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芳
村民自治实践及其完善发展
○黄 芳
2010年国务院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符合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要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因地制宜推广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做法。
江阴,伴随着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基层民主建设也向前跨越了一大步。十多年来,江阴的村民自治进入了依法治村的新阶段,特别是贯彻《村委会组织法》以来,村民自治在实践的长河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多年的实践表明,江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日益完善,村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村民自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江阴的村民自治工作从1997年起在稳步推进、巩固提高、创新发展中步入了省级先进行列。近年来,在以“四大民主”为自治内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推进了江阴依法治村的进程。
1.把好“三关”落实民主选举
江阴采取宣传发动、典型引路、骨干培训等办法,依法组织选举。具体做法是:按照法定程序,把好“三个关”。一是把好选民登记关。针对流动人口增加、人户分离现象比较突出的情况,做好年龄、政治权利和户口进出等核对工作,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复。二是把好提名推荐关。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各村成立选委会。三是把好投票选举关。根据农村选民分散的特点,采用中心会场与设立投票站相结合、直接投票与委托投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投票。
2.全民参与搞好民主决策
只有推进村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才能提高村级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建立村民小组。江阴注重抓好村民小组的建立和完善,注重对村民小组长的培训和引导,有力地促进和保证了农村基层工作和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二是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是村民自治的中坚力量,也是村委干部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三是开好村民代表会议。这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关键所在。会议对村民重大事宜进行表决,基本做到议而有决。村民代表们说自己就象人大代表一样,行使了公民应有的权力。四是兑现落实村民建议。江阴要求各村对村民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逐条梳理,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区分哪些是合理的,哪些需跟群众解释清楚的。村民们看到他们的建议得到村委的采纳、兑现,对村委会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3.建章立制推进民主管理
依法治村,是村级民主管理的重要方式。江阴在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同时,完善和建立了村级各项制度。以制度来约束村委班子,培养了村干部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习惯,村委工作和自治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各村委会一律做到“八个有”: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用房,有村民代表会议室,有村民意见箱,有村务公开栏,有村民自治档案柜,有村民自治章程。二是各村普遍建立十二种上墙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干部勤政廉政制度,学习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村规民约,等等。三是各镇、村健全各类台帐。在资料整理过程中,专门请档案部门专职人员进行指导。
4.“四项规范”确保民主监督。
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村务公开,目的是让群众参与、管理村里的公共事务,监督村干部公正用权,防止和杜绝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发生,真正“让村务在阳光下运行”。目前,江阴村务公开基本达到了“四规范”要求,保护了广大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凡与农村群众关系密切及成为关注热点的事项,都作了具体规定,并定期贴在公开栏内。二是规范公开形式。各村除设立固定公开栏外,还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有线广播、发明白卡、通知单等形式。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具体分为五步。四是规范公开时间。公开时间:凡每月(每季、半年、年度)公开的项目,在后一月的15日统一公开。
1.民主意识明显增强。
主要体现在实现了三大转变:一是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由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转变为指导与协助的关系。大家认识到,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镇人民政府要自觉地尊重和维护村委会自治地位,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也主动接受镇政府的指导,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完成任务。二是在村务决策上,一些村干部由“为民作主”转变为“让群众当家作主”。过去一些村干部缺乏民主作风,村务大事不征求村民意见,习惯几个村干部说了算,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但群众意见很大。现在认识到,这种为民作主的做法,缺乏群众基础,违背群众意愿,因而导致事与愿违。三是对村中大事,广大村民由“与己无关”转变为“积极参与”。村民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直接参与民主实践,学会了用民主的方法解决问题,从而克服了过去那种袖手旁观或横加指责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了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
2.自治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通过统一制作和悬挂村委会牌子,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室,建立村务公开栏和村民意见箱,为村民自治创造了热烈的氛围;二是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村民自治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使村民自治活动有章可循;三是通过对村民代表建议和意见的采纳兑现,村民的意愿得到了尊重,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激发了广大村民的自治热情;四是通过村规民约的贯彻落实,村风民风有了进一步好转,为村民自治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3.参政能力明显提高
首先村民代表的议事能力明显提高。通过学习培训,通过参加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务财务报告,评议村委干部,提出意见建议,补选村委干部和选举市人大代表等一系列活动,广大村民代表对村委会性质、地位和作用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不仅懂得了村民自治的内容,而且学会了参政议政的方法,从而提高了参政议政的能力。其次村委班子的决策能力明显提高。广大村委班子在处理本村重大事务时,能够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实行民主决策,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决策的准确性,克服了盲目性,避免了失误,受到村民欢迎。再次村民“三自”能力明显提高。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一是能够自觉地遵守村规民约,用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二是能够主动关心、积极参与村务活动,为建设家乡出力流汗,多作贡献。村民们说:“村干部是我们自己选出来的,我们必须支持他们的工作。”三是能够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积极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不断丰富村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广大村民们说:“在物质文化生活方面我们不但要做享受者,更要争当创造者。”四是村级经济稳步发展。实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调动了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妥善解决了村里的重点、难点、盲点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幸福江阴建设。
村民自治是党中央在农村实施的一项重要决策,它关系到人民生活和国家长治久安。江阴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1.正确处理自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
到目前为止,江阴已拥有24家上市公司,江阴百姓就业机会极佳。随着越来越多的村民进入企业工作,村民自治组织及其活动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工作与自治工作的关系,要把发展经济与自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让村民既参与经济活动又积极参与自治活动,使之互为促进,相得益彰。
2.着力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和贯彻落实
建章立制是搞好村民自治的关键环节。要搞好自治工作,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加强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建立,用“制度”来规范干部群众的言行,使广大村民在自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3.依法建立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一是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明确职责。二是各种村民自治组织都要以村民为主体,履行法定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对软弱涣散的村民自治组织,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三是要正确处理好村委会与乡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形成村民自治新的更大合力。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必须强调,村党组织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核心。要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与村委会的工作关系,在增强团结协作上取得新进展。要加强村委会成员的教育,帮助村委会成员牢固树立党性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
(作者单位:中共江阴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 谭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