杀”恶性爆发,并发展到“滥杀”的地步,最终逼使武松上山做了强盗。地方上的“父母官”知府、县令如此,牢城里管理犯人的管营、差拨、节级之类的下级官吏更加贪狠,“都十分害人,只是要诈人钱物。”林冲、武松、宋江等人就分别在沧州、孟州和江州受到过这种人的勒索和欺侮(包括所谓“两院押牢节级”戴宗也是这种人),可见狱吏之贪狠是当时社会上的一个普遍现象。

《周书·苏绰传》载,西魏大臣苏绰在为宇文泰改革政治制度所草拟的《六条诏书》中,主张为政者要“敦教化”:

凡诸牧守令长,宜洗心革意,上承朝旨,下宣教化矣。夫化者,贵能扇之以淳风,浸之以太和,被之以道德,示之以朴素,使百姓,中迁于善,邪伪之心,嗜欲之性,潜以消化,而不知其所以然,此之谓化也。然后教之以孝悌,使民慈爱;教之以仁顺,使民和睦;教之以礼义,使民敬让。慈爱则不遗其亲,和睦则无怨于人,敬让则不竞于物。三者既备,则王道成矣。此之谓教也。[3](421)

所谓“教化”,即先用倡导、熏陶、影响、示范等方式,使百姓在不知不觉间销蚀和化解掉他们原有的“邪伪”、“嗜欲”的天性,然后以“孝悌”、“仁顺”、“礼义”等对他们施加正面的教育,使其成为具有“慈爱”、“煌睦”、“敬让”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能做到这样,古圣先贤所倡导的仁爱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就产生了。据说当时宇文泰对苏绰的《六条诏书》“甚重之,常置诸座右。又令百司习诵之。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然而,在《水浒》世界中,统治者从上到下不仅没能担负起上述“教化”万民的具体责任,反而倒行逆施,为所欲为,以致社会上风衰俗怨,道德败坏,弱肉强食,人欲横流。因此,大涤馀人在《刻〈忠义水浒传〉缘起》中云:“自忠义之说不明,而人文俱乱矣。人乱则盗贼繁兴,文乱则邪说横恣,识者有犹之。乃曰禁盗而盗愈难禁,曰正文喻文愈难正者,何也?庄语之不足以厌人心,以禁盗正文之人未必自禁自正也。”认为《水浒传》中的“乱”包括“人乱”和“文乱”。“人乱”是指礼制社会秩序遭到人为的挑战和冲击,具体表现为“盗贼繁兴”;“文乱”则是指人的思想观念层面的世界观、价值观等的淆乱和被颠覆,具体表现为“邪说横恣”。而古圣先贤所倾力倡导的有关政教的正面的思想观点(即所谓“庄语”)之所以未能被人们普遍接受,是因为本该为全社会担负起“禁盗正文”职责的徽宗、蔡京、童贯、高俅以及地方上的大小官吏却不能“自禁自正”,而先做了违背和亵渎了封建政教理念的昏君和其所作所为足以引起人们思想混乱的贪官污吏,于是上行下效,搞坏了社会秩序和风气。

二、家教的失驭与尴尬

在《水浒传》这个绝妙的人生大舞台上,随着上层社会丑恶腐朽的昏君、贪官、酷吏以及江湖市井横行无忌的土豪、恶霸、强人的轮番登场亮相表演,我们在水浒世界之“乱源”的问题上认同“上作”,但也深切地感受到了传统家庭教育的失驭和尴尬对形成那个“乱世”的不良影响。

家教,在儒家伦理学说中是一种极重要的教育。中国传统社会十分重视家教,出现了颜之推的《颜氏家训》、袁采的《袁氏世范》、王应麟的《家诫要言》、朱柏庐的《治家格言》等家教书籍,还流传着诸如“周公诫子以谦德”、“曾子舆杀猪教子”、“孟轲母择邻断织”、“皇甫谧母勉子向学”等脍炙人口且影响深远的教子的故事。古代人深知,家教的“第一要紧事”就是教子。“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4](76)于是,“教子向善”成为传统家教中最基本的内容。古代人不仅重视教子,而且强调教子之方的正确有效,尤其重视“身教”,即父母首先以实际行为作出表率,以为子女立身行事的楷模。然而,《水浒传》所反映的家教状况却是一塌糊涂,“养子不教”或“教不以善”等情况随处可见。

