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陈 冲
三年前给《文学自由谈》写过一篇小稿,题目叫《把猫头鹰和夜莺分开》。近三年来,那篇小稿里的看法,一再受到现实生活的严惩,那感觉,直如一记又一记巴掌,火辣辣扇在我的脸上,然后是有人提着我的耳朵教训道:猫头鹰和夜莺都在天上飞,都在树上停,都可能感染H5N1病毒,它们都是鸟,所以它们是同一种东西!
我确实因此感到了自己的渺小、软弱和无能为力。我受到的传统教育太少,而洋化的教育又太多。那么我应该怎么办呢?七十三岁了,改造思想,再来一次“世界观的转变是根本的转变”?实事求是地说,真是来不及了。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就用这花岗岩脑袋,再发一次很对不起祖宗的狂话吧——在我看来,中国传统文化所造就的中国式思维,有一个很不好的特点,就是非常喜欢分等,却很不擅长分类。
没办法,从小受的就是这种教育。我不知道现在中学里的课程是怎样设置的,我上初中的时候,一年级讲“动物”课,二年级讲“植物”课。12岁的我,坐在初一教室里,听头一堂动物课,讲的是猫。对猫的第一个理解,是这种动物属于“脊椎动物门、哺乳纲、食肉目、猫科”。然后,老师没有直接讲猫,却讲了分类——为什么猫科里包括老虎,却不包括狗;为什么犬科里包括狼,却不包括猫。“先入为主”吧,这种思维从12岁一直伴随我、主宰我到现在,虽然我明明知道猫和狗都是家养动物,都能在宠物市场买到而都不能在动物园的笼子里看到,老虎和狼都是野生动物,都不能在宠物市场买到而都能在动物园的笼子里看到,但我仍然认为猫和虎同属猫科动物,而狗和狼同属犬科动物。
为什么要这样分?老师说,动物学的分类,是按动物的“解剖学特征”分类。
好吧,我也给自己找一块坚实的地方,让自己能站得更稳当些。这样一种分类的原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里是有根据可循的;那根据是一个很坚硬的概念,叫“质的规定性”。哲学的任务是认识世界,这个任务只能由人来完成,所以就有了一个很“弯弯绕”的说法,叫“自然界通过人类来认识自己”。说这话的人没想到的是,人跟人不一样,所以认识的途径和结果也不一样。同样是认识世界,道家讲“大象无形”,易家靠八八六十四卦,“百家讲坛”喜欢讲这个,讲来讲去,世界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混沌,能听明白的,是几个人一起走路,要让领导走在中间之类。不过,遇到“矛盾”,就要对立统一,向对立面转化,比如发生了火灾,就要改为“让领导先走”了。这种根据需要可以方便地做出变通的思维方式,天然地排斥“质的规定性”,因为它太刚性。所以,几千年来,中国世世代代的聪明人,都在前仆后继地与这个招人讨厌的东西做斗争。举例来说,几千年来,中国的天文学都是和“预测学”混在一起的,因为两者都要“观天象”。历史在记述一位著名的天文学家时,为了彰显他在天文学方面的高深学养,说在他死去多年之后,他的墓被盗掘,县官接到报案前来勘察案发现场,只见那墓里有一随葬木牌,上刻六个字:“盗墓者李准也。”把李准抓来一审,果然供认不讳。端的“料事如神”,死后多年谁来盗他的墓,他都能预先知道,那么他亲眼所见的种种天象,你尽管放心相信。这样一种既悠久又优秀的传统,直到元朝才被郭守敬一度打破,但也只是“一度”而已。他死后不久,他领衔创制的新历法“授时历”被废止,他创制的天文观测仪器被毁坏,他的观测资料和研究成果被封存,他自己虽然还算长寿,却史称“后世不可考”。“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他连自己的儿子都没保住。相比之下,那位告诉我们“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孔丘先生,却恩泽绵延以迄于今,某某是他的第七十四代孙,某某是他的第七十六代后人,包括某某、某某目前正在美国发展等等,仍不时见诸报端也。
向马克思敬个礼很容易,接受“质的规定性”很难。
