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传播规律及应用研究

2010-03-22 15:15刘瑞华徐玉萍
图书情报研究 2010年1期
关键词:接受者规律信息

刘瑞华 谭 雯 徐玉萍

(1.江西农业大学图书馆 南昌 330045;2.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大连 116029)

网络信息传播规律及应用研究

刘瑞华1谭 雯1徐玉萍2

(1.江西农业大学图书馆 南昌 330045;2.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大连 116029)

在界定网络信息传播内涵的基础上,探讨网络信息传播的规律,进而研究网络信息传播规律在实践中的应用。

信息传播 网络传播 传播规律

网络传播作为一种全新的现代化传播方式,给社会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网络信息传播研究也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苏联的凯德洛夫等人认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形成,必须满足4个条件[1]:①确定研究对象;②定出适合于这个对象的概念;③查明该对象所固有的基本规律;④创立和建立能够解释大量事实的原则和理论。闵大洪于2004年5月22日在南京召开的“中国网络传播学年会”上指出,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起中国互联网传播学科,同时应将这一学科的学术地位和研究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阶段[2]。此外,金镇在《作为一门学科的网络信息传播》一文中,从学科的角度对网络信息传播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同时指出人们对网络信息传播的规律还缺乏全面系统正确的认识和理解[3]。本文旨在通过界定网络信息传播的内涵,探讨网络信息传播的规律,进而研究网络信息传播规律在实践中的应用,推动网络信息传播学科的发展。

1 网络信息传播的内涵

1.1 网络信息传播的概念

网络信息传播是随计算机的发展出现的,它的重要特征是网络充当了传播信息的媒介,这里所说的网络,专指计算机网络,即我们所说的网络信息传播,是指互联网中的信息传播。网络信息传播需要有计算机和通信设施等硬件设备,需要有由先进技术构成的网络平台,需要通过数字化技术把信息存储在光、磁等介质上,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高速传播。所以,笔者认为网络信息传播就是以计算机硬件和通信设备为依托,利用网络技术传递数字化信息,实现信息交流和共享目的的过程。

1.2 网络信息传播的本质

“网络环境中的信息传播只是非网络信息环境中信息传播功能的一种延伸和发展,它所要实现的基本目的和功能在本质上和非网络环境中的信息传播是一致的,只是实现的手段和环境不同。”[4]可见,网络信息传播仍然属于人类传播行为和信息传播活动的一种形式,它只不过是通过互联网这样一个新的媒介,进行各种数字化信息的传递、交流、共享和利用活动。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可以将网络信息传播的本质归纳为信息数字化、信息传播行为网络化。

2 信息传播的规律

2.1 信息相对价值规律

信息是事物属性的反映,能够表征事物的运动状态,是信息的固有本质和普遍价值之所在[5]。在网络上传播信息,是为了实现信息传递者的意图,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所以说,对于信息传递者来说,他们所传递的信息都是有价值的,网络信息传播的过程,也就是实现信息价值的过程。

信息的存在是客观的,但信息接受者对信息的选择是自由,这种自由在网络环境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因为主体的差异性,以及信息选择和信息理解的主观性,信息接受者对信息意义及其使用价值的判断和理解也必然产生差异。因此,信息价值也就具有相对性。对信息传递者来说有价值的信息,在信息接受者看来,不一定就是有价值的信息;面对同一信息,这个信息接受者认为很有价值,而另一个信息接受者则可能认为毫无价值;相对于同一个信息接受者来说,同一信息在此时很有价值,而在彼时则也有可能失去价值。因此,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信息的价值是相对的。

2.2 信息梯度转移规律

信息的传播可以看作是信息的流动,而任何一种流动,必须有势差才行[6]。在网络信息传播中,这种势差也必然存在。在网络信息传播的两端之间,这种势差的存在是客观的,因为只有信息传递者和信息接受者之间存在某种差异,网络信息才能顺畅完成传播。也正因为有这种差异的存在,才有进行信息选择的必要,才有信息传播需要的产生。与此同时,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生产、布局和利用过程中普遍存在“马太效应”现象,这就决定了网络信息的传播方向:从占优势一方流向劣势一方。又因为网络的自由度增加,众多信息接受者可以同时存在,而这些信息接受者之间也必然都存在差异,所以就决定了网络信息传播的层次性。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网络信息是按一定的方向和层次循序进行传递的,这就是信息梯度转移规律。

2.3 信息循环规律

信息是可以共享的,它可以被多次重复利用。信息传递者在传递信息以后,不会对自身造成损耗,其信息量不会随“信息实体”的离开而减少,而是始终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信息一经掌握,就可以永远守恒。也正因为这种信息守恒,信息传播才得以进行,信息共享才得以实现。

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传播的都是数字化信息。数字化信息一经产生,就由某种特定的符号所代替,信息的传播实质上就成为某种符号的传播。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这种符号不受任何外力所影响,是永恒不变的。在网络环境下,这种符号是易于复制的,当一个信息传播过程完成后,信息传播并未终结,而是开始了下一个信息传播过程。也就是说,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人们只是在不断地传递这种符号,而这种符号所代表的意义是永恒不变的,只是随着传播产生了位移的变化。信息守恒,加上“符号”永恒,这就是信息循环规律,网络信息传播就是在这种循环往复的过程中进行的。