先说“养子不教”的现象。高俅原是东京的一个浮浪“破落户”子弟。何谓“破落户”?即败家子弟之游荡无赖者。南宋潜说友的《咸淳临安志》八九载曰:“绍兴二十三年四月甲戌,上谓大臣曰:‘近令临安府收捕破落户,编置外州,本为民间除害,……’”可见破落户早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被杨志杀死的牛二和被鲁智深制服的过街老鼠张三以及青草蛇李四等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高俅当年似乎比牛二之流“层次”略高些,除了会踢以外,“吹弹歌舞,刺枪使棒,相扑顽耍,亦胡乱学诗、书、词、赋”,但也是“自小不成家业”,在外帮闲胡混,“若论仁、义、礼、智、信、行、忠、良,却是不会。”高俅本有老父在堂,但未见其对儿子有半句教训,只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一纸文状将其告到开封府,痛打一顿发配出界,此后再也未见这对父子之间有什么瓜葛,可见其告状之举亦不过是想将不肖之子逐出家门而自己获得清静,与“家教”无涉。显然,以这样的“家风”而要求高俅对他自己的“螟蛉之子”高衙内有什么良好的家教,真是太过浪漫了。还有那位九纹龙史进,“从小不务正业,只爱刺枪使棒”,竟把母亲给活活气死了。父亲便“只得随他的性子”,花好多钱财请师父教他武艺。史进学成了十八般武艺后,师父离去、老父病逝,更加无人管教,结果一个年轻后生很快地便从私通强人发展成没钱了就半路抢劫(自称“寻些盘缠”)而最终上山为“寇”。王望如评曰:“高俅……贫而失教,得志则依草附木而逞奸。……史进,富而失教,壮年则拖枪使棒而为盗,是以君子贵义方焉。”所谓“义方”,即做人的正道。只有教子以义方,才能使其人生向善。所以古人说:“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5](31)显然,史进、高俅都没有接受过这种教育,所以王望如说他们是“失教”。此外,小说第101回写王庆受到父母的“爱恤”和“护短”,从小失教。长大便“赌的是钱儿,宿的是娼儿,吃的是酒儿”,父母想管教他已为时太晚,反遭到儿子的詈骂。其父王砉无奈,“只索由他”,结果被他把家产“费得罄尽”而气瞎了双眼。其后王庆又因调戏女子埋下祸根,被蔡京发配陕州,最终竟把管营给杀了,只好上山做了强盗。

再说“教不以善”的问题。客观地说,从小缺乏家庭教育之人倒也不一定会成为恶人,但“教不以善”的后果,却十有八九会硬生生地造出恶人来。尤其是父母的不良的“身教”,对子女人生路向的负面影响极为巨大和深刻;而那种父与子携手作恶、狼狈为奸的,实在是最大的“恶教”。高俅出手帮助原本“素无教训”[1](174,王望如回末总评)的干儿高衙内设计害人,以满足其霸占人妻的色欲,就是一个“教不以善”的典型例子。还有施恩之父老管营,他先是纵容儿子任意使唤他营里的数十名弃命囚徒,一边开店,把经营的酒肉硬性摊派给众店家和赌钱兑坊以攫取利润;一边仗着势重人多,每日都从“许多去处”勒索“闲钱”,连妓女都不放过。其后施恩被打,快活林也被蒋忠给夺了,老管营便又帮儿子笼络武松,并把儿子的黑社会老大行径美化为“非为贪财好利,实是壮观孟州,增添豪侠气象”;武松被利用去找黑吃黑的蒋忠施展拳脚,“老管营又暗暗地选拣了一二十条壮健大汉,慢慢的随后来接应”;儿子重霸快活林,老管营则“自骑了马直来酒店里相谢武松,连日在店内饮酒作贺。”如此精心安排,助子为虐,所以容本李贽眉批曰:“有是子,有是父,可供一笑。”[1](542)小说第48回写毛太公、毛仲义父子生赖解珍、解宝猎杀的大虫,父亲出面虚伪应付,拖延时间;儿子则暗中把大虫送到州府请功,回来倒把解家兄弟“强扭做贼”,解入州里,上下使钱,要在“牢里做翻他两个”。如此“父子不义,同恶相济”,真可谓“有是父,有是子”[1](542,金圣叹头评)。令笔者心有戚戚的是,金圣叹在这里也注意到了教育的问题,说:“(毛仲义)虽锡嘉名,实承恶教。”所谓“恶教”,一是指毛太公用自己的榜样教儿子用欺瞒诈骗的手段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古人说:“贤人智士之于子孙……劝之以正,弗劝以诈”[6](78),毛太公正好相反。二是因为毛太公用自己的恶行教儿子用阴险毒辣的手段陷害别人。古人说:“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言行要留好样与儿孙。”[7](83)毛太公又反其道而行。所以,毛仲义贪狠阴毒更甚于乃父,父子俩终于一起丧生在仇家的刀下,一则是罪有应得,二则实属必然。

