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语语法基本单位问题的思考

2010-03-22 16:10袁明军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7期
关键词:小句语素词组

袁明军

(南开大学文学院,天津300071)

关于汉语语法基本单位问题的思考

袁明军

(南开大学文学院,天津300071)

文中指出语法本位说有型和例之分,主张汉语语法基本单位的确定要注意简明原则和完备原则的统一,批评了词组本位,提倡词和小句复本位,并讨论了语法本位和语法体系、语法思路、语法著作、研究策略等的关系。

语法本位说;语法基本单位;完备原则;词组本位;词和小句复本位

从汉语语法学史的三个时期(马庆株2000)来说,在注重朴素共性的第一个时期(1898-1936),语法论著主要是词本位观和句本位观并存。在注重个性的第二个时期(1936-1985),句本位语法观占据主流,《中国现代语法》、《现代汉语语法讲话》等都是单纯的句本位的语法。这个时期出现了两种复本位,一个是张志公在教学语法领域主编的“词与句复本位”论著,一个是吕叔湘(1979)在语法理论著作里体现的“语素与小句复本位”的思想,它们都是一头选择了词法单位,一头选择了句法单位,而在句法单位这头都选择的“句”。在共性与个性并重的第三个时期(1985-现在),这个时期又分两个阶段,从1985—1992,是“词组本位”独占鳌头的阶段。此后,语法学界创学派意识突显,一些学者分别提出了“小句本位”(邢福义)、“字本位”(徐通锵)、“词与词组复本位”(马庆株)、“语素和短语复本位”(王洪君)、“无本位”(邵敬敏)等许多种观念,呈现出本位多元化局面。单从语法本位的发展着眼,则可以将语法学史分为四个阶段:1898-1924,词本位观念居主导地位;1924-1982,句本位主导;1982-1992,以词组本位观念为主导;1992-现在,本位观念多元化。从中可以看出,长期以来,为较多的语法学者所主张的是句本位。单纯的词本位是昙花一现,单纯的词组本位也是只领风骚十来年。就持续的时间而言,应当说较有生命力的还是句本位。不过句本位虽然影响长远,但今天也未能独领风骚。当前出现这么多的本位观,它们是否都同样合理?至今没有明确的定论。应当说本位的多元化显示出学术思想的解放,有助于研究的繁荣。但是究竟如何认识本位问题?各种语法本位观中有没有一个从学理上说相对较优的?从学理上说相对较优的是否就应该为所有研究者接受?这些问题还有继续讨论的必要。马庆株(1995)说:“有必要开展关于汉语语法基本单位是什么的讨论。弄清这个问题,有利于正确评价汉语语法学已经取得的成果,有利于汉语语法学的理论建设和学科发展。”本文打算就这个问题也谈一点自己的粗浅看法。

