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闲话(外一篇)

2010-03-21 22:29
文学自由谈 2010年3期
关键词:林纾译本原著

●文 高 为

喜欢聚书,也爱读。一卷在手,出于职业习惯,总是先找到版权页,看看印数。当然,也就是看看而已。按祖国大陆的规定,正式出版的书是要打上印数的。但现在搞活了,许多出版社更多遵循的是国际惯例,不打印数,认为那是商业机密,畅销书除外,就像国外的畅销书,尤其是袖珍本,封面会打上几百万册已上市的字样以广招徕,如《教父》。可即使有印数又能如何呢?您会相信吗?中央统计的GDP与地方汇总的竟然有几万亿的差距!数字是靠不住的。

无论如何,有数就比没数强。以我的经验,印数在3000册以上的,可能是本版书,低于此数的多半就是自费书。正如上面所说,不能相信数字。有些人为了面子好看,明明只印了300册,版权页标示的却是3000册。数字只是数字,说明不了任何问题。读书先看印数只是习惯使然,也许就是此习惯反倒使人上大当。

看版权页也是为了看版本。如译著,就是看译者是根据哪个版本或哪种语言翻译的,是根据原文,还是根据其他语言而转译的。有时候直接根据原文翻译和根据其他语言转译会有很大差别。没标明来源的译本,总让人觉得可疑。

记得刚上班拿了工资,就兴冲冲地去书店买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1956年第一版,1965年10月北京第三次印刷。版权页上没有印数,定价2元。马、恩照片后、目录前有一页说明,其中有这样的文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是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决定,由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依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译出的……在中文版的译校过程中参考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文字。”这段说明当时没上心,现在一注意好像就有了问题。

马、恩的著作为什么不根据德文原著翻译,而要通过俄文转译,这不是舍近求远吗?“在中文版的译校过程中参考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文字。”这有点像主客颠倒,“恶仆”篡权,“主人”给仆人打工,“小姐”伺候“丫鬟”。参考:“利用有关材料帮助了解情况:仅供参考。”(《现代汉语词典》)我们考大学时有所谓“参考分”,如考外语专业,数学是参考分;考中文专业,外语是参考分。我数学考了35分,上学后问问同学,有的根本就没参加数学考试。可见,“参考分”也就是说说而已,基本不起作用甚至根本不起作用。

根据俄文转译,如果马、恩著作不符合“苏联国情”,有违“苏联特色”而做了删改,中文版是照猫画虎还是参考原文予以纠正呢?这绝不是杞人忧天。因为俄文“第二版说明”承认:俄文第一版“译文有许多歪曲原意和不确切的地方”。谁能保证第二版就没有这些情况呢?任何事情(人物)只要有了垄断没了监督,那就可以为所欲为。只要能根据原文直接翻译,就绝不用转译版本。中文1995年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其《编者的话》有这样的文字:“编入选集的全部文献都根据原文重新校订。”这就比原先只“参考”原著好多了。

由此,我想到了风靡一时的《基督山恩仇记》。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结束了长期的闭关锁国,外国文学经典开禁。同学们如饥似渴地阅读各种名著,包括经济学教授蒋学模从英文转译成中文的《基督山恩仇记》。四卷一套,四个同学同时看,哪怕从第四卷开始也毫不在意,读得如醉如痴。现在想想,文学作品,最好能读直接从原文翻译的译本,原汁原味保留得或许多一些。如果是转译,尤其是经过“创造性”的转译,可能剩下的只有故事了,细微之处往往译不出来。如法文的“喜剧”一词,还有“戏剧”的释义,英文的这个词则无此意思。

我稍微留意了一下,可以举出许多影响很大的转译著作。如楚图南从英文转译的斯威布《希腊罗马神话》(原文是德文,下同),从英文转译的涅克拉索夫《在俄罗斯谁能快乐而自由》(俄文);周扬从英文转译的列夫·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俄文);朱光潜从英文转译的维柯《新科学》(意大利文),从英法文转译的柏拉图《文艺对话集》(希腊文);王造时从英文转译的黑格尔《历史哲学》(德文);谢德风从英文转译的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希腊文);高觉敷从英文转译的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德文);贺麟从英文转译的斯宾诺莎《伦理学》(拉丁文)……囿于各种条件,不能直接从原文翻译,毕竟是种遗憾。

2010年3月,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了超级畅销书《玫瑰的名字》,这是意大利著名符号学家翁贝托·埃科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第一次直接从意大利原文翻译过来的。此前的三个译本:1987年重庆出版社版,1988年中国戏剧出版社版,2001作家出版社版都是从英文转译的,里面有不少“译错的专有名词、大段删而未译的拉丁文引文。”(张大春)