当然,《水浒传》中也有做子女的受到过父母给予的正面的家庭教育,这种教育有的还相当凸显和执着,但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受到这种家教的人到头来还是做了“强盗”。正如《红楼梦》第1回中甄士隐解说《好了歌》时所说:“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这里最典型的、也最值得研究的当然是“宋江现象”。宋江一向不愿上梁山,家教的作用至关重要。小说第35回中,他向梁山头领剖白心迹时,所反复强调的就是“父教”难违。为此,他把曾经率众来投梁山轻描淡写为“一时乘兴”的游戏,却把石勇寄书使他在关键时刻撇下众兄弟抽身而去解读为“天幸”如此,颇有“正中下怀”的意思。于是,在宋江身上便出现了一个悖论,即:一方面他“恪遵父训,死不落草”;另一方面,却从私放晁盖、杀阎婆惜开始,一直发展到闹青州、拉山头、题反诗、劫法场、取无为,最终不仅当了强盗,还成为“盗魁”。之所以如此,金圣叹认为宋江是个“以权诈行其忠孝”的“假人”,而且认为“作者特书太公家教,正所以深明宋江不孝。”[1](655,金圣叹头批)王望如则认为宋江假则假矣,但也有真的地方(比如他的孝),所谓“处处假,处处真,处处奸诈,处处至诚”[1](673,王望如回末总评)。今天看来,宋江的悖论应该是其复杂人性和品格的真实反映,片面强调哪一个方面或部分都不能服人(这也是对宋江其人的认识始终存在严重分歧和尖锐对立的一个主要原因)。而这也恰好表明,正如缺乏家教的人不一定都会成为恶人一样,良好的家教之下也无法保证不出悖逆不孝的子孙。原因很简单,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除了家教对他的训导以外,他还必将受到诸如政治生态环境、社会道德风尚以及个人身世遭际等的深刻影响。宋江更是如此,并且“江湖义气”往往成为他“不忠不孝”、“以身试法”的内在思想动因。于是,宋太公的谆谆“训教”便不可避免地显露出它的无力和尴尬。

三、师教的失职与悖谬

古人教习武艺始终把武德放在首位。所谓武德,是指武林中教习武艺的人在社会活动中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和所要遵循的道德规范。《左传》曰“武有七德”:“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8](745-746)。“武”虽是指军事,但与武术(艺)精神相通。拳谚曰,“习武之人武德为先”;“武以德显,德以武彰”;“功夫有限,仁者无敌”。为此,古代各个门派均制定“门规”、“戒律”、“戒约”等条律,把“尊师重道”、“孝悌正义”、“扶危济贫”、“除暴安良”、“屈己待人”等作为武德的信条和标准,要求教习武艺者严格遵守和执行。