第一,应当区分语法本位的型和例

语法单位有型和例之分,词有词型和词例,句子有句型和句例,词组有词组型和词组例,语法本位也有型和例之分。正如我们不能以词例的特点来概括词型的特点,因此不能以某本位的例的特点来概括它所属的某本位的型的特点。同样的语法本位观可以和不同的语法分析方法相结合。同是句本位,可以有传统语法的句本位,结构主义的句本位,转换生成语法的句本位,功能语法的句本位,等。朱德熙先生批评的“句本位”是“传统语法的句本位”,词组本位语法的简明性也只是和传统语法的句本位相比较而言的。这种简明性,我们认为主要是层次观念带来的,句本位也会具有,只需把它和直接成分分析结合起来。采用同样的分析方法的语法本位,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侧重点。同是传统语法的句本位,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的句本位是偏重于句子成分分析的,王力《中国现代语法》的句本位是偏重于句式分析的,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偏重于句子表达变化。不能因为某“型”本位的某个“例”侧重的方面有问题,就批评所有这一“型”的语法本位。朱德熙批评“句本位”“根据句子成分定词类”(“依句辨品”);词组入句要“溶解”或发生“词类转化”。这种批评适合于某些传统语法的句本位,不适合结构主义的句本位。例如邢福义《汉语语法学》是句本位的,谈不上具有词组入句要“溶解”或发生“词类转化”的毛病。就传统语法的句本位来看,这种批评也只是适合于黎氏句本位,往往并不适合其他的句本位。例如,《中国现代语法》采用“三品说”来分析词和词组,并没有上述毛病。“三品说”根据词在句子中的作用把词分为“首品”、“次品”、“末品”,认为名词以用于首品为常(做定心结构的中心语和主语、宾语),也可以用于次品(做定语);形容词以用于次品(做定语和谓语)为常,也可以用于末品(做状语和补语)与首品(做主语);动词以用于次品(做谓语)为常,但也可以用于末品(做状语和补语)和首品(做主语)。“名词、形容词、动词,这三种词是纯粹的实词:凡纯粹的实词在原则上是可以用于三品中的任何一品的。”就是说,它注意到在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的关系,一个词并不因为在句子中的作用不同而转变词类。词组也分品。词组可以充当句子成分。“凡首品或首仂,能为句子的主脑者,叫做主语。”(页35)“三品说”固然有许多缺陷,但是它的上述进步因素我们以往也认识得不够。

第二,把某一种或两种语法单位定为基本单位,并不是不研究其他语法单位

基本单位是作为语法研究的出发点和重心的语法单位。基本单位的研究并非构成某种语法本位的语法体系的全部。“当然基本单位不是全部级别的语法单位,抓基本单位不等于不管其他的非基本单位。”(马庆株1998A)以词为本位,并不是就不论句法结构;把词组或句子作为基本单位,也不意味着就完全不管词的分类。以词组为本位,并不是就要以词组的分析代替句子的分析,以句子为本位,并不是就要以句子的分析代替词组的分析。这一点前人已经说得相当清楚,但仍有人对此认识不够。裴龙得(2000)认为“词本位的语法规则就是以词类取代句中的每一个词,也可以说一个句子由多少个词组成,这个规则就得由多少个符号代替。依此类推,汉语句子结构中词与词组的组合的千变万化,就需要无数规则来描述造句规则。这与语法基本规则——有限规则体系是完全不相符的。”“所以……在描述句法结构时只能以词组为基本单位。”这实际上是断定,不以词组作为基本单位,就完全不讲词组。其实,很多句本位也是讲词组的。例如吕叔湘先生主张语素与小句复本位,但是他也很强调短语的作用,重视语言的层次。他(1979)认为:“语法范畴主要依靠大小语言单位互相结合的次序和层次来表达。从语素到句子,如果说有一个中间站,那决不是一般所说的词,而是一般所说的短语。”其实,描述句法结构的层次只是语法的基础,并不是语法研究的重心,所以即使吕先生以词组作为语素和词的中间站,也不能说他是主张语素、词组、小句三本位。词组本位的倡导者朱德熙先生的用语义特征分析法进行研究的一些重要语法文章并不是词组本位的,仿佛是词和句复本位的,例如《“在黑板上写字及相关句式》、《包含动词“给”的复杂句式》等,主要是通过词的小类的划分来分化句式。其标题没有叫“‘在黑板上写字’及相关词组”,其实叫“‘在黑板上写字’及相关词组”也是完全可以说得通的,他却要叫“‘在黑板上写字’及相关句式”,可见在朱先生的心目中,词组也是不能代替句式的。