说到译错的专有名词,这大概是转译本容易出现的错误。如萧天佑先生所译卡尔维诺《美国讲稿》,在注释中提到方平、王科一两位从英文转译了薄伽丘《十日谈》,“我曾对照过意文原版,应该说意思基本无误,但译名失误太多。如这里的纪度实为圭多。”(《卡尔维诺文集·美国讲稿》326页)但“为人剃头者,人亦剃其头”,二十多页以后,萧先生自己也出了错误,大概仍是转译的问题。

同书363页:“我(卡尔维诺)还没有选到比危地马拉作家奥古斯都·蒙特罗索写的这篇小说更短的小说:‘当我感到绝望时,那条恐龙依然待在那里。’”

秘鲁-西班牙大作家巴尔加斯·略萨在《中国套盒——致一位青年小说家》中,两次引用这篇小说,并像做语法练习一样,五次改变了时态和人称。(54-56页,65页)这篇著名的一句话小说根据西班牙原文应译成:“当他醒来时,恐龙仍然在那里。”“他醒来”怎么变成了“我绝望”呢?可能同转译有关。

虽然我不懂西班牙文、意大利文,但“绝望”放在此处绝对说不通。一个悲观主义者可能一天绝望一百次,可这并不妨碍他睁着眼睛看世界。而“长眠不醒”“昏睡百年”“睡美人”“黄粱梦”等传统说法中蕴含的世事虚幻、沧海桑田之变,不是“绝望”所能包容的。华盛顿·欧文的名篇《瑞普·凡·温克尔》,主人公一睡几十年,醒来时已经改朝换代,林纾当初就译成了《李迫大梦》。我曾特意请教了西班牙文专家:“醒来”一词有无“绝望”的意思?专家说肯定没有,但词头与绝望相似。也可能萧先生看走眼了,把“醒来”看成了“绝望”。

萧先生翻译的同一部《卡尔维诺文集》第402页,提到了意大利小说家加达的《梅鲁拉纳街上一场可怕的混乱》。在根据英文翻译的卡尔维诺《为什么读经典》(黄灿然、李桂蜜合译)一书中,加达的这部作品被译成了《梅鲁拉纳大街上的惨案》(229、233页)。我当然更相信萧先生的译法,因为萧先生是根据意大利原文翻译的,更接近作者本意。

《为什么读经典》第4页:“我们总要一再推荐读第一手文本,而尽量避免二手书目、评论和其他解释。”根据原文翻译的译本是否比转译的译本更接近第一手文本?“精确或准确,除了指对事物的描写(这在译文中还是能领会到的),主要还指词语在其语言传统的脉络里的精妙。因此,译文所见的精确,可能只是原文的太阳的余晖,甚至连余晖也够不上。”(254页,译注)说得太到位了!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老子》)“冗繁削尽留清瘦,画到生时是熟时。”(郑板桥题竹诗)“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落?浮云长长长长长长长消”(山海关孟姜女庙对联,可以有十几种句读和读法)。“人过大佛寺 寺佛大过人”。“烟沿艳檐烟燕眼”。“近世进士尽是近视”。“王干干王蒙 王蒙蒙王干”等等妙语,是无法翻译的,即使勉强翻译了,原文韵味也会消失殆尽。换句话说,能翻译的是表达的内容,不能翻译的是表达的形式。

“黑格尔尝鄙薄吾国语文,以为不宜思辨;又自夸德语能冥契道妙……其不知汉语,不必责也;无知而掉以轻心,发为高论,又老师巨子之常态惯技,无足怪也;然而遂使东西海之名理同者如南北海之马牛风,则不得不为承学之士惜之。”(钱钟书《管锥编》1-2页)相信每一种语言里都有只属于自己的独特的表述形式,类似汉语的谐音词、句、回环诗、对偶句、一词多义、一语双关等等无法翻译的东西。因此,能读原文当然是最理想的,退而求其次读根据原文翻译的译本,转译本应当是最后的选择。

林纾(林琴南)同助手共翻译了一百八十余种外国文学名著,而且多数都另拟了书名,如柯南·道尔《歇洛克奇案开场》(现译《血字的研究》,下同);狄更斯《孝女耐儿传》(《老古玩店》);斯托夫人《黑奴吁天录》(《汤姆叔叔的小屋》);兰姆姐弟《吟边燕语》(《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斯威夫特《海外轩渠录》(《格列佛游记》);华盛顿·欧文《拊掌录》(《见闻札记》);孟德斯鸠《鱼雁抉微》(《波斯人信札》);雨果《双雄义死录》(《九三年》);托尔斯泰《现身说法》(《童年 少年 青年》);塞万提斯《魔侠传》(《堂吉诃德》)……林译小说“漏译误译随处都是”。如果根据林译小说转译(除了英美文学,其他语种的小说,如法、俄、德、西班牙文,林译本身就是转译),那就离原著愈来愈远了。这就像《吕氏春秋·察传》所说:“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故狗似, 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转译也是如此,数转而面目全非矣。