“服务”和“管理”,原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各有各的目的、对象、方法、评价标准,两者各有自己的“质的规定性”,相互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对立关系,而我们的有些人偏要先把它们对立起来,然后再引入“对立统一”,让它们各自向对立面转化,于是就出现了“管理式的服务”,和“服务式的管理”,于是乎“大象无形”,让人如坠五里雾中,横竖看不明白。但是如果从后果倒推它的动机,似乎又很简单,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经常会遇到“管理式的服务”,而大款们则时而就能享受到“服务式的管理”。把分类加以混淆,就为分等的操作打开了方便之门。
现在我们要说到文学了。“文学”作为一个概念,有它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也就是“质的规定性”。这和“文学”作为一个词语不“同一”。“文学”作为一个词语,可以、实际上也经常被加上各种各样的副词,而加了副词以后的“××文学”,是否还是原来意义上的那个文学,或是它的一部分,那就要看它是否还具有原来那个“质的规定性”。通常所说的“报告文学”、“军事文学”之类,都是“文学”的一部分,而广告文学、暴力文学就跟“文学”毫不搭界。“社会主义文学”是对文学的一种政治分类,或者说是按政治分类的几种文学中的一种,不是说“资本主义文学”就不是文学了。同样道理,“小说”作为一个文学概念,也有它确定的内涵和外延,有它的“质的规定性”,这其中就包括着它的精神价值取向和审美态度,并不是只要有人物有故事就是小说——当然是指作为“文学”项下按样式分类中几种样式之一的小说。而当小说作为一个词语被使用时,它也经常被加上各种各样的副词,而加了副词以后的“××小说”,是否还是原来意义上的小说,或者说是否还是“文学”的一部分,同样要看那个“质的规定性”。早先有一种“春宫小说”,即便你给那个副词换上一个更具装饰性的说法,它与文学也搭不上界。又或者,即便你会玩一套文字杂耍,加一个具有等级性、排他性的副词,把你那个玩意叫作“最小说”,如果里面只是一些精神价值取向市侩化的人物和故事,那它根本就不是小说,只是某种小市民读物。
然而,我不能不承认,现实生活的走向与我的理念大相径庭。实证之一,就是所谓的“文学三大块”的理论,正在或已经成为某种半官方的理念,正在或已经成为制订工作计划的依据,甚至已在实施。“半官方”也者,是因为以我的理解,作家协会无论名义上还是实际上,确实都不是一个真正的官方机构。至于他们为什么偏要去做他们做不好的事,去管他们管不了也管不着的事,我怎么也想不明白。
在我的理念中,文学就是文学这一块,没有别的“块”。作家协会存在的六十年里,除了在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上出现过向左的偏斜,在对文学的质的规定性的认知上,并没有出现过大的岐议。有段时间,它确实“引入”了一些伪文学,但是当我们对那个时期的文学进行历史梳理时,这种伪文学的存在仍然可以而且应该被视为文学现象的一部分,有它的特定的文学史意义,正如我上次说到伪历史也是历史的一部分。或许真是这世界变化快,忽然之间,文学就有了“三大块”,给人的感觉,似乎是部队在裁军,文学却在扩军,大路两厢竖起了招军旗,愿来吃粮领饷的,按个手印,当场就能领到两个馒头一碗糨粥。我真是不明白,这是在干什么?
被扩招进来的那两大块,究竟应该怎样表述,我也真是说不好。有一阵,我确实想当然地以为,其中是把通常所说的“通俗文学”包括在内的。在我看来,这还真是个问题,至少,对于是否应该把通俗文学也算作文学的一种,我自己就长时间犹豫不决,迄今仍无定见。我想,当年中国的评论家们纷纷把赫尔曼·沃克的《战争风云》称誉为“史诗式的作品”,直至与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相提并论,那只是表明这部分中国文学评论家在分类方面的低能,无损于沃克先生是一位有特点、有功力的美国通俗小说作家。我们为沃克未能顺利获准加入美国笔会而抱打不平,则是因为我们不了解美国笔会的性质,误以为它就是美国的作家协会。无论如何,在通俗小说这个巨大的金字塔的顶部,确有一些作品具有相当的文学价值。没有人能把日本的社会推理小说中那些有代表性的作品一笔抹煞。举例来说,《人性的证明》所达到的人性深度,肯定超过了我们目前某些以“挖掘人性”为标榜、实则只是在把玩某些浅薄欲望的小说。可话说回来,这些又毕竟只是金字塔的塔尖。这种数量上的低比例,在质的规定性上具有怎样的意义呢?