第三,语法单位好不好确定不宜作为评选汉语语法的基本单位的标准

以词组作为基本单位的理论认为,句子不能是汉语语法的基本单位,一个重要的理由是:汉语句子、小句和词组之间的界线不好划,句子没有语法上的形式标志,因此确定句子并不容易。这最不好确定的单位不宜当作基本的语法单位。(参看马庆株1998,王洪君1999)。实际上,在口语中,句子是有语音标记的。据吴洁敏(2001,页42)研究:“一般说来,句间的停延总比句中的停延时值大。冯隆通过语音实验,测出句末音节时长比句中音节时长大,两者的平均音长差为48.25ms。这里冯隆测试的句末时长有误差,因为他所测的并非自然言语链中的句末时长,而是无意义序列的尾音节时长;此外,他还没有把句末停顿的音空时长计算在内,因此句末音节的实际时长要比现有的数据大。即使这样,也已经证明:句间停延时值大于句中停延时值。”在书面语言中,句子和句子的界限也是比较清楚的,因为有标点符号作为标志。在口语中,词组和词并没有相应的语音标记。“以前,很多人认为停延层次和语法结构一致的。但句内停延层次的多少及时值的长短,都根据语义表达的需要而定,……所以,语音链的切分只能是‘句子>气群>音步>音节’;而气群、音步和词组、词各属于语音、语法两个不同的平面,它们之间不完全一一对应。”(吴洁敏2001,页44)其实,汉语的词组和词的划界之难在小句的划界之上。词在两头都有划界问题:一头是如何区别单独成词的语素和单独不成词的语素,也就是区别词与语素,另一头是如何决定什么样的语素组合只是一个词,什么样的语素组合构成一个词组,也就是区别词与词组(见吕叔湘1979)。《现代汉语词典》及《现代汉语词典补编》在这方面也不一致。“米粒”列出词条,“豆粒、盐粒”未加收列;“皮带、腰带、”收为词条,“布带、裤带、鞋带”未收;有“彩云、彩纸”,无“白云、白纸”;有“彩色电视机”,无“黑白电视机”;有“猪鬃”而无“猪毛”;有“红叶”,没有“黄叶、绿叶、枫叶、枯叶”。收了“棉鞋”,但未收“棉衣、棉袄、棉裤、皮鞋、皮衣”等。为什么后者不是词呢?很难看出编者的标准。语法学界判定词与词组一般采用“扩展测试法”。“扩展测试法”确实在很大的范围有效,可是有很多问题。最近范开泰、张亚军(2000,页37-40)对“扩展法”进行了限制:“扩展后的形式要能够搁回到句子里去,且句子的可接受性不变。如:

这是羊肉馅饺子。——*这是羊的肉馅饺子。墙上有三幅挂图。——*墙上有三幅挂的图。以上两例中,扩展形式搁回原句后,句子的可接受性明显改变,因此,这种扩展也是无效的,‘羊肉’‘挂图’应看作词。”我们认为,这样的限制也仍然有需要斟酌的地方。例如:

肥母鸡=肥的母鸡但:大肥母鸡——*这是大肥的母鸡。

短裙子=短的裙子但:小短裙子——*这是小短的裙子。

涩柿子=涩的柿子但:烂涩柿子——*这是烂涩的柿子。

蓝褂子=蓝的褂子但:破蓝褂子——*这是破蓝的褂子。

基本知识=基本的知识但:百科基本知识——*百科基本的知识

前者是词组,但是扩展形式搁回句子后,句子不成立。可见词组的划界问题并不容易。

词、词组在两头都有划界问题:一头是与复合词的纠葛,另一头存在与小句的界限不好划的问题。单论好不好确定,倒是语素和句子相对来说可能还比较容易确定一些①。因为它们只是在一头存在划界问题。吕叔湘(1979)认为汉语语法的基本单位是语素和小句,或许也考虑了语素与小句相对比较容易确定这个因素吧。我们认为,既然哪一级语法单位都存在划界问题,语法单位好不好确定不宜作为评选汉语语法的基本单位的标准。汉语中有好多语法现象存在划界问题,但是并不影响大家去研究,典型的例如单句和复句很难划界,但是并没有导致在划界问题解决之前,复句研究无法进行的结果。

第四,好的语法本位学说应该满足这样的标准:即以它为基点建立的语法体系应该既“简明”又“完备”