《水浒传》中不少人是师徒的关系,如史进师王进,黄信师秦明,朱富师李云,公孙胜师罗真人,以及孔明、孔亮师宋江,张青师其岳父等等。这些师徒关系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师徒关系融洽,绝少悖逆或交恶的现象。没有徒弟不尊重师父的,甚至师父拉其上山(准确地说是下水),徒弟也绝无二话。比如秦明拉徒弟黄信入伙,黄信则表示:“既然恩官在彼,黄信安敢不从?”二是徒弟都先后落草当了强盗,没有一个是被“逼”上梁山的。有的在上梁山以前就作恶多端了,如卖人肉的张青。以“武德”的标准来衡量,这些人显然是不及格的。这样看来,师父的责任就无法推卸了,约略有三:

一是不知择人而教。拳谚曰:“心正则拳正,心歪则拳偏。”《拳经·拳法备要·道勿滥传》诀歌云:“贤良秘授纡危困,邪妄休传害众生。”武林人士收徒授艺,十分注重选材择人,只教品性正派者,不教品性邪恶者,有“三不传”、“五不传”、“十不传”等规矩。例如,据传是元末明初少林寺烧火僧许那罗和尚根据日常僧人格斗的多种招式创编的六合拳,其门规有“十不传”:“德行不端者不传;不孝父母者不传;心险者不传;好斗者不传;轻露者不传;无志者不传;喜财者不传;狂妄者不传;私心重者不传;无恒心者不传。”之所以“不传”,都与品德问题有关。然而,《水浒传》开篇,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受高俅迫害,携老母逃经史家村,收史进为徒,“点拨十八般武艺”,“名师”教出了“高徒”。不过,后来这位“高徒”其实并不争气,结盗杀人,拦路强抢,占山为王,打家劫舍。虽然也曾抗拒强人,也曾想维护“清白”,但该干的干了,不该干的也干了。试想,如果史进没有这一身骄人的本事,而始终是个只会一点花拳绣腿的“愣头青”,那么,尽管不务正业,最后充其量也不过是个“败家子”,他想对社会构成更大的危害也没有这个本钱。如此说来,是王进本不该收史进这位徒弟,倒也不是什么“先见之明”或者“事后诸葛”,我们只看当初收徒时的情景:

太公道:“教头在上:……老汉的儿子从小不务农业,只爱刺枪使棒;母亲说他不得,一气死了。老汉只得随他性子,不知使了多少钱财投师父教他;……教头今日既到这里,一发成全了他亦好。老汉自当重重酬谢。”王进大喜道:“太公放心;既然如此说时,小人一发教了令郎方去。”[1](68)

按理说,身为“不坠父业,善养母志”的“孝子”[1](54,金圣叹回前总评)的王进,遇见这样一个不务正业、气死老母、不听父亲管教的不肖之子,应该敬而远之才对,却居然“大喜”过望地将其收为徒弟——真不知“喜”从何来?显然,仅仅把这说成是王进因为身处患难欲报人恩,是不足以让人释怀的。王望如曰:“王进奉母辞(史)太公,避史进之祸也。大郎不守家业,浪结强人,……折柬相邀,祸不旋踵。王教头于习武艺时,早有以窥其微矣。”[1](王望如回末总评)如果此说成立,则“王师父”的罪过就更大了:不仅没能择人而教,而且在预见到徒弟会闯下大祸的情况下抽身自保,实在是有辱于“大师”级武林人士的身份和职责。