钱钟书先生的重要论文《林纾的翻译》,全面精到地评价了林译的是非功过。钱先生承认林译“漏译误译随处都是”,但林纾一方面删节原著,另一方面增补原著,“他在翻译时,碰见他心目中认为是原作的弱笔或败笔,不免手痒难熬,抢过作者的笔代他去写。……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恰恰是对原著的删节或增补,使林译的可读性超过了后出的更忠实的译本,甚至超过了原著。“自己宁可读林纾的译文,不乐意读哈葛德的原文。理由很简单:林纾的中文文笔比哈葛德的英文文笔高明得多。”译本在文笔上优于原作,钱先生还举了其他例子:波德莱尔之于爱伦·坡;弗莱理格拉德之于惠特曼;伊巴拉之于博尔赫斯。

从文学的角度说,译文可能优于原文。高手可能提升或美化了原著,而拙匠可能降低或丑化了原著。从翻译的角度说,过度翻译(增补、阐释)和不足翻译(删节)都是不可取的,都是对原著的不忠实。过度翻译者或不足翻译者都是在以原作者的老师自居,对原著删删补补,以显示自己比原作者高明,挖出了原著的深层叙述结构。所谓“创造性”翻译,往往是在深层叙述结构上各显其能,见仁见智,言人人殊。因为表层叙述结构在那明摆着,没什么折腾发挥的余地。丑化固然使原作者不满,但美化也未必能使原作者领情——孩子是自己的好嘛。你想借原著之“尸”还魂,赋予原著新精神,原作者还未必甘心献出“臭皮囊”呢!没准还会告你曲解作者歪曲原著呢。

对已故领导人的著作,还是保留原样为好,不能“与时俱进”地不断做“技术性”处理,以显示他们的“高瞻远瞩”“富有预见”。那样就使历史文献变成了当代文件,这与修改日记以紧跟形势一样,都属于造假。

扯淡对点烦

一部外国古典文学名著,M翻译家译成了八十多万字,W翻译家译成了七十多万字,两位的译本都得到了国人的欢迎和外人的认可,二人分别获得了原著国家的勋章。M翻译家指出了W翻译家少译了十多万字,并提醒学生以此为戒,被W翻译家的拥趸、同事、弟子们群起而攻之,仿佛M翻译家十恶不赦,罪大恶极。W翻译家为自己辩解,说是遵循了刘知几的“点烦”理论,删去了译著中自己认为多余烦琐的十多万字。

两位翻译家我都不认识,两种译本我全没读过,既不懂他们的外文,也不做翻译工作,但对“点烦”,还是有话要说。

点烦,在我们外行看来,似乎应主要对自己的作品动手,而不应对别人(包括死人、外人)的著作下刀。你可以把自己的长篇小说点烦成速写,也可以把自家的论文点烦成摘要。对别人的作品,最好还是手下留情,尤其是在做全文翻译或号称是在搞全书翻译时,否则,就应在封面上注明“节(译)本”、“删节本”或“编译本”,以免误导读者。我们耳熟能详的说法“完整、准确地理解什么什么思想理论/什么什么精神实质”,完整是准确理解的前提。而点烦家们提供给我们的全都是不完整的文本,又哪里会有准确的理解呢?

对同一个文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标准答案,“诗无达诂”。你认为是多余烦琐的地方,作者却可能认为是强调重点所在。烦琐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繁丰。复叠、反复、排比、层递、错综、顶真等修辞手法更不能视为多余烦琐(陈望道:《修辞学发凡》,1979年新1版,第169——176页,199——218页,275——276页)。退一步说,即使原文真的是多余烦琐的地方,你也没必要或权利为原著美容或整容,因为弄不好结果就是毁容。原文啰嗦烦琐,那也是作者的风格,读者要看的就是尽可能原汁原味的译文,而不是点烦家们的刑余之作,或点烦家风格的译著。作者有风格,译者不应有风格,或者说,译者的风格应当就是作者的风格。

从詹姆斯国王钦定版《圣经》出版以来至今,“莎士比亚的浩瀚和(钦定版)《圣经》冷铁般的配给始终代表着语言的南北二极,成为全世界作家和说话者的参照点,从乔伊斯或狄更斯的莎士比亚式光彩粲然,到班杨或海明威的圣经式清峻,无不如此”。(罗伯特·麦克拉姆、罗伯特·麦克尼尔、威廉·克兰著《英语的故事》,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166页)虽然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莎士比亚,那是说一千个读者面对同一个莎士比亚产生的一千种阅读/观赏的感受和理解,而不是要一千个读者面对经过一千个点烦家点烦过的一千个不同的莎士比亚。