评判语法体系的好坏,陈望道提出了妥帖、简洁、完备三个标准,朱德熙主要着眼于“简明”、“严谨”两个标准。二位大师都十分强调简明,朱先生没有重视“完备”标准。我们主张保留“完备”这个标准,即“充分性”或“全面性”,也就是说是否易于充分而完备地描写与解释各种细致的语法现象。朱先生认为,词组本位的语法体系以词组为基点,可以做到内部一致,没有矛盾,因而比句本位的语法体系更加优越。这个评判没有充分考虑“完备”的标准。朱先生(1985)说:“因为词组与句子的构造规律基本一致,词组研究清楚了,句子的问题也就清楚了。”我们觉得“汉语词组与句子的构造规律基本一致”作为词组本位的理由是没有说服力的。最简单的反驳就是,照这个说法,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讲,句子为基本单位,因为词组与句子的构造规律基本一致,句子研究清楚了,词组的问题也就清楚了。实际上,词组的问题清楚了,句子的问题不一定就清楚了,因为语法问题不限于词组和句子的构造规律。单说构造规律是不全面的,起码还有组合规律。邢福义(1997)把语法定义为:“汉语语法,是汉语各类各级语法实体的构成规则和组合规则的总和。”一般觉得,构造和组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表面看来邢先生的定义有点累赘。但是,仔细想想,构造规律一致并不代表组合规律一致。最近陆俭明(2004)提出语素、词、词组、句子四种语法单位构成三级,词和词组属于同一级,是有启发性的。从组合来看,语素和语素组合构成的是词或包含于词的语素组②,词的组合和词组的组合都是构成词组或句子(尽管词的构成和词组的构成性质不同,前者是词法或词汇性质,后者是句法性质),但是句子和句子的组合就不同了,构成的是话语(复句和句组)。可见,词组的组合规律和词的组合规律是一致的,词组的组合规律和句子的组合规律是不一致的。郭锐(1996)曾经把语法单位分为四个层级:第一级是语素、语素组,第二级是词、词组,第三级是小句、小句组,第四级是句子。词组在这当中很明显和语素组、小句组的性质接近,它们分别是词、语素、小句的组合。如果把语法定义为语法单位的组合规则,则语素、词、小句三级语法单位比较重要,词组这一级语法单位没有必要突出考虑。比如我们讨论词的构成,就很少用语素组的概念;讨论复句的时候,也很少用到小句组的概念。

为什么以往朱德熙特别强调词组的地位?主要是跟那时的语法分析着重于句法成分分析有关。在分析句子成分时不考虑词组就不能显示其层次。其实句法成分分析只是语法分析的很小的一部分内容,语法研究的内容有:词的构成,词的变化,词的分类,词组的构成,词组的变化,词组的分类,句子的构成,句子的变化,句子的分类,等。显然词组主要在句子的构成分析中起作用,并且只是在作层次分析时起较大作用。在句子的变化、句子的分类等研究中词组的地位并不突出,倒是词的作用更大。词的小类,而不是词组的小类,常常制约着句子的变换形式和句式意义。

句子所包含的语法因素显然比词组“完备”。一般认为,句子还包含语气、语调、各类重音、以及插入语、呼语、感叹语、拟声语、易位、省略以及信息焦点等词组所不具备的东西(参见朱德熙1985,邢公畹主编、马庆株副主编1992,李宇明1997等)。究竟有哪些东西句子分析代替不了词组分析?可能会有些词组现象是从句子出发不易观察到的,如哪些词组能成句、哪些词组不能成句(这是马庆株先生对笔者说的),词组如何分类,这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但是几乎可以肯定,从词组出发不易观察到的现象更多。如只发生在句子平面的歧义(流水句歧义,例如“我们不像你,消息闭塞。”),语用否定(如“你不是可以参加,你必须参加”,见沈家煊1993),句式的意义,句子的使用条件,句子的分类,篇章的衔接和连贯(参见胡壮麟等1989),等。现在语言学对于语言运用或索绪尔所说的言语的研究越来越重视,语用学、篇章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等的兴起,使语法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视动态研究,联系语用、篇章、认知心理研究语法成为汉语语法学界的共识。对句子的外部功能分析也突破了从语气角度进行的句类分析,比如始发句、非始发句就是从篇章上下文角度分析得出的,句式使用模式也是从篇章上下文角度进行的,例如张旺熹先生经过语境分析指出“把”字句的后一句一般是表示结果的。从语用的言语行为角度可以分析句子在篇章中如何表达请求、承诺、警告、赞美等各种各样的人际功能。所以,句子的功能分析不仅是词组所难以包容的,其重要性也是词组所不能及,因为只有分析句子的外部功能,才能更好地认识人类语言行为和交际行为的本质。