二是忽视教人以德。所谓“练武先练德,教人先教心。”(拳谚)对于道人公孙胜来说,“练武”只是他年轻时候喜好的把戏,师从大名鼎鼎的罗真人之后,“修道”才是他的日常功课。在道教那里,所谓“道德”,秉承了老子的学说,“道”为宇宙万物之本原,“德”即是道之在我。《自然经》曰:“德言得者,谓得于道果”。显然,这个“道德”较儒家所推崇的“道德”更具有形而上的哲学意味。那么,如何才能达到“道德”的境界呢?儒家认为,一要积善,二要学礼,所谓“积善成德”,“学至乎礼而止……谓道德之极。”[9](191)所以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10](93)道教则除了吐纳、导引、服食丹药、符斋醮等道术外,主要通过一系列的道功来达到“道德”。道功指修性养神的内养功夫,如清静、寡欲、息虑、坐忘等。如此返本还原,与道合一,方能长生不死,成为神仙。可是,公孙胜这位“一清道人”又是如何“修道”的呢?《水浒传》中他一出场,竟因为主人不出来相见而“发怒,把十来个庄客都打倒了”。原来,公孙道人与“贼心贼肝”(雷横骂刘唐的话)的“赤发鬼”刘唐竟不谋而合,是为了“一套富贵”(二人都如是说)主动找上门来撞筹,并早已掌握了有关生辰纲路线的重要情报。所作所为使人很难与一个出家修道者的形象联系在一起。这就有必要考查一下乃师罗真人的态度。陈忱的《〈水浒后传〉论略》云:“公孙胜,学道人也。何以首启劫生辰之谋,与刘唐一辙,禀于师、禀于母而后出耶?戴宗、李逵来请破高唐州,必要禀于师、禀于母而后出,……岂晚年进德耶?”[11](265)根据第52~53回罗真人及公孙母对梁山的避忌态度,可知公孙当初劫生辰纲是背着师、母所为,已经暴露了道门、家庭方面的失教。这一次出山则是“禀于师、禀于母”的。从敬师、孝亲的角度说,公孙是“进德”了;但从修道的角度来说,无疑是“失德”了,正如罗真人所说,梁山乃是“火坑”,打高唐州“非出家人闲管之事”。可是其后罗真人竟又允许弟子出山,还特授“五雷天心正法”以对付高廉。其理由先是说看在李逵的“面上”,又说是为戴宗“大义为重”所动,最后说是因为公孙胜“上应天间星数”。罗真人这样做不是包藏祸心,就是似是而非,或者干脆是无稽之谈;却又谆谆告诫弟子要“专持从前学道之心,休被人欲摇动,误了自己脚跟下大事”。殊不知此番放公孙回归梁山“火坑”,正与其“学道之心”相悖。如此自相矛盾,不知所云,这样的道门师父岂不误人子弟?笔者年少时读《水浒》,每到罗真人口称“看他(按指李逵)的面上”处,便觉毛骨悚然。读到其后“道德清高”的罗神仙恶狠狠地将李逵“磨”了个半死却又不须亲自动手,更将“道家狠心辣手处”[11](265)佩服得五体投地,证明罗神仙其实比鼠肚鸡肠、睚眦必报的凡夫俗子强不到哪里去。因此,对于“罗神仙”与“清道人”,我们有理由套用金圣叹的那句话来形容:“有是师,有是徒”。

三是未能以身作则。古代师教也重视身教。董仲舒的《春秋繁露·玉杯》说:“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12](3)《后汉书·钟离宋寒列传》云:“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可是,要求《水浒传》中的为师者以身教教徒,本来就是一个沉重而悲观的话题。秦明自己为宋江所逼,不得已做了强盗,却又自告奋勇拉徒弟黄信入伙。宋江本是一名杀人在逃的罪犯,且武艺平平,却教了孔明、孔亮两个徒弟。后来这两位倒也替师父“增光”,与本乡富户“争些闲气”,将其“一家老小”尽皆杀死,反上了白虎山。其使气杀人动静之大,竟为乃师当初所不及。至于张青的师父孙老儿,年轻时以剪径为业,后来路遇同样在做这种勾当的张青,将其“一扁担打翻”却又带着他回家,教了许多本事,还招赘他做了女婿。有这样糟糕的师父做榜样,即使品行很好的后生也要学坏,何况是张青这样的有前科的“失足青年”!最滑稽的是李云,竟胡里胡涂地被徒弟朱富给拉下了水,情急之中还担忧梁山“不肯收留”他——榜样的力量在这对师徒之间发生了令人感慨的对换和错位。