3 网络信息传播规律的应用

网络信息传播规律是客观的,它不以任何外界力量的意志为转移。我们研究网络信息传播规律,是为了了解网络信息传播的内在机理,掌握网络信息传播的方法,指导网络信息传播的行为,提高网络信息传播的效率,保障网络信息传播的健康发展。我们在网络信息传播的实践过程中,只能去认识并尊重规律,并自觉地加以有效运用。

3.1 网络信息传播的控制

网络信息传播的控制管理技术虽然较之因特网自身的发展而言,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但对于网络信息传播控制而言,网络信息传播技术控制仍然是最有效的方法与手段[7]。研究网络信息传播规律,了解和掌握网络信息传播的内在机制,就能够对网络信息传播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把网络信息传播活动纳入到有序化的范围内进行控制,其目的是使网络信息交流与利用更趋于规范化和系统化[8]。

3.2 网络信息传播的保障体系构建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计算机技术得以普及,网络信息传播日益繁荣,正在不断地深入渗透到人们生活和社会发展之中。如何构建网络信息传播保障体系,正在成为世界各国都面临的紧迫课题。构建网络信息传播保障体系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仅是购买技术或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的问题,而是一个体系建设过程,这个体系主要包括检测体系、安全防护体系和管理体系[9]。构建网络信息传播保障体系,涉及到网络信息传播自身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对网络信息传播规律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可以理清这些方方面面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关系,进而有助于网络信息传播保障体系的构建。

3.3 网络信息传播伦理准则的确立

美国学者理查德·A·斯皮内洛指出:技术往往比伦理学理论发展得快,而这方面的滞后效应往往会给我们带来相当大的危害。现实的情况也正如他所说的那样,网络信息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交流的自由与互动,为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的伦理挑战。网络伦理是指人们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交流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道德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媒体对象之间的关系[10]。根据网络传播的特点,结合信息从信源到信宿的流通过程,网络信息传播中的道德失范现象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网络信息发布者的道德失范、网络信息接收者的道德失范、网络道德评价标准的失范、网络道德控制机制的失范[11]。网络伦理的本质是网络信息传播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这也正是网络信息传播规律的研究内容和具体反映。通过全面了解网络信息传播各要素的静态特征和动态交流过程,掌握和运用网络信息传播规律,依据相关的法律和伦理规范,制订出规范、适度、有效的伦理准则,才能保持虚拟空间信息生态的平衡与繁荣。

4 结语

对一个对象达到规律层次的认识,在一定意义上说是根本性的认识,是高层次的认识,因而也是最艰难的认识[12]。科学的使命就在于不断地揭示事物运动的规律,并用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只有揭示网络信息传播的规律,才能从根本上认识网络信息传播,并对网络信息传播活动进行有效指导,从而促进和优化网络信息传播的发展。与此同时,网络信息传播作为开发利用网络信息资源的关键环节,通过认识网络信息传播规律,可以实现网络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网络的信息传播不仅仅意味着信息的传递,更体现出文化的创造、陈述及其表达共同信仰的方式[13]。总而言之,对网络信息传播基本规律进行研究,不仅是网络信息传播理论建设的需要,更是网络信息传播实践的迫切要求。

[1] [苏]米哈依诺夫等著,徐新民译. 科学交流与情报学[M]. 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0:441.

[2] 闵大洪. 站在中国互联网传播学科发展的新起点上.[2009-10-13].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31979.html

[3] 金 镇,毕 强. 作为一门学科的网络信息传播[J]. 情报资料工作,2006(03):5-7,14.

[4] 倪 莉. 网络信息传播与非网络信息传播之比较研究[J]. 图书与情报,1999(01):32-34,31.

[5、6] 蒋永福,李 集. 信息运动十大规律[J]. 情报资料工作,1998(05):18-21.

[7、8] 刘 耀. 网络传播技术控制的直接控制模式研究[J]. 情报科学,2009(09):1322-1327.

[9] 袁淑艳,李永先. 网络信息传播保障体系的构建[J]. 情报科学,2008(04):512-515.

[10] 胡 磊.网络信息传播中的伦理探析——以“Google Earth”事件为例[J].当代传播,2007(04):56-58.

[11] 钟 瑛. 网络信息传播中的道德失范及其制约[J]. 信息网络安全,2006(04):40-42.

[12] 杨保军. 试论新闻传播规律[J]. 国际新闻界,2005(1):59-65.

[13] 邱均平,陈 远,倪超群. 论网络信息传播的价值[J]. 山东社会科学,2009(01):58-61.

OntheLawofNetworkInformationTransmissionandItsAppliedStudies

Liu Ruihua1, Tan Wen1, Xu Yuping2

1. 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Library, Nanchang 330045, China; 2. Management Institute,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 Dalian 116029, China

By defining the connotation of network information transmission,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law of the transmission and further studie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law in practice.

Information transmission; Network transmission; Law of transmission

G20

刘瑞华,男,1984年生,硕士研究生,馆员,在大陆和台湾地区发文10篇;谭雯,女,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馆员;徐玉萍,女,1964年生,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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