因此,如果把基本单位理解为研究的出发点,出发点一般只能有一个,那么这个出发点应该选择句子或小句,这是简明、完备的要求。同时也符合语言共性。很多在印欧语研究基础上生发的语法理论大都以句子为基本单位,如生成语法、系统功能语法、词汇语法等。

如果把基本单位理解为语法研究的重心,复本位值得考虑。可以考虑在小句的基础上增加词作为基本单位,形成词和小句复本位。汉语的特点是句法比词法更加复杂(因为汉语形态少,所以词法比较简单),所以语素没有词和词组重要。甚至语素是不是语法单位都有人怀疑,有些论著中语法单位只有词、词组、句子三种③。就词和词组这级而论,词比词组重要。表面看来,词组比词大,但是词组所涉及的语法因素不比词多。词组只涉及句法,而词涉及词法和句法。词的用法比词组的用法复杂。有很多问题不从词出发很难研究,比如说虚词,例如要想弄清楚什么条件下使用“了”,“连”字的语法意义是什么,大概就得从“了”出发,从“连”出发。就实词而论,研究的侧重点应该是分类,发现小类的特征,一类一类地说明用法。但是各个词的具体的个性的用法也是很需要研究的,虽不能说每个词有每个词的语法个性,但是属于同一小类的词语在用法上存在着差异的现象确实也是常见的。例如数词“两”和“双”、助动词“能”和“会”,副词“常常”和“往往”,等等。《现代汉语八百词》、《动词用法词典》、《形容词用法词典》等论著就是从词出发的用法描写。另外,词的选择限制对句子构造有很大的制约,国外主流语法的生成语法近年来大讲原则语法,词库却越来越大。只有把词研究好了,语法才能很好的经受计算机应用与对外汉语教学的检验,这就是近年来“大词库建设”兴起的原因。国内词的语义特征分析和这一潮流是一致的。

词跨词法和句法,小句跨句法和话语语法,词和小句复本位语法能兼顾词法、句法、话语语法三头,覆盖面更大。话语语法(篇章语法)需要以词和小句或句子为基本单位。我们会关心一个篇章由多少个句子多少个词组成,但是一般不会关心一个篇章由多少个词组构成。考察篇章中的词可以研究词汇密度、词汇衔接等,考察篇章中的小句可以研究信息结构、语篇连贯等等,考察篇章中的词组似乎没有多大意义。如果以词组为基点来考察篇章中的句子,则不会简明。

从区分动态与静态的角度来看,以往一般认为,语素、词、词组是备用单位、静态单位,小句、句子是使用单位、动态单位。吕叔湘(1979)很注意语言单位的静态与动态之分,他认为:“静态单位是语素、词、短语词、短语,其中语素是基本单位;动态单位则是小句、句子,其中小句是基本单位。”可见他的“语素与小句复本位语法”是有意识从典型的静态单位和动态单位里各选一种基本单位。近年来,人们对词组(短语)的性质有新的认识。邢福义(1997)提出词组不是备用单位,而是组装单位。王洪君(1999)明确认为词组是使用单位。马庆株、王红旗(2004)进一步分析了词组为什么是使用单位。这些见解是深刻的。但都是使用单位,词组和句子的性质就完全一样了吗?我们认为,词组不是基本的交际单位,句子是基本的交际单位,一个句子中往往包含了多个词组。词组的动态性质远不如句子那样强。词组的静态性质又不如词强。以词与小句为基本单位,能更好地使语法研究做到静态研究和动态研究相结合。