四、俗教的失范与误导

风俗,在古代应有两层涵义:一曰习俗,一曰风气。习俗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久积而成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风气即俗尚,是时世中流行的喜好或习惯。风俗有社会性、集体性的特点,因此是社会治乱兴衰的一个重要标志;风俗又有传承性和稳定性的特点,这决定了要想使它有所改变,不能一蹴而就,必须采取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教育方法。因此,主要针对民间社会的俗教就成为了政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周礼·地官·大司徒》中规定:对百姓“施十有二教”,其中第六教为:“以俗教安,则民不偷。”[13](28)意谓形成良好的社会习俗与风气以教化百姓使之安分守己,百姓就不苟且懈怠。《荀子·君道》也有类似的话:“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朴实),夫是之谓政教之极。”[14](206)俗教的最大特点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所谓“教变容改俗而莫得其所受之”[15](172),“俗以渐变则功不偷”[16](63),意味着“俗教”这种教育最易深入影响人的精神世界——特别是人的世界观、道德观和价值观。良好正确的“俗教”,有“洗濯民心”、“闲邪纳善”的教育功能。

“弘化正俗,存乎礼教。”[17](61)“移风易俗,莫善於乐。”[18](62)早在周代,“礼”就被从祭神的器物和仪式中分离出来,发展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以奴隶主贵族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制度,并辅之以“乐”来调和稳定这种等级关系和既定秩序。《礼记·乐记》云:“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秩序也。”[19](208)“秩序”即“礼”的目的,如《左传》所说,“礼”是用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20](76)的,所以孔子主张对民“齐之以礼”[21](54);“和”即“乐”的作用,《礼记·乐记》说,“乐”是用来“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和合父子君臣、附亲万民”的,说明“乐”服务于“礼”,所注重的是有“秩序”的协调。可见,秩序与和谐是礼乐文明的主旨。不言而喻,礼乐文明大行其道的结果,必然是良好社会风尚的出现。

《水浒传》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宋代各方面社会生活的风俗画卷。不过,作为一部社会人生风俗的“大戏”,真正引起论者关注的,却是它所呈现的“礼崩乐坏”的严重现状。我们看到,《水浒》世界不仅上层社会政治窳败、分崩离析,民间社会也完全是一种“礼崩乐坏”的景况。史进活活气死老母,潘金莲亲手毒杀丈夫,都是典型的例子。晁盖本是东溪村的保正,却一向喜欢窝藏和庇护盗匪。更有甚者,从刘唐“山东、河北做私商的多曾来投奔”之语,及其与晁盖素昧平生却特意前来撞筹共谋“一套富贵”之举,可知晁盖早已是黑社会老大一级的人物。我们只看他为了解救刘唐而与其巧妙配合“即兴表演”的那一出“甥舅双簧”竟是惊人地纯熟和老练,瞒过了雷横,却也正好暴露了他老奸巨猾、惯于藏污纳垢的真实面目。登州治下的那个毛太公也是一名里正,却仗势欺人,生赖猎户解珍、解宝的大虫,使他们之间的关系由基本和谐而骤然紧张,以至不共戴天、你死我活。保正、里正之类本属农村“基层干部”,是联结官府和农民的枢纽,担负着通民情、传号令、保治安的责任。显然,晁盖、毛太公的行为太“离谱”了。

值得注意的是,《水浒传》中的“礼崩乐坏”往往是呈现在刀与剑、血与火的暴力冲突之中。《水浒》世界中以暴力手段致人死命的突发性事件层出不穷。这些命案有的是被逼出来的,如宋江杀阎婆惜,林冲杀差拨、陆谦和富安;有的是打抱不平,如鲁达打死郑屠;有的主要是为了洗清自己,如石秀杀死裴如海;有的则是滥杀无辜,如武松杀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时捎带着杀了马夫、丫环等多人,宋江、吴用指使李逵残忍地杀死年仅4岁的小衙内等等。尽管原因、动机及性质各有不同,但致人死命的暴力毕竟是血腥的,是与礼乐文明背道而行的,因而也是法律所不容许的①《宋刑统》:“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水浒传》给人印象最深的却是,这个世界只凭硬拳头或冷兵器说话,何止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简直是“‘想’出手时就出手”,管他“该”还是“不该”!还是李大哥说得透彻:“前打后商量!”