但我很快发现,本次扩招与此无关。所谓“三大块”里的第二大块,按我的分类法,是那种连通俗文学中低层次作品都赶不上的、只能叫“通俗读物”出版物。这里所说的“赶不上”,是从文学价值上来说的,有点儿拿量杯量西瓜的意思,而西瓜本来是应该论斤秤的。论斤秤的时候,它们自会有各自的重量,并且由此决定了它们存在的理由和价值。当然,若要确切,还得加上一条,就是当它们被上秤秤时,是连包装一块儿秤的。如果某个西瓜的外面裹了一层厚厚的铅箔,铅箔外面再涂上花花绿绿的矿物颜料,完全有可能卖个比普通西瓜高一万倍的好价钱。所以我就替作家协会犯开了愁:当作家协会的小卖部里也开始出售这种西瓜时,您确定您准能给这种西瓜合理地定价吗?
而且,这一大块的现状,似乎也并不像三大块论者所说的那么欣欣向荣或生机勃勃。那里的空气正在和已经被普遍泛滥的抄袭、剽窃所毒化。听一位对此做过具体调查的女评论家介绍,抄袭、剽窃已经成了那里的常态,而给我的印象,似乎那些写手们的电脑根本就不配置键盘,他们的操作仅限于用鼠标反复点击“复制”和“粘贴”。所以我又犯开了愁:当这些鼠标操作手们纷纷成为作协会员之后,“文学”将自立于何地?
还有另一大块,那个所谓的网络文学。网络文学不能用量杯量,也不能论斤秤,它的计量单位是点击率,且在实际操作中用的又不是“率”而是“次”。网络上那些被称为“网络文学”的文字,从数量上说,百分之八、九十都是自娱自乐的文字,但“网络作家”却是个职业化程度远远高于“专业作家”的人群。他们凭“点击率”挣钱,有些人收入颇丰,但却很不稳定,很没有保障。那是个非常喜新厌旧的领域,除极少数例外(两岸四地加起来也屈指可数),多数“网络作家”的鼎盛期都不长,有的甚至超不过一两年,一旦点击率降到“门槛”以下,就等于失业,而且领不到失业救济。我听说过有些作家协会正在郑重其事地吸收“网络作家”入会,但没听说过在这些会员失业了、改行了以后,协会准备怎么办。这个作家走红,那个作家被冷落,连他们自己的“圈内人士”都说不清原因何在。同一个网络作家,从蹿红到过气,点击率从几十万陡降到几千,相距仅仅咫尺之遥、转眼之间,若是看他的作品质量,即使以他们的标准衡量,也没有任何明显的变化。一句话,他们有他们自己的游戏规则,并且正按、也只按他们的规则游戏。我真是想象不上来,他们怎么能跟文学玩得到一块儿?
但是,这种荒诞的“合并”,确实掩盖了一个活生生的事实:正是由于文学刊物方面的原因,使一些有志于文学的青年作者,不得不以网络作为他们迈进文学门槛的通道。虽然那是一条很绕远的羊肠小道,成功的机会也并不多,但毕竟是一种机会。如果真关心他们,那么要做的首先是检讨我们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地把守着金光大道,而把他们挤到羊肠小道上去。然而我听到的却是“招安”,是敦促他们“向主流文学转型”。好一个“向主流转型”!正是在这一块揭去了麒麟皮的地方,无意间露出了马脚——所有以混淆分类开始的闹剧,总是以最终的分等告终。
文学就是文学。文学有其自身的“质的规定性”。其中之一,就是它高贵的品格。不是穿什么牌子的西装、拿什么牌子的手袋那种高贵。是灵魂与精神价值取向的高贵。是不是真高贵是一回事,要不要高贵是另一回事。至少,我们不能因为有人批评某些作家的故作高贵(这其实原是正确的批评),就放弃对高贵的追求。如果一个人连精神的高贵和灵魂的卑贱都区分不开,却要来侈谈文学,我愿意建议他免开尊口。