第五,语法本位和研究思路、语法体系、语法著作、研究策略的关系

就语法本位与个性、共性研究的关系来说,它们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注重朴素语言共性研究时期,既有词本位语法,也有句本位语法。在注重汉语个性研究的时期,基本上是句本位一统江湖。在个性与共性并重时期,既有词与词组复本位,也有句本位。句本位刚刚兴起时,语法学者认为汉语形态较少,词法简单,句法复杂,所以要发掘汉语特点,就应该以句子为基本单位。

不同的语法本位可以采取同样的研究思路。例如,主张词组本位的朱德熙和主张“小句中枢说”的邢福义都重视并倡导“两个三角”的研究思路。对于语法研究推动较大的或者说根本的作用还是研究思路、研究角度和研究方法的嬗变,语法本位对于认识语言的面貌、形成不同的研究特色有一定的作用,但其作用不宜夸大。

语法研究和语法著作可以有不同的本位。例如,马建忠重句,但是《马氏文通》是词本位。朱德熙主张词组本位,但是他的《语法讲义》讲词的有八章,共计104页篇幅,讲词组的只有6章,统共84页的篇幅。看起来倒像词和词组复本位。这可能是由于言不及义。也可能是编写策略或教学需要。虽然研究时采取某种本位观,但编写著作时要适当照顾均衡。不同用途的著作也不一样,我们注意到,在对外汉语教学中,许多教材的语法部分采取句本位的语法体系,突出句型教学。

不同的本位研究在不同著作中看起来往往是互补的,难分高下。似乎任何一种语法单位都可以被声称为本位。例如以词和词组作为基本单位的《现代汉语教程》的词类分析较为深入,但是句子分析不及邢福义《汉语语法学》,二者各有擅场。但是,能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各种语法单位都可以作为语法本位,不分轩轾呢?回答是否定的。对语法本位的评价重要的不是看眼下的成果,而是从学理上分析其合理性,预测它的发展潜力。

不同阶段可以有不同的研究策略。如同计算机信息处理,经过了字处理、词处理阶段,现在正主要处于词组处理阶段,将来也说不定会从词组处理阶段发展为句处理阶段。在一定的阶段,不论是被动形成还是主动形成以一种语法单位为主的研究,或许可以集中火力,重点攻关在这一时期较为迫切地需要解决的某个方面的问题。比如当计算机信息处理处于词组处理阶段,如果大家都从词组出发、以词组为中心来研究语法问题,那么就可以对计算机信息处理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这样看,似乎语法本位可以随着社会发展而移动。但是我们要注意,这是一种临时策略。不能由此否认,各种语法单位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在语法单位中存在着固定的基本单位。一旦那种临时的特殊的社会需求解决了,在平常时期,语法研究的重心就又回到原来固定的基本单位上来。

注释:

①本文初稿曾在2000年南开大学文学院学术论坛上报告,蒙马庆株、邢凯、洪波三位先生提出宝贵意见,特此致谢。错误之处,概由作者本人负责。

②李宇明1997给出了语法单位识别由易到难的一个不等式:字/小句〉词组〉词类/句成分。

③语素组的概念,参见郭锐1996,陆俭明2004。

④参看刘叔新主编《现代汉语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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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责任编辑:章永林)

Reflections on Problems of Basic Unit of Chinese Grammar

YUAN Ming-jun
(School of Literature,Nankai University,Tianjin 300071,China)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re is distinction from the types and tokens of the theories of grammatical basic unit,proposes that we must ascertain the basic unit of Chinese grammar according the unification of conciseness principle and adequacy principle.It criticizes the theory of phrase basic unit,and advocates that the theory of word and clause dual basic unit is better.It also discusses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theory of grammatical basic unit and the grammar system,grammar ideas, grammar works,research strategies.

theory of grammatical basic unit;grammatical basic unit;adequacy principle;phrase basic unit;word and clause dual basic unit

H146

A

1008—7974(2010)07—0014—06

2010—05—13

袁明军(1970-),安徽省庐江县人,文学博士,南开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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