有这样一个段子。一人甚节俭,人称省先生。他听说还有一位更节俭的省省先生,于是提着一条剪的纸鱼去拜访。省省先生的儿子用两手的食指拇指对在一起当作一张饼,作为对纸鱼的回报。省先生自知非敌,怏怏告辞。省省先生回家得知后,认为儿子太浪费,亟亟追赶省先生——非要讨回半张饼。

点烦大家鲁迅说: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宁可将可作小说的材料缩成sketch,决不将sketch材料拉成小说(《答北斗杂志社问——创作要怎样才会好》,《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卷,第364页)。但武无第二,文无第一。在另一点烦圣手钱钟书看来,鲁迅只适宜写短气的(short-winded)篇章,他的《阿Q正传》便显得太长了,应当加以修剪(点烦)curtailed才好。(水晶《侍钱“抛书”杂记》)鲁、钱两位都是我敬重的作家、学者。

鲁迅说的是对自己的作品壮士断腕,而不是对别人的孩子痛下杀手。你对别人的作品点烦了,其他人可能认为你的“点”本仍然“烦”,需要继续“点”。省先生已经很节俭了,但在省省先生儿子眼里,仍然是浪费的主,而在省省先生看来,儿子还是个大手大脚的败家子,小巫见大巫。对别人的作品点烦来点烦去,伊于胡底?点烦家们到底烦不烦?

刘知几只说了点烦,没有提到“点简”,或者说扯淡,也就是把原作中单薄之处、道理没说透、环境不清楚、人物不丰满之点补足丰富起来。“点简”理论上虽没有,实际上人们却常干。林纾在翻译时,“碰到他认为是原作的弱笔或败笔,不免手痒难熬,抢过作者的笔代他去写”。“林纾删节原作,有时也增补原作。”(钱钟书《林纾的翻译》,《七缀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73、77页)这样的翻译者即反逆者。南怀瑾翻译《论语》也有这样的倾向,把解释、背景都放到了正文中去了。“翻译……只仿佛教基本课老师的讲书……原作里没有一个字可以滑过溜过,没有一处困难可以支吾扯淡。”鲁迅说:明人好刻古书而古书亡。因为他们随意删改古书。(《四库全书珍本》,《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卷,第267页)我们有种杞忧:今人好译洋书而洋书阉,因为我们任意对洋书点烦。

在翻译过程中,如果对原文任意增加是不可思议之事,那么对原文随意删减怎么就成了理所当然之事呢?翻译首先是一门语言的技术,因为对原著应当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译者对原著应当亦步亦趋。原文是铺张扬厉风格的,译文也应如此。原著是简洁谨严文体的,译著也该照搬。译事三难:信、达、雅。没有信,达是乱达,雅是假雅。化有为无(削足适履)乃点烦,无中生有(画蛇添足)是扯淡,那就不是翻译而是演绎甚至演义了,两种做法都是翻译中应当避免的。否则,就倒退到了林纾翻译的年代和标准。

W翻译家在一篇文章中说:译者同时得伺候两个主子。洋主子是原著,一句句、一字字都要依顺。不容违拗,也不得敷衍了事。另一个主子是本国读者。他们要求看到原作的本来面貌,却又得依顺本国的语文习惯。译者不但要译出原著说了什么,更重要的是要译出作者是怎么说的。原文用了六个同义词的地方,你就应当用六个同义词去表现,不能偷工减料,用两三个词敷衍了事。别说减少字数,标点符号的改变都会使意思大变,如: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可以句读为逐客令: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也可以断为耍赖的理由: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

一下子就点烦掉了十多万字,很难避免对原著的损伤,这样的仆人,是对洋主子尽了责,还是对本国读者孝了忠呢?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译者变成了作者,编辑对你的大作进行如此大规模的点烦,你能不能不暴跳如雷?如果有人对你的作品进行研究或疑似注释,你会不会火冒三丈,像苏珊·桑塔格一样“反对阐释”(AgainstInterpretation),起诉告状,甚至要求上级干涉,请求组织解决呢?

《声律启蒙》是学习对对子的入门书,开篇就是“一东”韵:“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其中“十三元”韵一节:“幽对显 寂对喧 柳岸对桃源。莺朋对燕友,早暮对寒暄。……”(《声律启蒙》,成都古籍书店复印,1981年版,第1、第23页)似乎可添一对:“扯淡对点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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