与《水浒》世界中民间社会“礼崩乐坏”的严重现状紧密相连的,是道德人心的沦丧和丑恶。在这个社会中,遍布着杀人越货的强盗、匪徒,不守戒律的和尚、道士,寡廉鲜耻的奸夫、淫妇,贪财索命的虔婆、小人,流荡江湖的闲汉、无赖,为害一方的恶霸、地痞,偷鸡牵马的扒手、惯盗,毫无理性的酒鬼、赌徒……。在这个社会中,只要冠以“义”字招牌,任何罪恶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得到肯定和褒辙,或者极其平常地作为闲聊的谈资和打趣的笑料。张青与武松饮酒,“说些江湖上好汉的勾当,却是杀人放火的事。”张横劫了宋江,“李俊道:‘哥哥不知,这个好汉却是小弟结义的兄弟,……专在此浔阳江做这件稳善的道路。’宋江和两个公人都笑起来。”在这个社会中,杀人案犯剃度做和尚,和尚干脆还俗做强盗;“求官做要使钱,求盗做亦要使钱”[1](341,王望如回末总评);正在做贼的骂别人骗财,即将为盗的把贼深恶痛绝。《水浒传》第13回写道:

刘唐道:“我须不是贼,你却把我吊了一夜!又骗了我阿舅十两银子!……”雷横大怒,指著刘唐大骂道:“辱门败户的谎贼!怎敢无礼!”刘唐道:“你那诈害百姓的腌月赞泼才!怎敢骂我!”雷横又骂道:“贼头贼脸贼骨头!必然要连累晁盖!你这等贼心贼肝,我行须使不得!”[1](265)

真是一幕难得的“贼喊捉贼”的绝妙喜剧。这个社会物欲横流:为了10两银子的棺材本便甘当“马泊六”,替人撮合婚外奸情;开黑店图财害命,卖人肉馅馒头。这个社会陋俗纵恣:割下人肉“炙来下酒”,挖人心肝“做醒酒汤”;老母头上的钗儿被儿子讨了去赌博,被赚上山做强盗竟是因为迷信算命占卜。

显然,上述礼崩乐坏、美丑不分,乃至视恶为善、以丑作美的民间社会风习,已经严重背离了古圣先贤所推崇和倡导的俗教的基本立场与核心价值。如此失范的“俗教”倒也真可以“洗濯民心”,但不是洁浊扬清,使人弃恶从善,而只能是事与愿违,越洗越脏——因为这用来洗濯的水并非是礼乐文明的温泉,而是险风恶俗的淖污。正如俗话所说:“蠢虫子蛀烂衣服,坏风俗败坏心灵。”武大取了个“碑偷汉子”的老婆,清河县又有几个浮浪子弟经常前来骚扰;搬来阳谷县赁屋,偏偏又与“风情中智囊”(金圣叹语)王婆为邻,注定了这个“弱势个体”的厄运。赁居的遭人暗算,交友的也都被朋友拖下了水,史进、武松、柴进、花荣等都是这样。至于宋江,则先是因为晁盖而东窗事发,杀人灭口后亡命江湖,却又捎带着葬送了花荣的前程。他在被捕见官前安慰老父说:“……官司见了,倒是有幸。明日孩儿躲在江湖上,撞了一班儿杀人放火的弟兄们,打在网里,如何能够见父亲面?”金圣叹认为这是假话,是宋江“权诈”。然而从本文立场看,宋江此话多半是实情:在一个早已丧失了理性和正义的社会里,跟了一帮“杀人放火的弟兄们”去学着杀人放火,简直就是势所必然——“白沙在涅”,岂能不“与之俱黑”!异姓兄弟相互影响着做强盗,亲兄弟之间自然更无二话。于是,宋清跟了宋江(连宋太公竟也出现在了梁山上,令人大跌眼镜),朱富随了朱贵,孙立从了孙新,大家欢天喜地上山做了强盗。《水浒传》第37回道:

朱贵道:“兄弟,你在这里卖酒也不济事。不如带领老小,跟我上山,一发入了伙。论秤分金银,换套穿衣服,却不快活?……”朱富道:“哥哥说的是。”[1](807-808)

有这样的好哥哥领路,何愁不入歧途!至于阮氏(小二、小五、小七)、张氏(横、顺)、穆氏(弘、春)、童氏(威、猛)、孔氏(明、亮)、蔡氏(福、庆)诸兄弟,则是互为表里,同流合污。第14回写道:

阮小二叫道:“老娘,五哥在么?”那婆婆道:“说不得!鱼又不得打,连日去赌钱,输得没了分文,却才讨了我头上钗儿出镇上赌去了!”阮小二笑了一声,便把船划开。阮小七便在背后船上说道:“哥哥正不知怎地,赌钱只是输,却不晦气?——莫说哥哥不赢,我也输得赤条条地!”[1](273-274)

兄弟三人,一对半赌徒,固然是因为家教不力,而社会风气不正,兄弟间又互为不良影响,无疑也是重要的原因所在。

五、结语

钱穆先生在《国史新论·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教育》中说:“在中国文化体系中,教育即负起了其他民族所有宗教的责任。儒家教义,主要在教人如何为人。亦可说儒教乃是一种人道教,或说是一种人文教,只要是一人,都该受此教。”[22](102)然而,中国古代所特有的这种以礼乐为根基的人文教化传统,在《水浒》世界里竟至严重缺失,甚至被瓦解、被颠覆,从而导致了全社会范围内的“人文俱乱”,其教训是极其惨痛而发人深省的。这就引出一个问题来,即《水浒传》作者对传统人文教化的态度究竟如何?换句话说,作者在《水浒传》中究竟要表达一种怎样的教育观念?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想到了小说《金瓶梅》。《金瓶梅》的写世情,意在暴露,所谓“骂尽诸色”(鲁迅语)。既是暴露,故而色货之欲充斥全书,特别是那些近乎自然主义的性行为的描写,历来成为人们诟病此书的焦点。无独有偶,《水浒传》的写世乱,也是意在暴露。这种暴露,一方面固然在于它的表现“乱自上作”,对上层统治集团的荒淫腐恶大加挞伐;另一方面,对民间社会中由于“失教”所引发的种种“乱”像,诸如偷盗、抢劫、杀人、放火、赌博、群殴、敲诈、通奸、拉皮条、黑吃黑等等,也进行了如实的描绘,以至于这些生动的描绘也成为人们诟病此书的一个重要的口实。于是,《金瓶梅》、《水浒传》,一个被指为“诲淫”,一个被诬为“诲盗”,长期被打入毁禁之书的行列。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会。清初王仕云就认为,《水浒传》“要不过编辑绿林之劫杀以示戒也”,“亦有关世道之书,与宣淫导欲诸稗史迥异也”[23](40)。在其《〈水浒传〉总论》中,王氏还引人注目地提出了所谓“著书之苦心”与“读书之流弊”的观点。他说:“施耐庵著《水浒》,申明一百八人之罪状,所以责备徽宗、蔡京之暴政也。然严于论君相,而宽以待盗贼,令读之者日生放辟邪侈之乐,……余故深亮其著书之苦心,而又不能不深憾其读书之流弊。”[24](40)如此说来,读者学《水浒传》中的坏,是因为他们阅读时所要获得满足的心理期待就仅在于“放辟邪侈之乐”,正是这种“读书之流弊”导致了读者的学坏。而读者学坏,并非作者的初衷,作者“著书之苦心”是要责备君相之暴政,当然也要“申明一百八人之罪状”,尽管是待盗贼以“宽”。

顺此思路,我们有理由这样认为,作者之所以把《水浒》世界中诸如政教的失效与破产、家教的失驭与尴尬、师教的失职与悖谬以及俗教的失范与误导等严重的教育问题毫无遮拦地揭示了出来,其良苦用心恰恰是要“示戒”,而不是要“诲盗”。换句话说,作者的教育观依然是正面的,不能因为小说中写了教育的缺失和被颠覆,就认定其思想是传统教育观的反动。

说到《水浒传》在教育上的意义,其实是显而易见的。它从反面凸显了继承古代人文教化传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传统教育思想观念无疑也是今天强化公民道德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宝贵的文化资源。在这个意义上说,严重“失教”的《水浒》世界堪称一面镜子,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应该是久远而绵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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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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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007(2010)04-0031-09

2010-05-20

卞良君 男 广东海洋大学文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古代诗学及明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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